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综合管廊 utility 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2.1.2 干线综合管廊 trunk utility 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2.1.3 支线综合管廊 branch utility tunnel
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2.1.4 缆线管廊 cable trench
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2.1.5 城市工程管线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
城市范围内为满足生活、生产需要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市政公用管线,不包含工业管线。
2.1.6 通信线缆 communication cable
用于传输信息数据电信号或光信号的各种导线的总称,包括通信光缆、通信电缆以及智能弱电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
2.1.7 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结构 cast-in-site utility tunnel
采用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
2.1.8 预制拼装综合管廊结构 precast utility tunnel
在工厂内分节段浇筑成型,现场采用拼装工艺施工成为整体的综合管廊。
2.1.9 管线分支口 junction for pipe or cable
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相衔接的部位。
2.1.10 集水坑 sump pit
用来收集综合管廊内部渗漏水或管道排空水等的构筑物。
2.1.11 安全标识 safety mark
为便于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分类管理、安全引导、警告警示等而设置的铭牌或颜色标识。
2.1.12 舱室 compartment
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割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