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起源与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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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保险史概略

古代保险萌芽

人类大历史的坐标系

人类早期的保险活动和制度建立散见于各种记载,有的西方城邦史中提到了关于保险的一鳞半爪,有的古代法典的部分章节里规定了有关损失分担的规则,也有的金融史籍在讲到某地金融中心形成和兴盛时期的活动内容时涉及了保险。

星星之火,非借势无以燎原。一个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直至终于形成规模或者成为一个行业,总是由点到面、逐步扩大,而且总是在一定的条件、环境和背景下发生、发展和发达。所以,要讲清一个行业的历史,必须把它放到人类大历史的坐标系中进行描述,透视它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技术、自然环境等结构化背景和非结构化元素,以呈现它的架构全貌和历史逻辑,赋予它特定时空的物质和精神意义,关键在于把握事物的一般原理、核心内容、主线脉络、标志性事件以及特定细节的描述。

按照通行的划分方法,世界历史分为古代、近代和现代。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前为古代,1689年至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为近代,1917年以后为现代。

世界上亚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欧洲、大洋洲、南极洲七大洲之间,横隔着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四大洋。在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是陆地上的马或马车,以及河流和湖泊中运行的船舶。不同地域之间的物品交换和信息交流呈现低量、低频、低速和低效。这就造成很多的新事物在全球不同地区各自萌生发展,相互间缺乏交流、分享与竞争而导致进化缓慢,直到15、16世纪大航海时代的到来。

大航海时代之前,在地球上水系发达的陆地区域,包括幼发拉底河及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印度河及恒河流域、黄河及长江流域,孕育并发展着世界四大古文明: 古巴比伦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华夏文明。它们各自在地球的不同区域内发展演变,并由此形成了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中国四大文明古国。

追溯保险的萌芽

如果在全球版图上按着逆向的时间顺序寻找有关保险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4500年的古埃及。想到埃及,我们眼前浮现的是一长条蛇形驼队在绵延起伏的沙漠中行进,不远处有金字塔在风沙中屹立不动,偶尔在风沙太大时的落日余晖中有金色的幻影浮动,亦梦亦幻,蜿蜒贯穿埃及全境的尼罗河静静地流淌着,它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喜爱看电影的人们会联想到《埃及艳后》《蝎子王》《木乃伊》等经典影片。

埃及最有名的当然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和木乃伊。古代埃及的统治者征用成千上万的石匠来建造法老的陵寝—金字塔。建造金字塔的工程周期长、参与人数众多,意外或疾病导致许多石匠在工程期间死亡。参加金字塔建造的石匠因此建立了互助基金组织,平时大家交纳会费,有人死亡时互助基金支付相关丧葬费用,为死者购置安葬的棺材并举办葬礼。这是目前有记载的关于保险的最早组织形式。

从公元前4500年的古埃及,用“保险”作为关键字按时间顺序向后搜索并横向扩展至亚洲探寻,你最先看到的是古代中国长江流域上的运米航船。根据英国维克多·多佛所著《海上保险手册》的说法,在古代,中国长江流域的粮食商人在运输中经常采用“分舟运米”的方法,每一名货主将自己的货物分装在不同的商船上运送,如果一艘航船发生倾覆事故,就可以避免一名货主的货物全部损失的风险。这是一种通过将标的物进行物理分散从而避免在发生单一事故时遭受全部损失的风险分散方法,被认为是有关水险的最早萌芽实例。

随着时间向后推移至公元前2500年,从中国一路向西到达亚洲西部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美索不达米亚地处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两河流域,传说中是《圣经》所载伊甸园的所在地,意为“两条河中间的地方”,位于今天亚洲西部的伊拉克、伊朗、叙利亚一带。当时的巴比伦国王曾经命令僧侣、官员、村长等向其所管辖地区内的居民征收税金,用于救济遭受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等不幸事件而陷入困境的人们。这种带有官方背景,通过强制收税来积累保障基金的方法可谓现代社会基本保险的雏形。古巴比伦王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流传有最早的史诗、神话、药典和历书。

到了公元前2000年,海上贸易逐步兴起的地中海地区开始出现海上保险的萌芽。那个时期的地中海地区,包括爱琴海沿岸城市以及罗德岛一带就已经有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当时在地中海开展海上运输贸易的商船在遇到海上飓风和巨浪险情时,为了避免商船翻沉导致船货全部损失,船长和船员会按照约定俗成的方法抛弃一部分船上货物,以使减重后的商船能够脱险并平安抵达目的地。海上运输途中为了船货共同利益而抛弃货物所致的损失由船主和各个货主分摊,形成了“一人为众、众为一人”(one for all, all for one)的损失分摊的民间惯例做法。这是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的最早记录。

公元前18世纪,汉谟拉比继承了巴比伦王国的王位并自称为“月神的后裔”。在汉谟拉比执政的40余年间(公元前1792—前1750年),他励精图治,兴修水利、奖励商业,通过连年征伐统一了两河流域南部的美索不达米亚,使巴比伦成为一个幅员辽阔、中央集权的强大帝国。为了鼓励商业,使商队的骡马和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得到补偿,《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和补偿损失的条款。《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凡是沙漠商队运输货物途中,如果骆驼死亡、货物被劫或发生其他损失,经当事人宣誓并被证实无纵容或过失行为后,可以免除其个人责任,损失由商队全体给予补偿。《汉谟拉比法典》中还有条文规定,从事贸易的商人将货物委托销售商通过海船运往外国港口销售,如果销售商销货后顺利归来,则商人可以收取货物贸易一半的利润,如果销售商没有按时归来,或者归来时不能交付货款和利润,商人可以没收销售商的财产,甚至将销售商的妻子占据为债务奴隶,但是如果货物被证实是被强盗劫掠,则销售商可以免除债务责任。《汉谟拉比法典》的这些规定让我们看到了陆上交通工具险、货物运输保险以及海上保险的早期萌芽。

驿站

《汉谟拉比法典》

公元前1776年,古巴比伦第六位国王汉谟拉比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汉谟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法典包括序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序言列举和颂扬了汉谟拉比的丰功伟绩,正文282条律文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做了十分详细的规定,结语用华丽的语言歌颂了巴比伦和汉谟拉比的伟大。《汉谟拉比法典》原文被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长1.65米、下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所以又被称为“石柱法”。石柱上端的浮雕雕刻的是汉谟拉比接受正义之神沙马什授予王权权杖的场景,石柱下端用楔形文字刻写着《汉谟拉比法典》的铭文,共3 500行。浮雕石柱现存于法国巴黎卢浮宫博物馆亚洲展览馆。

沿着时间的矢量继续往前,从亚洲西部一路向西来到爱琴海的罗德岛。爱琴海东南部的罗德岛是地中海地区文明的起源地之一。罗德岛是希腊第四大岛,罗德港在公元前是爱琴海地区重要的商务中心港口。公元前916年,罗德岛的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正常进行、促进商业和经济繁荣,颁布法令规定: 在海运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遇到共同危险时,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而实施抛物、灭火或其他导致船东或货主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由此所致的损失由包括船东、货主在内的受益方共同承担。此项共同海损原则被写入《罗地安海商法》:“凡因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虽然在海上贸易的运输中由于风险所致损失由船货各方共同承担在罗德岛及爱琴海地区具有约定俗成的传统,但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将共同海损原则写入成文法,对于鼓励和促进海上贸易具有制度性的保障和激励作用,颁布后成为众所遵守的法律原则,后来被其他城邦和地区的海商法所参照沿用。

公元前800年,在地中海东部兴起了古希腊文明。古希腊文明的灿烂文化作为古典文化的代表,在西方乃至世界历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科技、数学、医学、哲学、文学、戏剧、音乐、雕刻、建筑、绘画都曾达到人类历史的巅峰,对后继的古罗马文明以至两千年后的欧洲文艺复兴都有深远的影响。古希腊的神话、《荷马史诗》、《伊索寓言》等文学作品流传后世,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欧里庇得斯、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等都是光照人类文明史的古希腊先哲。

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文化的发达仰赖于社会经济的繁荣。古希腊时盛行“船货抵押借款制度”,开展海运贸易的船主在急需用款时,会把船舶和船上的货物作为抵押品向当地商人抵押取得航海资金。如果船舶安全完成航行、抵达目的地港口,船主便归还贷款并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船舶中途受损甚至沉没,按约定船主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债务。船货抵押借款契约(bottomry bond),又称为冒险借贷,其中贷款人相当于银行家兼保险人,借款人相当于借贷者兼被保险人,船舶或货物相当于借贷抵押物和保险标的,高出普通利息的差额即溢价部分相当于保险费。这其实是一种“贷款+保险”组合,被认为包含了海上保险的萌芽。后来随着海上国际贸易的兴盛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与大规模海上运输和海外贸易相配套的船货抵押借款活动大量增加,专业化社会分工的要求又促使船货抵押借款制度逐渐演变并分化成借贷和保险两个专业领域,成为银行业和保险业两大行业的早期雏形。

雅典娜神庙的猫头鹰在傍晚时分起飞,沿着地中海沿岸向西飞行,夕阳下强健的斯巴达武士正列队进行传统的军事训练,古罗马帝国的辉煌景象渐渐映入我们的视野。公元前753年,在意大利半岛中部兴起了古罗马文明,先后经历了“罗马王执政”(前753—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前509—前27年)、“罗马帝国”(前27—476/1453年)三个历史阶段。至今依然屹立于罗马市中心的古罗马斗兽场遗址以及君士坦丁凯旋门、庞培古城、万神庙等经典古罗马建筑,让人不禁追忆和浮想起恺撒大帝、屋大维、庞培、盖乌斯和共和国元老院的传说,世界各地的有名建筑中被广泛运用的罗马柱至今还在宣示着2 000多年前的古罗马文化对人类文明的影响。

在公元前260年以后的400年间,为了争夺地中海地区的霸权,古罗马和地中海西部强国迦太基之间爆发了三次大规模战争,史称“布匿战争”。在“布匿战争”期间,古罗马人为了解决军事运输问题,向商人收取24% ~ 36%的费用作为后备基金,以补偿海运中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船货损失,这被史学家认为是海上保险早期形式的一种。

在古罗马军队中,还曾有过带有宗教色彩的士兵互助团体,加入团体的士兵需要缴纳会费,如果士兵在战斗中战死,由互助团体向其家属支付一定抚恤费,士兵在调至异地服役时互助团体给付一定的旅费,士兵终止服役时会退还本金。公元前133年,古罗马成立的共济组织—格雷基亚,向加入该组织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清酒,同时每人每月缴纳5阿司会费,积累起来成为组织基金。在会员死亡时,该组织向会员家属支付400阿司作为丧葬的补助费。古罗马时期还曾出现其他一些丧葬互助会组织,以入会者交纳的会费基金,支付会员死亡时所需的丧葬费用,后来还扩展到向会员遗属给付救济金。

以上种种,散见于各类记载,都是人们或者相关组织在社会生活生产实践中应对个体难以承受的灾害、事故或死亡、疾病、伤残等而产生的做法,源于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而进行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摊,具有“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或“凑份子”的朴素保险思想,是特定人群或团体“抱团取暖”和“损失分摊共担”的风险管理方法,它们带有一定的保险特征、具有一定的保险功能,但是不具有建立在平等契约基础上的制度化行为规范,也没有数理统计作为保费收取或定价的科学基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可以统称之为保险的早期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