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基本要求的规定。
立法背景
本条保留了原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条文解读
工业布局是工业生产的空间组织形式,它将工业生产要素进行合理的地域组合,以达到充分利用各地区发展工业生产的有利条件,发挥地区经济优势,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是工业生产布局的重要依据,合理的工业布局又是有效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
中国面临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环境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人类生存环境已构成重大威胁。缺少环境考虑的工业布局必然带来深刻的教训。我国过去的工业布局很少考虑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以致在执行中引发了大面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至今遗患无穷。
目前,一些生态脆弱、极度缺水的地区仍在盲目扩大钢铁产能。由于城市对环保要求越来越高,钢铁行业与城市发展的矛盾也越来越大。这是典型的布局与结构问题,其他行业也存在这个问题。
从流域开发的角度看,由于条块分割、行政区域分割的原因,使得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的发展难以得到统筹兼顾,造成了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短期开发盛行的局面。如太湖流域的城市规模近年来迅速扩张,已成为国内城市群密度最高的区域之一。但由于流域人口密度过高(每平方公里1000人以上)、工业过于集中(无锡市每平方公里的工业企业数达10家左右)。其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也明显超过了环境容量。
从化工石化企业的布局来看,我国各大水域的化工石化项目存在较为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这也是近年来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激增的原因。由于没有进行布局控制,一些项目,单个来看环保标准都是合格的,有的甚至达到了先进水平。但是它们从整个区域规划上看,这么多项目挤在一起又是不合理的。这种工业布局的不合理造成了“先进环保项目”引发“重大环境事故”的悖论。
综上,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布局结构性问题,其根源在发展决策层面。为了减轻、消除现有的污染及防止新污染的发生,必须从源头对污染进行控制,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同时也包括调整现有的工业布局。
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之所以会造成水污染,就是因为技术、设备和工艺落后,该回收的废物没有回收,该循环利用的废水没有循环利用。结合企业技术改造过程,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及综合利用措施防治污染,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长期战略。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本条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内容是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即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强调了造成水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由企业自身进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政府对其提出改造要求。
根据本条的规定,在防治工业废水污染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合理规划工业布局
这里讲的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是指由于各个地区的自然环境对各种污染物的稀释、转化、扩散、净化能力是不同的,应根据各地区的环境容量和环境自净能力的特点合理地部署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以保持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这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工业布局时,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不仅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不应布置在城镇河流上游,更主要的是:
1.规划工业布局要注重对环境资源的需求。环境资源包括能源资源、淡水资源、耕地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处于世界落后水平。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大约是美国的1/10,加拿大的1/30;人均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京津唐地区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6。必须综合分析环境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设定开发强度的限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2.规划工业布局要提倡开发活动全过程中的循环经济理念。要更全面更绿色地设计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缩短产业之间的链接缝隙,尽量使产业上下游结合起来,将上游产业的“废物”变成下游产业的原料。
3.规划工业布局要与环境政策、法规的相协调。要将社会、环境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综合性地考虑,强调各地和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公平性和均衡性,从而减少不同部门和地区间在资源环境方面的矛盾和冲突,打破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的限制,对资源总量与环境容量进行优化配置,使资源分布和生态功能区域的划分更加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4.规划工业布局要考虑区域内的环境累积影响。即使每个建设项目能做到达标排放,但大环境中的污染总量仍是递增的,这些“达标的”“微小的”影响叠加起来就会突破环境容量,影响到整体的环境质量。
5.规划工业布局要综合考虑间接连带性的环境影响。如我国的电力紧张,对电力发展布局就必须综合考虑到火电、水电和核电的环境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在采掘、运输环节的环境影响。
同时,在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时,对于已建的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要调整布局和进行治理。对于工艺落后,污染危害大,又不好治理的企业,应采取关、停、并、转、迁的措施。
二、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其目的就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根据201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一)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四)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