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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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增加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迫在眉睫。而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教育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学会识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的教育引导。在家庭教育中,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孩子正确地认识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在学校教育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教导未成年人如何识别侵害权益的行为。比如,身体哪些部位其他人不能碰,什么情况下是遭遇了校园欺凌,发生肢体冲突要及时告知家长、老师,等等。

其次,应当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就目前来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身处危险而不自知,从而容易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现在独生子女居多,从小就接受积极的正面教育,很少会有安全意识,因此必须着重加强对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的树立,教育其不轻信陌生人,不贪图便宜。比如,独自在家要提高警惕,不给陌生人开门;有陌生人打招呼要尽量远离,拒绝陌生人的无故示好;当陌生人问路,可以为其指路,但一定不能随意为陌生人带路;当陌生人要送零食或玩具时,要经过父母的允许才能接受;在学校和同学相处要注意语言、动作,避免发生语言暴力和肢体冲突。

再次,要让未成年人在遭遇侵害时学会求助。当未成年人遇到侵害和危险时,有时因为自身能力不够、社会经验缺乏等原因,单凭一己之力难以摆脱困境,此时,学会向外界求助尤为重要。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均未成熟,在遭遇侵害时,可能会选择逃避、忍让,不敢告诉家长或老师,导致侵害人变本加厉,被侵害人处境更加危险,形成恶性循环。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时,要鼓励其学会向外界求助,避免独自默默承受伤害。家长和老师要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交流,随时留意观察生活细节,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回家比平时晚、身体不舒服、情绪闷闷不乐、不愿上学、不愿和异性接触等,一定要注意和缓地询问原因,耐心地帮助开解,避免未成年人默默地承受痛苦,也避免伤害持续发生。

此外,要传授未成年人防范抵御侵害的策略技巧。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可以通过共同阅读图书绘本、观看教育片等方式,传授孩子在遭遇危险时的应对技巧。学校要认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通过开设专门的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孩子的性教育知识普及,有针对性地教导未成年人如何预防和应对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等违法行为;通过办板报、手抄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编著通俗的法律教材、开设法治诊所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传授抵御侵害的方法技巧。法院、检察院作为司法保护的重要主体,可以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 “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活动、举办“送法进校园” “开学法治第一课”主题讲座、制作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册、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力度,推动校园安全教育,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