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2014—2015)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施行时间】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答案: BCD

[2]答案: ABC

[3]答案: AB

[4]答案: C

[5]答案: AC

[6]答案: D

[7]答案: ABD

[8]答案: ABC

[9]答案: BCD

[10]答案: ABC

[11]答案: CD

[12]答案: D

[13]答案: ABCD答案: C

[14]答案: ABCD答案: C

[15]答案: ABD

[16]答案: A

[17]答案: CD

[18]答案: C

[19]答案: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