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史中的诗歌
在汉代诗学背景下看曹丕、曹植诗歌之比较
关于诗人创作成就之高下,在读者看来,自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中国古代诗歌批评而言,评价兼有客观和主观诸因素,有时评论者意见相左,甚至是水火不容,由此成为中国诗歌批评史上的公案。
建安文学彪炳史册,三曹、七子之盛名成为其时的标志。曹操之子曹丕、曹植,既为政治上的对手,又是文学上的劲敌,正因为二者均属大家,所以轩轾高低,就尤其难以评判。自古以来,见解纷纭,可谓莫衷一是矣。
清初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二《夕堂永日绪论内编》云:
建立门庭,自建安始。曹子建铺排整饰,立阶级以赚人升堂,用此致诸趋赴之客,容易成名,伸纸挥毫,雷同一律。子桓精思逸韵,以绝人攀跻,故人不乐从,反为所掩。子建以是压倒阿兄,夺其名誉。实则子桓天才骏发,岂子建所能压倒邪?故嗣是而兴者,如郭景纯、阮嗣宗、谢客、陶公,乃至左太冲、张景阳,皆不屑染指建安之羹鼎,视子建蔑如矣。降而萧梁宫体,降而王、杨、卢、骆,降而大历十才子,降而温、李、杨、刘,降而“江西宗派”,降而北地、信阳、琅邪、历下,降而竟陵,所翕然从之者,皆一时和哄汉耳。宫体盛时,即有庾子山之歌行,健笔纵横,不屑烟花簇凑。唐初比偶,即有陈子昂、张子寿扢扬大雅。继以李、杜代兴,杯酒论文,雅称同调;而李不袭杜,杜不谋李,未尝党同伐异,画疆墨守。沿及宋人,始争疆垒。欧阳永叔亟反杨亿、刘筠之靡丽,而矫枉已迫,还入于枉,遂使一代无诗,掇拾夸新,殆同觞令。胡元浮艳,又以矫宋为工。蛮触之争,要于兴、观、群、怨,丝毫未有当也。伯温、季迪以和缓受之,不与元人竞胜,而自问风雅之津。故洪武间诗教中兴,洗四百年三变之陋。是知立“才子”之目,标一成之法,扇动庸才,且仿而夕肖者,原不足以羁络骐骥。唯世无伯乐,则驾盐车上太行者,自鸣骏足耳。
王夫之此说,不可谓无见地,此是在《文心雕龙·才略篇》基础上,进一步翻案,王氏甚至说:“曹子建之于子桓,有仙凡之隔,而人称子建,不知有子桓,俗论大抵如此。”对于这样的观点,今人需加以辨析。考察曹氏兄弟诗文之流传,首先,钟嵘《诗品》谓曹丕诗作,当时能见到的不过“百许篇”,而按照清代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三十九指出,《魏文帝集》在梁代存二十三卷,至《宋史·艺文志》则仅著录为一卷;明代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收《魏文帝集》二卷,而清人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则辑魏文帝文章,编于《全三国文》之卷四至卷八;今人逯钦立在明人冯惟讷等人基础上辑校成《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其中魏文帝曹丕之诗列于《魏诗》卷四,共计四十七首,分别属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和杂言。可以肯定,王夫之当年所见,盖不出此四十七首之范围,已非宋、齐全貌矣。而逯钦立所辑《魏诗》之卷六、卷七主要载录曹植诗作,其中保存完整的五言诗就有五十五首,数量远超曹丕五言之作。王夫之有感于明代诗人好主持坛坫,党同伐异,故为斯论,意见较为偏激。实际上,钟嵘《诗品》专论“五言”,而曹丕成就最高的诗歌当数乐府七言,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谈曹丕曰:“是故传世七言,不用兮字、且出于一人手笔者,实以曹丕《燕歌行》二首为矢!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云:‘桂林湘水,平子之华篇;飞馆玉池,魏文之丽篆,七言之作,非此谁先?'”然则在《燕歌行》之外,要在曹丕为数不多的五言诗中,看出曹丕、曹植非但不相伯仲,而且曹丕远在乃弟之上,此种裁断就有失客观。王夫之认为曹丕“精思逸韵,以绝人攀跻”,激赏其人在诗史上空前绝后,独树一帜,却无人欣赏,而追随曹植者却代不乏人,由是即认为二者高下立判,虽借古讽今,有的放矢,却实在缺乏根据。
《世说新语·文学》第52条曰:“谢公因子弟集聚,问:‘毛诗何句最佳?’遏称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公曰:‘吁谟定命,远猷辰告。’谓此句偏有雅人深致。”王夫之谓:“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吁谟定命,远猷辰告’,观也,谢安欣赏,而增其遐心。”观上述王氏评曹氏兄弟之品第,我们不难体会到,王夫之本人作为读者,若过度地“各以其情而自得”,就会有失允当。
中国古代的诗歌创作历来秉承《诗》《骚》之传统,为传统承前启后,这本是诗人的荣耀,而非瑕疵。曹丕并非逸韵孤响,他在诗歌史上同样具有开创之功,对此,下文将会论及;其次,在曹植之后,考察诗歌史上的伟大诗人,并不曾“不屑染指建安之羹鼎,视子建蔑如矣”。因此,王氏之评有违事实,颇不可信,属于无稽之谈。比较曹丕、曹植诗歌的价值、地位及影响,绝不可意气用事,对今人而言,必须从中国诗歌发展脉络的角度,更加冷静地来审视二者的歧异,方可最终找到实事求是的答案。
奏刀之切入点,应该在于汉代诗学之大背景。沈德潜《古诗源》卷五指出:“孟德诗犹是汉音,子桓以下,纯乎魏响。”也即是说,三曹是汉魏诗歌转型期的代表诗人,观照其渊源、变迁,自然得联系汉代诗学理论。至于汉代诗学文献,要以《毛诗大序》最具价值,它在《尚书·尧典》之“诗言志”说以及“孔子诗论”等基础上,充分体现“通变”之精髓,堪谓极具推陈出新之功。其文曰:
《关雎》,后妃之德也……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上述阐释既论志,又谈情,前者发微诗之缘起,后者则阐述诗之功能,而“诗者,志之所之也”云云,一望便知乃祖述《尚书·尧典》。此文最具价值者,乃在于于志之外,还能看到情在《诗》中所具的原动力的作用,此文虽未交代如何从志过渡到情,然而“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与“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有着相提并论之地位,即意识到《诗》在“言志”之余,还有“抒情”之特质。广义之诗,乃情之不可遏制之产物,若《诗》仅具“言志”之功效,它就会只凸显政治性、群体性,未免存在“偏枯”的局限,而若有“抒情性”,则可以润泽“言志”,使《诗》兼备抒写个人人生之悠长、低回,与“言志”之刚健、激昂,恰可互为补充,刚柔并济,相映成趣。在经学笼罩下,汉代精英阶层之诗歌趣味偏于“言志”而短于“抒情”,作为开魏诗之风气的曹丕、曹植,也正好代表着“抒情”和“言志”之两端,于是,若要就此轻易品评其高下,则确实有简单化之嫌。因此,以下分别为之剖析,从而彰显二曹在诗歌史上的特殊意义。
第一,曹植坚守诗学传统,其诗以“言志”为主,兼顾“抒情”,体现以志帅情之特征。
《魏志》记述,当曹操出征,与家人告别时,曹丕“泣而拜”,而曹植却“称述功德,发言有章”。去除阴谋论的理解,曹丕、曹植兄弟二人确实有性格上的差异,在情感处理上,曹丕比较人性化、世俗化,且表露自然,细腻体贴,不喜宏大叙事;而曹植则相反,他将天然感情儒家教义化,化情为志,实际上就有些不能善解人意,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人命运的不同,也导致他们诗风之迥别。
文学史谈曹魏时期作家,有多种称谓:魏之三祖、三曹、建安七子、曹王、曹刘,等等,而如《文心雕龙·明诗》篇描述建安文学“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按其所指,乃三曹之曹操和曹植,或三祖之曹操耳,曹丕并不具备此种建安风骨,而曹王(曹植、王粲)、曹刘(曹植、刘桢)则更属此种风格的典型作家。
由于曹植最终失宠于乃父曹操,在兄长曹丕——篡汉之后的魏文帝,以及魏明帝的监控之下,基本失去了人身自由,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曰:“吾虽德薄,位为蕃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留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这是曹植一以贯之的人生目标。故而,一旦目标受阻,愿望落空,壮志难酬,此种志向和怀抱就只能寄寓于诗文之中,以获得内心的平衡和慰藉。曹植的人生被迫“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所谓画地为牢者也。所以曹植诗作均抒写其内心的呐喊,尚无暇顾及第一人称之外的人和事。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Betrand Russell)著《权力论》之第一章《权力欲的冲动》说:“在人的各种无限欲望中,主要的是权力欲与荣誉欲。两者虽有密切关系,但并不等同……但是,获得权力往往是获得荣誉的最便捷的途径。”在权力和荣誉之间,曹植渴望得到权力,深谙权力就是一切,反之,若失去权力,则意味着失去一切;而曹丕竭力限制曹植的权力欲望,甚至许诺曹植及其他士人以将来的荣誉,所谓“声名自传于后”也,这种画饼充饥式的诈骗,在七子均难以接受,何况曹植呢!对曹丕而言,一旦成为曹操继承人,便消减了“权力欲”所导致的焦灼感,从一己命运的挣扎中解脱出来,自可以游目骋怀于世间百态,做隔岸观火式的欣赏、品鉴,因而与曹植的诗风迥然不同。
先秦至两汉时期,所谓“志”,具有坚忍不拔、顽强抗争之意义。按《史记·陈涉世家》云:“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史记·屈原列传》引淮南王刘安云:“《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推此志也,虽与日月争光可也!”皆可为佐证。故而朱自清《诗言志辨》指出“志”就是“怀抱”,其理解比较允当。曹植的诗文中处处体现着其志趣。
《盘石篇》云:“仰天长太息,思想怀故邦。乘桴何所志,吁嗟我孔公!”
《责躬》之《小序》云:“臣等绝朝,心离志绝。”
《矫志》云:“道远知骥。世伪知贤。”
《矫志》云:“仁虎匿爪。神龙隐鳞。”
《赠徐干》云:“惊风飘白日,忽然归西山……志士营世业,小人亦不闲……慷慨有悲心,兴文自成篇。宝弃怨何人?和氏有其愆。”
《赠白马王彪》之六云:“心悲动我神,弃置莫复陈。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
《杂诗》云:“仆夫早严驾,吾将远行游……江介多悲风,淮泗驰急流。愿欲一轻济,惜哉无方舟!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
《妒》曰:“嗟尔同衾,曾不是志,宁彼冶容,安此妒忌。”
《言志》曰:“庆云未时兴,云龙潜作鱼。神鸾失其俦,还从燕雀居。”
《洛神赋》云:“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
从上述文字中,我们可以体悟到曹植积极入世,期盼建功立业的内心世界,他不愧是曹孟德之子,与曹操之“壮心不已”堪谓一脉相承。曹植坚持“志士营世业”“丈夫志四海”“闲居非吾志”,胸襟开阔,志存高远,且因其遭遇现实的阻碍,与其理想发生强势的碰撞,激发出一股悲愤的力量,令其诗作更激情饱满。所以,其作品中多有势大力沉的种种意象,譬如其《杂诗》云:
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
之子在万里。江湖迥且深。
方舟安可极。离思故难任。
孤雁飞南游。过庭长哀吟。
翘思慕远人。愿欲托遗音。
形影忽不见。翩翩伤我心。
高台、悲风、万里、孤雁等,共同构成悲壮、哀怨之意境。作者虽心潮澎湃,然其不屈不挠之心志却依然不减,形成孤独却执着、受压却反抗的巨大张力。曹植笔端多次出现了“悲风”一词,在他笔下,甚至连风卷云舒,都裹挟着悲怆,比兴之间真正焕发出感发意志的光芒,堪谓儒家诗学“诗言志”精神之嫡传。故清潘德舆《养一斋诗话》卷一称:“然子建真《风》《雅》之苗裔,非陶公、李、杜则无媲美之人也。”按《左传·昭公九年》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孟子·公孙丑上》曰:“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庄子·达生篇》云:“用志不分,乃凝于神。”陆贾《新语》卷下《怀虑》第九云:“养气治性,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则志不流于外。”贾谊《新书》卷第八《道德说》云:“《诗》者,志德之理而明其指,令人缘之以自成也,故曰‘《诗》者,此之志者也’。”《汉书·二疏传》记载:“(疏)广曰:‘……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综上所引,可见“志”反应着诗人坚定的主体意识,具有自信、正义的品格,凝聚了儒家所肯定的高尚精神和人生信念,如《孟子》所言,人格培养需要养气,而终究要靠“志”来为人生指明方向。
“志”体现在曹植诗中,便如钟惺《古诗归》卷七云:“子建柔情丽质,不减文帝,而肝肠气骨,时有磊块处,似为过之。”由于政治处境之不同,曹子建诗在“肝肠气骨”和“磊块”特征方面为曹丕所不及,而此二者也是建安风骨之主要特质。
许学夷《诗学辨体》卷四第二十三则曰:“建安七子虽以曹刘为首,然公干实逊子建。子桓《与吴质书》称公干‘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伦’,正以弟兄相忌故耳。”许学夷认为,由于曹植能较好地处理诗歌中志与情的融合关系,而刘祯却虽“贞骨凌霜”, “但气过其文,雕润恨少”,显然存在着“言志”有余而“抒情”不足之缺失,所以子建成就当远在公干之上。曹植诗作主文而谲谏,俊逸而低回,钟嵘《诗品》对之推崇备至,评曰:“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嗟夫!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工之有黼黻。俾尔怀铅吮墨者,抱篇章而景慕,映余辉以自烛。故孔氏之门用诗,则公干升堂,思王入室,景阳、潘、陆,自可坐于廊庑之间矣。”将此评对照刘安所言:“《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钟嵘意指曹植五言诗作志、情兼得,并且属以志帅情者也,为五言诗写作树立了典范!
第二,曹丕诗以情掩志,缘情婉丽,开齐梁绮靡之先声。
汉末曹魏之际,“言志”的诗多数是四言,故而五言就算是新形式了。曹植、曹丕作品思想、情感存有差异,然相对而论,曹植更属新瓶旧酒,归属“言志”的一派;而曹丕则更多地属于新瓶新酒,因为他偏离了“《诗》言志”的儒家诗学传统,偏向乎“缘情”一路。当时,诗歌创作日益趋向泯灭志和情之界限,汉武帝《秋风辞》就曾曰:“欢乐极兮哀情多。”在诗歌中自然流露出悲情。据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八)引吕氏云:“太乐令丞所职,雅乐也;乐府所职,郑卫之乐也。”可见汉代音乐分雅、俗,联系乐府诗之入乐,其分野主要表现为“志”与“情”的歧异。据清朱彝尊《经义考》卷九十八《诗一》所载,刘歆曰“诗以言情,情者,性之符也”,公然标举“诗以言情”,显然是和“诗言志”立异,认为诗是用来抒情的,它代表了一种新的“诗学观”,隐约与“诗缘情”相通。钟嵘《诗品序》说:“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曹丕《善哉行》其二云:“流郑激楚,度宫中商。”反映的正是俗乐之流行,所以,五言诗兴起,从某种意义上说,乃俗情突破雅志,预兆着抒情时代的来临。
刘勰《文心雕龙·明诗篇》曰:“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礼记·礼运篇》曰:“何为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所以广义的诗之抒情,相较于“诗言志”,凸显的是诗人内心自然的状态,甚或潜意识的流露,似乎在不经意间,吟咏内心之七情。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情”为“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所以,抒情往往还连带着人欲望之呈露。按《文心雕龙·明诗篇》曰:“大舜云:‘诗言志,歌永言’;圣谟所析,义已明矣。是以‘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舒文载实,其在兹乎!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刘勰回应了《毛诗大序》所涉志、情两端,关于“诗言志”,自不待言,而至于“情动于中”云云,他借鉴了“诗者,持也,持人情性”的观点,足见刘勰恪守汉儒诗学,对于诗歌抒情性心存保留,认为还是要以“言志”来节制“缘情”,切忌对诗歌“缘情”放任自流,以致颠覆“诗言志”的悠久传统。
此种诗学新趋势,在古人论述中尚有迹可循,西晋陆机《文赋》云:“颐情志于典坟。”其“情志”并举,已见端倪,并且倡言“诗缘情而绮靡”,显然对诗这一文体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缘情”和“言志”,其间之差异相去甚远,而这种差异恰好体现在曹丕、曹植兄弟的诗歌创作之中。
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述文学演变之轨迹曰:“周室既衰,风流弥著,屈平、宋玉,导清源于前,贾谊、相如,振芳尘于后……自兹以降,情志愈广……若夫平子艳发,文以情变,绝唱高踪,久无嗣响。至于建安,曹氏基命,二祖、陈王,咸蓄盛藻,甫乃以情纬文,以文被质。”两汉文学主要凸显的是《尚书·尧典》“诗言志”的传统,陆机提倡“诗缘情而绮靡”,故沈约所谓“情志愈广”与陆机合若符契,隐含着诗歌“言志”和“缘情”两股力量的角力,“志”者既指艴然激昂,又洋溢着心胸向外扩张的力量;而“情”者则指向内心,显得低回优柔,感触纷杂。两者大致分别代表美学上“崇高”和“优美”的特点,亦适合不同之语境。尤其值得关注者,此节文字突出地叙及“若夫平子艳发,文以情变,绝唱高踪,久无嗣响”,所谓“艳发”,乃指张衡某些特定的作品,譬如王士禛《带经堂诗话》卷一《体制类》第十则曰:“王弇州云:‘平子《四愁》,千古绝唱。'”张衡《四愁诗》之一曰:“一思曰:我所思兮在太山,欲往从之梁父艰,侧身东望涕沾翰。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此作或可做多层次的解读,然而其思念美人的大胆表白是不容否认的,此诗遂特具风人之致,成为这个时代罕见的作品。
而曹丕诗歌在精神气韵方面恰好上承张衡的“艳发”“情变”,堪称一脉相承者也。徐祯卿《谈艺录》云:“《燕歌》开其靡。”其所指不言而喻,认为六朝之“绮靡”,曹丕《燕歌行》实有肇始之功。《燕歌行》其一曰: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群燕辞归雁南翔,念君客游多思肠。
慊慊思归恋故乡,君何淹留寄他方?
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
不觉泪下沾衣裳。援琴鸣弦发清商,
短歌微吟不能长。明月皎皎照我床,
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
尔独何辜限河梁?
此作所营造的诗歌意境纯然是柔情思念,哀怨清婉,并与“草木摇落”的悲秋情调相结合,更凸显感人的力量,沈德潜《古诗源》述其读后感曰:“和柔巽顺之意,读之油然相感。”此诗关乎男女私情,与政治无涉,属于“缘情”而非“言志”。所以署名南朝陈徐陵所编的《玉台新咏》,既收录张衡的《同声歌》《四愁诗》,亦收入上述曹丕之《燕歌行》和《于清河见挽船士新婚与妻别》,看来宫体艳情一派视张衡和曹丕为同调,且尊之为先驱。梁释慧皎《高僧传》卷第十三《经师》云:“论曰:夫篇章之作,盖欲申畅怀抱,褒述情志。咏歌之作,欲使言味流靡,辞韵相属。故《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咏歌之也……”此处“篇章”大概指除诗歌外的“文”,它们亦须“申畅怀抱”,且“褒述情志”, “情”“志”尚且兼容,而诗歌则纯粹以唯美抒情为风尚,这里作者将《毛诗大序》后边部分“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忽略,以“缘情”诗学观遮蔽“言志”诗学传统,“诗缘情”说由此后来居上。延至后代,唐代孔颖达在《左传·昭公廿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下撰《正义》曰:“……此‘六志’, 《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所从言之异耳。”孔氏就几乎以“情”置换“志”了,而这种置换,若置于具体历史时段考察,并不符合实际,在曹丕和曹植兄弟诗歌写作中,“情”与“志”就不可混为一谈。
曹丕《陌上桑》云:“伴侣单,稍稍日零落,惆怅窃自怜,相痛惜。”
《善哉行》其四云:“乐极哀情来,寥亮摧肝心。”
《燕歌行》其二云:“展诗清歌聊自宽,乐往哀来摧肺肝。”
《黎阳作诗》曰:“彼桑梓兮伤情。”
《善哉行》其一云:“忧来无方,人莫之知。人生若寄,多忧何为!”
由上述诗歌可知,曹丕偏好抒发一种不可自持的感伤之情,哀情袭来,诗人似乎难以承受,多情缠绵,百感交集。其诗几乎可视作典型的文人情怀,与其作为政治人物理应端重的身份不相符合,清人方东树《昭昧詹言》卷二曰:“文帝《芙蓉池》……收四句义意亦本前人习语,然足以窥其全无道理整躬经远之志,但极荒乐而已。”对魏文帝而言,此或许并非失态,而是要以“纯文学”来麻痹其他士人的政治热情,即转移或回避敏感政治话题之谓也;尤其引人注目者在于,曹丕虽然也有慷慨之作,但作品更多展现的是“以悲为美”的美学思想,譬如《寡妇诗》,其竟以当时副丞相的身份,在友人阮瑀死后,作诗玩味阮瑀妻子的悲苦之情。故而,假如曹丕的书写属于一种政治谋略,无意之间却与“缘情”“绮靡”之文学路径相通,开六朝风气。中唐白居易《与元九书》发表了极其偏激的言论,认为汉末时期“六义始缺”,至于“晋、宋以还,得者盖寡……于时,六义寖微矣,陵夷矣”,而“至于梁陈间……于时,六义尽去矣”。无论如何,此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曹丕所代表的新诗风,其转移风习之力,不可谓不既深且广矣。
江淹《杂体诗序》曰:“然五言之兴,谅非夐古。但关西邺下,既已罕同;河外江南,颇为异法。”此序追溯五言诗之发展,指出这是一种晚近出现的文体,在关西、邺下以及河外、江南,不同时空环境之中,五言诗出现种种变异,其内在原因十分复杂。然而,诗风流转,邺下和江南并非毫无关联,从其间之关系,隐约可见曹丕与南朝宋齐文学存在着某种衔接性。谢榛《四溟诗话》卷一云:“陆机《文赋》曰:‘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夫‘绮靡’重六朝之弊,‘浏亮’非两汉之体。徐昌榖曰:‘诗缘情而绮靡。则陆生之所知,固魏诗之查秽耳。'”从中可知,徐昌榖彻底否定陆机《文赋》所代表的诗学方向,实质上,此种观点与钟嵘《诗品》并无二致,《诗品》推崇曹植,以曹丕为非主流。
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曰:“少卿离辞,五言才骨,难与争鹜。桂林湘水,平子之华篇,飞馆玉池,魏文之丽篆,七言之作,非此谁先。”所谓“少卿离辞”,指李陵《与苏武诗》, “桂林湘水”,乃指张衡《四愁诗》,而“飞馆玉池”则隐喻曹丕与七子及吴质等人之交游。将此三者并列,说明萧子显也认同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平子艳发”的见解,体察到曹丕的诗歌趣味风格近乎李陵和张衡。所以,钟嵘《诗品》指出曹丕“其源出于李陵”,并非空穴来风,只是此种判断稍嫌虚而不实,钟嵘认为的曹丕和李陵之间的渊源关系乃从宏观着眼,大致上基于排斥此辈处于“诗言志”主流传统之外的考虑。而对李、张、曹三人,沈约、萧子显及南朝其他诗学学者则特加表彰,以为三人之诗弥足珍贵,其意实在为自身张目。关于魏晋以来诗歌发展的趋势,沈约、萧子显和江淹之所见大致殊途同归,其间沈约、萧子显持新变的观点,而江淹则属于调和派,足证针对当时诗歌发展,诗坛产生了意见分歧。尤其钟嵘矫矫立异,虽时人也赞美曹植诗歌之成就,但他扬植而抑丕却别有意味,昭示着对儒家诗学传统的坚守。钟嵘将所评骘的诗人分归于《国风》《小雅》及《楚辞》三个源流,而对于李陵、曹丕追根溯源至于《楚辞》,而非《风》《雅》,实为暗指其人其作有所不正。
关于五言诗主题,钟嵘亦崇尚抒写悲怨,然而与曹丕依然存在不同之处。在五言诗技巧方面,钟嵘认为曹植之诗已达到完美境界,而曹丕则尚未找到五言诗的语言,时而琭琭如玉,时而却落落如石,显得良莠不齐。曹丕以情掩志,多写悲秋闺怨等主题,然钟嵘提倡“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云云,两者相较,则曹丕诗歌显得纤细柔弱,消减了钟嵘所谓“诗可以怨”的浑厚力度。实际上,其所不满于曹丕者,得无不满于当时诗坛所显露出来的绮靡之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