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信仰是经过生活实践的
通过行为可以推测长相
主持人:今天我把著名的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老师和“无业游民”陈老师凑一块,感觉有点不搭边,但实际上我觉得你们俩也算一种同行,都叫“画家”。陈老师是画家,但你画的是表象,画的是人像,而李老师画的是犯罪心理。李老师,你那个学科叫什么?
李玫瑾:就叫犯罪心理画像。
主持人:这是一门科学吗?
李玫瑾:科学的东西一定是可验证的,但犯罪心理画像是一种分析和假设。我们是干什么的呢?有的时候现场没有目击证人,被害人又死了,在侦查走到僵局的情况下,就用心理学的方法来试一试,看他是怎么作案的。当然,前提是我们对人的研究到一定程度了,知道什么样的人会做什么样的事情。我分析到最后的结果,就会给出一些关于犯罪人生活形象的一些描述和建议,比如这个人应该是什么年龄、体型,包括他的活动场所、兴趣爱好、婚姻、受教育程度……类似于这样的一个描述,实际上就如清代文凭上对人的描述文字“面白、身中、无须”一样。“面白、身中、无须”不就是在描述一个人的形象吗?陈老师是属于画出来一个形象,我们是属于用话语描述一个形象。
主持人:你能从这个人的心理推测出他的长相吗?
李玫瑾:不是从他的心理推测长相,是通过他的行为。犯罪人的行为有很多种,比如有一个人作案是夜间潜入室内用锤子去砸睡在炕头的被害人的头部,然后去做其他犯罪行为,那我们就要分析他那么多场合都是这种作案方式,而作案工具还可以有刀、棍子、枪,他为什么要选用锤子砸人脑袋呢?他在黑暗之中潜入室内去摸被害人的头和他右手用锤子最上手,那我们考虑一下床头的高度,就知道他应该是多高了。你想,一米八的个儿要干这个就比较麻烦,他要弯下身子再弄一下,而相反,矮个儿摸一下就得手。我们就这样来判断他的身高是多少。此外,还有很多方法。
主持人:龙勃罗梭认为有些犯罪人存在脸谱化,他都能勾勒出来,比如说刺客下巴突出、颧骨的间距比较大,攻击者脖子比较短、头盖骨比较圆、手臂长,强奸犯手短、前额窄、头发颜色淡、鼻子和生殖器往往有畸形,抢劫犯头发粗硬、头盖骨不规则、胡子重,纵火犯头小、四肢长,骗子下颌宽大、体重大、脸色苍白,盗窃犯黑发、个子高、手臂长、胡子稀疏。您跟他是同行,觉得这靠谱吗?
李玫瑾:有一点点靠谱。人的体型和犯罪没有因果关系,不是说某种体型必然犯罪,而是指这种体型一旦犯罪会是哪一类。比如我们说“家庭不正常,人就会出现异常”,这是因果关系,你去看犯罪人都有这个问题。可是体型,比如说贼吧,做贼的一定是瘦小的,因为他在很多场合靠近你的时候,你的余光是看不到他的。他要是一米八的个儿,腰围三尺多,一上车块头老大,往你跟前一贴,你就能看到他这个人了,就别想动手了。相反,瘦小的人就很容易贴近你,对吧?
嘉宾:逃脱也容易。
李玫瑾:暴力犯罪,像抢劫,首先得有一个爆发力,而有爆发力的人往往骨骼都是筋骨型的,弱小的哪有爆发力,胳膊像细柴棍似的。一个犯罪人要是块头很大,又好吃懒做,他绝对去抢劫。我们有个同行是专门画犯罪人形象的,而很多目击证人都是性犯罪被害人,后来人家就说他怎么画的都一样。我说,错了,不是画的都一样,是这类犯罪人就长这样。
主持人:都是同一类脸型?
嘉宾:什么样的?
李玫瑾:尖下巴,小细眼,嘴唇厚。
嘉宾:这有意思。
李玫瑾:人家都说他怎么画的都一样,其实是这类人有相像的地方。
主持人:公安局常说一个罪犯长什么模样,你要是去画,能比他们画得更像吗?
嘉宾:不一定,那是一种经验,我也得画好久才能慢慢进入情况。
主持人:我觉得很难,比如同样是说这人眼睛大,那细微处还有多少个不同啊!
嘉宾:对,那有一百种画法。
李玫瑾:我们这个同行画像能像到什么程度呢?他先听被害人讲述,然后画出犯罪人的体征,再让被害人看哪张最像,在这基础上再改,改完以后给刑侦人员,他们就拿着这个走街串巷去查。有一个被害人看到画像以后,眼泪唰地就下来了,虽然时隔好几年了。她说如果在什么地方再稍微宽一点,眼角再长一点点,下巴再稍微怎么一点点,那就更像了。这种对人物的刻画,他是听完描述以后把它变成一个心象,然后再画出来,我觉得也很厉害。
主持人:这跟画家相通吗?
嘉宾:在古代真是要靠画像,比如把伍子胥的像搁在城墙头。在人类还没有现代传媒以前,绘画是很重要的。
主持人:现在有了现代传媒都不用画画了,直接就用图片。
嘉宾:还是有,是电脑做的,更精确,但我不知道效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