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新来的同事
周超的手下意识的捏紧了手上的老太婆留下的纸条,他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他现在唯一的线索只有手上这张纸条。
“外面是挺凉快的,但是你不进去送老郑最后一程吗?”老王似是意有所指的对灵堂的方向看了眼。
“我,这就不了吧,我这心里总是不踏实,王哥,我就先走了。”周超觉得今晚受到的刺激有点多,他想先离开这儿,找个地方静静。
“周超,来介绍给你认识一下,这是和你交接,开下半夜的司机,叫中武,这是开上半夜的周超,来互相午夜一下。”第二天周超刚上值,便被王经理喊住。
“你好,我是周超,开车时间是9点半到12点的上半夜。”周超疑惑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大的事故,经理还找人来开下半夜的车。
“你好,我是第一天上值,开的下半夜,我叫中武。”这位新上任的同事咧嘴一笑,扑面而来的是一股阳气感,长的高大威猛的,就是姓中,这个姓很是罕见。
“好了,既然互相认识了,小中就先去熟悉一下路线吧,小周留下。”
“是的,经理。”声音嚎亮的,把周超吓了一跳,中武不好意思的对周超笑了下,便离开了。
“小中这是刚从军队退伍不久,当我在发布命令呢。”王经理有些好笑的解释了下。
“这下半夜呐,我总是觉得要找个阳气足的人来开,不然总是心里不踏实,最近这西岸出了几起事故,小周你开夜车的可得注意点,老郑这事,我这心慌的很……”周经理叮嘱周超。
“经理我知道了,这发车时间快到了,我先去准备了。”周超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已经快到发车时间。
“去吧。”王经理看了眼时钟,显示已经九点15分,有些纳闷这时间怎么过的如此快。
周超在枢纽站的卫生间,用手接水洗了把脸,抬起头的时候,发现老郑不知何时站在他的身后,脸上笑的诡异。
气氛有一瞬间的凝结,就在周超想开口的时候,老郑这时开口了,“你昨天为什么不去送我最后一程?”
周超嘴唇抽搐了下,“我昨天有些不舒服,看到老王来了,就先回去了。”
“哦,没关系了,我今天来是跟你告别的,我们同事这么多年了,走之前给你个忠告吧,想活命的话,就不要开下半夜的夜车。”
听到老郑的话,周超混身一震定在了原地,老郑的忠告跟老太婆给他的建议完全相反。
周超回过神的时候,四处看了下周围,老郑早已经不在这儿,已经到了他值班的时间,他混混浊浊的去交接,这个晚上格外的安静,他值班期间,一个乘客都没有。
交完班后,周超感觉到今天他好像特别疲备,回到宿舍后,连澡都没来得及洗,便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被经理的电话给叫醒“小周,昨天和你交班的小中,他出事,现在警察在办公室这边,你过来做下笔录吧。”
“什么?小中出事了?”周超听到这个消息,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串起。
“是,今天早上张师傅去交班的时候,发现小中他整个人趴在了方向盘上,已经没气儿了。”王经理只匆匆解释了句便挂掉了。
周超愣神的坐在床上,后半夜的车到底有什么秘密,为何小中一个新来的,上的第一天班就出事了,老郑忠告他不要去开呢?
“小周,我们这夜车,下半夜一时间也没找到合适的人,上次听到你提过缺钱,要不你调下半夜,我在你每月工资上提三分之一,怎么样?”
警察离开后,王经理喊住了想离开的周超,希望他能去开下半夜的夜车车。
周超只感觉脑子里像放烟花一般,轰的一声炸了,手下意识的摸向口袋里老太婆留给他的纸条。
“经理,你的提议,我可能需要考虑一下。”周超想先去纸条上的地址了解一些情况。
周超顺着纸条的地址找过去,是个老居民区,离枢纽站不远,天色还没暗,小区里随处可见的有小孩在活动,地址上的地址是这个小区比较偏僻有一个房子,背着光,光线有些暗,周超犹豫了下,最后抬手在门上敲了三下。
“进来。”是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
周超轻轻推开门走了进来,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烧香钱的味道,混合着点燃的檀香味,让周超这种不是经常去上香的人,一进门便打了个喷嚏。
听到周超的喷嚏声,室内的人向他看了过来,却皱起了眉头。
“小子,被缠上了啊。”室内之人,是个头发银白的老头,双眼如电,显得精神。
“被缠上?”周超愣在原地,有些不解,是被什么缠上了,老王?老郑?还是那个诡异的老太婆?
“是谁让你来找我的?”老头没有直接回答他。
“是个老态龙钟的老婆婆,说你可以救我一命。”
“是灵婆啊,你是开公交的吧?还是夜班公交。”老头听到他的形容,便准确的说出了他的职业。
“啊,是。”周超有些讶异,他平日里并没有来过这里,这老头怎么猜出他的职业的?
“这个很好猜测,灵婆最近在忙一件大事,会介绍你来这里,也只可能是夜班公交司机了。”老头像是有读心术般回答他心里的疑惑。
“不过,我是可以救你一次,你的命我却救不了。”老头幽幽的叹了口气。
“那夜班公交是怎么回事?”周超最后还是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你想知道灵车?小子,这个我不能直接告诉你,但是你可以每天抽出两个小时来我这学习,我可以教你怎么保住自己的性命,并且你想知道这件事情的答案,只能自己去找,开下半夜的车,你的疑惑会得到回答。”
“那我不想知道答案了。”在疑惑和性命之间,周超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