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经典成长小说系列(套装共14册)(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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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爱上生活(二)

第七节

约翰尼·诺兰和凯蒂·罗姆利初次相遇,也是在一个布鲁克林的夏日,不过那是十二年前。那一年是1900年,他十九,她十七。凯蒂在卡瑟·布里德工厂上班。她最要好的朋友希尔蒂·欧黛儿也在那里上班。希尔蒂是爱尔兰人,凯蒂的父母生于奥地利,两人相处得很好。凯蒂漂亮些,但希尔蒂开放些。希尔蒂一头金发,脖子上围着石榴红的薄绸围脖,嘴里嚼着森森牌口香糖,对市面上流行的新歌了如指掌,舞跳得也很不错。

希尔蒂有个男朋友,一个花花公子,这人每个星期六晚上都带她去跳舞。他的名字就是约翰尼·诺兰。有时候,他在工厂外头等希尔蒂。他总是带着些小伙子和他一起等。他们在转角的地方游荡、说笑。

有一天,希尔蒂告诉约翰尼,下次跳舞的时候,给她的好友凯蒂也找个伴。约翰尼答应了。四个人一起坐电车前往卡纳西。两个男的戴着草帽,系草帽的带子一根别在帽檐,一根别在衣服翻领上。强劲的海风将帽子吹落,两个男的用带子将其扯回来,引起大家一阵哄笑。

约翰尼和自己的女友希尔蒂跳。凯蒂拒绝跟约翰尼找来的舞伴跳,这个家伙腹中空空,说话也粗俗。凯蒂去厕所回来的时候,他竟说出“我以为你掉下去了”这种话来。不过,她没有反对对方给自己买啤酒。她坐在桌子边看着约翰尼和希尔蒂跳舞,心想约翰尼真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家伙。

约翰尼的脚长而纤瘦,他的皮鞋擦得发亮。跳舞的时候他脚尖侧向里面,舞步中脚尖、脚跟动作流畅,节奏优美。跳着跳着,人就热了。约翰尼将外套脱下来挂在椅子背上。他那裤臀位置显得服服帖帖,曲线优美,白色衬衫罩在裤带之上。他穿着高领衬衫,系着圆点领带(和他草帽上的带子正好相配),还套着淡绿色的袖带[17]。那缎子布料蓬松地裹在袖带的松紧带上。凯蒂满怀醋意地想,这袖带一定是希尔蒂给他做的。这醋劲一直没消,以后连那淡绿的颜色她看了都反感。

凯蒂目不转睛地看着约翰尼。他年轻,体形优美。一头闪亮的金色鬈发,深蓝色眼睛,鼻梁挺直,肩膀宽厚。凯蒂听到了邻座女孩说他真是衣服架子。其男伴则说约翰尼是舞林高手。约翰尼并不是凯蒂的男友,但是听到这话,她还是感到自豪。

等乐队奏起《亲爱的罗茜·欧葛瑞蒂》时,约翰尼出自客套,过来和她跳了一曲。他的手挽住她的时候,她本能地跟上了他的节奏。这时候,她已经知道,他,就是自己要找的男人了。她这辈子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看着他,听他说话。她当时就断定,为了这些,她就是一辈子给他做牛做马也情愿。

或许这个决定是她的一大失误。或许她应该再等等,等有男人对自己也有这种感觉时再说。这样的话,日后孩子们也不至于挨饿。她也不用靠给人擦洗地板来维持生计。倘若如此,他或许还可成为美好的追忆。可是她要定了诺兰,别的任何人都不会放在心上,她开始追他了。

她的追求始于接下来的星期一。厂里吹起放工哨子的时候,她跑出工厂,赶在希尔蒂之前到了转角的地方,用歌唱一般的声音说:“你好呀,约翰尼·诺兰。”

“你好啊,凯蒂,亲爱的。”他回答道。

从此之后,她每次都能让他多说一会儿话。不知不觉地,约翰尼也盼着和她在转角说话的时候了。

有一天,凯蒂用起了女人那个万夫不挡的借口来,告诉女领班说自己例假来了,不大舒服。于是她提前十五分钟就下了班。约翰尼正在转角,和他那伙哥们一起,吹着《安妮·鲁尼》的调子打发时间。约翰尼的草帽斜扣在一只眼睛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在人行道上跳起了华尔兹来。过路行人都停下来欣赏。连巡逻的警察也在喊:

“哥们,你纯粹是在浪费时间啊。你这人才上台表演才是正道。”

约翰尼看到凯蒂过来了,停止了自己的表演,冲她咧嘴笑着。她穿一身紧身的灰套裙,衣服边镶着工厂的黑穗边,模样很是勾人。那穗边千结百绕,其目的是要突出她那大小适中的胸部。其实她在胸衣外套上的皱边,就已经让胸部呼之欲出了。她头上斜扣着樱桃色帽子,和那身灰色套裙相配。她脚上穿着维奇小羊皮鞋,高帮,尖鞋跟。她的眼睛闪闪发亮,脸颊在激动和害羞之下,显得红扑扑的。她想自己看上去一定焕然一新了——为了追一个小伙子,她居然把自己变成这个样子!

约翰尼冲她打着招呼。别的小伙子三三两两走开了。在那个特殊的日子里,凯蒂和约翰尼到底说了些什么,事后两人都记不起来了。总之,那谈话有些随意,有些夸张,偶尔会有些美妙的停顿,但始终有情感的暗流涌动。他们都发现,自己深深地爱着对方。

工厂的哨子吹起来了,女孩们潮水般涌出卡瑟·布里德工厂。希尔蒂穿一身泥巴色套裙,金黄的头发前头梳得高高的,显出一副倒霉相来,一顶黑色的扁帽子扣在头发上,上头还有个看上去很邪恶的帽针。看到约翰尼的时候,她眼睛直勾勾地笑了。可是看到凯蒂和约翰尼在一起,她的笑容僵住了,脸上露出痛苦和恐惧之色,然后是憎恶。她冲到他们面前,将那长长的帽针从黑帽上扯下来。

“凯蒂·罗姆利,他是我男友,”她尖叫道,“你不能说抢就抢。”

“希尔蒂,希尔蒂。”约翰尼用那和声细语、不慌不忙的语气说道。

“我想这是个自由的国家吧。”凯蒂说,她的头向后一扬。

“自由不是让你来抢人的。”希尔蒂叫道,拿着帽针就向凯蒂冲过去。

约翰尼站到两个女孩中间来,那帽针划到了他脸上。这时候,卡瑟·布里德工厂里的一群姑娘围了过来,兴奋地叽叽喳喳。约翰尼·诺兰一手一个,抓住两个姑娘的胳膊,把她们拉过拐角。他把二人带进一个门厅,用双手拦着不让走,然后跟她们说起来。

“希尔蒂,”他说,“我也不是多能耐。本不该给你错误印象,现在我发现我不能娶你。”

“都是她的错。”希尔蒂哭着说。

“是我的错。”约翰尼风度翩翩地说,“遇到凯蒂前,我根本不知情为何物。”

“不过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希尔蒂可怜巴巴地说,仿佛约翰尼犯了乱伦一样。

“她现在就是我的女孩,别的我也没有什么好说了。”

希尔蒂边哭边与之争辩。最后,约翰尼把她劝住了,并告诉她自己和凯蒂之间的爱是多深厚。最后他说,希尔蒂和他,应该各走各的。他很喜欢自己这话。他又重复说了一遍。眼下这种戏剧性场面他很是享受。

“所以你走你的路,我走我的路吧。”

“你是说,我走我的路,你走她的路吧。”希尔蒂愤愤地说。

希尔蒂终于走了。她肩膀低垂着,沿着街道走下去。约翰尼跟在后头追着,在街上就把她抱住,轻轻地和她吻别。

“我也不希望这个结局。”他悲伤地说。

“你才没有这个念头呢。”希尔蒂脱口而出,“你要是真有心,”她又开始哭了起来,“就该和她一刀两断,接着跟我谈。”

凯蒂也哭了。毕竟,希尔蒂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她也去亲吻希尔蒂。希尔蒂的眼睛离自己的眼睛很近,噙满泪水,仇恨地眯着。凯蒂没去对视,眼睛朝一边看去了。

就这样,希尔蒂走自己的路,约翰尼走凯蒂的路了。

他们谈了一阵子恋爱,订婚了。1901年元旦那天,他们在凯蒂的教堂里结婚了。结婚的时候,两个人才认识四个月。

托马斯·罗姆利永远原谅不了他的女儿。事实上,他几个女儿嫁出去,他一个都不肯原谅。他的育儿哲学比较简单,主要是培养摇钱树:一个男人应该享受造孩子的过程,养育过程中尽量少花钱,然后上了十几岁就放出去为父亲挣钱。凯蒂结婚的时候才工作四年。他觉得这女儿还欠着他钱。

罗姆利痛恨一切,痛恨所有人。谁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大块头,相貌英俊,头发钢灰色,拳曲着,盖在狮子一般的头颅上。他和新婚夫人逃离奥地利,是想逃脱兵役。他恨祖国,也冥顽不化地反感新国家。他懂英语,也能说,但是究竟听不听,说不说,全看一时的心情。如果有人用英语跟他讲话,他会置之不理。在家里,他严禁说英语。他女儿懂不了几句德语。(她们的母亲让她们在家只说英语。她的想法是,女儿的德语懂得越少,就越不会认识到父亲的残酷。)就这样,四个女儿和父亲一直很少交流,就这么长大了。他很少跟女儿说话,除非是开口诅咒她们的时候。他张口闭口的Gottverdammte[18]简直就成了他的“你好”、“再见”了。很愤怒的时候,他称愤怒的对象为Du Russe[19]!他将这句话看成是最毒的骂人话。他恨奥地利。他恨美国。他最恨的是俄国。他从来没有去过俄国,也没见过任何一个俄国人。这么一个印象模糊的国家,所知甚少的国民,他的仇恨究竟从何而来?没有人搞得懂。这人就是弗兰西的外公。和这人的女儿们一样,弗兰西也恨他。

他的妻子,亦即弗兰西的外祖母,则像个圣徒一般。她没有读过什么书,连自己名字都不会认不会写,但是她记得一千多个故事和传说。有一些是她自己编来哄孩子的,有一些是她自己的母亲、外祖母传下来的民间传说。她知道祖国的很多歌曲,也知道祖国的各种民谚。

她是个十分虔诚的人,对天主教每个圣徒的生活都了如指掌。她相信魔鬼、仙子和各种各样的灵异存在。她很熟悉各种草药,能给你煮药,也能给你煮出符水来——如果你不想以符咒害人的话。在祖国的时候,她以智慧见闻于众,常有人上门来咨询这样那样的事情。她是个无可指摘、无罪可言的女人,可是她对有罪的那些人,却又知根知底。品行上她严于律己,却宽以待人,对他人的软弱网开一面。她崇敬上帝,爱耶稣,但是她也知道为什么人们有时候会背离上帝和耶稣。

她结婚的时候还是处女之身,谦卑地顺从了丈夫狂暴的爱。他的狂暴扼杀了她潜藏的所有欲望。可是她也知道对爱的饥渴——他人的说法——如何让女孩子走上邪路。她也知道,一个因为强奸被人从社区赶走的男孩,没准内心里仍是个好人。她能理解为什么人们会撒谎,会偷窃,会互相伤害。她知道人类所有可怜的弱点,也知道各种残酷的力量。

可惜她不识字。

她的眼睛是那种柔和的褐色,清澈而纯洁。她的褐色头发从中间梳开,拖下来盖住耳朵。她的皮肤白得几近透明,她的嘴唇也那么柔美。说起话来,她的话音比较低,比较柔和,比较温暖,似有乐感,让所有听她讲话的人都感到宽慰。她所有的女儿和外孙女也都继承了她这种声音的特质。

玛丽认为,一定是自己不经意作了什么孽,结果嫁给了魔鬼本人。她真的相信这些,因为这是她丈夫自己说的。“我就是魔鬼本人。”他经常这么说。

她常常会看着他,看他头两侧各有一些发卷伫立着,眼睛灰色,冰冷冰冷的,两边的眼角向上斜着。这时候她就感叹:“是啊,他就是魔鬼。”

他有时候会用一种奇特的方式,看着她那圣女一样的脸,心平气和地跟她骂起耶稣基督各样的话来。这让她十分害怕,便会从门后钉子上取下围巾,捂住头,在外头街上来回走,最后因为挂念孩子才回到家中。

她跑到三个小女儿上学的公立学校,用结结巴巴的英语告诉老师,必须鼓励孩子只说英语。德语一个词、一句话都不能说。这样,她就可以保护孩子不受父亲的折磨了。孩子们上完六年级就必须辍学,出去做工,她会伤心。她们嫁给了没出息的男人,她也伤心。女儿自己也生女儿的时候,她也会哭。她知道生为女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每回弗兰西祷告时说起万福玛丽亚,你充满恩宠,主与你同在时,祖母的面孔都浮现在自己眼前。

茜茜是玛丽·罗姆利和托马斯·罗姆利的长女。她是两口子到美国三个月后生的。她从来没有上过学。她到了上学年龄的时候,玛丽不知道有公立学校,他们这样的人家也可以送孩子去上学。法律规定,小孩子都必须上学,可是也没有人去找这些无知的家长,督促他们送孩子上学。等其他几个女儿也都到了入学年龄,玛丽才发现有免费的学校可以上。可是茜茜那时候已经大了,和一群六岁小孩坐一起不大合适。就这样,她呆在家里,给妈妈打打下手。

十岁的时候,茜茜就已经发育得如同三十岁的女人。所有男孩都在追茜茜。茜茜在追所有男孩。十二岁的时候,她开始和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谈恋爱。她父亲将那小子痛打了一顿,让这场恋爱早早泡了汤。十四岁的时候,茜茜和一个二十五岁的消防队员谈了起来。这回是他把茜茜爸给揍了,而不是茜茜爸揍他,故而这场恋爱的收场是消防队员娶了茜茜。

他们到了市政厅,茜茜在那里发誓说自己十八岁了。于是市政厅一个职员给他们办了手续。邻居们都十分震惊,不过玛丽知道女儿发育到了这种程度,嫁人是大好事。

消防队员吉姆是个好人。他中学毕业,可谓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的钱挣得不少,在家时间不多。这种丈夫最为理想。他们在一起很快乐。茜茜对他并没有多少要求,只求能够多多做爱,这个也是他的爱好。有时候,想到老婆是个文盲,他也有些羞愧。不过茜茜人机灵,脑子聪明,心地善良,且能把生活安排得有滋有味;不久,他也就不怎么在乎她是文盲了。茜茜对妈妈和妹妹都很好。吉姆给了她不少零花钱。她花得很省,余下的都给了妈妈。

结婚一个月后,她就怀孕了。从婚姻上看,她已经是女人了,但她实际上不过是个十四岁的调皮丫头。她还在街上和别的孩子一起跳皮筋,全然不顾鼓鼓的肚皮里有个孩子,邻居看了都心惊肉跳。

茜茜如果不是在做饭、清扫、做爱、跳绳、混到男孩子中间玩棒球,就是在给要出生的孩子做筹备。如果是女孩,她就会用祖母的名字,叫她玛丽。如果是男孩呢,就叫约翰。不知什么原因,她总是对约翰这个名字有好感。她开始用约翰的名字称呼吉姆了。她说她只是用孩子的名字称呼他。一开始,这只是个宠他爱他所用的绰号,但是一转眼大家都叫他约翰了,很多人甚至以为这就是他的真名字。

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生产过程顺利。街区的接生婆被叫了过来。生产很顺利,过程只有二十五分钟。生得很顺利。唯一的遗憾是,孩子生下来就是死的。孩子出生和夭折这天,碰巧也是茜茜十五岁生日。

她悲痛了一阵。悲痛将她变了个人。她做事更勤快了,把家里收拾得纤尘不染。她想妈妈想得更频繁了。她不再像个假小子那样调皮。她相信孩子夭折都是跳绳跳的。只是这么平静下来,她显得更小,更像孩子了。

到了二十岁的时候,她生过四次,四次孩子都是死婴。最终,她断定这是丈夫的过失。她生过头一胎之后,不就停止跳绳了吗?她告诉吉姆,说自己不爱他了,因为他们俩在一起做爱,做出来的只有死亡。她叫他离开。他争了一段时间,但后来还是走了。一开始,他偶尔送些钱来。有时候茜茜想男人了,就经过消防站。吉姆总是坐在外头,椅子斜靠在墙上。茜茜会慢慢在那里走过,笑着,屁股一扭一扭的,于是吉姆便不告而别,放自己的假,跑到公寓,两人在那里寻欢作乐个半小时左右。

最后,茜茜遇到了一个想和自己结婚的男子。这个男的到底叫什么,茜茜家的人从来都不知道,因为茜茜从一遇到他,就开始叫他约翰。她的第二次婚结得很简单。离婚手续又复杂,又费钱。而且她是个天主教徒,不相信离婚。反正她和吉姆是在市政厅让一个小职员办的手续。她想横竖也不是教堂,算不得真正的结婚,干吗让这个来挡道?于是,她用自己第一次结婚后的名字,却不提第一次婚史,让另外一个小职员给自己办了手续。

茜茜没在教堂结婚,她的妈妈玛丽很难过。茜茜第二次婚姻却白送给托马斯一个新的机会,一个折磨妻子的机会。他常常告诉妻子说要报警,说茜茜犯了重婚罪。不过,没等他去报警,茜茜就已经决定这个约翰也不适合自己。她和这位约翰结婚四年,也生了四个孩子,生下来的也都是死婴。

她告诉丈夫(对方是个新教教徒),天主教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因此,她也不承认。就这样,她三下五除二,把这婚姻关系又给解除了。

约翰二号欣然接受。他喜欢茜茜,和她在一起也相当幸福。不过她就像水银一样易变。她虽然坦率得可怕,天真得惊人,但他对她毫无了解,他已经厌倦了和一个谜一般的人生活在一起。他并没有因分手而很难过。

二十四岁的时候,茜茜就已经生过八个孩子,一个都没有活。她觉得是上帝不让她结婚。她到了一个橡胶厂上班,跟所有人都说自己是老处女(没有任何人相信),回家后和妈妈一起住。在第二、第三次婚姻之间,她交过很多情人,将其统称为约翰。

每次生下死婴,她对孩子的热爱便更为强烈一些。她有时候情绪很恶劣,觉得要是没个孩子让她来爱,自己会疯掉的。她将这种受挫的母爱全部倾泻给和她上床的男人,她的两个妹妹艾薇、凯蒂,以及她们的孩子。弗兰西对她喜欢得不行。她听人私下说茜茜是个坏女人,不过她还是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艾薇和凯蒂想对老犯错的老姐生气,可是她对她们很好,她们也恼火不起来。

弗兰西十一岁生日后不久,茜茜第三次在市政厅结婚。第三个约翰在一家杂志社上班,通过他,弗兰西每个月都有这些新杂志。为了这些杂志,她希望茜茜的第三次婚姻能坚持下去。

玛丽和托马斯的二女儿是伊丽莎,不如三个姐妹漂亮,也不像她们那么热情。她很平凡、无趣,对生活缺乏热情。玛丽总想送一个女儿当修女,于是就选中了伊丽莎。伊丽莎十六岁的时候进了修道院。她所选择的修行方法是最严的一种:除非父母死亡,否则不能离开修道院大门。她选了乌尔苏拉[20]这个教名。这位乌尔苏拉嬷嬷对弗兰西来说,是个虚构一般的传说。

弗兰西只见过乌尔苏拉嬷嬷一次。那是在托马斯·罗姆利的葬礼上,她从修道院过来了。那时候弗兰西九岁。她刚领过第一次圣餐,要全心把自己奉献给教会,想日后当修女。

她激动地等着乌尔苏拉嬷嬷的到来。有个姨妈当修女,这真是不可思议呢!多大一个荣耀!可是当乌尔苏拉修女低下身子亲吻她的时候,弗兰西看到她的上嘴唇和腮上有些细须。这让弗兰西十分恐惧,以为年纪轻轻的时候进修道院,脸上都会长胡子出来。弗兰西放弃了做修女的想法。

艾薇是罗姆利的三女儿。她也是很早就结婚了。她嫁给了威利·弗里特曼。这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头发乌黑,嘴上的胡须如同丝一般,眼睛水汪汪的,就像个意大利人。弗兰西觉得他的名字很滑稽,每次想到都忍俊不禁。

弗里特曼没有什么出息。他也不是浪子,只不过是性情软弱,成天倒苦水。不过他弹得一手好吉他。罗姆利家的女子都有个毛病:抵挡不了有创造或者表演才能的人。对她们来说,任何音乐、绘画或者讲故事才能都很好,都值得去培育、守护。

艾薇是家里最有文化的一个。她在一个高档社区的边缘,租住着一个地下室公寓,常在此寻思如何让生活更上一层楼。

她想有所成就,想让孩子得到自己不曾享有的机遇。她有三个孩子:男孩子跟着爸爸命名,女孩子叫布洛瑟姆,另外还有个孩子叫保罗—琼斯。她的子女文化培养第一步,就是让他们离开天主教主日学校,进入圣公会的主日学校。也不知是听谁说的,她总觉得新教比天主教更有文化一些。

艾薇很喜欢音乐人才,可是自己又没有这方面的才能,便积极让子女去学音乐。她希望日后布洛瑟姆会唱歌,保罗—琼斯拉小提琴,小威利弹钢琴。但是这些孩子都没有音乐天赋。艾薇知难而进,要他们喜欢也得喜欢,不喜欢也得喜欢。既然他们没有音乐天赋,那么就是这样一小时一小时填鸭填进去也成。她给保罗—琼斯买了把二手小提琴,找了个自称艾利格瑞特[21]教授的人,讨价还价到每小时五毛钱,来给保罗—琼斯上课。他像拉锯一样给小弗里特曼教了很多;一年结束的时候,要教他一首整曲子,他说是“谐趣曲”。艾薇觉得能拉支完整的曲子很不错。总比一直拉音阶强……总之,好那么一点。然后,艾薇的心就更野了。

“那口子,”她对丈夫说,“现在我们有小提琴给保罗—琼斯,不如让小布洛瑟姆也上课,两个共用一把小提琴。”

“但愿时间能错开。”她丈夫不高兴地说。

“你说呢?”她气呼呼地回了句。

就这样,他们每周又凑出五毛钱,放进布洛瑟姆手里,布洛瑟姆一百个不情愿地也去上小提琴课了。

不巧“小快板”教授对女学生有个癖好。他要女学生脱掉鞋子和袜子,光着脚丫子站在他家的绿地毯上,让她们随意去拉。他不去纠正她们的指法、节奏,而是整个小时都在盯着她们的脚出神。

有一天上课前,艾薇看着布洛瑟姆在做准备工作。她看到孩子把鞋子脱了,小心地在洗脚。艾薇觉得洗脚固然可嘉,只是有些古怪。

“你现在洗脚干吗?”

“上小提琴课啊。”

“小提琴用手拉,又不要用脚。”

“脚脏脏的我怎好意思站教授面前?”

“怎么,他透视眼,你穿鞋子他还能看见你的脚?”

“不是,他会让我脱鞋脱袜子的。”

艾薇差点跳了起来。她对弗洛伊德一无所知,性问题她也不是很了解,不知道还有这些变种。但是常识告诉她,“小快板”教授不该收人家五毛钱一小时却不干正事。她当机立断,将布洛瑟姆的音乐教育就地正法。

问起保罗—琼斯的时候,他说他上课的时候,不要脱鞋脱袜子,脱帽子便可。艾薇让他继续上课。过了五年,他的小提琴就拉到了他爸弹吉他的水平,而他爸爸一辈子没上过任何课。

弗里特曼姨夫也就音乐这个长处,除此之外,他是个很乏味的人。在家里,他唯一的话题就是他那匹拉送奶马车的马“鼓手”是如何如何捉弄他。弗里特曼和这马已经恶斗了五年,艾薇希望二者什么时候作个了断。

艾薇其实很爱她丈夫,不过她忍不住有时候要模仿一下他。她会站在诺兰家厨房,假装自己是那匹马“鼓手”;她会模仿弗里特曼姨夫如何给马脖子上套马料袋子。

“这马站在路沿上,这个样子。”艾薇把头低下,几乎低到了两个膝盖之间。“威尔会拿个草料袋子过来。正要挂上马脖子,马突然将头一扬。”这时候艾薇突然把头猛一抬,然后学马的嘶叫。“威尔等着。马头又低下去。你会觉得它那头永远抬不起来的样子,就跟没骨头似的。”艾薇的头垂得低低的,低得叫人吃惊。“威尔又拿草料袋过来,马头突然又扬起来。”

“然后呢?”弗兰西问。

“然后只有我下去,将马料袋子挂上去,只能这样。”

“它让不让你去挂?”

“让不让我挂?”艾薇回了凯蒂一句,然后转向弗兰西。“它会沿着人行道跑过来,迎着我,我的草料袋子还没有提起来,它自己就已经把头伸进去了。你说它让不让我挂?”她愤愤不平地嘀咕着。然后她又转向凯蒂。“你知道,凯特,有时候我想我男人看马这么喜欢我,他都吃马的醋呢。”

凯蒂张着嘴瞪着她。然后她大笑起来。艾薇和弗兰西都笑了。两个罗姆利家的女儿和弗兰西(半个罗姆利)都站在那儿,笑着,为着一个三人同守的秘密,一个关于弗里特曼弱点的秘密。

罗姆利家的女人就这些:玛丽妈妈,艾薇、茜茜、凯蒂三个女儿,还有弗兰西。长大以后,弗兰西也会成为罗姆利家的女儿,虽然她姓诺兰。她们一个个身材苗条、瘦弱,眼睛充满好奇,嗓音柔和而急迫。

可是她们仿佛是用看不见的薄钢做的。

第八节

罗姆利家族净出要强的女人。诺兰家族则净出软弱却有才气的男人。约翰尼家族的人快绝种了。一代代下来,诺兰家的男人越来越英俊,越来越软弱,越来越迷人。他们容易坠入情网,却逃避婚姻。这就是他们快要绝种的主要原因。

露西·诺兰和年轻英俊的丈夫结婚后不久,就从爱尔兰搬到了美国。他们一年一个,一气生了四个儿子。然后,米克·诺兰三十岁上死了。露西把安迪、乔治、弗朗基、约翰尼拉扯到读完六年级。孩子们上了十二岁的时候,就得辍学,出去挣几个小钱。

孩子们长大了,个个相貌英俊,会弹奏乐器,能歌善舞,把姑娘们迷得神魂颠倒。诺兰家住在爱尔兰街最破的房子里,但孩子们是那片街区穿得最好的。他家熨衣板一直支在厨房里,根本都不收走。总是有人在熨裤子,熨领带,熨衬衫。诺兰家这些孩子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相貌英俊,是这贫民窟的骄傲。他们的鞋子都擦得发亮,走起路来都如一阵风。他们的裤子十分贴身,他们的帽子神气地扣在头上。只不过不到三十五岁他们全都死了——全死了,只有约翰尼一人留下了后嗣。

安迪是长兄,也是最英俊的一个。他一头鬈发黄中带红,五官棱角分明。他也得了痨病。他和一个名叫弗兰西·麦兰妮的姑娘订了婚。他们总推迟婚期,指望他身体好转,谁知道他一直没有好转。

诺兰家的孩子都去当伴唱侍者了。他们本来结成了诺兰四重唱乐队,后来安迪病重,成了三重唱。他们挣钱不多,挣的一点,也买酒喝了,赌马赌了。

安迪最后一次卧病在床的时候,兄弟们花了七块钱,给他买了一只真正的天鹅绒枕头,想让他在死前享受一点奢侈。安迪觉得这枕头好极了,用了两天,突然吐血,吐到这簇新的枕头上,将其染成铁锈一般的褐色。然后,安迪就死了。他妈妈在他尸身前哭了三天。弗兰西·麦兰妮发誓决不嫁人。诺兰家三个儿子发誓决不离开母亲。

六个月后,约翰尼和凯蒂成亲。露西痛恨凯蒂。她本想让几个儿子都守在家里,直到她死或是他们死。到目前为止,大家都在逃避婚姻。可是这个女子!这个女子!这个凯蒂·罗姆利!瞧她干的好事!露西肯定是她把约翰尼骗去结婚的。

乔治和弗朗基都喜欢凯蒂,但觉得约翰尼溜之大吉把母亲丢给自己来照顾的做法很不光彩。不过,他们还是往好处想,要给他们找个结婚礼物。他们最后决定把给安迪买的、用了不久的枕头送给凯蒂。他们的妈妈给缝了个新枕套,将安迪临终前留下的血污给遮住。于是这个枕头传给了约翰尼和凯蒂。他们觉得这枕头太好了,舍不得平常使用,只有二人生病的时候,才拿出来用一下。弗兰西称之为“病人枕”。凯蒂和弗兰西都不知道这曾经是死人枕。

约翰尼结婚大约一年后,弗朗基——很多人觉得他比安迪还英俊——有天晚上在一个晚会上喝醉了酒,路过某个爱好田园的布鲁克林人家。这户人家门口有块一尺见方的草地,用铁丝网围着,铁丝网用尖尖的棍子撑着。弗朗基在这铁丝网上绊倒了,一根棍子刺穿了他的肚子。他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回到家。当天晚上他就死了。他死时孤身一人,没有神父来赦免他的罪。他的妈妈在自己余下的一生,每个月都做场小弥撒,希望儿子的灵魂能安息。她相信,儿子的灵魂一定在炼狱的什么地方徘徊着。

才一年多一点时间,露西·诺兰失去了三个儿子。两个死了,一个结婚了。她为这三个儿子伤心。另外一个儿子乔治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可是三年后,二十八岁那年,他也死了。那个时候,就只剩下二十三岁的约翰尼一个了。

这些就是诺兰家的孩子。全都早死。全都暴死,死因是他们自己不小心,或是生活方式不好。约翰尼是唯一活过三十岁的。

而弗兰西·诺兰这个孩子则继承了所有罗姆利家的特征和所有诺兰家的特征。和贫穷的诺兰家人一样,她有那些鲜明的弱点,她热爱美。她却也兼具罗姆利外祖母的神秘、外祖母讲故事的天赋、外祖母对一切的信心,以及外祖母对弱者的同情。她有罗姆利外祖父那种残酷的意志力、艾薇姨妈那种模仿能力,有露西·诺兰的那种霸占性。她有约翰尼的多愁善感,却没有约翰尼的相貌。她有凯蒂所有的温柔,可是不比凯蒂的坚强如铁。她综合了所有这些优缺点。

她身上还有别的很多东西。她身上有她在图书馆里看过的书。她是那褐色碗里的一朵花。她的生命也包括那棵在院子里茂盛生长的树。她爱弟弟,却和他吵闹。她身上有凯蒂暗中的伤心痛哭,也有父亲醉酒后踉跄回家的耻辱。

她身上有这一切,也有罗姆利和诺兰家族没有的东西。她的生命还包括她的阅读、她的观察,还有那一天一天的生活。有些东西在她身上与生俱来,属于她,且只属于她,不同于两个家族的任何一个人。这是上帝或是任何类似于上帝的存在加添给每个生灵的,是一种独特,不叫世界上任何两个人拥有一样的指纹。

第九节

约翰尼和凯蒂结婚后,住到了威廉斯堡一条偏僻的街道波加特街上。这条街的名字念起来有种阴沉的、叫人兴奋的效果,约翰尼选择这条街,正出自这一原因。婚后头一年,他们俩在这里小日子过得很开心。

凯蒂嫁给约翰尼,是因为她喜欢听他唱歌,看他跳舞,看他穿扮。和其他女人一样,一结婚,她就想让他改头换面。她劝他不要继续做伴唱侍应。他还在恋爱之中,巴不得让她开心,于是爽快答应。他们一起找了份工作,看管一所公立学校。他们都热爱这份工作。其他所有人都去睡觉时,他们的一天才开始。晚饭后,凯蒂会穿上带羊腿袖的黑外套,上头装饰着很多饰带——都是她最后从厂里顺手牵羊拿的——头上系一块樱桃色羊毛头巾(她称之为“新新头巾”),然后就和约翰尼去上班了。

学校旧旧的,小小的,暖暖的。他们喜欢在这里度过自己的夜晚。他们手挽着手走着。他穿着他的漆皮皮鞋,她穿着她的羊皮皮靴。有时候,夜间霜冻,繁星满天,他们会跑一跑跳一跳,一路走一路笑。他们有开校门的专用钥匙,他们很把这个当回事。在晚上学校就成了他们的世界。

他们边干活边做游戏。约翰尼坐在课桌旁,凯蒂扮老师。他们在黑板上互相给对方写东西。他们把百叶窗一样卷起来的地图拉下来,用塑料头的教鞭指点那上头的外国。他们对这些国家和这些国家的奇怪语言都充满好奇。(那一年,他十九岁,她十七岁。)

他们最喜欢清扫会议室。约翰尼会掸去钢琴上的灰尘,顺便还用手指在琴键上从头到尾划过。他还会将一些琴键拿下来。凯蒂坐在第一排,请他唱歌。他给她唱歌,唱当时的情歌,如《她也有过好时光》、《我的心儿为你碎》等等。住在附近的人会被这半夜的歌声闹醒,在暖暖的床上躺着,迷迷糊糊地听,还会低声对枕边人说:

“那小子,不知道谁家的,真是可惜了。可惜了,上台表演才是正经。”

有时候约翰尼还假装讲台就是舞台,他会跑上去跳舞。他是那么优雅,那么英俊,充满了爱,充满了生活情趣。凯蒂看着他,心想此时此刻,她就是做鬼也开心的。

到了两点钟,他们会到教师午餐室,那里有个煤气灶。他们会煮上一壶咖啡。他们在橱柜里放了一罐炼乳。他们喜欢闻这热乎乎的咖啡香味充满屋子。他们的粗麦面包和红香肠三明治味道也很好。吃过饭后,他们有时候会跑到教师休息室。那里有张印花棉布靠椅,他们就相互搂着肩膀,在那里躺一会儿。

最后,他们会倒空垃圾桶。凯蒂会把长一点的粉笔头和铅笔头留起来,带回家,放进一个小盒子里。弗兰西长大了一些后,看到家里有这么多粉笔和铅笔头用,感到很是骄傲。

天亮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学校收拾得很干净、很亮堂、很暖和,可以交给值白班的清洁工了。他们步行回家,看着星星慢慢淡出天幕。他们路过面包房,烤面包的香味从烘烤面包的地下室里传过来。约翰尼会跑下去,花五分钱买些刚出炉的面包。回到家,他们的早饭便是热咖啡和这暖暖的甜面包。饭后,约翰尼会跑出去,买一份当日的《美国人》报纸,念新闻给凯蒂听,还不时穿插评论,她则在打扫家里的屋子。到了中午,他们会吃上一顿热热的炖肉,吃些面条,或是其他美食。饭后,他们会去睡觉,一直睡到上班的时候。

他们每个月挣五十美元。那个时候,对他们这个阶层来讲,这个收入算是不错了。他们小日子过得很滋润,还常有些小插曲。

他们那时多么年轻,多么热爱对方啊。

几个月之后,凯蒂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事他们本来浑然不知,发现之后又惊又慌。她告诉约翰尼说自己“有了”。约翰尼一开始觉得困惑、不解。他不想让她继续去学校上班了。她告诉他说,她有这个感觉有一阵子了,但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在做事,也没有吃什么苦。她告诉他说上班对自己有好处,他也就不再劝她停工了。她继续做事,直到后来身子太重,无法到桌子下擦灰为止。再过一阵子,她什么也做不了了,只能去给他做伴,只能躺在那张过去他们做爱的椅子上。所有的活儿他都包了下来。早晨两点,他会笨拙地做些三明治,还把咖啡烧过头。他们还是很开心,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约翰尼越来越担心。

到了12月一个寒冷的夜晚快结束时,她的阵痛开始了。她躺在椅子上,往后靠着,她不想告诉约翰尼,想等他把活干完。回家的路上,一阵撕裂般的疼痛又开始了,她扛不住,痛苦地呻吟起来。约翰尼知道,孩子快生了。他把她扶回家,让她和衣躺下,盖得暖暖的,然后赶紧去找接生婆金德勒太太,求她快点去。这个好老婆子不慌不忙,把他给急了个半死。

她首先得把头发上几十个发卷取下来。然后她又找不到假牙,没有假牙她绝对不会开工。约翰尼帮她一起找,最后在外头窗台上找到了,原来是泡在一杯水里,四周都被冰冻住了,化了冻她才能装。好不容易装上了,她还要制作一个护身符。她先拿来一片棕枝节上在祭坛受过祝福的棕叶,加上一个圣母像,再加上一片蓝色知更鸟的羽毛,一个削铅笔刀的破刀片,还有一束什么药草。她把所有这些,用一根脏脏的线拴起来。这线是从一个妇女的胸衣上拿下来的。那女子很厉害,前后只用了十分钟就产下一对双胞胎。最后,她还在这些宝贝上面洒了圣水。她说这圣水取自耶路撒冷的一口井。当年耶稣都从这口井里取水解渴。她向六神无主的小伙子解释说,这护身符能消除疼痛,确保他家娘子生下个健健康康的好孩子。最后,她又抓上了鳄鱼皮包——这个鳄鱼皮包整个街区无人不晓,小一辈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在这鳄鱼包里生下来的,在里头踢啊踢的,然后接生婆把自己交给妈妈——这一切都准备就绪,她终于可以出门了。

他们赶到的时候,凯蒂正痛得大叫。公寓里挤满了四邻的女人,都站在四周祷告,追忆自己生孩子的往事。

“生我们家的文森特的那时候啊,”一个女人说,“我……”

“我比她块头还小呢,”另外一个说,“那个时候……”

“他们都说我活不过来了,”第三个女人自豪地说,“可是你看……”

女人们欢迎接生婆的到来,并把约翰尼给嘘走。他坐在门口走廊,凯蒂每叫一声他就浑身颤抖一回。这一切发生得都太突然了,他困惑得很。现在都早晨七点了。窗户关着,但她的惨叫声还是一声声传过来。男人上班途经这里,看着传来惨叫声的窗户,再看看在走廊里缩成一团的约翰尼,他们便都严肃起来。

凯蒂生了一整天,约翰尼什么忙也帮不上——什么也帮不上。快到晚上的时候,他再也受不了了,跑到妈妈家去寻求安慰。他告诉妈妈说凯蒂在生孩子,他妈妈号啕大哭起来,声音大得差点把屋顶给掀掉。

“这下好啊,她把你给抓牢了啊。”她失声大哭,“你是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啦。”约翰尼怎么劝都劝不住。

约翰尼跑去找哥哥乔治。乔治正忙着在跳舞呢。他只好坐那里喝酒,等着乔治跳完。他这时已经把去学校上班的事情忘到了九霄云外。等乔治这天晚上闲下来了,他们就跑了几家通宵酒吧,每个地方喝上几杯,到处跟人说约翰尼的痛苦遭遇。男人们都满怀同情地听着,请约翰尼喝酒,还说他们也都经过了这一关。

天快亮的时候,俩小子跑回妈妈家。约翰尼在不安之中睡着了。九点的时候,他突然醒来,突然感到好像有麻烦了。他想起凯蒂来,也把学校的事情记起来了,可惜为时已晚。他赶快梳洗完毕,立刻往家里赶。路上经过一个水果摊,上头有鳄梨,他给凯蒂买了两个。

他压根不知道当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他的妻子凯蒂痛得死去活来,折腾了二十四个小时,好歹把孩子给生了下来,是个瘦弱的小女孩。这次生产唯一了不得的是小女孩生下来头顶有胎膜。听说头顶有胎膜的孩子长大后会有大出息。接生婆鬼鬼祟祟地将这胎膜藏了起来,日后卖给了布鲁克林海军船坞的一个水手,卖了两块钱。据说身上带着胎膜的人掉进水里淹不死。水手将胎膜放在一个法兰绒的袋子里,挂在脖子上。

那天晚上约翰尼喝了个大醉,然后昏睡过去。他不知道夜里凉了下来,学校里归他看的炉火熄灭了,水管爆裂了,地下室和一楼成了泽国。

回到家中,他发现凯蒂正躺在暗暗的卧室里。孩子躺在她边上,靠着安迪的那个枕头。屋子里出奇地整洁。邻居家的那些女人都把这些照应过来了。家里还残存着些碳酸混杂着蒙农牌滑石粉的气味。接生婆走了,临走前丢下一句话:“一共五块钱,你丈夫知道我住哪儿。”

她走了,凯蒂把脸转向墙壁,想忍住不哭。那天晚上,她想约翰尼大概是去学校值班了吧,这个想法是个安慰。她在想,哪怕他两点钟吃东西的时候跑回来一会儿也好啊。现在都早晨了,他也该回来了。或许他忙了一晚上,现在去妈妈家补个小觉了。她劝自己,不管约翰尼去干吗了,只要回来解释一下,她也就宽心了。

等接生婆走后不久,艾薇来了。有人让一个邻居家小孩去找她了。艾薇给她带了些甜黄油、一盒子苏打饼干,还给她沏了些茶。凯蒂吃得很香。艾薇看了看孩子,觉得不怎么样,但是她没跟凯蒂说。

约翰尼回家后,艾薇就准备数落他了。可是看到他一脸苍白、惊魂未定的那副样子,想到他不过才二十岁,也就罢了,只是亲了亲他的脸,把要说的话闷到肚子里了,反劝他不用怕,还给他现煮了些咖啡。

约翰尼看都没怎么看孩子。他手里还拿着两个鳄梨,跪到凯蒂床边,又担心又害怕地哭了起来。凯蒂和他一起哭。晚上那时候,她多希望他在身边。而现在,她宁可当初跑出去,躲到什么地方,偷偷把孩子生下来,等事情结束了,才回来告诉他一切安好。她痛也痛了,就如同在沸油里滚了一遭,简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痛也痛过了。亲爱的上帝啊!这还不够吗?干吗让他也受这个罪?他不是受苦受罪的命,可是她是。两个小时前她刚生下孩子,身子还虚弱,无法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不过她还是在安慰他,叫他不要怕,她会照顾好他的。

约翰尼感觉好一些了。他又说毕竟这些都算不了什么,还说他得知很多丈夫都“闯过这一关”。

“我也闯过了这一关,”他说,“现在我是个男人了。”

他然后对孩子又是亲又是抱的。他建议用安迪未婚女友弗兰西·麦兰妮的名字,也叫孩子弗兰西,凯蒂答应了。他们觉得,如果让麦兰妮做孩子教母,将有助于弥合麦兰妮受伤的心灵。她要是真和安迪结婚了,自己就要改姓诺兰,那就是孩子现在这个名字,弗兰西·诺兰。

他将鳄梨削皮去核,加上些食用油和酸菜醋,然后将这色拉端出来给凯蒂。凯蒂对这平淡的味道感到失望。约翰尼说吃鳄梨就像吃橄榄,吃着吃着就习惯了。凯蒂被他的体贴打动了,为了他,将这鳄梨色拉吃了。她还让艾薇尝了些。艾薇尝了尝说,宁愿吃西红柿。

约翰尼在厨房喝咖啡的时候,有个男孩从学校过来,带来一张校长的条子,上头说约翰尼擅离职守,被开除了。校长让他过去一趟,把欠的工资拿了。条子结尾还说,不要指望他给约翰尼写任何推荐信。约翰尼看着这条子,脸都白了。他给了那男孩五分钱,感谢他带信来,并让他带信给校长说他马上就来。他把条子撕了,跟凯蒂一个字都没有说。

约翰尼见到校长,跟他解释了情况。校长跟他说,早知老婆要生孩子,就该更加认真对待工作才是。出自好心,他告诉小伙子,水管爆裂的损失就不用他去赔了,教育委员会负责就好。约翰尼道了声谢。校长从自己腰包里掏钱付给他,但是要他签下一份保证书,保证下回工资单来了就归校长领。总而言之,校长照他自己的办法,尽量让事情有个善终。

约翰尼把接生婆的钱付了,接着付了下个月的房租。他有些害怕起来。现在孩子有了,凯蒂身体还虚,要歇一阵子才能上班,而两人工作也没了。幸好他把下个月房租交了,可以安心再住个三十天,他也只能想想这个,聊以自慰了。至于日后,船到桥头自会直吧。

下午,他跑去给玛丽·罗姆利通报孩子出生的消息。路上,他停在橡胶厂门口,要找茜茜的领班。他让领班带话给茜茜,说生孩子了,叫她下班后去看看。领班说他会转告的,然后挤了挤眼睛,用手指戳了戳约翰尼的肋下,说:“不错啊,伙计。”约翰尼咧嘴一笑,给了他五分钱,嘱咐他怎么花:

“买一支上好的雪茄,我请客。”

“我会的,伙计。”领班答应说。他拍了拍约翰尼的手,答应带话给茜茜。

玛丽·罗姆利听到消息后哭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她伤心地哭着,“生到这么个悲惨的世界,生下来就是受苦受难的。唉,快乐是有一点的,不过更多是辛苦劳作。唉!唉!”

约翰尼很想告诉托马斯·罗姆利,但是玛丽恳求他别去讲。托马斯痛恨约翰尼·诺兰,因为约翰尼是爱尔兰人。他仇恨德国人、美国人、俄国人,但是他最不能忍受的是爱尔兰人。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种族主义者,只是他连自己的种族也仇恨。他有个说法,说两个异族通婚,生出来的都是杂种。

他的论据是:“如果我让金丝雀和乌鸦交配,你说能配出什么名堂来?”

约翰尼把岳母带到自己家里之后,就出去找工作了。

凯蒂看到妈妈很高兴。生孩子的疼痛她还记忆犹新,她现在知道了妈妈生她自己的时候,不也有过一样的遭遇?她想到妈妈一共生了七个孩子,给抚养大,然后白发人送黑发人,看着三个孩子夭折,活下来的几个挨饿的挨饿,受苦的受苦。她这时候就预见到,自己这个生下来一天不到的孩子,日后一定也是这个命。她又慌又怕。

“我懂个什么呢?”凯蒂问她妈妈,“我只能教她我会的,可是我会个什么呀?你穷了一辈子,妈妈。约翰尼和我也穷。这孩子长大了还是穷命。我们就这个样子,也翻不了身。有时候我总想自己是一年不如一年。日子这么往下过,等约翰尼和我都老了,情况也好不起来。现在还年纪轻,做得动,可时间一久,这些都持续不了。”

接着她想到真正揪心的事情来。“我是说,”她心里想,“我能做工。我指望不了约翰尼。我总得去照应他。啊,老天,别再让我生了,不然我照应不了约翰尼了,我不照顾他不行啊。”她的妈妈玛丽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

“在我们老国家我们有什么?什么都没有。我们都是农夫。我们都常挨饿。好了,到这里了,也好不了多少,只不过你爸不像在老国家那样,要去当兵打仗。除此之外,我看日子过得更难。我想念老国家,想念那些大树、开阔的田野、熟悉的日子,还有那些老朋友。”

“要是你不指望这里日子好转,那你来美国干什么呢?”

“为了孩子啊,希望孩子生在一个自由的国家。”

“你的孩子也不怎么争气啊,妈妈。”凯蒂露出了苦涩的微笑。

“不过老国家没有的,这里有。别看这里苦,什么都不熟悉,可是这里有——希望。在老国家,人再努力,顶多也就做到他父亲的水平。如果父亲是木匠,儿子搞得好也是木匠,不会变成老师、牧师。他或许也能够进步——但是只能达到父亲的水平。在老国家,人属于过去。这里人属于未来。在这片土地上,人要是有颗好心,肯老老实实做事,不走邪路,都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也不是这样。你这几个孩子都没有超过你呢。”

玛丽·罗姆利叹了口气。“或许是我的错。我不知道怎么教育女儿。我们家祖祖辈辈几百年都给地主干活。我没有送我的长女上学。我无知啊,不知道在这个国家像我们这样的人可以免费送孩子上学。就这样,茜茜哪里有机会超过我。另外三个呢,你们都上过学。”

“我上完六年级了,如果这也算教育的话。”

“还有你家约尼”——她老将约翰尼说成约尼——“也上过学,明白了吧?”她的话音激动起来。“你看,总算起了个头——会越来越好的。”她抱起孩子,举得高高的。“这孩子父母亲识文断字,”她平淡地说,“在我看来,这就是个大奇迹了。”

“妈妈,我还年轻。妈妈,我刚十八岁。我还有力气。我会努力做事。不过我不想孩子长大以后,只靠力气赚钱。妈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改变她的命运呢?从哪里下手?”

“秘诀就是读书写字。你识字啊。你可以找本好书,每天给孩子读一页。一天不落,一直读到孩子自己能读书为止。到了那时候,可以让孩子自己读。我知道这个就是秘诀。”

“我会读的。”凯蒂答应,“什么书是好书?”

“有两部好书。莎士比亚是好书。听人说,书上写尽了人世间的百态。人类知道的所有的美,所有的智慧,所有的生命,都在这书里记着呢。听人说,这些故事都是能拿到舞台上去演的。我从来不认识任何看过这好书的人。但是听我老国家的地主说,这书里有些内容都能当歌唱呢。”

“莎士比亚是不是德语书?”

“是英语的。这是我听那时候的地主说的。他正要送儿子上那个著名的海德堡大学呢,都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另外一本书是什么?”

“是新教教徒看的《圣经》。”

“我们有自己的《圣经》啊,天主教的。”

玛丽偷偷看了看房间四周。“一个好天主教徒不该这么说,不过我相信新教《圣经》把耶稣这个世上最伟大的故事说得更好,更活泼些。我有个很要好的新教朋友,给我念过她们的《圣经》,所以我才这么说的。”

“那就看这个,还有莎士比亚的书。每天你给孩子读一页,哪怕你自己也看不明白书上的话,或是发音发错。你必须坚持这么做,这样孩子长大后,就会见识过世面——知道世界并不是布鲁克林的出租屋这么大。”

“新教《圣经》和莎士比亚。”

“你还得把我讲过的民间故事讲给孩子听——过去我妈妈也是这样传给我,我外祖母也是这样传给我妈妈的。你要跟孩子们讲讲老国家的神话故事,说说那些仙女、小精灵、侏儒等——他们不住凡界,却住在人们心中。你还得跟孩子讲一讲缠着你父亲一家的那些厉鬼,还有你婶婶那邪恶的眼睛,那是中邪了才这样的。你还要跟孩子讲,我们家里出事,要死人的时候,总会有些征兆显给家里的女人。这孩子还要相信上帝,还有他唯一的儿子耶稣。”说着,她画了个十字。

“对了,别忘了还有圣诞老人。孩子六岁之前都必须相信圣诞老人。”

“妈妈,我知道世上没有鬼怪和仙女。你这不是让我跟孩子撒谎吗?”

玛丽立刻尖锐地反驳:“你哪里会知道地上有没有鬼怪,天上有没有天使?”

“我知道没有圣诞老人。”

“但是你必须把这些东西教给孩子。”

“为什么啊?我不相信还教她?”

“因为,”玛丽·罗姆利简简单单地说,“孩子得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孩子得有一个隐秘的世界,里头住着从来不存在的东西。她得相信,这很重要。她先得相信这些不属于人世的东西。这样一来,等世道艰难了,孩子就可以回去,住到想象里头。我都这一把年纪了,还觉得很有必要回顾圣徒的生活,回顾过去发生的各种神迹奇事。有了这些想象,以后日子不好过,也不会钻牛角尖困在日子里头。”

“孩子会长大,自己明白事理,那时候发现我撒谎了,会很失望的。”

“这就是开悟啊。自个儿开悟这不是好事吗?首先全心相信,后来又不相信,这也是好事。这样七情六欲变得更饱满,更绵长,跟着一起长呢。等她长成了女人,要是有人对她不好,让她失望,她都经历过失望了,这样也就不会经不起事了。教孩子的时候,别忘了苦难也是好事。苦难磨练人哪,让人性格饱满起来。”

“真是这样的话,”凯蒂苦闷地说,“我们罗姆利家人都是富人了。”

“是的,我们很穷。我们受苦受难。我们日子很艰难。可是我们知道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所以更出色。我不识字,我告诉你的这些,都是生活中的实际体会。你得教孩子这些,另外,随着年龄增长,你自己的阅历也越来越丰富,这个你也要教给他们。”

“还得教孩子什么?”

“孩子得相信天堂。这个天堂不是上帝坐在宝座上,天使四处在飞的天堂”——玛丽痛苦地表达着自己的思想,德语和英语夹杂——“而是一个可爱的地方,人们梦想的地方——一个欲望实现的地方。这或许是另外一种宗教。我也说不好。”

“还有,还有什么呢?”

“你去世之前,得有块小小的土地——或许有房子建在上头,让子子孙孙一直继承下去。”

凯蒂笑了。“我买地?买房子?能交得起房租就谢天谢地了。”

“这是事实。”玛丽斩钉截铁地说,“可是你还得去买。几千年来,我们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在别人的土地上干活。这是在老国家。现在我们在工厂上班,靠自己双手,条件已经好些了。每天上完班,总有些时间不归老板,归自己。这不错啊。能拥有一块土地就更好了。买一块地,可以传给子孙后代……这样,我们在这个世上就更上一层楼了。”

“我们怎么才能拥有自己的土地呢?约翰尼和我都上班,钱挣得很少。有时候房租一付,保险一交,买菜的钱都快没有了,哪里有闲钱余下来买地?”

“你得找个炼乳罐子,好好洗洗。”

“罐子?”

“将罐子上头好好剪掉。把罐子剪开,剪手指那么长。每条口子这么宽。”她两个手指并拢,示意给凯蒂看。“将这些剪开的条子扳到外面去。这样一来,罐子看起来就像个粗糙的星形。在上头开一道细长的口子。然后将罐子钉到衣橱最阴暗的角落里,每根条子上钉个钉子。每天你放五分钱进去。过了三年,就是一笔小财了,五十块呢。这钱你拿出来,去乡下买块地。记住要拿证件,写明这是你的。这样,你就成了个小地主。一旦拥有土地,开弓没有回头箭,你就再也不会当农奴啦。”

“每天五分钱。听起来倒是不多。可是钱从哪里来?我们现在就够穷了,又多了一张嘴……”

“你就这么办:你去蔬菜店的时候,问问胡萝卜多少钱一把。那人会说三分钱。你就去找找,看有哪一把不那么新鲜,也不那么大的,就跟他说:这一把不大好,能不能两分钱卖给我?说得理直气壮些,就两分钱卖给你了。这样你就省下了一分钱,你把这一分钱放进星形的储蓄罐里头。再比如,到了冬天,你买一蒲式耳的煤,要两毛五。天冷,你要在炉子里生火。但是你等一等,一个小时后再生火。这个冷你就忍上个把钟头。围上披肩。你就跟自己说,我挨这个冻,都是为了省钱买地。这一小时,能给你省下三分钱的煤。这样你的储蓄罐里又多了三分钱了。晚上你一个人的时候,不要开灯。坐在黑暗里,脑子自由自在地想一想。这样你看,又多了些钱可以放进储蓄罐了。这钱会长的。到最后,攒出五十块钱,你就可以在布鲁克林买块地了。”

“这办法行吗,这么去存?”

“我用圣母的名义发誓,行的。”

“那么你怎么没有存够钱买地呢?”

“我存了。我们刚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装了个储蓄罐。我们花了十年时间,才存了五十块钱。我把钱拿在手里,找到我们那街上的一个人,听人说这个人能帮人买地,价钱也公道。他给我看了一片很好的土地,并用我自己的语言告诉我说:‘这地是你的了。’他把钱收下,给了我一张纸。我反正也不识字。后来,我看到别人在我那块地上盖房子。我把纸给他们看。那些人笑了,眼神却是同情的眼神。那地不是那人能买卖的。这是个……用英语怎么说呢……是个schwindle。”

“Swindle(骗局)。”

“唉!我们这些人,从老国家来,这里人人都知道我们是新手,我们常被人骗,毕竟不识字。可是你受过教育。你起码会看看那张纸,能保证地是你的,到手了你才交钱。”

“你后来存钱没有,妈妈?”

“存了。又是从头再来。第二次更难些,因为孩子多。我存啊存,存啊存,可是搬家的时候,你爸看到了这储蓄罐,他就把钱拿走了。他不拿钱买地。他一直喜欢养鸡,便用这钱买了只公鸡,还有很多母鸡,养在院子里。”

“我还记得这些鸡,”凯蒂说,“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说鸡下蛋,可以在附近卖,换回很多钱。不提也罢,男人的梦想说多荒唐有多荒唐。头天晚上,二十只饿急了的猫从篱笆那边爬过来,吃掉了很多只鸡。第二天晚上,意大利人翻篱笆过来,又偷走了不少。第三天,警察上门了,说布鲁克林院子里严禁养鸡。我们只好给他交了五块钱,省得他把你爸带到警局。你爸爸把剩下的鸡卖了,买了金丝雀。这金丝雀他就可以安心去养,不用担惊受怕了。就这样,我的第二次储蓄也完了。但是我又开始存钱了。或许有一天……”她静静坐了一会儿。然后她站起身,披上披肩。

“天黑了。你爸爸应该下班回来了。愿圣母玛丽亚看顾你和孩子。”

茜茜一下班就径直赶了过来。她甚至不愿意去花时间把头发蝴蝶结上的灰色橡胶粉末给掸掉。一看到孩子,她欣喜若狂,激动得几乎话都说不出来了。她宣布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孩子。约翰尼将信将疑地看着她。在他看来,那婴孩身上发紫、发皱,他觉得孩子八成有什么问题。茜茜给孩子洗了个澡。(这孩子头一天洗澡洗了十几回。)她又跑到熟食店,哄着店里的人让自己赊账,等到了星期六发薪水的时候还。她一口气买了两块钱的东西:切猪舌、熏三文鱼、奶白色的熏鲟鱼和脆卷。她买了一袋炭,把火烧得呼呼叫。她还给凯蒂送了一盘饭过来,然后她就和约翰尼在厨房一起吃起来。屋子混杂着各种气味,暖暖的,有精美的食物、香香的脂粉,还有茜茜身上一种糖果般的气味,来自茜茜鸡心项链中间一个硬硬的、粉白的、圆圆的什么东西。

约翰尼饭后抽着雪茄,端详着茜茜。他在想,人们判断一个人的时候,究竟是用什么标准来判定人是好是坏呢?比如茜茜。她是坏人,也是好人。在男人这方面,她很坏。可是她又是好人。她到了哪里,哪里就有生命。那生命充满善良,充满温柔,叫人招架不住,却又热闹非凡,芳香四溢。他希望自己新生的女儿长大后也像茜茜。

茜茜宣布晚上要留宿,凯蒂不禁着急起来,要知道她只有一张床,和约翰尼合睡。茜茜便称,要是约翰尼能让她生个弗兰西这样的好孩子,她就跟他睡睡也无妨。凯蒂皱了皱眉。她当然知道茜茜在说笑。茜茜这人比较率真、直接。她开始数落起茜茜来。约翰尼于是打圆场,说自己要去学校。

他不忍心告诉凯蒂说自己丢饭碗了。他去找哥哥乔治,那天晚上乔治值班。幸运的是,那天晚上他们需要人做侍应,中间还需要唱歌。约翰尼拿下了这份差事,老板答应下周还给他事做。就这样,他不由自主地回到了伴唱侍者的行当来,并且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做过别的工作了。

茜茜睡到凯蒂床上,两个人几乎一整夜都在聊天。凯蒂说她担心约翰尼,害怕未来。她们说到了玛丽·罗姆利。她是个多好的妈妈,对艾薇、茜茜和凯蒂多好啊。她们也说到了父亲托马斯·罗姆利。茜茜说他是个老顽固,凯蒂说茜茜应该尊重一点。茜茜说:“啊,胡说!”凯蒂笑了。

凯蒂把妈妈当天说的事情告诉茜茜。储蓄罐这个点子让茜茜大为兴奋;其时已是半夜,她竟从床上爬起来,将一罐子牛奶倒进碗里,当场就做起储蓄罐子来。她想爬进狭小的衣橱间,可是那一身庞大的睡袍把自己裹住了。她把睡袍扯掉,裸身爬进衣橱间,跪在地上,将储蓄罐钉到角落里,这时候她的屁股就露在外头。凯蒂狂笑起来,笑得她都担心会不会大出血。这凌晨三点钟在衣橱间这么敲打,把四邻的租户都给吵醒了。住上头的在跺地板,住下头的在敲天花板。茜茜说屋里有病人,哪个邻居竟然这么狗胆包天,这么吵闹?这话又惹得凯蒂一阵大笑。“你们这么吵谁还睡得着呢?”茜茜问。说着,她砰一声,狠命地将最后一根钉子敲了下去。

储蓄罐钉妥当了,她又穿上睡袍,在储蓄罐里存下了第一笔钱,五分钱,然后上床了。凯蒂跟她说起两本书的时候,她兴奋地听着。她答应把这两本书弄到手,就算是送给孩子受洗的礼物。

弗兰西出世后的第一个晚上,就在妈妈和茜茜这两个女人中间舒舒服服地睡着。

第二天,茜茜开始张罗这两本书的事情了。她跑到公共图书馆,问图书管理员怎样才能弄到莎士比亚和《圣经》作为纪念。图书管理员说《圣经》他帮不上,但是莎士比亚倒是有本旧的,放档案里,正要扔掉,茜茜可以拿走。她给买下了。这是一本比较破烂的书,但是上头所有剧本和十四行诗都有。书上有密密麻麻的脚注和详细的释义。还有作者的传记、照片。每一部戏还附有钢版画插图。书上的字体很小,纸张很薄,每页上分左右两栏。这本书用掉茜茜两毛五分钱。

《圣经》难找一些,但是后来弄到了,价钱更便宜。事实上,茜茜一分钱都没有花。这《圣经》上面印的名字是基甸。

买下莎士比亚之后,没过几天,茜茜有天早晨醒来,用手戳了戳她的现任情人。当时他们两人住在一家安静的家庭旅馆里。

“约翰,”(这人真名查理,茜茜却称他为约翰)“那梳妆台上是什么书?”

“《圣经》。”

“新教用的《圣经》?”

“没错。”

“那我要拿走了。”

“随你便。他们正是这个原因才将书放这里的。”

“不会吧?”

“会。”

“难道是真的?”

“人们将它顺手牵羊偷走,看了,然后改造、悔改,于是又把书拿回来,或是另买一本,好让他人也来顺手牵羊、阅读、悔改。这样,将书放这里的公司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好了,可怜这一本笃定有去无回了。”她将《圣经》用旅馆的一条毛巾包起来,这毛巾她也要一并“顺”走。

“要是,”她的约翰突然觉出了些寒意从四周袭来,“要是你看了,悔改了,那么我就得回老婆身边去。”他打了个冷颤,伸手抱住她。“答应我你永远不要悔改。”

“我不会悔改的。”

“你怎么知道你不会悔改的?”

“我从来不听别人告诉我的东西,我也不识字。我判断好坏的唯一标准是我的感觉。我感觉不好的,肯定就不好。我感觉好的,一定就好。我跟你在一起感觉就很好。”她将整个胳膊搭在他胸部,在他耳朵上来了个响亮的吻。

“我真希望我们能结婚,茜茜。”

“我也希望,约翰。我知道我们能成的。哪怕只是一小阵子。”她又老老实实补充说。

“可是我结过婚了,而且天主教真他妈麻烦,不准离婚的。”

“我也不相信离婚。”茜茜老是重新结婚,却没有享受过离婚之乐。

“你知道吗,茜茜?”

“什么?”

“你的心是金子做的。”

“别说笑了。”

“不是说笑。”他看着茜茜将莱尔线长袜穿在曲线优美的腿上,然后将红色丝织吊袜带扣上。“来给咱亲一下。”他突然恳求起来。

“我们还有时间没有?”她用很现实的口吻问。但是她又把袜子脱掉了。

弗兰西·诺兰的藏书就这样开始了。

第十节

弗兰西是个很不起眼的小孩,瘦瘦小小的,气色忧郁,不像是生命力旺盛的样子。但凯蒂还是固执地给她喂奶,只是邻居讲闲话,说她的奶对小孩不好。

孩子三个月的时候,凯蒂的奶突然停了,弗兰西开始用奶瓶。凯蒂很担心。她去问妈妈。玛丽·罗姆利看着她,叹了口气,但是什么都没有说。凯蒂去问接生婆。那个女人问了她一个愚蠢的问题。

“你星期五去哪里买鱼?”

“帕迪市场,怎么啦?”

“要是你知道有个老太太每天去买鳕鱼头喂猫,你大概就不会去了吧,对不对?”

“是的,我每个星期都看到她。”

“是她干的!是她让你的奶干掉的。”

“我的天!”

“她盯着你呢。”

“可是为什么呀?”

“吃醋呗,见你和那爱尔兰小子一起那么快活。”

“吃醋?那把年纪还吃个什么醋?”

“她是个女巫。过去在老国家我认识她。她可不就是乘同一艘船和我一起过来的。她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凯里郡[22]的野小子。好啦,小子让她怀上啦,她老爹让小子和自己女儿去成婚,那小子不肯。深更半夜,他坐船跑美国去了。她那孩子生下来就死啦。然后呢,她就把灵魂卖给了魔鬼,魔鬼把法术传给她。她能让母牛、母羊的奶干掉,哪个女子嫁了年轻小伙,她也不放过。”

“我记得她看我的样子很古怪。”

“那是她的眼神向你施法术了。”

“我的奶怎么才能回来呢?”

“我告诉你怎么做吧。等到月圆的时候,用你的头发,做个小人,剪些指甲,扯点破布,洒上些圣水。就叫这小人涅丽·格罗根,这就是那巫婆的名字,然后你在上头扎三根上锈的针。这么一来,就能破除她施在你身上的法力,这样你的奶就能回来了,会流淌得跟香农河似的。这个你给我两毛五就好了。”

凯蒂把钱交给了她。月圆的时候,她做了个布娃娃,用针扎啊扎。可还是没有奶。弗兰西喝着奶瓶的奶,渐渐就显得黄瘦无力。出于无奈,凯蒂叫茜茜来,向她求救。茜茜听着那巫婆的故事。

“什么狗屁巫婆。”她轻蔑地说,“可不是人家用眼睛看的,是约翰尼干的。”

于是乎,凯蒂知道她又怀上了。她告诉约翰尼,约翰尼担心起来。他做伴唱侍者做得还挺开心,常有事做,很稳当,不大喝酒,大部分钱也往家拿。想到要生第二个孩子,他就觉得自己被困住了。他才二十岁,凯蒂十八岁。他觉得两人都还年轻,怎么就已经这么失败了。听到消息后,他跑出去喝了个大醉。

接生婆后来过来,看她的符咒有无功效。凯蒂告诉她符咒失败了,她又怀上了,所以不是巫婆的错。接生婆掀开裙子,将手伸进衬裙上的一个大袋子,从里头掏出一瓶什么东西,深褐色,看上去样子很邪恶。

“好了,有什么可担心的?”她说,“这东西你早晚各服一次,连服三天,你就会恢复原样了。”凯蒂把头摇得如拨浪鼓。“怎么,你该不是怕神父对你说什么吧?”

“不是。我不能杀生的。”

“这不算是杀生。你还没有感到生命存在,怎么能算杀生呢?你也没觉着它动,对不对?”

“还没有。”

“我就说吧!”她得胜一样用拳头击打了一下桌子。“这瓶东西我只收你一块钱。”

“谢了,可是我不要。”

“别犯傻了。你自己都还小,现在这个小孩就够你受的了。你家男人长得是帅气,可是也不是那么稳当啊。”

“我男人怎么样是我的事,我这孩子也没给我多事。”

“我只是来帮你的。”

“那谢谢你,再见。”

接生婆将瓶子放回衬裙口袋,起身要走了。“要是你的时候到了,你知道我住哪里。”在门口,她又提出了点乐观建议。“如果你跑着上楼下楼,没准能小产。”

那年秋天暖洋洋的,布鲁克林好久都像是小阳春的样子。凯蒂就一直坐在凳子上,抱着病殃殃的孩子,贴着大肚皮里即将出生的另外一个孩子。邻居们充满同情,常会停下来向弗兰西表达她们的悲悯。

“这孩子怕是养不大。”她们告诉她,“气色不好啊。如果主把她接走了,我看是最好的结果。穷人家养个病孩子能有什么好结果?世上孩子已经够多的了,哪里还容得下这些病孩子?”

“可别这么说。”凯蒂将孩子抱得紧紧的,“最好不要死。谁想去死呢?什么东西都在努力活下来。你看那块小格子一样的地里,那棵树还长在那里。没有日晒,也没人浇水,只能靠天下雨,这土也是酸性土。它还是长得那么结实,都是因为它活得很要强,结果才这么结实的。我的孩子也会那样结实的。”

“拉倒吧,那丑八怪树,早砍早好。”

“如果世界上只有这么一棵树,你就会觉得它漂亮。”凯蒂说,“可是树这么多,你就不知道它其实多漂亮。你看这些孩子。”她指着在水沟玩耍的一群脏孩子,“你们随便抓个回去,好生洗洗,穿得好好的,放进一所漂亮的宅子里,你就知道他多漂亮了。”

“你这些想法都好,可这孩子就是个小病孩儿。”她们跟她说。“这孩子能活下去。”凯蒂狠狠地抛下一句话,“我会让她活下去。”

果然,弗兰西踉踉跄跄、哭哭啼啼地闯过了第一年。

弗兰西周岁生日过了一星期后,弟弟就出生了。

这一回,阵痛的时候,凯蒂不在上班。这回她咬紧牙关,不再在那里痛叫。她还是痛得无可奈何,却还能安安静静地熬着,接下来她会痛苦,她要坚强,她现在得为这些打好基础。

生下来的是个健康的男孩,一生下来,就响亮地啼哭起来,仿佛是控诉出生的过程何等不堪。接生婆将他抱到凯蒂面前,这时候凯蒂为这个孩子生出无限柔情来。大一点的弗兰西此刻躺在边上的摇床里,嘤嘤哭了起来。凯蒂将这个一年前生下来的瘦孩子和敦实的儿子一比,不由生出一些轻蔑来,但这个想法也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她对自己这种轻蔑感到羞愧。她知道这不是小女孩的错。“我得保持自我警惕啊。”她暗下思忖,“我会更宠爱这个儿子,但是千万不能让女儿知道。人不能一碗水端不平,可我也克制不了自己。”

茜茜求她给孩子取名约翰尼,但是凯蒂觉得小男孩完全有权利取个属于自己的名字。茜茜很恼火,将凯蒂说了一顿。最后凯蒂就说茜茜是不是爱上约翰尼了,这当然是一时气话,不是心底实话。茜茜却回答说:“这可说不准。”凯蒂就不说话了。她害怕她们这么吵下去,最终会发现茜茜真在爱着约翰尼。

凯蒂给孩子取名为科尼利厄斯,这是她从一部戏里看到的一个英雄人物,扮演的演员也相貌堂堂。孩子长大之后,名字被布鲁克林化,成“尼雷”了。

凯蒂很快就把儿子看成了自己的整个世界,这不是什么心计,也不是复杂的情感掂量的结果。在家里排第二位的是约翰尼。弗兰西在妈妈心目中敬陪末席。凯蒂爱这个男孩,因为儿子和约翰尼和弗兰西相比,更像是百分之百属于她。尼雷看起来和约翰尼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约翰尼没有成就的地方,凯蒂希望她能通过尼雷来成就。他会拥有约翰尼身上所有优点,她会朝这方面去鼓励。尼雷身上若是暴露出约翰尼的缺点来,她会逐个扼杀。他会长大,她会为他感到自豪;等自己到了晚年,儿子也会照顾自己的余生。儿子她一点不能马虎。弗兰西和约翰尼得过且过算了,但是儿子她绝对不怀任何侥幸心理。她要保证儿子出人头地。

渐渐地,随着儿子长大,凯蒂的那些柔情全没有了,不过她身上也练出了其他一些东西来,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品格。她能干,坚强,目光长远。她非常爱约翰尼,可是过去那种狂野的迷恋渐渐消失。她出自歉意,也爱着弗兰西。这种爱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同情,是义务。

约翰尼和弗兰西也感觉到了凯蒂身上的变化。儿子越长越结实,越来越英俊,约翰尼则越来越虚弱,一天天在走下坡路。弗兰西感觉到了妈妈对自己的想法。作为回应,她的心也对母亲硬了起来,但是这样的心硬,却相反相成,让她和母亲更接近了,因为这种心硬让二者更像了。

尼雷一岁的时候,凯蒂不再靠约翰尼养家了。约翰尼成了酒鬼。有人给他一夜的工作,他就去做,工资带回家,小费留着买醉。约翰尼觉得自己未老先衰。还没有到投票的年龄,就已经有了一个老婆两个孩子。生活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他完了,没有人比约翰尼·诺兰更清楚这一点。

凯蒂吃的苦不比约翰尼少,她还小两岁,才十九岁。或许也可以说她完了。她的生活也是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但是两人的共同之处也仅此而已。约翰尼知道自己完了,他心服口服。凯蒂不愿意接受。她老的自我在哪里结束,新的自我就从哪里开始。

她的温情为能干所取代。她放弃了梦想,直面惨淡的现实。

凯蒂有一种狂热的生存欲望,这种欲望将她变成了一个斗士。约翰尼渴盼名垂千古,结果却成了百无一用的空想家。这就是两人的不同之处,可是这样两个人却深深地爱着对方。

第十一节

约翰尼上了投票年龄的那个生日,他用大醉三日的方法来庆祝。三日之后,凯蒂将他关进了卧室,这里他再也找不到什么酒喝了。约翰尼并没有清醒过来,反而说起胡话来。他一会儿哭,一会儿要酒喝。他说他难受得要死。她告诉他这是好事,受点苦他会坚强起来,接受教训,把酒戒掉。可怜的约翰尼哪里肯坚强起来。他反倒软了下去,又是哭又是叫,仿佛成了个爱尔兰的报凶女妖。

邻居敲着凯蒂的门,叫她给这可怜的人想点办法。凯蒂的嘴巴冷冷的,几乎在并拢着,冲他们喊起来,叫他们少管闲事。尽管她敢这么和邻居对着干,她也清楚,等不到这个月结束,他们就得搬家了。约翰尼把他们的脸都丢尽了,哪能继续住在这一片?

快到傍晚的时候,他那痛苦的哭叫就连凯蒂也害怕起来了。她让两个孩子挤进一辆童车,推到了茜茜工厂,又找到了茜茜那位可怜的领班,让他带信叫茜茜离开机器过来一趟。她把约翰尼的情况告诉了茜茜,茜茜说她会来,什么时候能溜走她就溜走,好去收拾约翰尼。

茜茜跟一个男性朋友说起了约翰尼,问他有什么办法。那位朋友给了她一些建议。她于是买了半品脱好威士忌,藏在丰满的胸间,系上紧身胸衣,扣上外头的裙子扣,罩在上头。

她到了凯蒂家,问凯蒂能不能和约翰尼单独呆一会儿,说她有办法把约翰尼弄好。凯蒂将茜茜和约翰尼一起锁进卧室。她自己回到厨房,一个晚上头靠着手,趴在桌子上等着。

约翰尼看到茜茜,他那可怜的昏脑袋稍微清醒了些,他拉住茜茜的胳膊。“你是我好朋友,茜茜。你是我姐姐。看在上帝分上,给我拿点酒来吧。”

“悠着点,约翰尼。”她用温柔、抚慰的口吻说,“我这里就有喝的给你。”

她松开腰上的扣子,露出一层层白色绣花的褶子和深粉色的带子来。屋子里充满了茜茜身上佩戴的香囊的浓香。约翰尼看她解开胸衣上一个漂亮的结,松开胸衣的时候,他的眼睛瞪直了。可怜的家伙想到了她的坏名声,误会了她的意思。

“别,别,茜茜,不要这样!”他呻吟着说。

“约翰尼,别犯傻了。凡事都讲究个天时地利,现在不是做这事的时候。”她将酒瓶拿出来。

他一把抓住。这酒瓶在她身上捂得暖暖的。她让他猛灌了一大口,然后将瓶子从他紧紧攥着的手里抠出来。喝完酒,他安静了下来,开始犯困了,求茜茜不要走。她答应说不走。她也懒得去把胸衣系上或者把外头的裙子扣上,就这样躺在他身边。她把他的肩膀搂住,他则把脸贴在她那带着温暖气息的胸口。他睡了,眼睛闭上了,却有眼泪在流。他们靠在一起,身上暖和,心里更暖和。

她躺着没睡,将他搂着,眼睁着看着黑夜。她对他的感觉就如同对她的十个孩子,可惜他们都死了,无法得到她这样温馨的爱。她轻轻地拍着他拳曲的头发,轻轻地抚摸他的脸。他在梦中哼叫时,她用对婴儿的口吻跟他讲话。她的胳膊被压麻了,想抽回来。他醒了一会儿,紧紧抓住她,求她不要走。和她说话的时候,他叫她妈妈。

每回他醒来,害怕的时候,她都让他喝上一口威士忌。快到早晨的时候,他醒了,清醒了,但是他说头很痛。他猛地从她怀里转开,痛苦地呻吟起来。

“回妈妈这里来。”她用那温柔的、颤动的声音说。

她又一次张开双臂,他又一次转过来,脸靠在她丰满的胸脯上。他静静地哭着。他哭着讲述他的恐惧、他的担忧、他对世道的困惑。她听着他讲,任由他哭。她用妈妈抱孩子的方式抱着他(只是她并无孩子)。有时候,茜茜会和他一起哭。他的话讲完了,她把剩下的一点威士忌也给他,他终于在疲乏之中陷入了沉睡。

她躺着好久没动,害怕他感到自己要走。快天亮的时候,他紧抓着的手松开了,脸上露出了祥和的表情,这使得他看起来像个大男孩了。茜茜将他的头放到枕头上,娴熟地将他的衣服脱掉,把他放到被子下。她将威士忌酒瓶扔进通风井。她想凯蒂不知道这里头发生了什么事,也许就不会烦恼了。她将粉红的带子胡乱系上,腰部稍微整理了一下。出门的时候,她把门轻轻关上。

茜茜有两大弱点。她是个了不得的情人,也是个了不得的母亲。她的柔情太多,谁来索取,不管是钱也好,时间也好,脱衣也好,同情也好,理解也好,友谊也好,陪伴也好,她的爱也好,她都能付出。不管遇到什么,她的母性都能激发出来。她爱男人,是的。她也爱女人,还有老人,尤其是孩子。她多么喜欢孩子啊!她爱那些穷困潦倒的人。她想让所有人开心。她偶尔去做忏悔,却觉得神父这么一辈子独身,未免错失了人间的一大乐趣,不由心生同情,竟然想要勾引他。

她爱街上那些东掏西掏的野狗。看到那些野猫形容枯槁、四处觅食,或是大着肚子,蹑行在布鲁克林的角落,想找个洞下崽,茜茜便会流泪。她爱布鲁克林那些灰不溜秋的麻雀,觉得空场子上长出的野草也那么漂亮。她去摘上几束白花苜蓿,觉得这是上帝所造的最美的花。有一回她在自己房间里看到老鼠。第二天晚上,她还准备了个盒子,里头放了些碎奶酪。是的,她聆听每个人讲述他们的烦恼,但是没有人听她的。这也无不可,反正茜茜天性是付出,而不是索取。

茜茜进到厨房里的时候,凯蒂看到了茜茜纷乱的衣裳,发肿、可疑的眼睛。

“我没有忘记,”她可怜而又自尊地说,“你是我姐姐。希望你也记住这一点。”

“别他妈说这混账话了。”茜茜说。她知道凯蒂的意思。但是她看着凯蒂的眼睛笑了。凯蒂突然宽慰了下来。

“约翰尼怎样?”

“他一醒来就好了。不过求求你,他醒来后你别再去数落他。凯蒂,别去数落他。”

“可是总得告诉他……”

“要是我再听说你数落他,我就把他从你身边抢走。我发誓。我不管你是不是我妹妹。”

凯蒂知道她是当真的,有些害怕起来。“那好,我就不数落了。”她含糊不清地说,“这次就算了。”

茜茜亲了亲凯蒂的脸颊,对她作出了肯定的评价:“瞧瞧,你这才长大了,像个女人样子了。”茜茜同情约翰尼,却也同情凯蒂。

凯蒂当场就崩溃了,哭了起来。她发出了干涩难听的声音,因为她痛恨自己哭泣,可是忍不住。茜茜只有听着,刚刚从约翰尼那里经历的,她又得重新来过,只是这回是站在凯蒂的立场。茜茜对待凯蒂和对待约翰尼的方式不一样。她对约翰尼柔情似水,因为约翰尼需要这个。茜茜知道凯蒂内心刚硬如铁。凯蒂讲完之后,她心里也现出这种刚硬来。

“茜茜,你现在都看到了,约翰尼是个酒鬼。”

“怎么说呢,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头上都顶个标签。你就说我吧,我平生滴酒不沾,可是你知道吗?”她十分坦率、十分天真地说,“有人在背后说我是坏女人呢。你能相信吗?我承认,我有时候会抽上一支甜卡牌香烟,可是你说坏……”

“哪里,人们说的是你和男人的交往……”

“凯蒂,别数落!我们每个人该怎样就得怎样,该过什么样的日子就过什么样的日子。你男人不错,凯蒂。”

“可是他酗酒。”

“他会一直喝下去,喝到老的。就这样。他是酒鬼。你也就认了,爱屋及乌,照单全收吧。”

“还有什么别的?你是说不工作、整夜不归、滥交朋友?”

“你嫁给他了。他好歹有什么打动了你的心。你就想着这一点吧,把别的都忘掉。”

“有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嫁给他。”

“你这是撒谎!你知道为什么嫁给他。你嫁给他,是因为你想让他和你睡觉,可是你又太虔诚,不愿意避开教堂里办的婚礼。”

“瞧你说的。我那时候是把他从别人手里抢走的。”

“就是因为睡觉。一直都是。要是这事好,婚姻就好。要是它坏,婚姻就坏。”

“不是,还有别的。”

“还有什么别的?不过或许真的还有。”茜茜让步了,“如果说还有别的好东西,那都是财富啊。”

“你错了。这东西对你或许重要,可是……”

“对任何人都重要,或者应该重要。这样的话,所有的婚姻才会幸福。”

“这个我承认,我承认我喜欢看他跳舞、听他唱歌……还有他的长相……”

“你用自己的话,把我想说的说了出来。”

“茜茜这样的女子,谁能拼得过呢?”凯蒂心想,“她事事都有自己的主意。或许她的主意正是好主意。我也不知道。她是我姐姐,可是人家在背后说她闲话。她是坏女孩,这个无法回避。等她死了,她的灵魂一定永远在炼狱徘徊。这个我也常跟她讲,而她总说在那里徘徊的不会就她一个。如果茜茜死在我前头,我一定给她做弥撒,让她的灵魂安息。或许她只会在炼狱呆一小阵子。她虽然坏,可是她对所有有幸和她打交道的人都很好。上帝也一定会考虑到这个的。”

突然,凯蒂身子斜过来,亲了一下茜茜。茜茜很吃惊,因为她不知道凯蒂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或许你是对的,茜茜。或许你不对。对我来说,最根本的是,除了酗酒外,我喜欢约翰尼的一切,我会尽量对他好。我会尽量忽略……”她没有再说了。在心里,凯蒂知道自己不是那种说忽略就能忽略的人。

弗兰西没有睡,躺在洗衣篮子里,篮子放在炉灶边。她在吸吮自己的拇指,听着谈话。可是她才两岁,也听不懂什么。

第十二节

约翰尼出了这番洋相后,凯蒂没脸在这条街上呆了。当然了,街坊邻居家的丈夫很多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凯蒂不愿和人比烂。她指望诺兰家的人出人头地,而不是泯然众人。另外,钱也是个问题。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说,因为他们本来就穷,现在又添了两个孩子。凯蒂开始找以工换租的地方。好歹他们得有个地方住,能避风雨啊。

她找到了一处房子,自己做这房子的清洁工,换取免费租住。约翰尼发誓不让老婆做清洁工。凯蒂用她新养成的泼辣口吻告诉他,不做清洁工就没有房子住,毕竟每个月凑租金越来越难了。约翰尼只好作罢,并答应清洁的工作他自己来做,等他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他们一定再搬家。

凯蒂将家里的一点东西收拾起来:一张双人床,一个摇篮,一辆破旧的童车,一件毛绒礼服,一块上头印有粉色玫瑰的地毯,一对花边客厅窗帘,一株橡胶树,一株玫瑰天竺葵,一只金色鸟笼里装的金丝雀,一本精装影集,一张餐桌,几把椅子,一盒碗碟和瓶瓶罐罐,一个金色十字架(十字架底座是个八音盒,打开的时候会唱《圣母颂》),母亲送给她的一个朴实无华的木头十字架,洗衣篮装满的衣服,一卷铺盖,约翰尼的一堆乐谱,还有两本书——《圣经》和《莎士比亚全集》。

东西真是很少,他们找了个送冰人,一车装了,让一匹羸弱的老马拉走。诺兰家四口人也一道上了送冰的马车,驶向新家。

老屋子搬空后,凯蒂就如同近视眼没戴眼镜一样,眯着眼睛,把锡储蓄罐取了出来。里头装有三块八毛钱。遗憾的是,凯蒂知道她还得拿一块钱给送冰人,付搬家的费用。

到了新家之后,约翰尼还在帮送冰人抬家具,而凯蒂第一件事就是将储蓄罐钉到衣橱间。她放了两块八毛钱到里头。她又从自己的钱包里拿出一毛钱的硬币放进去。这一毛钱本来是要另给送冰人的。

在威廉斯堡,搬家的规矩是搬完之后请搬家的人喝一品脱啤酒。可是凯蒂心想:“我们再也看不到他了。另外,给一块钱也够了。他要是送冰,不知道得送多少才能赚一块钱呢。”

凯蒂在装花边窗帘的时候,玛丽·罗姆利过来了,在各个房间洒圣水,祛除各角落可能潜伏着的邪魔。谁知道以前是什么样子?没准是新教徒住这里的,没准是临死前没去悔罪的天主教徒。圣水能让家里重新洁净,这样上帝想来就来。

外婆拿着圣水瓶对着阳光,在对面的墙上投射出一道宽宽的彩虹来,还是婴儿的弗兰西开心得不得了。玛丽和孩子一起笑,还晃动着瓶子让彩虹跳舞。

“真耐看啊!真耐看啊[23]!”她说。

“真难堪啊!真难堪啊[24]!”弗兰西跟着说,还伸出了双手。

玛丽把装了一半的圣水瓶给了她,自己去给凯蒂帮忙了。弗兰西很失望,因为彩虹没有了。她想一定是藏在瓶子里。她把圣水全部倒在自己的膝盖上,希望能看到彩虹从瓶子里溜出来。后来凯蒂看到她身上湿了,轻轻拍了她几下。玛丽跟她说起了圣水的事。

“哎呀,孩子自己把自己给祝福了,却换来一顿打。”

凯蒂笑了。弗兰西也笑了,因为妈妈不再生气了。尼雷也笑了,露出了三颗乳牙来。玛丽看着他们,面带着微笑说,在一个新家里以笑声来开始,这是好兆头啊。

到了晚饭时候,他们就收拾停当了。约翰尼和孩子呆在一起,凯蒂则去食品店开赊账账户。她告诉店主,自己刚搬到这条街上来,问能不能赊几样食物,星期六发薪时还钱?店主答应了。他给了她一袋子食物,里头还有个小本子,上面记着她赊欠的账目。他叫她每回来用“信用”采购,都要把这小本子带上。这个小小的仪式结束后,凯蒂一家备足了食物,能挨到下次发钱的时候了。

晚饭后,凯蒂用读书的方法将孩子哄睡。她读了一页《莎士比亚全集》的引言,然后是一页《圣经》中的族谱描写。她到目前为止只读到这么多。孩子们和凯蒂都不知道读的都是些什么名堂。读着读着,凯蒂自己都困了,但她还是坚持将两页读完了。她小心地给孩子们盖好被,然后和约翰尼也上床了。才八点钟,可是两人搬家都累坏了。

诺兰家在洛瑞姆街上的新家里睡着了。他们住的这地方还在威廉斯堡,可是离格林庞特的边界也不远了。

第十三节

洛瑞姆街比波加特街要上档次些。街上住的是邮递员、消防队员和一些店铺老板。这些店铺老板都有些家底,不用在店铺后头的房间里凑合住。

这公寓有个浴室。浴缸是一个椭圆形木头盆子,里头衬着锌皮。装满水的时候,弗兰西就禁不住一直盯着看。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大盆水。在一个孩子的眼中,这简直就是汪洋大海。

他们喜欢新家。凯蒂和约翰尼把地下室、过道、屋顶和人行道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靠这个来抵房租。这里没有通风口。每间卧室都有扇窗户,厨房和前头的房间各有三扇窗户。在这里住的第一个秋天很舒适。整天都有太阳。第一年冬天,他们也感到暖和。约翰尼的工作还算稳定,酒喝得不多,还有钱买煤烧。

夏天到来的时候,孩子们白天多半在户外,坐在台阶上。他们是公寓房唯一有孩子的人家,所以台阶上总有地方坐。弗兰西快四岁了,开始照应尼雷,尼雷也快三岁了。她常常会在台阶上坐着,一坐很长时间,瘦瘦的胳膊抱着瘦瘦的双腿。从不远处她未曾见过的海上,吹来一阵咸咸的海风,拂动着她褐色的直发。她时不时还看一眼台阶上来回爬的尼雷。她坐着,偶尔前后晃晃,脑子里想着很多东西:为什么会有风吹;草是什么;为什么尼雷和她不一样,是男孩不是女孩。

弗兰西和尼雷有时候坐在一起,两个孩子大眼瞪小眼。尼雷和弗兰西的眼睛一个样子,一样深邃,可是尼雷的眼珠是明亮而澄净的蓝色,弗兰西的眼珠则是幽暗却又澄净的灰色。两个孩子之间说个没完没了。尼雷说得很少,而弗兰西的话多。有时候弗兰西会说啊说,直到性情温和的小男孩头靠在铁栏杆上就那么坐着睡着了。

弗兰西那年夏天开始“刺绣”。凯蒂用一分钱给她买了一块小方巾,如同女子的手帕大小,上头有个图案:一只纽芬兰犬坐在那里,伸着舌头。凯蒂又花了一分钱,给她买了一小卷绣花用的棉线,而后用两分钱买下两个圆形刺绣架。弗兰西的外祖母教她如何穿针走线。很快,孩子就能熟练地刺绣了。路过的女人会停下来,又同情又羡慕地咂着嘴,看着小女孩。小女孩眼窝深陷,右眉内侧都出现了一道线。她在那块整整洁洁的布料上用针绣着。尼雷斜靠过来,看着她变魔术般,让闪亮的钢针在布面上下出现、消失。茜茜给了她一个擦针用的布草莓。尼雷烦躁的时候,弗兰西会让他拿针从草莓里穿过。弗兰西的方块布料要绣一百块缝到一起,才能当被单。弗兰西听说有的妇女还真这样绣成了,于是这便成了弗兰西努力的目标。整个夏天,她断断续续绣着,到了秋天,却发现只把方块布绣了一半。看来拼出一张被单的事,只能往后挪了。

寒来暑往,季节变换。弗兰西和尼雷一直在长,凯蒂越来越忙,越来越累,约翰尼做得越来越少,酒喝得越来越多。孩子们的书还接着读。有时候凯蒂累了,会跳过一页,但是大部分时间,她还是坚持原计划。他们已经读到了《裘力斯·凯撒》,舞台说明中的“号角声”凯蒂总看不懂。她想着大概和消防车有关,所以每次念到这个词的时候,她都叫“当当,当当”。孩子们觉得好极了。

锡储蓄罐里的零钱越来越多。有一回弗兰西腿上不小心戳进了一根上锈的钉子,凯蒂不得不打开锡罐子,取出两块钱去看医生。有十几回,锡罐顶的金属条子会被松开,他们用刀子弄出一个五分钱硬币来好让约翰尼坐车去上班。但是家里的规定是,约翰尼拿到小费,必须向锡储蓄罐里存入一毛钱。这样一来,还是储蓄罐赚钱。

天暖和的时候,弗兰西就在街上或者台阶上自己玩。她很想找玩伴,但是又不知道怎样和其他小女孩交朋友。别的孩子躲着她,因为她说话很古怪。因为凯蒂每天晚上给她读书,弗兰西说话时确实奇怪点。有一回,有个小孩为着什么事情取笑她,她反驳说:“什么呀,你们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们都只是喧嚣和骚动,一无所是。”

还有一回,弗兰西想和一个小女孩交朋友,便说:

“你在这儿等着,我进去,去得(begat)我的绳索,我们一起练跳绳吧。”

“你是说‘拿’绳索来吧。”小女孩纠正她。

“不。我要去‘得’。东西不是拿,是‘得’。”

“‘得’是个什么玩意?”一个五岁的小女孩问。

“‘得’,就如同夏娃‘得’(begat[25])该隐(Cain[26])。”

“你真傻。女孩子要拐棍(Cane)干吗?男的走路走不好,才用拐棍。”

“夏娃就得了。她还得了亚伯呢。”

“她要么有,要么没有。对了——”

“什么?”

“你说起话来就像个南欧鬼子。”

“我才不像什么南欧鬼子呢。”弗兰西哭了,“我说话就像……就像……就像上帝一样。”

“你说这话,也不怕天打雷劈。”

“才不会。”

“你这里怕是进水了吧。”有个小女孩敲着她的脑门。

“才没呢。”

“你为什么说话这么怪?”

“我妈妈给我念这些东西。”

“原来是你妈妈的脑子进水了。”一个小女孩纠正说。

“什么呀,我妈才不像你妈,又脏又邋遢的。”弗兰西只能想出这句来了。

这话那个小女孩听过多次,不过她还算机灵,知道辩下去自己吃亏。“这么说吧,我宁要又脏又邋遢的妈妈,也不要疯子妈妈。我没有爸爸,也好过家里有个酒鬼爸爸。”

“邋遢鬼!邋遢鬼!”弗兰西怒吼了。

“疯子,疯子,疯子。”小女孩说。

“邋遢鬼,脏鬼邋遢鬼!”弗兰西叫道。她自知不占上风,无奈地哭了。

小女孩一蹦一跳地走了,大大的发卷在阳光下跳动着。她边跳边唱,声音清脆而嘹亮:“棍子石头能伤人,话语难听不伤身。有朝一日我去世,所有骂名皆随风。”

弗兰西真的哭了。她对骂倒是无所谓,可是没有人跟她玩,她觉得孤单。野一点的孩子觉得弗兰西太安静,乖一点的孩子则躲着她走。弗兰西隐隐觉得这也不是她的错,应该和茜茜姨妈有关。茜茜姨妈常来串门。她打扮招摇,经过街上的时候,好多男人都不怀好意地看着她。大概也和爸爸有关,爸爸有时候回家,路都走不稳,在人行道上踉踉跄跄。他们的躲避,也和邻居家那些女人有关,她们常想从她嘴里套话,问她爸爸妈妈还有茜茜姨妈的事。那些问题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是在哄骗,好在弗兰西并不上当。妈妈不是告诉过她了吗:“别让邻居欺负了。”

就这样,在温暖的夏日,这个孩子常常孤孤单单地坐在台阶上,装着对人行道上玩耍的孩子不屑一顾。弗兰西自己想象出一些伙伴来,和他们玩,哄自己说他们强过现实中的这些小孩。可是,看到孩子们手拉着手,围成一圈,唱起一首悲伤的歌,她的心就跟着节奏跳动起来。孩子们唱道:

威特翩翩好少年,

人似野花高又健。

我等纵有青春貌,

怎奈岁月快如箭。

莉齐威娜美无边,

百媚千娇胜群媛。

心跳面红先莫走,

且把情郎与我言。

她们停住,又是闹又是哄,硬是让被选中的女孩低声说出一个男孩的名字。弗兰西在想,假如她在玩,逮住了她,她会说哪个男孩呢?如果她低声说约翰尼·诺兰,她们会不会哄堂大笑?

莉齐说出一个男孩名字的时候,小女孩们都高声起哄。然后她们又牵着手,围成一圈,好言好语地为那个男孩广而告之。

赫米赫米好少年,

许给莉齐把亲结。

翩翩走至你门边,

脱帽敬立在阶前。

你把绸衣在身穿,

下楼快如一阵烟。

二人就要把婚结,

良辰吉日在明天。

女孩们停下来,高兴地拍手。后来这个游戏玩累了,她们的情绪为之一变,虽然还是一圈,但是步子慢了下来,头也低下了。

妈妈妈妈我病了,

快快去把大夫找。

大夫大夫我来问,

这回是否要送命?

宝贝且听老夫言,

黄泉路上无后先。

送葬马车有几辆?

人人皆有全家齐。

在其他的街上,这歌的歌词有些不一样,但换汤不换药。谁也不知道这些歌词从哪里来。这些小女孩是跟别的女孩学的,而这个游戏是布鲁克林最流行的游戏。

这里还有别的游戏。两个小女孩会在台阶上玩抓十字叉游戏[27]。弗兰西会自己玩。她先是当自己,然后装成对手玩。她还会和那个想象的对手说话。“我抓三,你抓二。”她会说。

还有一种游戏叫“跳房子”。这个游戏通常是男孩子开始,女孩子结束。几个男孩子会把一个锡罐子放到电车轨道上,用十分专业的眼神,看着电车的车轮从锡罐上驶过,将其压平。男孩子们会拿过来,对折,又放回到电车轨道上,锡片再次被压平,然后又折,又压。往复几次,这锡罐就成了扁平、沉重的锡块。孩子们会在人行道上画好格子,标上数字,这时候游戏就轮到女孩了。她们单脚着地,从一个格子跳到另外一个格子。谁用最少步子跳完谁获胜。

弗兰西自己画了跳房格子。她也放了锡罐在电车轨道上压,也用专业的眼神,看着电车从上面驶过。听到车子碾压的声音,她又害怕又快乐。电车司机要是知道自己的车子被她这么利用,会不会生气呢?她在寻思着。她也画好了格子,可是她只会写1和7两个数字。她也会从头跳到尾,可巴不得有人一起玩,因为她相信她自己跳的步子最少,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孩都赢不了她。

有时候街道上会有人来演出。弗兰西不需要伙伴也可以欣赏音乐。有支三人乐队每星期都会来一次。他们穿着平常的外衣,可是帽子很滑稽,看起来像电车司机的帽子,只不过帽顶瘪了下去。弗兰西听孩子们在喊:“吹拉弹唱的来了!”这时候她就会跑到街上,有时候拖着尼雷一起去。

这支乐队的乐器为小提琴、鼓和短号。这些人会演奏维也纳老曲子,弹得说不上好,但音量倒是足。小女孩们会过来,一起跳华尔兹。在这温暖的夏日,她们在人行道上跳上一圈又一圈。总有那么三两个男孩在模仿女孩子,故意做出夸张的舞蹈动作,还往她们身上横冲直撞。女孩子若是生气,男孩子就夸张地向她们鞠躬(屁股笃定还会撞上一对跳舞的女孩),然后用花哨的话向她们道歉。

弗兰西胆子小,不敢恶作剧,有的孩子就敢。他们不跳舞,而是站在短号手边上,吧唧吧唧地吸着水淋淋的腌黄瓜。这么一来,号手的口水就会流进短号里,短号手会火冒三丈。要是老这么惹他,他会用德语蹦出一连串咒骂来,结尾总是Gott verdammte Ehrlandiger Jude[28]。很多布鲁克林德国人总是称惹他们不开心的人为犹太人。

弗兰西对乐队收钱的方式很着迷。演奏过两曲,小提琴手和短号手继续,鼓手则歇下来,手里拿个帽子,厚着脸皮讨赏钱,众人则一分一分丢过来。在街上要了一圈后,他站在街沿上,看着楼上的窗户。女人们会用一小块报纸,包住两分钱扔下来。用报纸包很重要。钱一散掉,孩子们就觉得见者有份,一哄而上抢了过来,一溜烟跑走,害得街头音乐家愤怒地在后头追赶。不知何故,包住没有散掉的钱孩子不会抢。有时候他们还捡起来,交给乐手。什么钱归什么人,他们似乎有约在先,彼此心照不宣。

要是乐手钱拿够了,还会加演一首歌。钱少的话,他们会挪个地方,指望在别处时来运转。弗兰西通常带着尼雷,跟着乐手一处处跑,一条条街跑,直到最后天黑,连乐手也要散伙回家了。除了弗兰西外,还有一大群孩子像被勾了魂似的,跟着乐手跑。很多小女孩还带着小弟弟小妹妹,放在自家的小拖车里拖着走,或是放在破烂的童车里推着一起走。音乐如有魔力,让她们忘了吃饭,忘了回家。那些小娃娃会哭,会尿裤子,会睡着,醒来又哭,又尿裤子,又睡着,如此往复。而那《蓝色多瑙河》则演奏了一遍又一遍。

弗兰西觉得这些乐手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她打算,等尼雷长大了,他应该上街去拉那“拉拉”(他把手风琴叫“拉拉”),她则去敲小手鼓,这样大家就会丢钱给她,她发了,妈妈就不用干活了。

尽管她会跟着三人乐队跑,弗兰西更喜欢的还是风琴表演。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一个男子,拖一架小风琴过来。风琴上头坐一只猴子,穿镶金边的红衣,头戴一顶无檐小圆帽,帽带子系在下巴上。猴子下身穿一条红裤子,上面恰到好处地露一个洞,让猴尾巴从洞里伸出来。弗兰西特喜欢那猴子。她会把自己买糖果的一分钱给它,就是想看它伸爪子到帽上敬礼的样子。如果妈妈在,她也会拿本应放入锡储蓄罐的一分钱,交给猴子主人,并严肃指示他不要虐待猴子。要是给她发现,她会报官的。她这些话那意大利人一句都不会懂,但还会给出同样的回应。他会脱帽,谦卑地鞠躬,腿还那么弯曲一下,嘴里一个劲地高声说:“明白,明白。”

那架风琴颇了不得。每次它过来,街上总像过节一般。拉风琴的男子头发乌黑、拳曲,牙齿洁白。他穿一条绿色布绒裤子,上身是一件褐色灯芯绒夹克,口袋里拖出来一条红色丝手帕。他戴着一只圆耳环。帮他拖风琴的女子穿一身旋转式的红裙子,黄色上装,戴两个大大的圆耳环。

音乐声丁丁当当,曲子来自《卡门》,或是《游吟诗人》。那女子手里摇着一个上头带有饰带的小手鼓,无精打采地敲着,随着节拍,还不时用胳膊肘敲一下。一曲奏完,她会猛然打个转,露出脏脏的白袜子裹着的肥腿,还惊鸿一瞥地现出五颜六色的衬裙。

弗兰西从未去注意她的肮脏和倦怠。她只是听着音乐,看到那一闪而过的五颜六色,感受着那些鲜活的人物,感受着他们的魅力。凯蒂警告她千万不要去跟这风琴跑。凯蒂说,穿这样衣服的风琴手是西西里人。全世界都知道西西里人是黑手党。黑手党会绑架小孩,索取赎金。他们会把小孩绑走,丢个条子,让人某时某刻带一百块去墓地,条子上还印有一只黑手印。妈妈就是这么说风琴乐队这些人的。

风琴乐队离开多日后,弗兰西还想象自己就是风琴手。她会哼自己所能记得的威尔第的曲子,胳膊肘会去敲一个馅饼盘子,想象那是手鼓。游戏结束,她会在纸上描出自己的手,用黑蜡笔染黑。

有时候弗兰西会犹豫一番。她不知道长大后应该去参加乐队,还是做风琴女。要是她和尼雷也能有一架小风琴和一只猴子就好了。这样他们就可以一分钱不花,成天和猴子玩,还可以四处演奏,看小猴子敬礼。人们会给很多钱,猴子会和他们同吃同喝,说不定晚上还可以睡在她床上。这个职业看来很不错。弗兰西将自己的意图告诉妈妈时,凯蒂给了她当头一盆冷水,告诉她别犯傻了,猴子身上有虱子,她绝对不肯让猴子进门,来睡家里干干净净的床。

弗兰西想象着自己当手鼓女,但接着又想,这么一来,她得当黑手党,去绑架小孩子,而她很不愿意这样,不过在纸上画只黑手还是挺好玩的。

街上总是有音乐。在那遥远的夏日,布鲁克林的街上总是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日子总是欢快的。但是那些脸上还有婴儿印迹的瘦瘦的小孩子牵着手,围在一起,唱那些单调的歌曲,却又为这个夏日增添了几许忧伤。她们才四五岁,却过早地成熟,想着怎么安顿自己了,这让人感到忧伤。那《蓝色多瑙河》被乐队演奏得如此拙劣,却又是如此忧伤。猴子鲜红的帽子下,眼神也是哀伤的。风琴的演奏声音明快而响亮,可是那调子却又那么忧伤。

甚至游吟歌手来后院的时候,唱的也是这样的歌谣:

要是我有办法,

决不让你老去。

听来也颇忧伤。他们都是些流浪汉,无非是饿得想混口饭吃。他们没有音乐天分,只有一身胆量。他们也只能站到院子里,手拿着帽子,大声歌唱。遗憾的是,这胆量也无法让他们在这世上有什么进步。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他们会和布鲁克林的其他人一样陷入迷惘。那时候的阳光还明亮,可是光线已经稀薄,照在身上,也不觉暖和了。

第十四节

洛瑞姆街上的日子过得颇开心。若不是茜茜姨妈好心办坏事,诺兰家会一直在这里住下去。茜茜姨妈因为三轮车和气球两件事,害得诺兰家没脸再住下去了。

有一天,茜茜姨妈下岗了。她想趁凯蒂上班的时候,去看看弗兰西和尼雷。离他们家还有两条街的时候,她看到了一辆漂亮的三轮车。在阳光下,三轮车的铜把手亮得晃眼,不由让茜茜眯起眼睛。这种三轮车如今是难得一见了。它后头有宽敞的皮座椅,能坐两个小孩,座椅后有靠背,车前是铁杆,和小小的前轮相连。两个后轮很大。车前转向杆顶端是纯铜的把手。车脚踏在座位前方,小孩可以轻轻松松地坐在里头,靠着车后背,踩着车子,握着膝盖上方的把手掌握方向。

茜茜看到三轮车在一台阶前无人看管,便毫不犹豫地拉走,拉至诺兰家门前,把两个孩子叫出来,让他们骑着玩。

弗兰西觉得这好极了。她和尼雷坐在车座上,茜茜拉着他们在街区四处转。太阳刚晒过,车座垫的皮暖暖的,上头的气息叫人觉得浓厚而昂贵。温暖的阳光照在把手上,晃来晃去,如同一团舞动的火焰。弗兰西都想,要是伸手去碰,准会烫伤自己的手。这时候,问题来了。

一小群人围了上来,为首的是个歇斯底里的妇人,牵着个号啕大哭的男孩。女人冲向茜茜,嘴里大叫着:“偷车贼!”她伸手去拉车把手,但是茜茜攥得紧紧的。争抢中,弗兰西差点被甩了出去。执勤的警察跑了过来。

“什么事?什么事?”警察开始接手此案。

“这个女的是个贼。”那女人说,“她把我家小孩的三轮车偷走了。”

“我没有偷,警官。”茜茜说,她的语音轻柔,魅力十足,“这车子一直放那儿没有人动,我不过借用一下,给两个孩子坐一坐。他们从来没有坐过这么好的三轮车。你知道坐这样的车子对小孩多么重要!快活得上了天了。”警察看了看后座上的两个孩子。弗兰西怕得发抖,但还是冲他笑了。“我只是带孩子绕这街区转一圈,然后就还到原来的地方。真是这样的,长官。”

警察的眼睛看到茜茜丰满的胸脯。茜茜喜欢穿比较紧身的胸衣,那胸脯呼之欲出。警察看着那恼怒的妇人说:

“女士,这么小气做什么呢?”他说,“你就让她给孩子绕街区转几圈好了。给人骑一骑,又不会要了你的命。”(其实他没把“命”说出来,周围的小孩就一阵窃笑了。)“就让他们骑一骑好了。我保证这车子原样还你。”

他就是法律。那女人又能怎样呢?警察给了那号啕大哭的男孩一枚五分硬币,叫他闭嘴。他叫围观的人散开,说要是他们不快快滚,他会叫辆警车来,把他们全带进局子里。

人群散开了。警察手里挥着根警棍,充满骑士风度地陪着茜茜和两个小乘客在街上绕。茜茜看着他,冲着他的眼睛笑。他于是把警棍别到腰带下,坚持给她拉车。茜茜穿着高跟鞋,跟在他边上几乎是在小跑。她用那轻柔的、抑扬顿挫的声音和他说话,将他迷得神魂颠倒。他们绕街区三圈了。人们看到一身制服的警察如此入迷,不禁掩嘴而笑,警察就装着没有看见。他和茜茜热情地聊着,多半说的是他老婆,说老婆是个好人,可是呢,怎么说呢,有点不大好使。

茜茜说她能理解。

车子一事后,人们开始说闲话了。约翰尼动不动酒醉回家,男人不怀好意地看茜茜,这些就已经够她们嚼舌的了。现在又多了这一出。凯蒂想搬家了。这回跟在波加特街的时候很像,左邻右舍对诺兰家知道得太多了。凯蒂正想着另找个地方,这时候又出了另外一件事,迫使他们立刻搬走。这个让他们加速逃走的原因,纯粹和性有关系。不过,若是正确看待这事的话,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一个星期六下午,凯蒂去威廉斯堡一家大百货店格尔灵百货店做零工。她煮了咖啡,做了三明治做星期六晚餐——三明治是老板给的,权作加班工钱。约翰尼那时候在工会总部,守株待兔等着工作上门。茜茜那天不上班。她知道孩子一定锁在家里,便过来陪他们。

她敲了敲门,说自己是茜茜姨妈。弗兰西没有松开门链,但是把门打开,确保是姨妈,然后才放她进来。看到茜茜来,孩子们一拥而上,拥抱个没完。他们爱死茜茜姨妈了。对他们来说,茜茜姨妈是个大美女,身上总是香香的,总穿着漂亮的衣裳,还带礼物来让他们惊喜。

这回她带来的有香喷喷的雪松木雪茄盒子、几张红色和白色纸巾,还有一罐浆糊。他们坐在厨房桌子边,一起装饰那盒子。茜茜用两毛五的硬币在纸上描圆圈,弗兰西给剪出来。茜茜还教她如何将圆纸围在铅笔头上,做成小纸杯子。她们做了好多纸杯子后,茜茜在盒子上画了一个心形。然后在红色杯子底上蘸点浆糊,贴在铅笔画的心形上。这个心形里于是装满了红色杯子。盒盖其余部分则粘上白色的小杯子。完成之后,盒子盖上就仿佛有一片密密麻麻的白色康乃馨,中间是个红色的心形。雪茄盒子的四边她们用白色小杯子装点,盒子里头衬上红色纸巾。整个完工之后,美轮美奂,哪里还能看出是个雪茄盒子。装点这个盒子花了大半个下午时间。

茜茜五点钟和人约了吃炒杂烩,于是准备动身。弗兰西拉住她不放,求她别走。茜茜也不想走,但又怕错过约会。她在自己的钱包里搜索半天,想找点东西给两个孩子玩。他们站在她膝边,帮她一起找。弗兰西看到了一个香烟盒,于是拿了出来。烟盒子上是个男子,躺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嘴里叼根烟,头上方有一个大大的烟圈。烟圈里有个女人,头发披散,胸脯从衣服里露出来。盒子商标为“美国梦”。这是茜茜厂里的产品。

两个孩子一起抢这盒子。茜茜很不情愿地让他们拿走,但解释说里头装的是香烟,他们只能拿着看看,千万不要打开。千万不要碰封口,她说。

她走了之后,孩子们看着这图画玩。他们晃了晃盒子,里头瑟瑟作响,声音有些闷,有些神秘。

“哪是香烟呢,是蛇吧。”尼雷说。

“不是。”弗兰西说,“是虫子,活虫子。”

他们争了起来。弗兰西说盒子这么小,装不下蛇。尼雷说,一定是蛇卷起身子来了,就如同玻璃缸里的青鱼。两个人的好奇心越来越浓,把茜茜的告诫忘到了脑后。封口处贴得也不是很紧,一撕就开。弗兰西把盒子打开。里头是个锡纸包着的软软的什么东西。弗兰西将锡纸小心打开。尼雷准备等蛇一出来,赶紧钻桌子底下。可是里头装的不是蛇,不是虫子,也不是香烟,里头的东西没有什么意思。弗兰西和尼雷吹吹玩玩,一会儿就失去了兴趣,便笨手笨脚将那吹出的气球用线拴住,放到窗外,然后把窗户拉下,将线压住。然后他们轮流在那被剥开的盒子上跳,将其跺得粉碎。他们就这样入迷地跳啊跳,竟把窗外线上的东西忘得一干二净了。

约翰尼晚上有事,回来拿假衬衣和纸领子。他这么慢悠悠往家里逛,不想有件震惊的事情在等着他。他只是看了一眼那东西,脸便红得发烧了。凯蒂回家的时候,他也把这事说给凯蒂听。

凯蒂详细盘问了弗兰西一番,弄了个水落石出。她对茜茜大为光火。当夜,孩子都睡着了,约翰尼也上班去之后,她一个人坐在阴暗的厨房里,脸上一阵子一阵子发烧。约翰尼上班的时候也心神不宁,仿佛到了世界末日似的。

艾薇晚上迟一点的时候来了,和凯蒂说起了茜茜。

“完了,凯蒂,”艾薇说,“到此结束。茜茜平时为人怎么样,那是她自个儿的事,搞出今日的事情就要另当别论了。我家有个在成长的女儿,你也是,我们不能再让茜茜进我们家了。她是个坏女人,这一点是事实,我们绕不过去。”

“她也有很多优点。”凯蒂慢条斯理地说。

“今日的事情之后,你还能说这种话?”

“怎么说呢……我想你或许是对的吧。不要告诉妈妈便是。她不知道茜茜的为人处事,茜茜又是她的掌上明珠。”

约翰尼回家后,凯蒂告诉他,以后不许茜茜再上门。约翰尼叹了口气,觉得恐怕也只有这个办法了。约翰尼和凯蒂谈了一宿,到了天亮,他们准备等到月底搬家。

凯蒂在威廉斯堡的格兰德街上找到了一个地方,同样可以做清洁工,以工换租。搬家时,她将锡储蓄罐取出,里头有八块多钱。给了搬家的两块,然后锡储蓄罐重又钉在新房子里,其余的钱放了进去。玛丽·罗姆利又来了,在屋子里洒圣水。一家人再一次重新安顿,再一次去附近店里开赊账账户。

新家不如洛瑞姆街上的家,一家人后悔但无可奈何。他们没住一楼,而住在顶楼。楼下没有台阶了,只有个临街的商店。屋子里没有洗澡间,厕所在楼道中间,两家合用。

唯一的亮点是屋顶是他们的。根据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楼顶总是属于住在顶层的人,而院子归一楼的人。另外一个好处是楼上没有住人。这样一来,再也不会有人在上面地动山摇,让韦耳斯拔汽灯罩碎成粉末了。

凯蒂正在和搬家的人争论,约翰尼把弗兰西带到楼顶。弗兰西眼界大开。在不远处,就是美丽的威廉斯堡桥。东河那边摩天大楼林立,清晰可见,如同银光纸做出来的一个梦幻城市。更远处是布鲁克林大桥,和近处的威廉斯堡桥遥相呼应。

“太美了。”弗兰西说,“和乡村风景照片的美是一样的。”

“我有时候上班,就过那座桥。”约翰尼说。

弗兰西惊奇地看着他。他每天都经过这魔幻般的大桥,看起来还是这个样子,说话还是这个口气?她觉得这不可思议。她伸出手,摸他的胳膊。他每天经过那大桥,那么摸起来一定不同吧。可惜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感觉,她有些失望。

孩子伸手摸自己的时候,约翰尼搂住她,低头笑着问:“你多大了,小歌后?”

“六岁,就快七岁了。”

“这么说,9月就该上学了。”

“不,妈妈说我必须等到明年,等尼雷足龄,我们一起上。”

“为什么啊?”

“这样的话,假如有人欺负我们,我们就可以一起对付他。”

“妈妈考虑得真是周全。”

弗兰西转过去看其他的屋顶。有座屋顶上有一个鸽子笼。鸽子关在里头,平平安安的。鸽子主人是个十七岁青年,手里拿一根长竹竿,竹竿一头有块破布。那小伙子拿那竹竿一圈圈挥舞。又有一群鸽子在一圈又一圈地飞。其中有只鸽子离开了鸽群,跟着飞舞的破布飞了。小伙子小心翼翼地将竹竿放低,那笨鸽子仍旧跟着破布。小伙子将它抓住,放进鸽子笼。弗兰西有些沮丧。

“那人偷了一只鸽子。”

“明天有人会偷他的。”约翰尼说。

“可是那可怜的鸽子,离开自己的亲人了啊,或许它有鸽子宝宝呢。”她眼里涌出眼泪来。

“不用哭。”约翰尼说,“或许鸽子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呢。它要是不喜欢新鸽子群,鸽子笼打开的时候,它会飞回去找老鸽群呢。”弗兰西这才宽心下来。

他们站那里好久没有说话。他们手拉着手,在楼顶边缘,看着河对面的纽约。最后,约翰尼自言自语一般说:“七年了。”

“什么,爸爸?”

“你妈妈和我都结婚七年了。”

“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在不在?”

“不在。”

“不过尼雷出生的时候我在。”

“是的。”约翰尼又开始自言自语了,“结婚才七年,都住过三个地方了,但愿这是我最后一个家。”

他说我最后一个家,而没有说我们最后一个家,只是弗兰西也没去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