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傲慢
离朗博恩不远的地方住着一户人家,和班内特家是至交。威廉·卢卡斯爵士从前在梅里顿做生意发家,当上了市长,并在任期内上书国王注22,荣膺骑士头衔。地位的飞升令他大感今非昔比,以至于讨厌起做生意来了,连带着也讨厌他那个安在小市镇上的家。他歇了生意,搬出老屋子,阖家迁往距梅里顿约莫一里地外的一幢房子,将它命名为卢卡斯别墅,从此自居显贵,乐在其中。没有生意俗务缠身,他尽可以全身心地客气待人。他以自己的头衔为傲,却并不目空一切。正相反,他待每个人都礼貌周到。他生性温和,不得罪人,待人友善,又助人为乐,自从在圣詹姆士宫注23受勋以来,就变得更加彬彬有礼。
卢卡斯夫人是个好女人,没有聪明过头,因而正好能当班内特太太宝贵的邻居。他们有好几个孩子。其中最年长的一位已经二十七岁,同伊丽莎白交好,是个聪慧懂事的姑娘。
两家的小姐们非得当面聊聊舞会上发生的事不可。所以舞会后的第二天白天,卢卡斯家的小姐们来到了朗博恩,同班内特家的小姐们交换意见。
“你开了个好头,夏洛特,”班内特太太对卢卡斯小姐客套地说, “宾利先生头一个就请你跳。”
“对,不过看起来他更中意第二位舞伴。”
“噢!我猜你是说简吧,因为他跟她跳了两支舞。看起来他确实很喜欢她—我真这么想的。我听到别人在谈这件事—但我也说不好—似乎提到了罗宾森先生。”
“你是说我无意中听见他和罗宾森先生说的话吧?我没对你说起过吗?罗宾森先生问他喜不喜欢我们梅里顿的跳舞会,觉不觉得舞厅里有好些个美人,还问他觉得其中哪一个最美。他直接回答说:‘啊!毫无疑问,班内特家的大小姐是最引人瞩目的。’”
“肯定的!好啦,那是确凿无疑的,看起来的确像是……不过说到底,要知道到头来也可能是一场空。”
“我听到的可比你知道的要真切得多,伊莱莎注24,”夏洛特说,“不过达西先生讲话就不像他朋友那么中听了,是不是?—可怜的伊莱莎!他说你只不过‘还可以’。”
“求你别再叫丽绮想起他那些冷言冷语了吧,他真是个讨厌的人,谁叫他喜欢上了才叫倒霉。朗格太太昨晚告诉我,他在她近处坐了足有半个小时,一次口都没开过。”
“你肯定吗,妈妈?—没弄错吧?”简说,“我肯定我看到达西先生跟她说话了。”
“是的—因为她最后问他喜不喜欢内瑟菲尔德,那他也只好搭腔。据她说,看他那怒冲冲的样子,似乎不乐意人家同他讲话。”
“宾利小姐告诉我,”简说,“他从来不大说话,除非跟特别相熟的人在一起。他同熟人是非常和气的。”
“我一个字也不信,亲爱的。要是他真有那么和气,就会跟朗格太太谈天了。我猜得出这是怎么回事。人人都说他傲慢得不得了,我估计他不知怎么听说朗格太太没有马车,是雇车子来参加舞会的。”
“他不跟朗格太太说话,我觉得也无所谓,”卢卡斯小姐说,“不过我希望他跟伊莱莎跳舞。”
“下一次,丽绮,”她母亲说,“假使我是你,我才不会和他跳。”
“妈妈,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跟他跳舞的。”
“他虽然傲慢,”卢卡斯小姐说,“却不像一般傲慢的人那样让我觉得受冒犯,因为他自有他的理由。一个那么高贵的年轻人,有家世,又有财产,什么都比别人强,没得说,他当然会自以为是。我想说的是,他有权觉得骄傲。”
“那倒没错,”伊丽莎白说,“要不是他冒犯了我的骄傲,我本来是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的。”
“我认为骄傲是一般人的通病。”玛丽指出。她自诩见解高明,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就我读过的众多书籍看来,我坚信事实就是如此。人类生来就受制于它,谁身上有个把地方强过别人,就很难不沾沾自喜,也不管这优点是确实存在的,还是自己想象出来的。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尽管它们常被当作近义词。一个人可以骄傲但不自大。骄傲更关乎我们怎么看待自己,虚荣则关乎我们希望别人怎么看待我们。”
“要是我像达西先生那么有钱,”卢卡斯家一个跟着姐姐们一同来访的小男孩大喊道,“我才不在乎什么骄傲不骄傲。我要养一群猎犬注25,还要每天喝一瓶葡萄酒。”
“那你可就喝多了,”班内特太太说,“要让我看到,我就立马把酒瓶没收。”
小男孩抗议说她不能那么干。她再三说非要那么干。这场辩论一直持续到客人告辞,才总算有了个了结。
注22 此处的国王是乔治三世(1760年至1811年在位)。身为商人的威廉爵士因在本地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获得了王室敕封的下级勋位爵士(即骑士)称号,于是他便认为自己不该继续经商,要做一个体面的乡绅。当时英国的绅士都是不从事特定职业,靠年金便能维持体面生活的。
注23 圣詹姆士宫(St. James's),自1714年起,乔治一世、乔治二世和乔治三世均使用圣詹姆士宫作为在伦敦的主要居所。
注24 伊莱莎(Eliza)也是伊丽莎白的昵称。
注25 饲养一群猎犬,说明有实力进行猎狐活动,这是当时富裕阶层流行的生活方式。小男孩的话反映了当时社会男性的消费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