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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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为什么不幸福

动物只要不生病、不挨饿就会快乐,我们认为人类也应当如此。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现实并非如此。如果你不幸福,你会发现自己并不是特例。如果你感到幸福,那么你的朋友中有几人和你一样呢?审视自己的朋友,学会察言观色;即使只是泛泛之交,也不妨去感受他的情绪。

我看见每个过往的行人,

有一张衰弱、痛苦的脸。

——布莱克[1]

虽然不幸千差万别,但你会发现它如影随形。假设你在纽约——典型的现代化大都市,于工作时间伫立在繁忙的街头,或者周末在大街上闲逛,又或者夜晚去参加舞会,完全放空自己,去感受周围每一个陌生人的情绪,那么你会发现每一个群体都有各自的烦恼。上班族焦虑、过度紧张、消化不良,除了奋斗,其他任何事情都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没有心思娱乐,也不关心自己的同胞。周末,大街上的男男女女都过着舒适的生活,有些人非常富有,一心想寻欢作乐。所有人不得不统一步调,在缓慢的车流里鱼贯而行。司机看不见远方的路,也看不到周围的风景,因为分心会引起事故。所有人都想赶超前面的车,但由于交通拥堵,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司机像乘客一样把思绪移到其他地方,那么一种说不出的厌倦就会从心中腾起,微微懊恼的神情也会浮现在脸上。偶尔有一车黑人流露出发自内心的快乐,他们的怪异行为就会引起旁人的愤慨,最终车子会出点“意外”,被交给警察处理:假日禁止快乐。

再或者,你去观察那些欢度夜晚的人。所有人都下定决心逍遥一晚,那份坚决跟看牙医时忍着不叫出声一样。人们认为饮酒和爱抚能带来欢愉,所以他们很快就灌醉了自己,并且竭力忽视同伴令人作呕的醉态。酒喝够了,人们就开始啜泣,责怪自己对不起母亲的养育。这种负罪感在清醒时往往被理性压抑,而酒精使它得以宣泄。

这种种不幸的根源,部分在于社会制度,部分在于个人心理——当然,个人心理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关于完善社会制度从而提升个人幸福感,我曾有过专门论述,因此在本书中,我不准备讨论消灭战争、停止经济剥削、废除严格到令人恐惧的教育等问题。建立一种避免战争的制度,对我们的文明至关重要,但这样的制度不可能实现。因为人们太痛苦了,以至他们觉得平淡度日比相互残杀更加可怕。如果机械化生产的效益能够惠及最需要它的人,那么必然可以消除贫困;可是,如果连富人都在烦恼,那么让所有人都富起来就能消除烦恼了吗?严格到令人恐惧的教育是不好的,但老师也是这种教育的奴隶,他们提供不了更好的教育。这些讨论把我们引向个人心理的问题:此时此地,在这个普遍怀旧的社会里,我们该如何获得自身的幸福?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将只考虑一类人,他们没有遭受过来自外界的巨大痛苦——我假定他们有足够的收入来保证吃住,而且身体健康,日常活动不受影响;他们没有经历过重大的灾祸,不曾儿女尽数夭折,也不曾当众受辱。以上这些痛苦当然值得探讨,也非常重要,但与本书无关。我的目的是找到一种根治日常不幸的药方,这种不幸是文明国家里大多数人的通病,而且由于没有明显的外部原因,它往往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让人更加难受。我认为这种不幸很大程度上源于错误的世界观、错误的道德标准和错误的生活习惯,它让人们丧失了对一般事物的天然热情和欲望,而所有幸福,无论是人的幸福还是动物的幸福,都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这是人力可以扭转的问题,因此我想提供一种改变的方法,让即使运气一般的人也能获得幸福。

也许,关于我所主张的哲学,最好的引言是几句自我介绍。我不是天生就快乐。孩提时代,我最喜欢的圣歌是:“尘世可厌,满载罪孽。”[2]在5岁时,我曾想,假如我能活到70岁,那么我才熬过一生的十四分之一,余生漫长而痛苦,简直难以忍受;青春时代,我厌恶生活,徘徊在自杀的边缘,拯救我的是想学一点数学的念头;现在,我非但没有轻生,反而热爱生活,甚至可以说,我对生活的热爱在逐年增加。部分原因是我了解了自己真正渴望的东西,并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不少;另一部分原因是我成功地摒弃了一些根本不可能的欲望,比如获得某些确凿无疑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我对自己的忧虑越来越少。和其他受过清教徒教育的人一样,我养成了反省自己过错、愚行和缺点的习惯。我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可怜人。渐渐地,我学会了不介怀自身的缺点,而是更多地关注外界:世界现状、各种知识,以及我喜欢的每个人。的确,外在关切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痛苦:世界会陷入战争,某些知识难以企及,朋友会死去。但这些痛苦与因自我厌恶而产生的痛苦不同,不会破坏生活的本质。每一种外在关切都会激发出一些活力,只要这种关切不消退,人就不会觉得倦怠。相反,对自身的关切不会使人进步——它可能促使你坚持写日记,对自己做精神分析,或者成为一名僧侣。但僧侣只有在寺庙中忘记灵魂才会得到幸福。他把这种幸福归因于宗教,但做清洁工也能获得同样的幸福——只要他没有别的选择,并能长期坚守。对于那些过度自我沉溺以至无可救药的不幸者,外在戒律是通往幸福的唯一道路。

自我沉溺有多种形式,其中自罪狂、自恋狂和自大狂是最典型的三种。

我所说的“自罪狂”,并不是指犯罪的人:众生皆有罪,或人人都无辜,这取决于我们对罪的定义。我指的是沉溺于负罪感的人。这种人永远会怪罪自己,如果他笃信宗教,就会认为是上帝怪罪他。他想象自己应该是某个样子,这个形象与他对自己的认知始终相抵牾。如果在意识思维中,他早就抛弃了在母亲膝上听到的教诲,那么负罪感就可能深埋在潜意识里,只有喝醉或熟睡后才显露出来。然而,这足以使一切索然无味。本质上,他仍然遵从童年时期的所有禁令:骂人是罪恶,饮酒是罪恶,在生意上精明是罪恶,性爱更是罪恶。他当然不会放弃这些欢愉,但他为这些欢愉感到羞愧,因此反而有害。他全心渴望一种欢愉,那就是母亲由衷的爱抚——他在儿时有过这种经历。他再也得不到这种快乐,所以自暴自弃:既然做什么都有罪,索性做得更彻底。恋爱时,他想要慈母般的柔情却无法接受,因为母亲的形象很特殊,而他无法对性对象产生敬意。失望之际,他变得冷酷,又忏悔自己的冷酷,并开始陷入想象的罪恶与实在的忏悔的恶性循环中。许多表面上铁石心肠的恶棍就是这种心理。他们之所以迷失,是因为献身于不可企及的目标(母亲或母亲的替代者),以及早年被灌输的荒谬的道德观。对于那些母性“美德”的受害者,从早期信仰和情感的专制中解脱出来是通往幸福的第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说,自恋是习惯性自罪的反面,包括自我欣赏和希望被欣赏。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这是正常的,用不着批评。只有过度的自恋才会产生严重的恶果。许多女性,尤其是上流社会的女性,感受爱的能力完全枯竭,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欲望,认为所有男人都应该爱她。当这种女人确信男人爱她,她便不需要这个男人。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男人身上,只是为数不多罢了;典型的例子是小说《危险的关系》[3]中的男主角。虚荣心达到这种程度,就不会对别人产生真正的兴趣,因此也不会从爱情中获得真正的满足。其他方面的兴趣则消退得更快。例如,伟大的画家受人崇敬,自恋狂可能受此启发去学艺术;但对他来说,绘画仅仅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因此绘画技巧本身永远不会增加任何乐趣,他也看不到自身之外的其他东西。结果只能是失败和失望。他追求奉承,却只得到奚落。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某些小说家,他把自己写进小说,像美化女主角一样美化自己。无论什么工作,最终的成功都只取决于对工作本身的真正兴趣。成功的政治家一个接一个倒台,原因是自恋逐渐取代了他的社会关怀和施政举措。只关心自己的人不值得称道,人们不会如他希望的那样看待他。因此,一心想要世界赞美自己的人,永远不会如愿。即使如愿,他也不会拥有真正的快乐,因为人的天性并不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恋狂是在人为地给自己设限,就像自罪狂被负罪感统治一样。原始人可能会夸耀自己的狩猎技巧,但他也享受打猎的乐趣。虚荣心一旦过度,就会扼杀所有活动的乐趣,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倦怠和厌烦。自恋的根源往往是自卑,而解药是自尊。但自尊只能产生于由客观兴趣所激发的卓有成效的活动。

自大狂和自恋狂的区别在于,自大狂追求的是权力而不是魅力,希望令人畏惧而不是受人爱戴。许多疯子和历史上的大多数伟人,都属于这一类。权力欲和虚荣心一样,都是正常人性里一个重要的成分,因此是可以接受的,只有过度或脱离实际才会变得可悲。它要么使人难过,要么使人愚蠢,要么两者兼而有之。一个自认为头戴王冠的疯子,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是幸福的,但任何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羡慕这种幸福。亚历山大大帝[4]的心理和疯子是一样的,只不过他的才能足以实现疯子的愿望,却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他的野心随着他的成就不断膨胀。他知道自己已经成为最伟大的征服者,便自封为上帝。那么他幸福吗?他醉生梦死,喜怒无常,轻视女性,妄称上帝,这些都表明他并不幸福。牺牲全部人性以培养其中的某一成分,或者把整个世界当成自我表现的舞台,并不会让人得到真正的满足。自大狂往往是由过度羞辱导致的,无论他的精神是否正常。拿破仑上学时曾在富有的贵族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因为他是一个只靠奖学金生存的穷小子。后来他允许流亡者回国,看到昔日的同学对他顶礼膜拜,十分满足。这真是极致的快乐!他甚至想通过消灭沙皇来获得同样的满足,最终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没有人是万能的,被权力欲支配的生活迟早会面临无法克服的障碍。唯有某种形式的疯狂才会使他意识到这一点;但如果权力足够大,他就可以把向他指出这一点的任何人囚禁或处死。因此,政治意义上的压力和精神层面上的压力紧密相连。任何精神层面上的压力只要显露出来,就不会有真正的快乐。适当的权力可以大大增加幸福感,但如果把它当成人生的唯一目标,就会引发内心或外界的灾难。

可见,不幸福有多种心理因素。但它们也有一些共同点。不幸福的人通常在年轻时被剥夺了一些满足感,因此相比于其他满足感,他更珍视失去的那种。因此,他的生活只剩下一个维度——过分强调成就感,而不是与成就感相连的活动本身。然而,这种情况在今天还有进一步发展,并且很普遍。一个人可能遭受沉重的打击,以至不想追求任何形式的满足,只想消遣和忘却。然后,他变成“享乐狂”。也就是说,他通过麻醉自己让生活看起来不那么糟糕。例如,酗酒就是暂时的自杀,它带来的是消极的幸福,只是让不幸暂时离开。自恋狂和自大狂也许是用错误的方式追求幸福,但他们相信幸福是可能的。可是,那些以各种形式寻求自我麻醉的人,只是想忘掉一切,再也没有别的期盼。对于这样的人,首先要让他相信,幸福是可求的。不幸福的人就像睡眠不好的人,总为自己的不幸而骄傲。也许他的骄傲就像断了尾巴的狐狸[5]的骄傲;如果是这样,医治的方法就是告诉他怎样长出一条新尾巴。我相信如果知道幸福的方法,很少有人故意选择不幸福。我不否认有这样的人,但他们的数量无足轻重。所以我假定读者追求的是幸福而非不幸。我不确定能否帮他得偿所愿,但这种尝试至少是无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