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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银行、保险、证券和其他名目繁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而货币融通则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目标。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业务范围包含了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因而认识货币同样需要认识银行。

1.欧洲近代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近代银行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主要出现在当时欧洲的商业中心——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一般认为最早的银行是1407年在意大利的威尼斯成立的银行。其后,在阿姆斯特丹、汉堡、伦敦也相继设立了银行。

16世纪末,银行逐渐在欧洲其他国家兴起,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银行,1619年成立的汉堡银行和1621年成立的纽伦堡银行等都是当时著名的银行。

英语中银行一词“Bank”就是由意大利语的“BanCa”(原意是交易时用的长凳、椅子)演变而来,意思为存放钱的柜子。在我国,之所以称之为“银行”,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相关。

银行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第三阶段,货币兑换业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

在17世纪,欧洲的一些平民通过经商致富成为有钱的商人。他们为了安全,选择把钱存放在国王的金库里。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币,所谓存钱就是指存放黄金。

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与发展,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不断加强,产生了建立中央银行的需求。1668年,瑞典政府将成立于1656年、由私人创办的欧洲第一家发行银行券的银行改组成瑞典国家银行,瑞典国家银行就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

1844年,改组后的英格兰银行被普遍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于1833年取得法定货币发行者的资格,即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由政府赋予无限法偿资格。1844年,英国通过“英格兰银行条例”,即皮尔法案,英格兰银行获得独占货币发行的权力,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改组后的英格兰银行可以被视为资本主义国家中央银行的鼻祖,也是世界上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到了19世纪,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成立了中央银行。1920年,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未成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应尽快成立该国的中央银行,这直接推动了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中央银行的成立,主权银行的地位从此逐渐树立了起来。

20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世界各地陆续建立起了一批世界性的或地区性的银行组织,如1930年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1945年成立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1956年成立的国际金融公司,1964年成立的非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的亚洲开发银行,2013年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银行在跨越国界和更广泛的领域里发挥作用。

2.我国近代银行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的银行业同样也具有悠久的历史。《周礼·地官·泉府》:“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泉府”即办理赊贷业务的机构,也就是说我国在周朝就已经出现原始银行业了。后来我国古代又出现了“飞钱”“交子”“质库”“票号”“钱庄”等组织形态,直到清末民初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银行。

“飞钱”又称“便换”,是我国历史上早期的汇兑业务形式。主要特征为:一地出钱并取得有关证明,在异地凭证明取得钱款,类似今天的汇票。“飞钱”有官办和私办两种形式。

北宋初年,成都出现了专为携带巨款的商人经营现钱保管业务的“交子铺户”。约公元1008年,成都16家官商联合用楮树皮纸印刷凭证,上有图案、密码、画押、图章等印记,面额依领用人所交现款临时填写,作为支付凭证流通。存款人把现金交付给铺户,铺户把存款人存放现金的数额临时填写在用楮纸制作的卷面上,再交还存款人,当存款人提取现金时,每1000文收手续费30文。这种临时填写存款金额的楮纸券便谓之“交子”,又名“楮币”。这时的“交子”只是一种存款和取款凭据,而非货币。

“钱庄”最初业务主要是货币兑换,后逐渐增加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明英宗正统年间,大明宝钞贬值,政府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明末时期,钱庄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理放款,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即银票),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钱庄主要起到一个货币保管的作用,一个人随身带着很多的银两到处走动很不方便,可以将银两在某个地方的钱庄存入,在该钱庄所覆盖的范围内的任意钱庄通过会票再取出,这样既方便又安全。不过与现代银行业不同的是,钱庄并不会向客户支付利息,反而是客户需要给钱庄一定的“保管费”。

“票号”又称汇兑庄或票庄,是适应中国古代日益兴盛的远途贸易而产生的一种金融信用机构。最开始,票号主要承揽汇兑业务,后来也进行存放款等业务。在票号诞生之前的远途贸易活动中,常常会采用起镖运送现银的办法进行货币运输,这一运输方式不但费时费力开支大,而且非常不安全。清朝嘉庆、道光年间官吏及商人迫切要求以汇兑取代运现,遂诞生了票号。

山西平遥的日升昌票号是中国第一家专营存款、放款、汇兑业务的私人金融机构。咸丰、同治时期(1851-1874),山西票号几乎独占全国的汇兑业务,成为实力强大的商业金融资本集团,并形成“北号(票号)南庄(钱庄)”的格局。

在山西票号的影响下,从同治年起,江浙人也开始建立票号,如人称“红顶商人”的浙江钱塘人胡光墉(雪岩)在同治二年(1863)建立了阜康票号;江苏洞庭商人严信厚在光绪九年(1883)建立了源丰润票号。时人把江南人开办的票号称为“南帮票号”,但这时的票号仅仅只是民间资金的流动,并未获得官方认可。

在钱庄票号生意迅猛发展的同时,中国现代银行业的萌芽也在香港出现。我国出现的第一家银行是1845年在香港成立的丽如银行,即后来的东方银行。此外,1857年成立的英国麦加利银行(即渣打银行),1865年成立的英国汇丰银行,1889年成立的德国德华银行,1894年成立的法国东方汇理银行都是当时几家主要的外资银行。

在我国,第一次使用银行名称的国内银行是成立于1897年5月27日的“中国通商银行”,最早的国家银行是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后又被称为“大清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一直沿用至今。

“中国通商银行”是李鸿章办洋务运动的得力助手、铁路总监盛宣怀创办的商办银行,该银行被允许发行银圆和银两两种钞票,最高面额为一百元(两)。这种银行券有两面,一面中文,一面英文。中文一面印有“中国通商银行钞票永远通用”“认票不认人”字样;英文的一面则有聘请的英籍经理美伦德的签字。中国通商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代银行的产生。“中国通商银行钞票”如图1-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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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中国通商银行钞票”

“户部银行”是经清朝军机大臣奕劻奏请,慈禧太后批准成立的。清政府授予了其铸造银圆、发行纸币和经管国库的权利,成为清末实质上的中央银行。1908年,“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1912年,历史进入民国时代,“大清银行”也更名为“中国银行”,并继续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责,直至1928年。

在清末和北洋军阀时代,除了官立银行之外,众多私营银行也百花齐放,私营银行以“北四行”和“南三行”为代表,官商合办银行以“小四行”为代表,在20世纪20年代~30年代进入快速成长期。

“北四行”是指1917年成立的金城银行、1915年成立的盐业银行、1921年成立的中南银行和1919年成立的大陆银行;“南三行”是指1915年成立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1907年成立的浙江兴业银行和1909年成立的浙江实业银行,后两家均为清末浙江地方金融力量组建;“小四行”为1897年成立的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成立的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19年成立的中国实业银行和1929年成立的中国国货银行,前三家原来均为民族资本经营,后被国民党政府改组和控股,成为官商合办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则为国民党政府定都南京之后组建的官商合办银行。

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金融业进入第一个繁荣时期,史称“黄金十年”(1928年至1937年)。但繁荣的背后是极度的混乱。当时,市场上多种不同的银两、银圆、铜币和形形色色的纸币并行流通,多家金融机构都发行自己的纸币。1935年,国民党政府着手实行金融改革,首先是通过增资和颁布《中央银行法》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随后实行“法币政策”,放弃银本位,禁止白银流通,将白银收归国有,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流通货币,称为“法币”。至此我国才第一次进入了纸币为主的时代。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社会主义改造的浪潮中,“北四行”“南三行”“小四行”及一些私人钱庄于1952年被组合为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随后在1955-1956年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储蓄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今,我国银行业不断发展,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以5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16家全国性代表银行、1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辅,其他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有效补充,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在这种体系下,我银行既是发行货币、办理信贷结算业务的经济组织,又是国家调节经济、管理经济的重要机构。

扩展阅读: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沿革(1949——2010)

1949年以后,在没收官僚资本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各革命根据地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我国将原来的官僚资本银行改组为新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农业合作银行。之后,又新建和改组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

1953到1955年,我国将经过清产核资、调整业务和实行储蓄专业化的公私合营银行的机构和业务并入中国人民银行,从而建立了新的、集中统一的金融体制。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统一管理金融的机构,其他专业银行成为经济实体。

1978——2005年间,国内银行业呈现多元化发展,包括:①恢复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②兴办了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③向深圳、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政府发放了银行牌照,由当地政府主持创办深圳发展银行(1988)、广东发展银行(1988)、福建兴业银行(19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3);④向招商局集团、中信集团、首钢集团、光大集团四家国有企业发放了银行牌照,开办了招商银行(1987)、中信实业银行(1987)、华夏银行(1992)、中国光大银行(1992),打破了银行由政府创办的垄断局面;⑤通过各种形式,陆续建立了中国民生银行(1996)、恒丰银行(2003)、浙商银行(2004)、渤海银行(2005)四家民营股份制商业银行。

1981年12月,为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我国成立了中国投资银行(China Investment Bank),中国投资银行总行设在北京,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是我国的国家专业银行,按照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要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他文件,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将工农中建由专业银行转变成国有商业银行。为此,从四大行中剥离了政策性业务,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1994)、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三家专门执行政策性业务的专业银行,即政策性银行。

为解决国有独资银行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的问题,国务院于1999年先后成立了四家直属国务院的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应负责解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为四大银行发展成为大型商业银行奠定了基础。

1994年7月22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投资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批复》,中国投资银行整体划归中国建设银行。

1998年12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投资银行主体并入国家开发银行,分支机构并入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从此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2003年,为了改革当时的银行业监管体制,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12 月27日,《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颁布。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明确,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

2003年12月1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

2004年1月6日,中央汇金公司拿出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合计3724.65亿人民币),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注资,并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拉开序幕。

2004年8月24日,中国银行股份制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4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挂牌,标志着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已经完成。

2004年,交通银行通过定向募股方式,补充资本金191亿元,其中财政部、汇金公司和社保基金分别投资50亿元、30亿元、100亿元。交通银行通过财务重组,为建立真正的现代金融公司治理结构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中央汇金公司又拿出150亿美元外汇储备对工商银行注资。2008年11月,中央汇金公司拿出190亿美元对农业银行注资。

在成立股份公司之后,在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下,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

作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试点,2004年8月,交通银行引进英国汇丰银行(HSBC)作为战略投资者,汇丰银行以每股1.86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交行19.9%的股权,即77.75亿股,成为仅次于财政部的交行第二大股东,投资金额达17.47亿美元。

2005年10月,华夏银行引进德国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作为战略投资者,德意志银行财团(包括德意志银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公司和萨尔·奥彭海姆银行)以每股4.5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入华夏银行13.98%的股权,即5.872亿股,总值26.424亿元人民币,德意志银行财团成为华夏银行第一大股东。

2005年6月17日,建设银行和美国银行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与合作的最终协议。根据协议,美国银行将分阶段对建行进行投资,首期投资25亿美元购买汇金公司持有的建行股份,最终持有股权可达到19.9%。2005年7月1日,建设银行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战略投资的最终协议,亚洲金融以14.66亿美元购入建行5.1%的股权。

2005年8月,中国银行与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新加坡淡马锡公司,2005年9月与瑞银集团,2005年10月与亚洲开发银行,2006年3月与全国社保基金,分别签署新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协议。苏格兰皇家银行出资总计31亿美元购入中国银行10%的股权,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购得中国银行5%股份。

2006年1月27日,工商银行与高盛投资集团(包括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签署了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高盛投资集团出资37.8亿美元购买工行新发行的股份,2006年4月28日顺利完成资金交割。这笔境外投资是对中国金融业最大的单次投资,约占工商银行股份比例总计的8.89%。

2009年,农业银行股份公司成立之后,根据当时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没有延续前期经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只引进了几家财务投资者。

在成功改制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随即展开首次公开发行和股票上市工作。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H股在香港上市。

2005年10月27日,建设银行H股在香港上市。

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H股在香港上市,7月5日中国银行A股在上海上市。

2006年10月27日,工商银行A+H股同步上市;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A股在上海上市。

2007年9月25日,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上市。

2010年7月15日和16日,农业银行A股和H股先后在上海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至此,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