改变社会科学:为人类谋福利[1]
[美]小邓肯·麦克雷 李瑞华摘译
社会科学家往往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要去拯救世界。在到达一定的年龄——或许是在研究院学习几年——确定自己的专业以后,才按照同行——如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或不论我们那时认为自己是什么家——公认的“职责”来考虑改进这个世界的问题。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专业应该有所作为的话,我们就把注意力转向我们的专业所重视的价值,以及通过这种专业的活动所能达到的目的。而这种专业所达不到的目的则留待其他专业了。因此,米勒指出,制定公共政策的,除了社会科学家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活动家;假如我们想要囊括所有这一切活动,就有可能使我们所承担的任务的界限不明确,而且“社会科学家和道德哲学家、教师、政治家之间的区别”就会消失。一个时期以来,我曾经表明过这样的看法,即另外创造一些新的任务和专业是一个重要的办法。考虑到这些新的任务时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作为改变世界的一种手段,究竟应该是“社会科学”还是某种其他手段。
社会科学的目的
人们曾经提出,一般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有两个主要目的:改善人类的福利和作为其本身目的探求基础知识。本文支持第一个目的,认为热情地支持“改善人们的状况”是“发展有关人类行为的可靠的、有力的和有成效的理论的一个必要条件”。米勒看来赞成第二个目的,强调基础科学是为了寻求了解,其动机是要“发现事物如何进行活动”。
我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于寻求基础知识这一点,但心目中却不只是一个目的。我们可能确实认为寻求基础知识就是目的本身;但是假如我们这样做的话,可能也还是倾向于认为艺术、营养、缓和贫困状况、世界和平以及避免生态退化等本身也是一些目的。在伦理学中,正如在科学中那样,我们经常在选择一些特殊原理时把它们扩充成一个较大的原理体系。但是,假如我们把这些原理扩大成为多元论的伦理学,我们就不能在基础科学和其他活动之间合理地分配人力物力。一个道德体系(从结构说,是在我们的科学理论中常见的)不会是由根本不同的原理拼凑起来的东西,而是真正有系统的。这样一种体系可能试图把人类的特殊价值归入一个比较一般的概念(例如人类福利的概念)中去,以便比较各种活动所做的贡献。
因而,我们可能认为基础科学是促进人类福利的一种手段这一说法是有道理的,主要是在它对这个总的价值所做出的贡献而言。假如我们这样认为的话,那么基础科学看来应在两个方面做出贡献:一是由于更深入地认识世界,这种认识为我们提供直接的和内在的价值;二是通过我们对于方法和目的之间关系的了解,基础科学的发现间接地帮助我们做出公共的和私人的选择。但是它也会通过干扰已经肯定下来的看法或提供人们所不希望的技术而起到一些反面作用。
或者,站在科学的社会系统之外,我们也可能认为:假如科学家在从事他们的活动时把基础知识本身当作目的的话,可能会更好地为人类福利服务。那么我们就应当作一个类似亚当·斯密在1937年做出的关于“无形的手”这样的判断。科学家就像斯密所说的个体生产者和商人那样,他们自己用不着去寻求,就能促进整个状况改善。
人可能通过更深入地认识世界来改善人们的福利,这就告诉我们,人类状况的改进并不总要求“变革世界”。这种改进可能既涉及我们认识的内部世界的变化,也涉及外部世界的变化。然而,假如我们把这种认识同其他幸福的根源相对比来权衡对人类的利益的话,那么我们很多人都支持的那些价值体系将使我们懂得,从认识得到的收获比之通过其他途径可能得到的收获要小。
在社会科学家中间,对于改善人类福利的这个目标和为进一步探求知识而探求知识的这个目标之间,看来可能存在着潜在的矛盾。这种矛盾往往表现在社会价值被一些术语的含义所掩盖。对于暴行、社会流动性、发展、偏见、合乎社会准则的行为以及很多其他专题研究,显然涉及一些在客观上可以衡量的槪念,但同时它们又是研究人员的价值观念的具体表现。在研究这些特殊概念时,他们遵照他们学科的准则;但是由于没有能对这些概念所包含的多重价值进行明确、广泛的讨论,他们也就不能制定一个能够归纳和比较这些特殊价值的合理的道德体系。假如社会科学家把这种关于价值的论述在他们的研究中提高到一个单独的并公认的地位,那么这种变化可能不仅会有益于人类福利,而且也可以用他们的严格的科学论述把掩盖着的价值发掘出来。
经济学具有的一个特别有利的条件,是它既成为高度合理的、合乎道德的“福利经济学”,同时又无须做出任何明显属于个人或有争议的价值假设。
评价以往的成就
本逊提出一个问题:自从19世纪末叶以来社会科学在变革世界中是否获得成功。他得出的结论是并未获得成功。另一方面,米勒提道:“过去三十年以来我们已经认识到……广泛范围的人类行为,例如关于人口增长、群众性选举行为、种族关系、有组织的环境中的人道条件、消费者的行为、对工作的满足,或一系列其他现象。”可以设想两种看法都是正确的,不过也要看到,我们认识到很多东西而未能加以运用。但是也有可能存在着一种真正的经验主义的分歧。
假如我们希望解决这一分歧,我们就必须利用历史和社会科学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方法。奇怪的是,我们以社会科学的名义讨论这类问题而不去弄清我们的概念,提出一些有代表性的实例,或者做出严格的因果关系的推论。我自己将要提出这方面的一些看法,但是对这样重要的问题仅仅作些推测是不够的。这些问题事实上也得到了相当的重视;但是对问题的分析经常局限于特别有利于足以引起政府官员注意的一些例子,希望为基础研究争到经费。与此有关的一件事情是研究“科学指数”,目的是为了衡量科学的条件。例如对各个领域、不同时期的人员、出版物、引用次数、舆论和费用的统计。这些指数大部分只能衡量投资量,而不能衡量支出量,因此未能从合理的道德结构方面去衡量科学的成就,进而使这种衡量帮助社会去判断它应该对科学投资多少。
假如我们想衡量科学的应用情况,我们也可以从计算人们征求科学家意见的次数,来进行衡量;可以对例如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或经济顾问委员会等收集这些意见的机构进行研究;期待会有一些由于运用科学上的发现,例如心理测验而设立的具体机构或设施;或者尽可能对由于推广这些发现而产生的不那么明显的“思想上的启发”做出估价。
本逊在提到社会科学的实际目标后,又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对美国社会科学家作为一个集团来说在不同时期的工作成绩能做出怎样的合理评价呢?”他认为,结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并认为工作成绩之低是由于在研究人和社会方面两种不同的态度,即法国实证主义者的唯科学主义的方法和德国唯心主义者的历史主义方法之间存在着思想分歧所致。虽然我不具备历史学方面的足够知识来评价这一论断,但是我认识到历史和“行为科学”所特有的那些基本假设是十分不同的,这些假设把这两种不同的研究领域割裂开来。历史学家经常研究一些独特的情况,而很少借助统计数字来检验一般的假设,而行为科学家则倾向于忽视历史。社会科学中两门最数学化的、最讲求数量的学科经济学和心理学,具有最少历史性;经济学在变得更加科学化的过程中,实际上已不那么重视它在“制度”这个分支领域中的历史贡献了。
本逊建议在历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期望社会科学家对价值的研究将促使这个联合起来的、更强有力的研究领域推动社会改革。我不能肯定其结果是否果然会是这样。很多社会科学家在从事他们本领域的研究工作时是考虑到社会改革的,但是在我看来,他们虽有这个目的,却没有把研究工作同改革像本逊所竭力主张的那样密切结合起来。更确切地说,看来研究院(在大学教育的协助下)在使社会科学家都成为单纯的学者方面在做着相当有效的工作。对于科学化的社会科学是否有生命力,也就是说,它是否可能在对价值和实践的关心上并无明确方向的情况下存在下去,我感到怀疑。
本逊建议,假如我们“赋予社会科学以一个更好的概念”,加上一些历史的成分,我们就能更好地改变世界。对于社会上的巨大变动而言,这一主张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对一些较小的变化来说,我们也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利用我们已经掌握的工具是否还能做得更好一些。这样,对于本逊提出的疑问,即如何根据我们的期望去估计社会科学的总的情况,我们却提出了一个不同的问题。可能总的情况不是我们应该寻求的唯一资料,我们可能还需要知道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为了政策上的目的,我们必须过问我们眼前的各项选择各自有什么长处,而不是单纯地回顾以往。
过去所取得的成就方面的某些主要差异看来是由于各个不同学科之间有差异。政治学、社会学和历史学是最不能令制定和以此来解释政策的人满意的。政治学具有能够引导我们去选择哪一种政治制度的作用,虽然很难判断它的具体成就。经济学可以成功地使它的实践者在政府中身居高位;心理学则在治疗、教育和能力测验方面做出了贡献。
通过试验和反馈来改革世界
在建议改革方面,我不同于米勒的是,我认为我们有着重要的、实际的目标,而且可能要承担实现这些目标的责任。前句话中的“我们”,可以指社会科学家中的一小群人,或是扩大到自然科学和各种职业的较为广泛的一群人,甚或包括那些过去我们认为应属于“公民”而不是属于我们的专业所应起作用而被搁置一边的那些混合的活动。
我要提出两项建议来代替本逊的建议:第一,采取一种渐进的、试验性的方法,而不要求对各学科进行重大改革;第二,在政策分析的研究领域中使不同学科的各个方面同公民的作用结合起来。
假如我们希望实现这些实际的目标,一个办法是对提出的公共政策进行试验。“实施”的领域,也就是米勒认为不属于基础社会科学的领域,是我们所要承担责任的一部分。由于对我们的工作的最终结果要承担责任而不是推诿给别人,我们就必须仔细检査科学知识的运用情况,并且要考虑知识的研究情况是否使它便于应用。米勒曾警告我们这样做将冒使得我们的作用模糊不清的危险。所以在开始谈政策时,我首先要退后一步,只对某些大学研究人员已经考虑过的制定政策的那个方面负起责任。当各个学派的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把他们的研究工作同实际的选择联系起来时,都以这种方法为例。社会试验与卫生、教育、福利、法律制度、计划和其他领域的政策选择特别有关系。
要求得实际结果,就需要在现实生活的各种情况中检验我们所建议进行的干预。工程师深知这一事实,但基础社会科学家则往往忽视这一点。在付诸实施时,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可能必须规定一些标准、组织和制度。在创建和管理试验性的计划时,要求具备同进行学术研究完全不同的技巧。我们越是想要使干预能产生出一般的理论知识,我们就越需要设计并实施一个周密的比较方案。因此,如果想要通过试验获得实际知识的话,学院中的社会科学家就必须也搞管理(或者同行政官员密切合作),要不就得接受别人的很具体的知识。
社会科学方面的发现有时慢慢地在当地转变成持续存在的制度,而且这些制度在以后某个时期还向外扩展。但这个过程往往要求对受到影响的公众进行说服或启发的工作。在应用社会科学方面有一个特殊的困难,就是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题材包括人类,而人类不仅时常改变他们对世界的看法,而且也往往拒绝改变他们的生活条件,不管这些变化是否潜在地对他人或者甚至对他们自己有利。自由社会的一些保障,例如迁徙或组织抗议运动的自由,对于进行这些改革造成了额外的困难,当然,建立这种制度的原因之一也是为了使人们所不期望的变化不至于发生。自由社会进行改革的一个中心问题涉及对于私人权力和特权的有害的政治影响能够限制到何种程度,而用不着以被错误引导的公众力量来取代他们。
因此,我答复本逊的第一个建议就是,我们可以考虑一种社会反馈体系,而不必考虑一项对学科进行改变的总的计划。通过试验得到反馈,这种反馈类似于自由市场和民主制度所自称存在的那种反馈系统。要把试验结果加以实际应用,这就取决于这些结果是否能到达政治决策中心,而且也能为公民所理解。
我的意思是说,社会科学对人类福利的贡献是一些我们可以识别的、确定其价值的独特的发现。社会科学还通过另外的途径起作用,即一般大众的明智。我已经提到过,消费者的科学知识对他们选择商品和服务时可能有利。但是公民和决策者也可能获得使他们的行动更开明的一般知识。他们可以从普通文科教育中学到有关思想或通过阅读和亲身经历来间接地获得这些知识。社会科学家经常自称他们的影响是通过这种办法起作用的,虽然不能准确地做出估价。可以想象,虽然基础社会科学一般只关心认真的社会分析而同特定政策无关,但社会科学却可以通过这种办法对人类福利做出贡献。历史在这方面对公民教育的贡献,比之对特定政策的选择进行分析的训练,确实可以起更大的作用。此外,这样启发人们心灵的一个结果,可以使得从试验中产生出来的那些政策建议更易于推行。
改变社会科学
我的第二个可供选择的建议,是使社会科学发生更大变化;这个建议类似本逊的建议,涉及各个学科的重新组合。但是,我不主张把历史学同社会科学结合起来,而建议使用从哲学中引申出来的系统伦理学去指导我们进行的实际努力;应用验证公共政策预期结果的实际因果关系模式的一种渐进的、也可能是非渐进的方法;还应当对于我们所建议的政策在政治上是否可行的条件进行审慎的研究。这种结合在政策分析的领域中是潜在地存在着的。
政策分析的组成部分,及其同现有学科的关系的概况如下。
(1)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所研究的问题的定义。
(2)经济学、哲学和标准的政治理论所研究的选择准则。
(3)可供选择的方案、模式和决定。这个领域方面的合理结构涉及统计学的决定理论。把受价值影响或不受价值影响的各种政策联结起来的模式。利用全部科学,既利用基础科学,也利用应用科学。一个特别重要的模式就是经济学中阐明的自由竞争市场和市场衰退的模式。
(4)从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和不同的应用领域去考虑,在政治上是否行得通(包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基础科学本身就是已成为一种体制的、涉及质量控制和改进的反馈制度——虽然它可能有时抵制范式上的改变。这种体制产生的历史条件对于提出如何改变社会科学的建议,例如建议建立新的学科,是有启发意义的。然而,由这种反馈产生的标准或目标,在发展有用的知识方面和在纯粹科学研究方面是不可能相同的。也许需要建立一种用以取代的已建立的体系,这种体系虽然仍然适合于在现代大学中使用,但还要有另外一个目的。
我在提出这个新的体系时,至少在表面上同意米勒的这个看法,即:“当社会科学家所能得到的人力财力能够与他们试图解决问题的数量比较相称时,就会产生出比较好的社会科学”。实际上,对于“比较好”这个词意味着什么,我同米勒的看法不同。我把这个词更多地同实践联系起来,而不单单同基础科学联系起来。假如能把这些办法(指社会科学家所能使用的)引用到政策分析的领域中去,我相信所产生的结果将会是受到研究工作的启发的更好的政策,而不只是等待某人去运用的更好的知识。但是对于这个建议,也应该进行试验性的尝试,对它的结果进行严格的考査。
在注意使用广泛的方法和题材作为构造社会理论的手段这一点上,米勒同本逊是一致的。他们都赞成一种基础广泛、跨学科的共同寻求基本概括的社会科学。他们在方法论方面的兴趣可能不同,但是都认为历史能够同其他社会科学合作。他们的主要分歧在于:本逊寻求社会变革,而米勒认为这对社会科学来说是一个不恰当的目标。
为了进一步研究他们提出的那些目标,我们不妨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社会科学各学科如此分散。确实这些学科看起来对于同一现象持有不同的观点,正如我在通过不同的学科探索基本伦理概念时所看到的那样。相反,自然科学中却在不断地产生各种十分活跃的领域,这些领域把先前互相分离的学科联结在一起,包括物理化学、化学物理、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学遗传学等。本逊认为,造成社会科学之间如此分散的一个根由是在思想史方面。
另一个根由可能是由于缺乏足够强烈的愿望来弥补它们中间的缺口。社会科学所能提供一流的、持久的和经过证实的发现的可能性要比自然科学少得多。有一些领域,例如经济学和心理学,可能比其他学科更接近于达到这种指望,但纵然如此,它们也仍然不能同自然科学相比拟。我要称呼这种差别为社会科学的不精致性。
对于那些想寻求一流发现的人们来说,社会科学可能不是他要进行工作的领域;社会科学可能更适宜于改进社会——虽然这一工作很艰巨——而不适宜于发现牛顿定律。本逊引用米·马尔科维奇的这样一种说法:没有必要把科学法则看作是普遍性的或不变的。富特认为“社会学的概括不会积累起来,它们将逐渐过时”。阿尔蒙德和吉恩科在论述政治学时也指出,我们所发现的规律性看来是短命的,它们将迅速消逝。
假如社会科学确实是不精致的,在精致的理论和经验验证之间不够适应的话,那么使自然科学家去从事学科间研究的动机——即期望某些一鸣惊人的发现——就不可能存在了。拒绝对提出另一种范式方面进行合作的情况,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可能同样存在,但是在自然科学中我们的目标是求得一般原理,因而克服这种拒绝合作的愿望可能更强烈一些。为人类福利服务而结合起来的必要性也可能是另外一种动力,但是它又被基础科学的准则所排除了,这个准则要求按照每个学科本身的理论,选择出各个学科中的重要问题。由于题材的困难造成社会科学的不精致,这也会有碍于使社会科学具备一个明确的、范围广泛并经过验证的理论结构。
我最后这个论断对于基础社会科学来说是悲观的,可能也是不适当的。假如社会科学中发现了牛顿定律而证明我是错了的话,我将很高兴。但同时,做出这样的推测也是有趣的:即社会科学家最好通过直接寻求的办法,找到他们的潜在的价值目标——用经过广泛考虑的实践目标指导基础研究,而不是仅仅致力于建立符合各学科标准的基本原理。有些进行解释的自然科学家断定,实践能够丰富理论。实践对社会科学基本研究的影响,可能不仅有助于使各个学科互相衔接起来,而且也有助于“改造世界”。
简单来说,对指导政策研究的政策评价工作应当从形式上使之达到高度合理化(如福利经济学);要特别注意那些与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价值相一致的价值前提(例如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的价值前提);政策分析这一学科要审慎地在评定价值体系方面树立多元论,而不要在其研究者和实践者中间建立一种正统观念。
(选自《国外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
[1] 本文摘译自美国《社会科学历史》杂志197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