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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1960年4月24日)
1959年夏收,生产大队实有人口2823,我当时任会计。由于有人不断迁回,我估计(即虚报)了57人,按2880人留粮。由于牲口超吃了料,没处报销,便这样乱顶一起。
“五干”会上有“三反”内容。我做的这种违犯政策、欺骗上级的事,怎敢不交代呢?1960年4月22日晚陈书记宣布了给我党纪警告处分,使我才松了一口气。
宽大啊!党真会爱护干部。但党愈宽大,我愈觉惭愧。为什么要做这种欺骗上级、违犯政策的事呢?如果每个生产队都这样做那将是怎样的局面呢?如果人人都如此,那与资本主义有啥不同呢?3万斤牲口饲料既然多发放了,那牲口喂壮了吗?不见得。能否真正吃到牲口肚里,谁知道。我这是真正的本位主义啊,我这样做究竟有多大益处呢?谁承情谁沾光,谁说你好?要检讨又丢人这又活该!
我要宣誓:秉公正直莫自私,多为大公谋利益,本位主义克服掉,需知全国一盘棋。尚能思前后不悔,定叫问心知自慰。
我要让“警告”在我思想上时时存在,警惕着错误的复辟,保卫着我的纯洁。
(“三反”是指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父亲把自己会计工作中的所谓“虚报”,上纲上线,提高到了“三反”的高度来认识。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