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电院校花,师大校花,我该怎么办?
女人可能就是这样,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就一定要得到,自己有的,就是不想要了,也不能让别人得到。
男人又何尝不是呢?
我在当时高校圈里是很出名的,我有一个师大校花妹妹的事情,基本上当地高校所有的男人都知道。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这个事情而已。
我所在的学校,也是有校花的,并且,我们后来还认识了,一起渡过了很多的快乐时光。
我们学校的校花叫李梦瑶,是艺术系的,学的是工业设计专业。
因为,艺术系同我们不在一个校区,我平时,除了上课就是打球,除非是图书馆借书,才会去他们的校区,因为,图书馆在她们校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新生汇演晚会上,她上台表演了钢琴,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女生上台弹了一首钢琴曲。
由于我坐在后面,没有看清人长得如何。
晚上回宿舍,宿舍的同学正在那里讨论,说坐在前面的兄弟,看见了弹琴的女生,惊为天人,说那个弹琴的女孩身材像模特,那张脸长得同台湾演员林青霞一样,是个绝色美女!
据说当天晚上演出后,她就被电院男生封为“电院第一美女!”
我听他们说得眉飞色舞的,感到很有趣,也不是很在意,在我印象中,师大第一美女,也就是我的干妹妹,那才是真正的美人,其它的女人没法同她比。
同学好象知道我在想什么,其中一个同学对我说:“万泽,你的师大干妹妹,上次来找你,我见过,这个新来的电院校花同你的干妹妹真的不相上下!,你要是能将她也能认成妹妹,整个电院的男生就都会认为你牛逼!一人搞定两个学校的校花!”
宿舍里的同学听了,哄堂大笑!
人生的际遇总是让你想不到,同学说的也不一定不会变成现实。
本来,我上大学后,一直保持低调,电院的同学除了甄勤寿外,没有人知道我同当地的大哥们认识。
我也从来不和同学发生矛盾。
我只是长得帅一些,身材好一些,学习特别好,就这几个优点,还有,就是爱运动,各种球类都打,要比赛中,成为女生的焦点而已。
我可能不在乎这样,但是,其它同学极在乎,所有男生对我佩服得不得了。
我不知道我在学校已经很出名了,尤其,是我有了师大校花的干妹妹后。
另外,我的同学一直很是好奇,我为何总是穿一些假名牌,戴假手表,还这么自信。
同学经常问我这些假货从哪里买的,我总是说在BJ的动物园批发市场。
其实,我所有的衣服和饰品全是真的,全是秋哥从品牌店直接买了,给我寄来的。
我也从不说破,爱怎么认为就怎么认为,唯一的区别就是,我穿着总是显得很时髦,像香港人一样,同学总是笑话我:“你穿一些假货,还挺好看!哈哈哈哈!”
我的同学萧仁在参加完新生汇演晚会后,想谈恋爱了。
他同我说,他喜欢上了那个艺术系的校花。
我就同他说:“那你就同人家表白吧!不管成不成,至少要让人家知道!”
“你不懂,要先认识,互相了解后,再找机会表白,你这个土包子!”萧仁自信满满地对我说。
“那你也要找机会同人家认识啊,不能天天在宿舍里瞎想啊!”我同萧仁说。
“你不懂,你不懂,去去去,上你的自习去!”萧仁不高兴的地对我说道。
“你真无聊,需要帮忙就同我说,你这个胆小鬼!”我笑了笑,就拿着书,下楼去教室上自己。
我一出宿舍门,就发现有很多的同学在看我,我有些莫名其妙,我向前一看,噢,原来是我的师大校花妹妹来了,正站在宿舍楼门口等着了。
马千淳穿着一件白色衬衫,下面穿了一条浅色的紧身牛仔被,将那劲爆的身材显露到了极致!
进出宿舍楼的的男生,全都忍不住看向她,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女孩是我的干妹妹,没有人敢上前同她搭讪。
马千淳看到我,向我招手,叫我:“万哥,我在这里!”
“你怎么来了?”我问她,她的出现让我意外。
“嗯,没事,我下午没课,想过来晚上一起去逛逛街,我想买个秋天穿的外套,你帮我参谋参谋,行吗?”马千淳看着我,弱弱地说道。
“行!没问题,你等一下,我将书放回宿舍。”我对马千淳说完,就转身回宿舍放我的自习用的书。
我一进宿舍,萧仁还在,他看见我,挺诧异,问:“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说:“你看看楼下!”
宿舍里的其他同学都冲到窗前,向楼下看去,同时发现一声惊呼:“哇,美女啊!万泽,我们要同你拼命!你将师大百年不遇的校花给占有了,我们同你没完!”
大家说笑着,同我开着玩笑。
我将书放下,也换上了牛仔裤和白衬衫,下楼同马千淳汇合后,向楼外走去。
我们走在路上,引起很多的人的注目。
我一米八多,高大帅气,马千淳,一米七多,身材婀娜多姿,我们穿着同样的白衬衫,牛仔裤,白色旅游鞋,像情侣装一样,超凡脱俗,气质满满。
在我们经过学校食堂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学校新生校花李梦瑶从里面出来,她今天也穿着白色衬衫,浅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她也一米七多,身材婀娜多姿。
我们看到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我们,我们同时一楞,都停下了。
我就感到旁边的马千淳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向对方跑去,一边跑,一边叫:“梦瑶,梦瑶!”
新生校花李梦瑶也反映过来了,也向马千淳跑过去,边跑边叫:“千淳,千淳!”
两个绝色美女抱在一起,又蹦又跳,引来周围很多人的注目。
他俩兴奋完了,手拉着手向我走过来。
马千淳对我说:“万泽,这是李梦瑶,我的妹妹,她的妈妈同我的妈妈是干姐妹,我比她大一岁,我们有五六年没有见了。”
“上次还是在香港见的,对吧?梦瑶!”马千淳转头问李梦瑶道。
“是的,千淳姐,上次咱们两家一起游香港,那时,我才上初二,时间过得好快啊!”李梦瑶对马千淳说道。
“梦瑶,这是我爸的干儿子,万泽,是你们学校计算机系的,你看是不是很帅!”马千淳指我,向李梦瑶介绍道。
“真是好帅!是你男朋友吧!”李梦瑶笑着问马千淳。
“不是,是我的干哥哥!你别瞎猜!”马千淳害羞的低下头,轻声说道。
“好的,是干哥哥,不是男朋友!”李梦瑶笑着说。
两个女孩在我面前就这么开心的聊着天,我静静地听着。
最后,她们决定一起逛街,让我陪着,说是给拿东西,我就只能跟着两个美女的后面,陪她们逛街。
在向校外走的路上,所有的男生都侧头看这两个美女,然后,狠狠地看着我,好象我抢了他们的老婆一样。
那一天,她俩每个买了好几件衣服,款自然是我付的,李梦瑶对我的财力表示了惊奇,当听马千淳说这是见面礼时,笑了笑,也没有再说什么。
我当时,就感到这个李梦瑶的家世一定不一般,后来,确实如我所预料,她的爸爸是当地文华大酒店的总经理,家里经济条件超好。
我们先将马千淳送到她的宿舍,马千淳叮嘱我,让我一定要将她的好妹妹李梦瑶安全送回电院的女生宿舍,我只能听命。
一路上,李梦瑶问了我很多的问题。
“你是如何同千淳姐认识的?”
“你怎么成了她爸爸的干儿子?”
“你们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
“你家是BJ的高干吗?”
“你为何这么有钱?”
“为何千淳姐说你认识本地所有的江湖大哥?”
“你是不是黑社会?”
“你的钱是怎么来的?”
“......”
她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问个不停,我只能耐心给她解释。
最后,在她进宿舍楼前,她问我:“你会唱歌吗?”
我回答:“我会一点儿。”
她又问:“你会什么乐器吗?”
我回答:“我会一点儿弹吉他和弹贝斯”
“真的吗?你等着,别走!”她说完,就冲进了宿舍楼。
我送她到宿舍楼的一路上,就已经很炸眼了,引起了很多男人的关注。
我在楼下同她说话的时候,有很多的男生都停下来看我,弄得我挺不好意思的。
我傻傻地在女生楼下等着,不一会儿,李梦瑶拿了把吉他走了出来。
她把吉他递给我,对我说:“你弹唱一首你最擅长的,给我听听。”
“咱们换个场合,行吗?这里唱歌太引人注目了!”我对她说。
“没事,正好,可以让大家欣赏一下!”她笑着对我说。
“那......,好吧,你想听什么?”我无可奈何,只能一边调琴,一边问她。
“来首校园歌曲吧!”李梦瑶说。
“好,那就《同桌的你》”我对她说。
我调好了琴,就在女生楼下,边弹边唱了一首《同桌的你》,因为有高中的演出经验,当初这首歌曲,我练了不下几千遍,无论是从发音上,还是乐器上,完全复刻了原版的声音。
音乐一响起,仿佛原唱在唱,真的是一模一样。
现场一下安静了,所有人都被震惊到了。
我看很多的女同学眼睛里冒出了小星星,不料的说:“太浪漫了,白马王子,白马王子向公主唱歌求爱呢!”
我听了,气息一下就不稳了。
当我唱完后,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
李梦瑶在听我开始弹琴后,就吃惊的张大了嘴,一直没有合起来。
“你唱得这么好,弹得这么好,为什么不早同我说!”她问我。
“同学,咱们下午才认识的,好吗?你没有问过我啊!”我无奈地回答道。
“对对对!下午才认识,下午才认识!你太牛了!”李梦瑶忙不迭地对我说。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现场不断地有人高呼!
“你再来几首呗!大家这么喜欢!”李梦瑶对我说。
“那好吧,咱们一起合唱一首如何?”我问她。
“好啊!唱哪首?”
“《明明白白我的心》?”
“好的!”
我就和李梦瑶开始了合唱,李梦瑶唱歌非常好,也超出了我的预期。
现场不断的欢呼,我们唱了一首又一首,最后,我也不记得唱了多少首。
最后,我将吉他交还给她后,转身离开。
我感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看着我,直到我消失在学校门口。
我就知道,这个女孩已经开始注意上我了。
第二天下午上完课,我回到宿舍,换上运动服。准备去跑步,就听楼下有个女声在叫我:“万泽,你在吗?”
同学萧仁像兔子一样,冲到窗口,向外看了一眼,马上冲了回来,将我按在了床上,对我大吼:“万泽,你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校花在楼下找你,是不是你背着我做了什么事!”
我一把推开萧仁,这个家伙儿,总是开玩笑。
我走到窗口,对李梦瑶说:“什么事?”
“你能同我一起去找马千淳吗?我同你俩商量个事情!”李梦瑶回答道。
“我要去跑步,你先回宿舍,我跑完步,我去你们宿舍找你,咱们一起去师大找马千淳,好不好?”我回答道。
“行,那我回宿舍等你!”李梦瑶说完,就走了。
萧仁在我背后,带着哭腔对我说:“万泽,你这个家伙,有了师大校花还不满足,又将电院的校花搞到手了,你太过份了,我们所有的男同胞们都要找你算帐!”
我没理萧仁,这个家伙儿总是喜欢开玩笑。
我跑完步,骑上我的自行车,去女生宿舍接上李梦瑶,驮着她去师大找马千淳。
原来李梦瑶一直想组建一个乐队,昨天听了我弹吉他和唱歌,就想让我加入,也想邀请马千淳加入,这样,三个人就可以组建一个乐队了。
马千淳唱歌也很好,但是,她只会拉小提琴。
我们三个人见面后,一拍即合,决定建立一个乐队。
我们给乐队起了个名字,叫“千万梦”乐队,由我做吉它手兼主唱,李梦瑶是键盘手,我后来马上给她买了一个双排健乐器,马千淳是贝斯手,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教会了马千淳弹贝斯。
乐队在组建后,两个月排练,第三个月就开始在校内和其他高校对外演出了。
我们的这个乐队太炸眼了!
用萧仁的原话:“亮瞎所有男人的眼!”
我们排练了30首流行歌曲,在本地各个高校巡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两个绝色美女和一个盛世美男,唱着最流行的歌曲,跳着最前卫的舞蹈,穿着最时髦的服装,迷倒了当时所有的高校学生。
我的同学萧仁总是问我:“你是不是喜欢李梦瑶?你不是有了马千淳吗?”
我没有回答,我心里知道,当大学毕业后,我就会回到BJ,不管是李梦瑶,还是马千淳可能都只是一个回忆。
人只能将当前的每一刻过好,未来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马千淳仍旧是经常来找我,做为干哥哥,我满足了她所有的经济上的需求和生活上的支持,以及情感上的需要,她的女同学都特别羡慕她。
李梦瑶除了同我排练时在一起,平时,不会主动来找我,只是,每次排练完,我离开时,我总是感到她在后面一直看着我,直到我的背影完全消失。
两个校花,两个绝色美人,我该如何办呢?
我大学放假时,我问过秋哥这个事情。
秋哥笑着同我说:“要不,你将这两个都娶了吧,反正,你有的是钱!”
我听了哈哈大笑。
我心里知道,如果让我做选择,我还是会选择马千淳,因为,从她掉下山时,我去救她,拉住她的手,她当时看着我的眼神,我永远也无法忘记。
如果我辜负了她,我一生将无法原谅自己。
我也相信,在我的一生中,将会遇到很多的女人,中国的、外国的、有钱的、没钱的,但是,她们应当都会很漂亮,她们也可能会喜欢我,但是,我只能选择一个,那就是马千淳。
马千淳是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她从来就不在乎我同哪个女人在一起。
她总是拥有强大的自信,好像我本来就属于她一样,好像我永远也不会离开她,永远也不会背叛她,永远也不会甩下她。
她就是那么自信。
我曾经问过她,你为何不担心我被其他的女人抢走。
她想了想,对我说:“我应当比你认识的所有的女人都漂亮,我的身材比她们都火辣,最重要,我比她们有内涵,你要是失去了我,去选择了别人,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其实,她说的这些全对,只是有一个事情她没有说,那就是:“除了我的妈妈之外,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