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养出来的
主持人:您既然说到孩子,我就不由得想起来,最近一段时间残害孩子的事情太多。我再跟您提一个案子,就是山西被挖眼男童斌斌的案子。我们看到当时您也有一个解释,但我们还是觉得有些费解,就是他的伯母张某某到底为什么呢?最后说是好像有个2000块钱的事,她怎么就会向孩子下这个手呢?
2013年8月24日19时许,山西省某县6岁男童斌斌在家门口玩耍时,被一个穿紫衣的女人带到野外去挖掉双眼。8月30日6时许,斌斌的伯母张某某在自家院内跳井自杀。专案组经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和DNA检验,认定张某某为斌斌案的犯罪嫌疑人。在张某某被搜出的一件紫衣上多处检验出斌斌的血迹,而且斌斌的衣服上也有她的头皮屑和手印。
张某某,1972年生。她生前在一家养鸡场打工,从事内脏分拣工作,用长约十厘米的工具刀割掉鸡肛门,每月工资一千七八。前几年,斌斌家就搬去县城住了,跟她家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只是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可能有点摩擦。斌斌的爷爷前年患脑梗塞瘫痪在床,由三个儿女轮换照料,每家各照料四个月。今年4月轮到斌斌家,斌斌的爸爸当时因伤不能出去干活,就说由他家来照料老人一年,另外两家出点赡养费。刚开始说一年出一万元,但张某某不同意,后来改为5000元。斌斌家之前向她家借过3000元,现在一抵,还可要来2000元。但据斌斌的妈妈说,自家开的麻将室每月可挣2000元左右,生活还过得去,如果她家不给钱就算了,自己没跟她要过钱,也没和她吵过架。
张某某性格比较内向,平时不爱说话。据村民说,张某某幼年时曾被蛇咬过,受到惊吓,心中留下阴影,人变得十分胆小,心理承受能力差,容易晕厥。据张某某的五妹称,有警察曾找张某某询问过斌斌的案情,她跟家人说她感到害怕。据镇上一位干部说,张某某跳井前一日精神状况异常,看起来有些神志不清,曾听见她在村里胡言乱语,说“我是鬼”“我是神”之类的话。
凤凰网资讯频道《凤凰专家谈》栏目曾连线李玫瑾教授,对张某某的作案动机进行分析。
凤凰网资讯:案件基本已经侦破,从张某某的犯罪心理来看,她背后的动机可能是什么?
李玫瑾:一般这种案件,尤其是一个小孩在家门口附近被杀害,多数都是熟人所为,而这个熟人一般还与孩子有一点关系。如果是男性,多数是为了猥亵或强奸;如果是女性,一般都是出于报复或者有情绪性因素。这个案件属于第二种。即使在证据出来之前,我们也能看出来此案应该是熟人作案,不像是为了摘除器官,一看就是报复性的。他的父母自己可能不知道—很多时候,被报复者往往不知道报复的存在。张某某这种人生活范围比较小,心胸也比较狭窄,一点事都会被放大,之后她的心里就全是这件事了。这种人往往生活压力比较大,比较容易犯罪。
凤凰网资讯:警方披露张某某作案可能与家庭赡养有关,这种因素对她会有怎样的影响?
李玫瑾: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她已经很生气,但对方不知道。从现有信息来看,有一条因素比较重要:她丈夫生病以后,家里经济来源主要靠她一个人,还要供养三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她承担公公的赡养费用,需要出钱,她就不给。斌斌家曾向她家借了3000块钱,就抵充了公公的赡养费,不还了。这事肯定让她特别生气。
一码归一码,因为本身家里就有好几个孩子,压力这么大,她可能会想:“你们家每天有麻将机,天天有收入,还赖我的账?”但她又说不出来,因为她又不能把老人接过来,所以就憋着。这事是她报复的重要原因。好比有一个人借了你的钱,找个理由不还,对她这样一个柔弱女性来说,能怎么样?吵也吵不出理由,谁让她不赡养老人?她心里肯定憋着一股火,只能报复孩子,别的她没法做。一个女人能做什么?
凤凰网资讯:作为孩子的伯母,她为何用挖双眼的残忍方式来报复?
李玫瑾:还能有什么办法?第一,她可能不想置孩子于死地;第二,她又想让他们家痛苦。所以这就是一个手段,而且对她而言操作起来也比较容易。她是用手抠的,相对来说对工具的要求比较简单,孩子反抗能力也不是太强,很容易被控制。
凤凰网资讯:据先前报道,张某某本人是胆子比较小的,而且怕见血,为什么还能做出这样的行为?
李玫瑾:往往就是这样,很多特别、胆特小的人才最可能做这种事。如果她胆很大,能公开处理,比如敢当面与你吵,那就不会在背地里报复。往往是不敢当面对峙和吵架,甚至不敢跟对方对视的人,才会在背地里悄悄报复。张某某就属于那种不能当面与人公开矛盾的。我们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什么都敢吵、敢说出来,使别人脸面很挂不住的这种人,往往不会在背地里整人;反而是跟你客客气气的那种人,受一点委屈往往不是当面与你直接冲突,而是会背后找机会报复。外表看起来很弱的人,特别容易背后报复。
凤凰网资讯:这种作案方法一般是计划很久还是临时起意?
李玫瑾:她可能已经生了很多天的气,突然某一天想起来要做这件事。有时这种案件也属于情绪性的案件,肯定有情绪积累,但什么时候作案,随意性很强。这不属于预谋性的,与制作炸药报复不同,方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凤凰网资讯:最后她选择了在自家井里自杀,并在自杀前一天说胡话,你怎么看待这一行为?
李玫瑾:压力太大。当她事后知道结果,自己也会很矛盾。把孩子眼睛毁了,这关乎孩子一辈子的事,而且斌斌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再加上当时侦查的人这么多,媒体又关注,事情早晚会暴露出来。她自己心里担不住事,是个不敢公开化的人,事一闹大,她能怎么办?
凤凰网资讯:这种人作案会提前想到后果吗?
李玫瑾:一般不会想那么多,她只是想做让对方痛苦的事,不会想后果,因为她的生活范围决定了视野。这种事情一般在农村比较多见。人的生活范围太小,芝麻大的事也会变成最大的事。人们的心胸有时与生活视野有关,视野越宽阔的人,心胸就越宽阔。所以,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说女性一定要有见识,见多识广也会变得心胸宽阔。
——摘编自凤凰网《李玫瑾剖析男童被挖眼案嫌犯作案动机》
李玫瑾:这只是个线索。其实还是这句话,就是她真正的问题是她自身人格上的问题。她略有一点点被动的人格特点,专业上叫“被动攻击型人格”。被动攻击型人格是什么呢?咱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看历史上的太监在整人时都特狠,为什么?因为他就是个奴才,他天天在皇家人面前得委屈自己,低三下四,点头哈腰,久而久之就成为他的一个必须的外表,这已经成习惯了,但他心里头所有的委屈和卑贱感都存着,一旦找到一个比他更弱的,他一定就会发泄。这种为人风格就叫被动攻击型人格。
嘉宾:就是表面看起来越弱小的人,反而他的攻击能力可能就越强。
李玫瑾:不一定是因为弱小,最重要的是什么呢?他有一种不得已而迎合的背景。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大男孩也有这个特点,表面客气扭头狠,后来我发现他父亲是当地一个领导干部,那我就理解了他的人格是怎么来的。他家里经常会有来求他父亲的人,他作为一个小孩,可能要叫人家叔叔阿姨,但是来的人多了,他会很烦这些人,所以他表面上对人绝对礼貌到位,可是心里对谁都充满着一种厌烦和蔑视。实际上,这是因为他的家庭总被外人侵入而产生的人格特点。所以这个男孩长大后,对谁都是绝对礼貌到位,但对谁都怀有敌意。
主持人:我还发现残害孩子的甚至有很多是亲生父母,比如有一个父亲拿三根钢针扎自己的孩子,因为他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还有一个母亲把小孩弄在14楼要往下扔。您说这种父母还是正常人吗?
李玫瑾:我觉得在社会变革当中,这些异常的人有很多是自己也受到过伤害,以后他们就会去伤害更弱小的人。
主持人:可那是自己的孩子啊!
李玫瑾:有这样的。当然,这个犯罪嫌疑人肯定是有问题的,也就是他自身心理有严重问题。比如说最近把两个女儿放家里饿死的那个饿死女童案[15],你只要看到她们的妈妈,你就知道为什么了。那个妈妈自己从小到大就是没人管的。有一个犯罪人跟我讲的话,我当时听了真的是感触很深。他的行为,你要是看到现场,会知道他有多可恨,但你听到他讲他的经历时,又会感受到这是一类人。我把重复犯罪的人分为三种[16],也就是说,危害社会非常严重的有三种人。一种是我们叫作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犯罪是没有理由的,从小就坏。第二种是我称之为犯罪人格的犯罪人,他们的人格是在犯罪的背景中形成的。从小没有人管他,自生自灭,因此只能不择手段地生活,这种就叫犯罪人格。还有的是在监所中,比如一关十多年的,他基本接触到的全是犯罪人,就是斗狠的,出来以后你别指望他善良。你刚才问的就是第二种人。
主持人:但是,这种能到违反人类本能的程度吗?比如说母爱、父爱。
李玫瑾:当然可以啊,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很重要的一个词叫人性。要把你这个问题回答明白了,要回答什么是人性。
主持人:人性深似海啊!
李玫瑾:人性是怎么出来的?我讲课经常要讲这个问题。它是养出来的。人和高级动物都有这种“自然情感”,即不教而具有的能力。比如狗就是这样,你只要养它,它就不咬你,但狗会咬别人,对吧?人是老天让你生出来时什么都不行的,四肢不能翻,头不能抬,吃喝拉撒睡、翻身和打嗝,哪件事你自己都干不了,那干吗呢?就等待别人。这是人的自然属性。生来具有的生理需要就是自然属性。但这种需要在人出世时必须指望别人帮忙。事实上,人的情感就是在这个需要与满足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那么,这个过程首先需要一个稳定的抚养人,还要有一种身体上的接触。如果你只是把他放到床上,把奶瓶往他嘴里一塞,这种抚养也能长大,但他跟人绝对不亲,他没有与人的肌体接触感。所以,你去研究变态的人就会发现,他们都是没有跟人的那种身体亲密感。比如说妈妈抱着我,她的身体就是我最快乐的来源,所以贴着人身使我感受到很快乐。有的孩子一出生就被父母扔在医院,爸妈走了,那谁来管他?护士来了,今儿是这个,明儿是那个,他能有这种固定的身体记忆吗?没有。这种稳定的抚养需要多长时间呢?至少要六年,可延到12岁。
主持人:这是人类的特征?
李玫瑾:对。现在很多人之所以出问题,就是在早期这个阶段出了问题,尤其是人的情感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