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数字经济概述
1.1 数字经济的理论基础
1.1.1 什么是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它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基本载体,以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是世界经济创新发展的主流模式,正在开启重大的时代转型,带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再造、经济结构的重组、生活方式的改变,是新时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核心,代表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方向。其中,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即围绕数据归集、传输、存储、处理、应用、展现等数据链各环节,形成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有关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通信业,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即信息通信技术与传统产业广泛渗透融合,促进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主要包括以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为代表的制造业融合新业态,以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流量经济为代表的服务业融合新业态。
随着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突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加快了向数字化转型的脚步,蓬勃发展的数字经济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经济是大势所趋,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数字经济和相关领域融合发展具有极大的潜力,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我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抓紧布局数字经济。
1.1.2 数字经济的引擎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核心技术是创新驱动的关键,信息技术是核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显然,数字经济是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的交汇融合,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智能机等信息工具来达到提升和发展的目的,信息技术构成了数字经济的核心引擎。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新兴的信息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了以网络互联的移动化和泛在化、信息处理的集中化和大数据化、信息服务的智能化和个人化为基本特征的数字技术。新时期的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为核心引擎,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生态为主要商业载体,以开放共赢为主流合作模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的关注重点,新一代数字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见表1-1)。
表1-1 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内容和搜索热词
续表
要全面理解数字经济有一定的难度,数字经济既涉及技术条件,又涉及经济关系,根据场景和需求的不同,数字技术的应用会呈现多种组合态势。数字经济的复杂性、跨界性、融合性构成了它独有的概念、属性和特征,不能基于当前的表现而过度确定数字经济的定义。通常来讲,从三个技术维度入手可以对认知数字经济有一定的帮助,这三个维度是:构成数字经济技术基础的数字技术、作为数字经济条件下重要生产要素的数据,以及数字经济条件下重要组织形式的平台。其中,数字技术和数据构成了数字经济的生产力层面,平台构成了数字经济的生产关系层面。
1.数字技术
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和突破性发展的力量往往发端于供给侧,通过供给侧技术水平的提升来产生经济发展的动力。数字技术是一种颠覆性的力量,它正在重新定义未来。数字技术是构成数字经济的技术基础。相比于传统的技术,数字技术有很多独有的特征,如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网络经济特征,在发展突破一定临界点后,增长速度将极为迅猛。而且,数字技术有很强的“通用目的技术”属性,能够同时使用多个部门的技术。这种属性带来了两个重要影响。
(1)数字技术研发工作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通过网络平台、数字技术所产生的商流、信息流、数据流,与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进行深入互动,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赢,其所产生的效应呈指数级增长。
(2)作为“通用目的技术”,数字技术功能的发挥需要具体部门的技术和组织进行配套,这使数字经济部门的发展和经济整体的发展可能是不同步的,导致数字技术发展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影响并不显著,即“索洛悖论”。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数字技术的“通用目的技术”属性引起的,但正是因为多种通用技术同时在经济体中扩展和发挥作用,数字经济才会在全世界蓬勃发展。
2.数据
数据资源成为现代企业价值创造的生命线和数字科技发力的新引擎,数据要素驱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全球共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寄希望于通过数字化实现能力提升或“弯道超车”。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在性质上与资本、劳动力等传统的生产要素存在很多的不同。
(1)数据具有一定的公共品属性。从使用环节看,数据具有很强的“非竞争性”,一个人使用了某一数据,并不影响其他人对它的使用;而从生产环节看,数据具有很强的“非排他性”,不同的收集者可以对同一数据源进行数据采集、分析、使用,互不干扰,互不影响。
(2)数据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和范围效应。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规模太小或维度太少的数据对分析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随着数据规模的扩大、维度的增加,可能从数据中挖掘出的价值将呈现指数级增加,这就是大数据的价值。
(3)数据具有较强的可再生性和可替代性。不同于石油等传统的生产要素,数据不会因为使用而消失,反而可能因为使用而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数据也不像石油那样不可或缺。事实上,为了达成相同的分析目标,我们可以采用完全不同的数据集合。
3.平台
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平台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兴起,一方面让生产力获得了巨大的释放,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另一方面对人们的认知提出了很多新挑战。
(1)平台具有企业和市场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所有的平台都有员工、资产、层级结构。对内,用命令来进行资源配置;对外,需要参与市场竞争,这些都是和传统的企业类似的。但另一方面,平台并不像传统的企业一样直接生产或销售商品,它们要做的更多的是匹配供需。除了本质属性上与传统企业的差别,平台还具有很多传统企业所没有的特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跨边网络外部性”。所谓“跨边网络外部性”,指的是平台一侧的用户会关注平台另一侧的用户数量。有了这种跨边网络外部性,平台就有机会通过首先撬动一侧的市场来启动“鸡生蛋、蛋生鸡”式的回振,获得迅速的成长。
(2)平台具有连接和孵化的双重职能。科技平台成为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的核心支撑。插件化解决方案为破解中小企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高、产业链数据资源获取难度大等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路径。在科技的支撑下,行业数字化平台将从单个企业的自我建设向行业的共同建设转变,成为推动企业数字化合力的重要工具。通过数字技术整合产品和服务供给者,促成行业、企业间的交易协作和适度竞争,加速形成数字化合力并共同创造价值。以科技平台为依托,探索创新,形成基于数据、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虚拟产业园区、虚拟产业集群等新产业载体,切实发挥这些产业载体集聚、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的优势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在平台竞争的条件下,先发的平台通常具有更强的网络外部性,从而对客户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后来进入的平台则很难吸引足够的客户,这样就很可能产生客户向先发平台集中的竞争结果,最终形成一家独大的格局。
1.1.3 数字经济的内涵
各领域的研究人员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对数字经济的内涵进行了研究,丰富了数字经济内涵的研究成果,加深了人们对数字经济的认识。其中,数字经济内涵的四大维度和四化框架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符合人们当前的认知水平。
1.四大维度
数字经济推动了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转化,极大地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及产品、企业、产业的附加值,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同时为落后国家实现超越性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对于数字经济的内涵,可以从要素、载体、技术、系统这四大维度进行认识和理解,如图1-1所示。
图1-1 数字经济内涵的四大维度
1)要素维度
数字化的数据资源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在数字经济时代,衡量经济产出的生产函数将数据化的知识和信息纳入其中,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知识和信息的集聚和流通削弱了传统要素的有限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同时,数字经济推动了技术、劳动等其他生产要素的数字化发展,为现代化经济体系注入了新动力。
2)载体维度
现代信息网络、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载体。现代信息网络为数据的存储和传输提供了必要条件。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加强了人、机、物的互联与融合,并提供了数据源和交互基础。数字平台包括交易平台、创新平台等,支持参与方进行信息交换,并为开发者的创新提供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数字化的数据资源通过存储和分析转化为“数字智能”,进而通过数字平台实现“数据货币化”,并在此基础上循环往复,形成“数据价值链”,由此推动数字经济不断发展。
3)技术维度
数字技术的创新和融合为数字经济提供了重要推动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虚拟现实、超高清视频等信息技术的持续突破,从单点创新不断向交叉创新转变,促进形成多技术群相互支撑、齐头并进的链式创新,不断从实验室走向大规模应用,为数字产业的蓬勃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有效支撑。
4)系统维度
数字经济为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活动带来了系统性的变化或结果。数字产业是以数字技术为主要工具进行利润和价值创造的经济活动,重点在于数字技术自身的价值实现。而数字经济相比于数字产业,其概念范畴和影响范围更加广阔,更强调经济的驱动方式,以及数字技术对经济各领域的赋能作用。
2.四化框架
结合数字经济的发展特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17年)》从生产力角度提出了数字经济的“两化”框架,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经济已经超越了信息通信产业部门的范畴。数字技术作为一种通用技术,广泛应用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各行业,不断促进经济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开辟了经济增长新空间。
考虑到组织和社会形态的显著变迁,《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年)》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数字经济的“三化”框架,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不仅推动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带来了政府、组织、企业等治理模式的深刻变化,体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以数据驱动为特征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深入推进,使数据化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从而,经济社会实现了从生产要素到生产力再到生产关系的全面系统变革。
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将数字经济修正为“四化”框架,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数字经济发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发展数字经济,构建以数据价值化为基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数字化治理为保障的“四化”协同发展生态,既是重大的理论命题,更是重大的实践课题。数字经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四化”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四者之间的关系,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当前,数字技术红利大规模释放的运行特性和新时代经济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转变形成了历史交汇。发展数字经济,构筑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数字经济的四化框架如图1-2所示。
图1-2 数字经济的四化框架
1)数字产业化
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信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数字产业化包括但不限于5G、集成电路、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产品及服务。
2)产业数字化
产业数字化即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不是数字的经济,而是融合的经济。在数字经济中,实体经济是落脚点,高质量发展是总要求。产业数字化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车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型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3)数字化治理
数字化治理即运用数字技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服务监管方式,实现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等体制更加优化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具体包括治理模式创新、利用数字技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等。数字化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多主体参与为典型特征的多元治理、以“数字技术+治理”为典型特征的技术与管理的结合,以及数字化公共服务。
4)数据价值化
数据价值化即让数据产生真正的价值。价值化的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进程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数据可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202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可存储,可重用,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是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价值化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
1.1.4 数字经济的特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新技术革命的推进,数字经济的概念应运而生。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对数字化知识和信息的认识、分析和应用,引导并实现资源的有效优化配置和再生,实现社会全方位进步的经济形态。总体而言,数字经济具备如下特征。
1.数据逐渐成为关键生产要素
一方面,数据成为经济活动的基础要素。与传统模拟信号相比,数字经济下的数字信号为信息的产生、传输及使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通过数字基础设施链接,社会经济主体广泛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成为数据创造和使用的主体,其进行的各项经济行为及其行为创造的经济成果(如商品、服务、货币等)逐渐数字化,渗透到整个经济社会,如平台购物、云服务、数字货币等。另一方面,数据成为经济活动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数据具备智能化特征,禀赋独特,共享方便,复制简单,增长迅猛,可实现无限供给,突破了传统要素的供给约束条件,成为经济社会的基础性战略资源,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数字经济产业逐渐成为主导产业
一方面,数字产品与服务凝结了具有创造性的复杂劳动和科学技术,并经由新技术推广和复杂的劳动改造,成为经济社会中的新产品与新服务内容,催生了新的需求,而新的需求又会吸引大量新企业和研发机构持续加入,反过来又促进了数字技术进步和知识积累,形成了不断创造技术和财富的力量。从事数字经济的企业数量的增长和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已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迁,形成新兴主导产业。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产业的产出转化成其他产业部门的生产要素,促进了其他产业部门生产效率的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技术的改造升级。当前,世界主要国家的数字经济产业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提升,数字经济产业的增长速度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在数字技术进步的带动下,数字经济产业逐渐发展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
3.数字技术推动的产业融合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
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既推动了以信息通信产业为核心的相关数字产业的交互融合,也推进了经济中的跨产业融合,并广泛拓展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社会治理等领域,最终形成农业、工业、服务业、商业的数字化。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融合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持续提高和深化,其对经济的驱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数字技术持续深化对传统产业的渗透,数字经济基础产业持续加大对传统产业的融合与投入,催生一系列经济新模式和新业态;另一方面,传统产业的数字化速度不断加快,数字技术持续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效率水平和产出水平的提高,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1.1.5 数字经济的演进
1.数字经济的来源和基础
1946年2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诞生了世界上第一台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由此揭开了人类迈向数字时代的序幕。20世纪60—70年代,半导体产业兴起,为数字经济提供了新的物理载体,AMD超微半导体、英特尔等一批高新的科技公司也在硅谷相继落户。20世纪80—90年代,以半导体微电子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逐渐发展起来,带来了信息数量的几何式增长,同时也催生了人们对海量数字信息便捷交流的需求。“信息”一词汇逐步在商业市场中普及,这时数字经济进入了发展期。在该阶段,我国也开始在半导体和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领域发力:计算机和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被引进中国;电子和信息产业被确定为国家战略;集成电路、计算机、通信和软件成为重要的发展领域,推动了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1986年,电子工业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和发展我国软件产业的报告》,这是我国第一个软件产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指导性报告,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启了奋起直追的模式。
2.数字经济的出现和发展
“数字经济”一词首次出现在美国学者唐·泰普斯科特于1996年所著的《数字经济:网络智能时代的前景与风险》(The Digital Economy:Promise and Peril in the Age of Networked Intelligence)一书中。不过,泰普斯科特在这部专著中只是用“数字经济”来泛指互联网兴起后的各种新生产关系,并没有对其概念进行精确的界定。20世纪90年代的很多论文和报告中都陆续出现了“数字经济”,尽管这些“数字经济”具体所指各不相同,但大致上讲,它们都涉及了互联网技术,以及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出现的电子商务和电子业务(电子商务指的是经由互联网技术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易,电子业务指的则是采用了互联网技术的业务流程)。因此,有些学者认为,这一时期的“数字经济”所指的基本就是“互联网经济”。1998—1999年,美国商务部连续发布了两份关于数字经济的报告,使数字经济的概念更加广为人知。尽管“数字经济”并非一个清晰的概念,但作为一个“好词”,它很快在当时的学者当中流行开来。在这当中,不可不提的便是“计算机”和“互联网”,正是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才使数字经济进入初级裂变阶段。我国的数字经济建设也在这一时期得到快速发展。从早期的网易、新浪和搜狐三大门户网站到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网络的搭建,以及后来的百度、腾讯的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的创建,我国的数字经济建设迎来了一波发展小浪潮,数字经济也随之繁荣发展并产生裂变。
3.数字经济的浪潮和质变
21世纪初期,全球掀起了“数字经济”的浪潮。在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时代,人们对数字经济的理解仍然局限于“电子商务”,认为其仅仅是“消费互联网”。事实上,数字经济的内涵和价值并不局限于此。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数字技术的陆续兴起,单纯的“互联网经济”已经难以涵盖“数字经济”的全部内容。在这种背景下,不少文献开始把这些新的技术及由此产生的新型经济活动吸收到“数字经济”的概念中来,这一阶段的数字经济产生了一定的质变。2008年,学者希克斯提出数字经济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包括货物、软件和基础设施;第二层面包括服务和零售;第三层面包括内容的生产和销售。埃尔马斯里等人(2016年)认为数字经济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行为方式,它主要有三个贡献:①在经济世界的前沿创造价值;②从客户体验的角度优化流程;③构建支持整个体系的基本能力。同年,罗斯指出数字经济是以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世界范围的经济活动网络。在G20杭州峰会上发布的《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数字经济”被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在这个定义中,数字经济已经囊括了一切数字技术及建立在它们之上的经济活动。伯克特和希克斯(2017年)指出数字经济是经济产出中完全或主要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由基于数字货物和数字服务的经济模式所创造的那部分。
纵观数字经济定义的演变,反映出三个重要信息。
(1)数字经济是一个具有时效性的概念。数字经济主要用来描述信息技术革命以来一段时期内对经济带来的巨大变革。随着技术的演进,数字经济的内涵不断变化,我们应该用发展而非静止的目光来看待它。未来,数字经济的概念将可能被新的概念取代。这并不是说数字技术在那时对经济已不重要,只是表明那时以数字技术方式进行生产将不再是经济形态的突出和关键特征。
(2)数字经济是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数字经济是主要以数字技术方式进行生产的经济形态,在制定相关的发展政策时,要两头并举,既要重视技术层面,也要重视经济层面。
(3)数字经济既有本质特征,也有非本质特征。本质特征是数字经济特有的,而非本质特征通常与其他概念共享,或者只是数字经济的某一组成部分或某一发展阶段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