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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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服务创新的分类、特征及演变

一、金融服务创新的分类

根据金融服务创新研究视角的不同,可将其类型从核心功能、维度演化以及产品开发的角度进行划分。

金融学领域在研究金融创新的特性时主要是从核心功能的视角进行了阐述。Pierce(1984)最早把金融创新分成三大类,即降低交易成本类、利用闲置资产类和消除储蓄限制类的创新。国际清算银行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将金融创新分为价格风险转移型、信用风险转移型、流动性增强型、信用引致型和股权引致型五种,后期的研究中,学者将信用风险转移型和价格风险转移型合并为风险转移型。从这一视角的划分有助于刻画金融变化的敏锐性,但是忽略了金融体验的改善。

管理学领域重视金融体验,强调服务创新的维度演化。Gallouj最早在金融领域概括出四种创新类型,即产品或服务创新,结构创新,改良创新,过程、组织、方法或管理创新(Gadrey et al.,1995)。随后,他又在整个服务业归纳总结出六种创新类型,即渐进式创新、突破式创新、专门化创新、累加式创新、重组创新和形式化创新(Gallouj and Weinstein, 1997),这些创新的维度划分虽不清晰,但其定义突破了以往传统概念的服务创新。而Bilderbeek(1998)等则相反,他们提出了清晰服务创新,即新服务概念、新顾客视觉、新传递渠道和新技术选择方式,但现实中的服务创新活动不能被界定在一个维度内,而是多维度的交叉。

基于产品开发过程视角的金融服务创新,传承了技术创新的研究范式,从微观角度将研究对象分为产品创新、过程创新、传递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或结构创新。这种划分注重发掘服务创新的一般规律,具有普适性,缺乏独特性。

二、金融服务创新的特征

金融服务创新属于金融领域的一种服务方式创新,它具有一般服务方式创新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即创新形式的无形性、创新方式的多样性、创新服务对象的导向性(Evangelista and Sirill, 1998),同时,它还具有知识密集性以及金融行业的特征。

第一,高度知识密集性。对于金融企业而言,金融知识已经成为决定其创造价值能力的主要力量,也是关系到企业发展的主导因素。金融服务由于其业务的复杂化和渠道的信息化,逐渐发展成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Strambach(1997)认为,知识密集的特点证明企业提供的不是“常规服务”,而是一种特殊服务。Hipp(2000)提出,知识集聚过程是通过企业的自身创新能力将不同信息和知识源整合到一起,即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描述金融服务创新的知识密集性质:一是从知识的投入角度描述,金融服务创新具有投入的知识密集性;二是可以从知识的产出角度描述产出的知识密集性。金融专业知识是金融服务业运作的主要内容,金融服务供给方和需求方均有可能具备较高金融专业素养和专业知识,他们之间可以展开互动交流。金融创新的服务具有知识密集的特性,这些服务参与到需求者的知识创造及整合的环节中,能够创造出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也就是通过服务供需双方的交流互动,提升金融服务企业和客户专业知识以及创新能力。

第二,频繁的互动性。创新是一种交互式的双向学习过程(Lundvall and Borras, 1998),是一种双向的促进过程。金融服务业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其提供的服务多是无形的,虽然不同服务性质和内容均不相同,但都具有不可分性,客户能够参与创新过程,不断交流与互动,对于提高服务的质量尤为重要。服务机构与客户之间频繁的交流、协商和沟通,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专业知识服务。尤其重要的一点是,金融服务产品是基于高度的金融专业知识和隐性知识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它对于服务创新的成功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意义,因此要求服务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频繁互动才能够达成一致。知识密集型服务创新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频繁的交互性和顾客高度相关性。金融服务业频繁互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领域,一方面是金融服务企业内部人员的频繁交互。创新是一种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个非系统性、特性化的集体合作结果,整个过程需要企业内部人员以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参与到创新过程的不同环节当中,才能创造出满意的产品或服务。另一方面是金融企业外部的互动,即企业与客户之间的频繁互动。客户不仅是创新活动的需求者,而且是创新活动的发起者、推动者、参与者和合作者,他直接参与服务创新的全过程(Hirtog, 2000),企业与客户互动的频率和质量是创新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

第三,技术的高水平性。金融服务创新过程大多需要与特定技术手段相结合,现代社会最常见的是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的宽范围普及和多领域应用,像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互联网金融以及区块链金融的出现,均必须得到技术服务提供商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Consoli(2005)研究了英国银行业的结构变化过程的演化特征,发现零售金融服务创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并在ICT的支持下呈现分布式创新的特点。Scarbrough和Lannon(1989)研究苏格兰银行的大量案例,发现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IT)引发了金融创新,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创新。IT技术的产生引发了金融服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革,也日益模糊了传统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之间的边界。Buzzacchi(1995)等从信息技术扩散角度区分了银行业的两种创新,即机械化创新和分布式创新。机械化创新是指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规模自动化”规制下集中研究后台加工过程,分布式创新是指80年代之后“敏捷自动化”规制下,集中研究电子银行服务供应过程。

第四,模块的重组变换性。许许多多的金融创新是通过增减或改变已有金融产品的某些特质而获得的,并没有重新设计或生产出全新的产品,而大多数金融产品均可以用一系列要素指标对其加以描述,如收益、风险、期限和流动性等。可以将金融服务创新看作是单一金融产品的特质与风险因素进行“拆分”,然后重新将它们搭配组装起来形成新的组合。Niehans(1983)认为,即使最复杂的金融产品也可以被组装成最基本的三种标准产品或者服务的搭配组合体。Dufey和Giddy(1981)经过研究发现,很大一部分比例的金融创新是将一些基本的金融服务产品重新进行组合。金融服务产品以模块重组的形式推出创新产品,不但可以提高金融服务企业的创新效率、降低创新成本,而且可以使企业保持动力不竭的创新优势。

第五,需求和政策导向性。从微观层面来看,金融业的服务创新是为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服务创新还需要承担起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引导经济发展方向、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使命,因此金融企业的服务创新既受国家经济导向和金融政策实施的影响,也要受到监管体制的约束。金融服务创新的需求导向性和政策导向性非常突出。纵观我国20多年的金融产品创新的演变特征,可以发现,大多数金融服务创新是政府政策引导下的创新,金融监管当局直接介入创新过程,监管法规也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和创新步伐。

三、金融服务创新的演变阶段

Vernon(1966)最早提出了技术创新演变的四个阶段,即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创新绩效在导入期和成熟期增长缓慢,在成长期增长最为迅速,学者们对前三阶段进行了相关研究,结论基本一致。随后,Abernathy和Utterback(1978)建立的A/U模型把技术创新分为产品创新(变革事物的本身)和工艺创新(改变产生事物的方法),利用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互相替代,解释了各阶段的绩效成长差异,即在导入期产品创新频率较高,工艺创新绩效不显著;在成长期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的频率都较高;在成熟期产品创新频率下降,主要由工艺创新主导。Kash和Rycroft(2002)整合前人的研究之后,提出了复杂技术创新的阶段模型,即创新由导入期开始,之后是不断循环的成长期和成熟期。

Barras(1986)通过研究会计、保险和公共机构的案例,提出了服务研究的逆向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假设服务创新驱动力来自外部技术供应商,而服务创新演变路径和传统技术创新演变路径恰恰相反,其实是一条从过程创新到产品创新的路径。其过程创新同样经历了三阶段的演变:导入期是一个渐进性过程创新,成长期是颠覆性创新,成熟期则是产品创新。该理论还发现,三个阶段的服务绩效都得到了提升,与Abernathy和Utterback的研究结果一致,导入期和成熟期绩效增长比较缓慢,成长期绩效增长最为迅速。由于技术引入不会导致产品创新在演变位置上后移,而且金融服务创新的起点多数并不是由技术驱动而是监管驱动,所以驱动力理论无法解释这种演变。从金融服务创新的特质来剖析各阶段的变迁,发现金融创新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概念创新阶段。在此阶段,驱动金融服务创新的主要是专业技能(Sundbo and Gallouj, 1998)和监管(Kane, 1997;Miller, 1986),原有监管的撤销会清除创新阻碍,推动创新发生,新出现的监管会促使企业寻找规避阻碍的路径,同样会促使创新发生。期权定价模型对于金融期货期权发展的重大影响,充分证明了专业技术能够驱动金融服务创新。在存贷款、票据债券、期货期权、股票、保险、信托六个金融服务领域内,最先出现的都是概念创新,概念创新是整个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

第二阶段是过程创新阶段。在此阶段,驱动金融服务创新的主要是技术(Barras, 1986)和超额利润(Silber, 1975)。尽管概念创新和市场创新依然可以同时进行,但若现有组织提供新服务的效率不高时,必须进行过程创新,因此确定债券利率的方法中出现了拍卖行为。过程创新最先出现在期货期权、股票、保险、信托四个金融服务领域内。

第三阶段是市场创新阶段。在此阶段,主要是市场环境的变化驱动了金融服务创新(Van Horne, 1985;Desai and Low, 1987),在出清市场中不存在金融创新,只有消费者偏好发生转移才会引发金融创新,从而使得金融特征的组合比例得以调整;企业也会随之调整资产组合比例,诱导市场需求增长。市场创新首先出现在存贷款、票据债券领域。据统计,绝大多数的金融创新都是市场创新。市场创新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顾客价值,但实现的顾客价值增量较小,因此当新一轮概念创新浪潮出现时,市场创新就会逐渐退出,例如,一般情况下,龙头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概念创新时,从属企业进行旧路径的市场创新。

总而言之,金融服务创新是基于收益、风险、流动性、定价规则、可销售性、交易规模和生命周期等金融特征组合,在改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和客户金融体验的过程中,形成了概念创新、过程创新、市场创新的轨迹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