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063-2017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4 电能计量

4.1 一般规定

4.1.1 电能计量装置应满足发电、供电、用电的准确计量的要求。

4.1.2 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规定。

4.1.3 电能表的电流和电压回路应装设电流和电压专用试验接线盒。

4.1.4 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具有计量有功电能、感性和容性无功电能功能的电能计量装置;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具有最大需量功能的电能表;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装设复费率电能表或多功能电能表。

4.1.5 具有正向和反向输电的线路计量点,应装设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能及四象限无功电能的电能表。

4.1.6 进相和滞相运行的发电机回路,应分别计量进相和滞相的无功电能。

4.1.7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应根据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选择。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三相三线的接线方式;经电阻或消弧线圈等接地的非有效接地系统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对计费用户年平均中性点电流大于0.1%额定电流时,应采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照明变压器、照明与动力共用的变压器、照明负荷占15%及以上的动力与照明混合供电的1200V及以上的供电线路,以及三相负荷不对称度大于10%的1200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线路,应采用三相四线的接线方式。

4.1.8 为提高低负荷计量的准确性,应选用过载4倍及以上的电能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标定电流不宜超过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的30%(对S级的电流互感器为20%),额定最大电流宜为额定二次电流的120%。直接接入式电能表的标定电流应按正常运行负荷电流的30%选择。

4.1.9 当发电厂和变(配)电站装设远动遥测和计算机监控时,电能计量、计算机和远动遥测宜共用电能表。电能表应具有数据输出或脉冲输出功能,也可同时具有两种输出功能。电能表脉冲输出参数应满足计算机和远动遥测的要求,数据输出的通信规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45的有关规定。

4.1.10 发电电能关口计量点和省级及以上电网公司之间电能关口计量点,应装设两套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发电企业上网线路的对侧应设置备用和考核计量点,并应配置与对侧相同规格、等级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1 I类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关口点根据进线电源设置单独的计量装置。

4.1.12 低压供电,计算负荷电流为6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计算负荷电流为6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的接线方式。选用直接接入式的电能表其额定最大电流不宜超过80A。

4.1.13 贸易结算用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具有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压失压计时器技术条件》DL/T 566要求的电压失压计时功能。未配置计量柜(箱)的,其互感器二次回路的所有接线端子、试验端子应能实施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