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孤独症谱系障碍概念的演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孤独症的概念认识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人们对大脑和行为之间的关系没有任何了解之前,超自然的起因说被提了出来——“被偷换了的孩子”或者“着了魔”等。在“阿维龙森林野孩子”维克多这个案例中,一些人相信他在婴儿时就被遗弃了;就像罗慕路斯和雷穆斯(Romulus and Remus)一样,都是由狼抚养长大的。这被用来解释那些在荒野中找到的孩子的案例——虽然考虑到喂养和抚育一个人类婴儿的实际细节,这种情况几乎是非常不可能的。
到了19世纪末,精神病医生亨利·莫兹利(Henry Maudsley)提出了可能在儿童身上出现“神经错乱”的观点(1)。这一词语没有精确的意义,但是往往用来作为对怪异、奇特行为的一般称呼。现在,人们认为孤独症谱系障碍范围的种种障碍符合上面的描述,因而曾经被分类为“儿童期精神病”。
在20世纪的前几十年中,精神分析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专业人员和公众的态度。在凯纳发表他的第一篇关于“婴幼儿孤独症”的论文之后,许多人曾经认为,孤独症是一种情感障碍,而不是身体障碍;所有问题都是由于父母养育子女的方式不当引起的。这一认识的后果是灾难性的——它加剧了那些家长们的痛苦:他们生养了自己无法理解其行为的孩子,这使他们感到愧疚,也毁灭了他们帮助自己孩子的信心。
直到20世纪60年代,关于孤独症障碍本质的全新概念才开始出现。对普通儿童发育和各种语言障碍的研究,以及有关凯纳氏孤独症成果的研究,尤其是迈克尔·路特(Michael Rutter)和他的同事所进行的研究(2),引起了概念上的重大变化。这项成果表明:孤独症儿童的行为是由发育方面的种种障碍所引起的,始于出生时或者婴幼儿期;只有从这个观点来看问题才有意义。随着有关大脑功能以及大脑功能可能发生障碍的知识的日益增加,人们已经清楚引起孤独症的原因是身体方面的,与父母抚育孩子的方式毫无关系。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人再来指责家长们,但是这种陈旧观念的痕迹继续存留在一些专业人员以及一些世俗的人们身上,仍然会引起态度冷漠的家长们的相当不快。
一些儿童精神病医生曾经认为,孤独症障碍是儿童期精神分裂症的一些表现形式。可是伊斯雷尔·科尔温(Israel Kolvin)和他的同事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的一系列研究(3),论证了孤独症和发生在儿童期的罕见精神分裂症之间存在着种种区别。
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由于上面提到的在坎伯威尔的研究成果,以及瑞典的克里斯托弗·吉尔伯格(Christopher Gillberg)和他的同事的研究成果(1),人们开始认真地考虑和提倡一种新的概念,即凯纳氏孤独症仅仅是范围更广的孤独症谱系障碍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种观点在研究方面和临床实践方面的意义,至今还在研究当中。
孤独症障碍概念的这种变化可以从国际上两大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分类体系的演变历史中看出来,即世界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与相关健康问题统计分类》(ICD)和美国精神疾病协会出版的《精神疾病诊断及统计手册》(DSM)。第一版ICD根本没有包括孤独症。在第八版的ICD(1967年)中,孤独症仅仅作为精神分裂症的一种形式被提及,而在第九版中则被列在“儿童期精神病”的标题下。
第十版的ICD(1992年)以及DSM的第三版(1980年)、第三版修订版(1987年)、第四版(1994年)(2)都采取了现代的观点:存在着孤独症谱系障碍,这些都是发育障碍,而不是“精神病”。在两大分类体系中使用的名称是“广泛性发育障碍”(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s)。英国的大多数家长不喜欢这一术语,认为这一术语令人困惑。他们倾向使用“孤独症谱系障碍”,因而本书将使用这一术语。
(1) 译注:裘纳普修士和弗朗西斯神父以及其他七位修士生活在意大利阿西西山上。裘纳普修士是修士中最慷慨的一位,哪怕是自己没有衣服穿,他也能把身上的长袍脱给某个需要帮助的人。
(1) 原注:Haslam, J.(1809)Cases of insane children. Observation on Madness and Melancholy. London: Haydon, pp. 185-206.
(2) 译注:英国第一家精神病院,以对待精神病人异常残酷野蛮而臭名昭著。
(3) 原注:Witmer, L. (1919-22)Don: A curable case of arrested development due to a fear psychosis in a three-year-old infant. Psychological Clinics, 13, 97-111.
(4) 原注:Kanner, L.(1943)Autistic disturbances of affective contact. Nervous Child, 2, 217-250.
(1) 原注:Asperger, H.(1944)Die autistischen psychopathen im kindesalter. Archiv fur Psychiatrie und Nervenkrandheiten, 117, 76-136.
(1) 原注:Wing, L. and Gould, J.(1979)Severe impairments of social interaction and associated abnormalities in children: epidemiology and classification. Journal of Autism and Childhood Schizophrenia, 9, 11-29.
(1) 原注:Maudsley, H.(1867)Insanity of early life. In, Physiology and Pathology of the Mind, First edition. New York: Appleton, pp. 259-293.
(2) 原注:Rutter, M.(1968)Concepts of autism: a review of research. 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 9, 1-25
(3) 原注:Kolvin, I.(1971)Studies in the childhood psychoses: I. Diagnostic criteria and classification.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118, 381-384.
(1) 原注:Gillberg, C.(1983)Psychotic behaviour in children and young adults in mental handicap hostel. Acta Psychiatrica Scandinavica, 68, 351-358. Gillberg, I. C. and Gillberg, C.(1989)Asperger syndrome: some epidemiological considerations. Journal of Child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 30, 631-638.
(2) 译注:DSM-V于2013年发布。新版中将除雷特综合征以外原有的孤独症谱系障碍亚型,如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征、儿童瓦解性障碍等都归入“孤独症谱系障碍”中,并将核心特征合并为两个,即社会沟通障碍和重复、刻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