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随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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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假释的适用条件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09年/试卷二/12单选 08年/试卷二/57多选 07年/试卷二/56多选 06年/试卷二/9单选 03年/试卷二/40多选 00年/试卷二/67多选

相关法条:减刑、假释规定第15条】

【关键解读】

1.本条中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假释适用的程序、审理权限同减刑的适用一致。

真题例解(改编自08年/试卷二/57)

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对于因故意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答案详解】ABC。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考验期限与撤销。依照《刑法》第81条的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A项将最高人民法院误为高级人民法院,故错误。依照《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故B错误。《刑法》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先减后并)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因此C错误。《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此,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