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修行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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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修行的果实,心力的运用

“吸引力法则”是一种西方修行的新概念,当然,也不算是崭新,十几年的历史是有了。

既然是新概念,不是传统国学,就应该配以西方概念的逻辑来理解它,而不是用东方的概念体系来理解,这是一个认知上的分水岭,国内修行人普遍用不好吸引力法则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根深蒂固的文化差异,再加上传播途中导致的偏差,最终学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操作上自然也就四处碰壁,摸不到头绪。

西方概念,最擅长用比喻来形容一个东西,这是西方人的思维模式导致的,最经典的修心书《圣经》,里面全都是比喻句,我的意思不是说整个圣经都是比喻句,我的意思是,他们表达一个东西的方式,大多是用一个实体去引入一个抽象的概念,就像他们给自己的孩子讲故事一样,他们喜欢通过一个故事来表达一种思想,这是西方常见的一种沟通交流方式。

这种表达方式在国学上也有,比如用围棋来模拟战场,在围棋上了解对方的境界与思路,通过围棋这个游戏的表象,引申到各个层面去进行交流。

所以,吸引力法则,单单从名字上来讲,就是一个比喻句。

不是真的有一个吸引力存在,而是有一个像吸引力一样的东西存在。

吸引力法则本是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法则这个描述虽然不究竟,但也是对的,但吸引力三个字,要理解为“能力”比较妥当。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有疑问说,自己做一件事,成功了是吸引力,不成功就不是吸引力,那到底怎样才是吸引力?

问题的答案就是,所做一切事都是吸引力,区别在于,到底是自己有意识主动做的,还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全然不知就已经做了。

简单点来讲,如果一个人能够完全运用法则,它也只不过就是一些日常,要是用不了,就与神秘学无异。

所以,吸引力法则虽然人人用而不自知,但若想要真正为己所用,其概念就截然不同了。就犹如一项能力一样,能做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完全是另一回事。就像人活着一样,能活是都能活,路边的乞丐也有自己的生活与活法,要是以活得精不精彩,有没有钱,有没有名这些客观的角度来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乞丐也可以觉得自己活得很好很精彩,不能光看表面。

绝大多数人是做不到自由运用这个程度的,所以,即使他们了解了吸引力法则,深入学习了吸引力法则,也还是无法顺利运用。凡事都是有门槛的,尤其是像这种高深的能力,这完全属于修行人的范围,并不属于普通人能够做到的范围,所以它是有门槛的,且门槛还不低。

吸引力法则讲的是人对内心能量的调整,从而影响实相,直到蜕变的全过程。

什么是心的能量,其实就是人的“心相结构”。

一个人爱发脾气,经常对事物起嗔心,那么他内心的能量,就会对应到他生活里相应的实相上面,他可能会遇到容易计较的人,从而与他引发一场大战,因为这正好对应了他想要生气的心。

既然“喜欢”生气,想要生气,心念执着于这个表象上,那么必然会导致生命中反复的经历令人生气的事件。一旦经过大量的反复,人的心念会与思维形成一套生生不息的能量循环,最终形成一定的能量范围,导致更大的事件不断接踵而来,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这也是为什么富人会越来越富,穷人会越来越穷,把富人的财富拿走他还是会越来越富,把财富分给穷人之后穷人最终还是会变成穷人的根本原因。圣经里面也曾如此比喻: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圣经诚不欺我,除了比较晦涩难懂这个特点。而非修行者的普通人若是看了这段圣经,大概率只会陷入头脑的思维风暴里,最终一头雾水的去埋怨上帝,质疑上帝为什么如此不公。

上帝是最公平的,他真的只是在讲述事实罢了。人是自由的,人的心是属于人自己的,所做出的选择也是人自己的,上帝不会干涉人的自由,也干涉不了人的自由。

上帝不是一个神,上帝是所有人都拥有的自由,它就是法则本身。

想要运用心力,其门槛是十分高的,最起码要在戒定慧的慧之后再努力很长的一段路,不断磨练这颗心,让心可以真正平静并专注,只有此时的心才可以称得上是“心力”,不然只能算是无心之过,根本不受控制。人们对于日常所发生的事,大多只能逆来顺受,而不能主动的去改变与逆转。

以心转物的门槛到底在哪,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都清楚,只是还不够清晰罢了。

只有祛除遮盖内心的乌云,真心才会彻底浮现出来,真心一直在等着每一个人重新找回自己。

[改变自己的心,就是改变自己的生命实相。修行,修的是自己的心,而不是修表面上的样子。只有真正修成的真心,才有其作用,才能令人获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