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二天凌晨,我们早早的收拾好东西,趁着天还没亮,不容易被“人”发现,几个人大包小裹的上了车。姬文竹怕有人跟踪,所以他比我们晚一个小时出发,这一路上,我和唐梨高度紧张,生怕发生像上次的事情。随着道路上的车辆减少,我们驶入了郊区,高楼大厦渐渐的矮去,零零星星的房屋和升起的炊烟都在告诉着我们离家越来越近了,树木繁茂,高山流水,鲜花盛开,我们的家就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外桃源。我们的家叫摇金镇,因为风景很秀丽,所以政府把它化为了一个景点没有拆除,这里的人也很幸运的继续留在了这个地方,随着游客越来越多,镇里的红利支持着大家把这个地方建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大。
凌晨5点多,我们几个陆陆续续的到了村子里,很多早点铺已经灯火通明开始忙碌起来,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地方,很多的生面孔不禁又让我警惕起来,看来镇里来了跟多做生意的人,天色渐亮,我们开车来到了半山腰,老宅在山上,因为家里老人的原因,我们家和姬文竹家是唯一没有下山的,人们选择搬到山下谋生,虽说比较高,好在路修的越来越好,所以生活方面还是很方便的。还没下车就看到妈妈和一些长辈站在门口,我们几个陆陆续续的下了车,看到妈妈的那一瞬间,她的眼睛一下子红了,我意识到不是因为我,她的眼神从我的方向向后面望去,最终停留在了小华的身上,我转过身抬头望去,这两个面容极其相似人,此时也是热泪盈眶,有思念,但更多的是无奈吧!
大家都相互寒暄完,妈妈的眼神却从没有离开过小华身上,她慢慢的走过来牵起我们俩的手向祠堂的方向走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向小华点点头跟着妈妈走了进去,此时我才发现,妈妈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旗袍,金色的龙纹在旗袍上面栩栩如生,到胸的披肩把她衬得神秘又严肃,高高的发髻盘在脑后,宛如民国时期的富家太太,母亲很少这么打扮,平时看他的衣柜里,都是素色的衣服,大多以青色为主,我睁大眼睛,连呼吸都变得缓慢,和小华对视一眼,他可能也察觉到了这个家跟之前的不同。
“先辈在上,今文昭华携夕颜,赤华,归宗”这几句话好响亮,我和小华呆呆的站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小时候妈妈和叔叔婶婶们从不让我来祠堂,他们骗我里面有鬼,我很害怕,所以经过这里都是用跑的。
“跪!”
我和小华没有半分犹豫的跪在了青砖上,声音非常醇厚,往后一看,是唐梨姬文竹和他们的母亲,他们脸上没有一丝波澜,我们就这样三次跪拜之后被大飞小飞他们搀扶起来,面对着这20多年来我从来没看到过的场面,让我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让母亲给我解释解释,刚准备开口就看到母亲往前走了一步,从上面拿下来一块牌位,上面一个字都没有,我好奇的接过来,表面被擦的发亮,很明显是精心呵护过的,我抬头看了看其他的,也没有字,这偌大的祠堂供的到底是谁?
“这是小华的,在你们出生这个牌位就放在这里了,这些牌位能够拿下来的都是还活着的人,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了”母亲看着小华,泪水早就已经滑落,这种明知道儿子还活着却永远见不到的痛苦她忍受了20几年,堆积的情绪在这一刻全部爆发,我看着母亲怯生生的抱着小华,心里说不出的痛,可能在我还在开开心心的享受这一切的时候,却有两个人在替我承担痛苦,此时的我才体会到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不可能割舍的东西。
“妈,你应该开心不是吗?我和弟弟已经回来了,以后有我们呢”我拍了拍妈妈的肩膀,伸手把妈妈的泪水擦干,她在我眼里永远都是漂亮的,从容的,我从小最骄傲的事情就是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妈妈,因为有她,我从小在别人眼里是完美的,是让人羡慕的,所以我的童年也是精彩的。
“妈,我回来了,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小华笑着擦干他的泪水,此刻的喜悦用语言已经无法形容了,我们一家人在用着另一种方式团聚,一种只有我们知道的方式,以前总感叹时间的转瞬即逝,现在想想,我感谢它把小华送回了我们的身边,时间的纽带不会遗落任何一个人,小华是,父亲也是。
寒暄了好一会,大家的情绪都渐渐的稳定下来,彼此之间的关系渐入佳境,或许是血缘的关系,大家眼中大多泛着和蔼的目光,虽说20多年中小华从未正式的回过家,但是这个家永远都有属于他的那一块,这个零零碎碎的拼图正在慢慢聚拢。
我看不得这温馨催泪的场景,在大家一句又一句的关怀中,我独自退出了祠堂,他们的注意力都在小华身上,应该没有人发现,出了门,看见一车的行李根本来不及关心,我换上靴子,戴好斗笠往后山走去,与其说我们家是为了避免麻烦而继续留在山上,倒不如说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我,在我16岁生日的时候,偶然在后山发现一片竹林,虽然不高,但也是非常浓密,看起来是近10年播种的,周围看不见一户人家,山上的小溪潺潺流下,涓涓细流,水波不兴,刚好灌溉,旁边的空地土壤也是非常肥沃,于是我自作主张的把院子里的玫瑰花都移栽到了后山,足足有24大盆,看着平时只能盛开在花盆里的玫瑰,在我的精心照顾下开的繁花似锦,娇艳欲滴,跟青翠的竹林交相辉映,我觉得我干了一件有结果的事情吧,后来随着花的种类越来越多,那一片变得生机盎然,有不少的小动物栖息,再后来,我不顾母亲的反对直接在后山盖了个房子,房子虽然很小,但是全部都是按照我的要求建造的,母亲嘴上不答应,但是从来都不会限制我的行动,在建造的期间也都是她监督完成的,用的门锁都是最安全的,后山距离我家也不过只是500米的距离,母亲却实实在在的给我修出了一条安全通道,周围的监控也是密不透风,我明白她的用意,所以也并不在意,某天不经意的发现门前一颗矮矮的野樱桃书,结的果子又多又甜,我意识到这片土地是可以种果树的,所以我又托姬文竹给我弄来了很多的果树,至于能不能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第一年,第二年,果树虽然健康但是颗粒无收,所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照看到他们,今年是第8年了,但愿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看着这一路的篱笆,时隔很多年,被打理的很干净,这应该是母亲的杰作,或许在我不在的时间里,后山也是她的另一个世界呢,清风扫过,满山的翠竹在风中摇曳,像一张张嘴在喃喃细语,水流轻触石头表面,掀起一阵轻微涟漪,唤醒一池秋水,花香弥漫在空气里,如痴如醉,看着这与世隔绝般的美景,我停下来驻足观看,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场景,用枝繁叶茂形容都有点自惭形秽,原来在我不在的日子里,这里被人照顾的很好。桃树的果实累累,玫瑰的亭亭玉立,以及更种各样的花朵在这里争奇斗艳,这不是画里的世界,是真实存在的,以前回家都是在寒假,所以没有机会看见这盛景,真是错过了全世界一样,现在看来,人们为什么会沉醉在美景之中,是因为美景是心中那块最柔软的世界,人生短短几十年,如何活的快乐,活的精彩,活的有意义,是多数人所追求的,而我所追求的不过就是家人平安,万事胜意。打开房门,是玫瑰花的香味,桌子上新鲜的玫瑰花印证了我的想法,看来这里每天都有人来,地面一尘不染,门口的青砖也是干干净净,看来母亲也是很喜欢这个地方。
环视了一下周围,除了基础设计更全面了,我发现玫瑰花田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个秋千,上面爬满了藤蔓,看着这粗壮的木头,应该不是母亲做的,估计是找别人制作的,做工略微有点粗糙,我上去荡了一下,很是稳当。看到旁边放的水管,应该是给玫瑰浇水的,我打开水泵,从小溪里面抽了水,水呈喷雾的形状向玫瑰花一层一层的盖去,今天天气很不错,能隐隐约约的看到彩虹的形状,看着这一片花田,心里止不住的开心。我有个私心,想和我的爱人一辈子生活在这个世界里,远离喧嚣,但是现实的是,我明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属于这个世界我还在尽我最大的能力让它变得越来越完美。可能在故事的最后,我如愿以偿的能够享受这里的一切,与朋友的偶尔小聚,富足的生活能让我悠闲的过完下半辈子;另一种可能,这个地方一开始就是不存在的吧,我可能是恍惚了,好像看到了我的下半辈子一样,庄周梦蝶,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但是我比较贪心,我想要的太多了,老天应该不会满足我吧!
仔仔细细的逛了一圈后,我才看到了旁边早就已经熟透了的桃子和地上几个又大又圆的西瓜,看来妈妈真的没有浪费这个地方,把我爱吃的东西都给种上了,西瓜旁边还有几颗葡萄藤,过几天应该也熟了,现在还是黄绿色的,满满一大串,真是诱人,没想到这片土地还真是肥沃,虽然不知道是哪年种下的,但是看着现在的成果,少不了精心呵护和剪枝,养护果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点小毛病都有可能让它们濒临死亡,真是不容易啊。转头看着这几个估计足足有20多斤的西瓜躺在地上,好像在向我招手一样,我恨不得现在就给它劈开,看看里面娇嫩的果肉,但是想想唐梨他们我还是忍住了,况且我自己也搬不动。果树的种类虽然多,但是一种也就种了几颗,根本就用不了多少地方,也就那3颗桃树占着最好的位置,阳光充足,所以结的果子也是最多的,有了太阳的滋养,这里的东西一定不会差到哪去,万物皆有灵,他们彼此把这里养护的生机盎然,我非常庆幸能够遇到这片灵渠。
我从厨房找了个好看的篮子准备去把树上成熟的桃子摘下来给他们尝尝,走到树下才发现,这个树远比它看上去高多了,我搬来几个奇形怪状的石头,把他们摞起来才勉强摘到,我晃晃悠悠的踩上去一看没想到结了这么多果子,小小的篮子已经装不下,摸着他们外皮坚硬我索性都扔到了地上,满地的桃子,又大又饱满,要是拿出去卖估计会卖个好价钱,原来这就是丰收的喜悦,我摘得不亦乐乎,丝毫没有想到我该怎么把他们拿回去,过了一会,豆大的汗珠告诉我我可以结束了,剩下的都是没有熟的,估摸着也就这几天了,我扶着树杈整理了下我的衣服和早就已经沾的全是毛的袖子,好在我戴了斗笠,大大的帽沿上全是掉落的叶子,我摘下来想把叶子都抖落掉,没想到叶子上全部都是虫子,我大叫一声,手足无措的把帽子扔在了树上,正好卡在了最上面的树杈上,惊魂未定的我牢牢的把着最粗的那根树枝,踮了踮脚想伸手去拿帽子,却没有注意我的身后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我看着地下的人影,以为是姬文竹或者是小华,心里松了口气,想着让他们给我拿一下,顺便帮我把桃子提溜回去让大家分一下。
“这有钱人家的孩子还得亲自上树摘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