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选集(中国古典文学名家选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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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府 〔一〕 五十首 (選二十三)并序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斷爲五十篇。篇無定句,句無定字;繫於意,不繫於文 〔二〕 。首句標其目,卒章顯其志,《詩》三百之義也 〔三〕 。其辭質而徑 〔四〕 ,欲見之者易諭也 〔五〕 。其言直而切 〔六〕 ,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覈而實 〔七〕 ,使採之者傳信也 〔八〕 。其體順而律 〔九〕 ,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 〔一〇〕 。總而言之,爲君、爲臣、爲民、爲物、爲事而作,不爲文而作也。

〔一〕 新樂府:題下作者原注:“元和四年,爲左拾遺時作。”樂府本來是西漢時朝廷採詩配樂的機關,以後就把能入樂的詩歌都稱“樂府”。“樂府”詩的特點是:因爲樂章固定,而歌曲的牌名也固定。但是到後來,有些作家爲了更好地反映現實,不願意受舊曲調的束縛而自度新曲,其樂章和歌辭,都是從新創制,於是有“新樂府”的産生。在唐代,“新樂府”的創制,並不始自白居易。初唐謝偃、長孫無忌作《新曲》,盛唐李白的《塞上》、《塞下》,杜甫的《兵車行》、“三吏”、“三别”、《悲青坂》、《悲陳陶》,元結的《系樂府》,實際都是“新樂府”。到了中唐時代,王建、李紳、元稹、張籍和白居易等都有意識地寫這種詩,他們常常同寫一題,彼此唱和,一時形成風尚,把“新樂府”的創作,從個别人的分散行動推進到較多人的共同行動的新階段,這在我國詩歌史上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新樂府》在《白氏長慶集》歸入“諷諭詩”一類。“諷諭詩”有諭有諷,它的用意,是諷諫皇帝,批評時政。原共五十章,自太宗創業,玄宗失政,一直寫到德宗、憲宗,幾乎概括了有唐一代由盛而衰的全部歷史。這裏選録其中的二十三首。每首皆有作者小序,概括全詩大意;前面又有總序,介紹作者寫《新樂府》的基本精神。它和《與元九書》一樣,都是我國文學批評史上的寶貴遺産。

〔二〕 繫於意不繫於文:依意遣辭,不因辭造意。

〔三〕 首句標其目三句:“詩三百”指《詩經》。《詩經》共計三百五篇,古人舉其成數,故名。這三句説明白氏作“新樂府”是有意識地繼承《詩經》的傳統:《毛詩》有大序,《新樂府》也有這篇總序;《毛詩》每篇有小序,《新樂府》每首下也另有小序;《詩經》以每首的首句爲題,《新樂府》也如此;《詩經》大多在每篇末章展示題意,《新樂府》每首最末几句,也揭櫫全首主題,及作者命意所在。

〔四〕 質而徑:樸素而又直率。

〔五〕 諭:領會。

〔六〕 直而切:直是用直筆,不用曲筆;切是懇切、激切、痛切之意。

〔七〕 覈而實:確切、真實。又,《文心·定勢》引桓譚佚文以“實覈”和“浮華”作對比。和現在説覈實的意思稍有區别。

〔八〕 傳信:有憑有據,可以相信。“傳信”一作“有徵”。

〔九〕 順而律:是説樂聲必須便於歌詠而又合乎音律。

〔一〇〕 播: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