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百事通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表兄妹之间可以登记结婚吗?

现实困惑

廖某与田某是表兄妹关系,二人自幼感情很好。现在两人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由于彼此相爱,他们的父母也愿意亲上加亲,于是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得知二人是表兄妹后,拒绝为二人办理婚姻登记。请问,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做法合法吗?

律师答疑

婚姻登记机关的拒绝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廖某与田某是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二人不能结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解读

《婚姻法》第七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形成婚姻关系应当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结婚的形式要件,也称为结婚的程序,是指婚姻关系缔结的必经手续。在我国,成立婚姻必须到法定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成立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其是指男女双方自身的状况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在我国,男女双方成立婚姻的实质要件包括:一是双方完全自愿;二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是双方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四是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五是符合一夫一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