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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钟

【原文】

二十三年,王将铸无射而为之大林[1]。单穆公曰:“不可。作重币以绝民资,又铸大钟以鲜其继。若积聚既丧,又鲜其继,生何以殖?且夫钟不过以动声,若无射有林,耳弗及也。夫钟声以为耳也,耳所不及,非钟声也。犹目所不见,不可以为目也。夫目之察度也,不过步武尺寸之间[2];其察色也,不过墨丈寻常之间[3]。耳之察和也,在清浊之间[4];其察清浊也,不过一人之所胜。是故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钧,重不过石[5]。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故圣人慎之。今王作钟也,听之弗及,比之不度,钟声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无益于乐而鲜民财,将焉用之!”

“夫乐不过以听耳,而美不过以观目。若听乐而震,观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枢机也,故必听和而视正。听和则聪,视正则明。聪则言听,明则德昭。听言昭德,则能思虑纯固。以言德于民,民歆而德之[6],则归心焉。上得民心以殖义方,是以作无不济,求无不获。然则能乐。夫耳内和声,而口出美言,以为宪令而布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从之不倦,成事不贰,乐之至也。口内味而耳内声,声味生气。气在口为言,在目为明。言以信名,明以时动。名以成政,动以殖生。政成生殖,乐之至也。若视听不和,而有震眩,则味入不精,不精则气佚,气佚则不和。于是乎有狂悖之言,有眩惑之明,有转易之名,有过慝之度[7]。出令不信,刑政放纷,动不顺时,民无据依,不知所力,各有离心。上失其民,作则不济,求则不获,其何以能乐?三年之中,而有离民之器二焉,国其危哉!”

【注释】

[1]无射:古代十二音律之一,此指能发出这一声音的乐钟。大林:指低音的林钟乐钟。

[2]步武:古代称半步为武,此指距离不远。

[3]墨丈寻常:古代称半丈为墨,两寻(八尺为寻)为常。

[4]清浊:此指音声的高低。

[5]钧:指乐音的标准。石:古代以120斤为一石。

[6]歆(xīn):悦服,欣喜。

[7]慝(tè):奸邪,邪恶。

【译文】

周景王二十三年,景王为了铸造无射乐钟而打算先铸造一个大的低音林钟。单穆公说:“这可不行啊。铸造大钱已经夺去了民众的资财,如今又要铸造大钟来加重民众新的负担。如果民众的积蓄又被夺走,又要加重他们的负担,他们如何生存下去呢?乐钟不过是用来奏乐的,如果无射按大林钟那样铸造,耳朵就无法听到美妙的乐声。钟声是为了让耳朵来听的,耳朵听不见,就不算钟声了。犹如用眼睛去看东西却看不清楚,就不能硬让眼睛去看。眼睛所能观察清楚的范围,不过几尺之间;眼睛所能分辨的颜色,也不过一两丈的距离。耳朵所能察明的和声,在清音与浊音之间;其所能分辨的清、浊之音,不超过个人的能力所及。所以先王铸造乐钟,大小不超过乐音的标准,重量不超过一百二十斤。音律、长度、容量、重量都因此而确定,锱铢分寸、斤两丈尺的单位都由此产生。所以,圣人对此十分慎重。如今陛下所铸造的钟,耳朵无法听到声音,大小也不符合规制,耳朵无法听到和声,大小不符合标准,既然无益于奏乐又浪费民众财力,那有什么用处呢!”

“乐音不过是为了让耳朵能听见,美物不过是为了让眼睛能看到。如果乐音听起来震耳欲聋,美物看起来眼花缭乱,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的呢?耳朵和眼睛是心灵的枢纽,所以必须听和谐之音而看正当之物。能听到和谐之音才能耳聪,能看到正当之物才能目明。耳聪才能言语动听,目明才能德行磊落。言语动听而德行磊落,才能思虑纯正而稳固。用这些来对待民众,民众才能心悦诚服地感恩戴德,就能一心归附于君王了。君王深得民心而以此来建功立业,所以才能事无不成,求无不得,这种情况下才能讲求音乐。耳听和谐之音并且口说动听之言,以此来制订法令而颁布于民众,并用度、量去严正规范,民众就会忘我劳作,不怠惰地服从,不走样地完成所有事务,这是音乐所起的最大作用。口中品尝美味同时耳听声音,声音和味道就会产生精气。精气在口则为言语,在眼则为视觉。言语用来申明号令,视觉用来观时导行。用号令来修明政事,用行动来增加财富。政治清明又能增加财富,这是音乐所起的最大作用。如果视听不和谐,出现耳鸣眼花,那么味入于口也不会精美,味不精美则精气涣散,精气涣散则无法和谐。于是就会有狂乱背理的言论,有糊涂混乱的看法,有错乱不定的号令,有谬误邪恶的准则。发布的政令失掉信用,刑法政事混乱不堪,行动违背季节,百姓失去依据而不知该如何出力,各自都有离散之心。如此一来,君王失去了民众,想要做的却完不成,所求取的却得不到,这又如何能愉悦快乐呢?陛下在这三年之中就做了两件使民众离心的事,如此国家可就危险了。”

【原文】

王弗听,问之伶州鸠[1]。对曰:“臣之守官弗及也。臣闻之,琴瑟尚宫[2],钟尚羽,石尚角,匏竹利制[3],大不逾宫,细不过羽。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圣人保乐而爱财,财以备器,乐以殖财,故乐器重者从细,轻者从大。是以金尚羽,石尚角,瓦丝尚宫,匏竹尚议,革木一声。”

“夫政象乐,乐从和,和从平。声以和乐,律以平声。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诗以道之,歌以咏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物得其常曰乐极,极之所集曰声,声应相保曰和,细大不逾曰平。如是,而铸之金,磨之石,系之丝木,越之匏竹,节之鼓而行之,以遂八风。于是乎气无滞阴,亦无散阳,阴阳序次,风雨时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备而乐成,上下不罢,故曰乐正。今细过其主妨于正,用物过度妨于财,正害财匮妨于乐。细抑大陵,不容于耳,非和也。听声越远,非平也。妨正匮财,声不和平,非宗官之所司也。”

“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4],神是以宁,民是以听。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王不听,卒铸大钟。二十四年,钟成,伶人告和[5]。王谓伶州鸠曰:“钟果和矣。”对曰:“未可知也。”王曰:“何故?”对曰:“上作器,民备乐之,则为和。今财亡民罢,莫不怨恨,臣不知其和也。且民所曹好,鲜其不济也。其所曹恶,鲜其不废也。故谚曰:‘众心成城,众口铄金。’三年之中而害金再兴焉,惧一之废也。”王曰:“尔老耄矣,何知?”二十五年,王崩,钟不和。

【注释】

[1]伶州鸠:伶是乐官名,古时以官职为氏,州鸠是人名。

[2]宫:古代五声音阶之一。

[3]匏(páo):此指笙、竽、箫、笛一类的乐器。

[4]愆(qiān):罪过,过失,差错。

[5]伶人:乐工。

【译文】

景王不听劝阻,去问乐官伶州鸠。伶州鸠回答说:“以臣的职责范围无法知道这些。臣只听说,琴瑟宜于演奏宫调,乐钟宜于演奏羽调,磬石宜于演奏角调,笙箫是取其音声悠扬,乐音低弘而不逾越宫声,即便是尖细之处也不超过羽声。宫声,是乐音的主音,由它依次到羽声。圣人保有音乐而又珍惜资财,资财用来置备器用,音乐用来增殖财富,故而质重的乐器演奏尖细的音声,质轻的乐器演奏低弘的音声。所以说,乐钟宜于演奏羽调,磬石宜于演奏角调,埙缶琴瑟宜于演奏宫调,笙箫取其音声悠扬,革木则音声不变。”

“施政就像奏乐,奏乐要求和谐,和谐要求均平。五音用来和谐乐调,十二律用来均平音声。钟磬奏出乐音,琴瑟笙箫衍成曲调,诗句用以表达,歌声用以咏唱,笙竽发出和声,埙缶加以装饰,革木之声用以规范节拍。各种乐器都能发挥常规作用可称为乐极,所发出的声响汇集在一起称为乐音,乐音和谐相应称为和,高低音声不相干扰称为平。就像这样,用金属铸成钟,把石磨成磬,组合丝木为琴瑟,穿凿匏竹为笙箫,用鼓声调节律音而配合演奏起来,就可以与八方之风相应。于是,阴气不郁积,阳气不散乱,从而阴阳有次序,风雨适时而来,福祉频频降临,民众和睦多利,品物齐备而乐音和谐,上下逸乐,这就叫乐正。现在尖细的音声越过了主音而干扰了乐律,耗费物资过度而损害了财用,乐律受到干扰而财用感到缺乏就有害于音乐。无射尖细的音声被大林钟低弘的音声所抑制掩盖,不能动听入耳,就不是和谐的音律了。听起来低沉迂远,就不是均平了。既干扰乐律使财用缺乏,其音声又不和谐均平,那就不是乐官所能管辖的了。”

“有和谐均平的音声,便有繁衍增殖的财物。因此表达它的诗句就会符合道德,咏唱它的歌声符合音律,道德和音律都没有差池,就可以用来沟通神人,所以神灵因此而安宁,百姓因此而顺从。如果以耗费财物、疲惫民众来放纵个人的淫欲之心,入耳之音既不和谐,所奏之乐也不合法度,不仅无益于教化,而且离散民心、激怒神灵,这就不是臣所能得知的事了。”景王不听劝谏,于是催促匠人铸造大钟。景王二十四年,大钟铸成,乐工报告说乐音和谐。景王告诉伶州鸩说:“钟声不是很和谐啊。”伶州鸠答道:“不见得啊,陛下不明了其中的缘故。”景王说:“是什么缘故呢?”伶州鸠说:“君王制作乐器,百姓非常高兴,这才是和谐。现在耗费了财物而民众疲惫,没有不怨恨的,臣不认为这是和谐。百姓都喜好的事情,很少有不成功的;百姓都厌恶的事情,很少有不失败的。所以,谚语说:‘众志成城,众口铄金’。三年之中耗费钱财的事情做了两件,恐怕至少有一件是要失败的。”景王说:“你老糊涂了,懂得什么?”周景王二十五年,景王驾崩,大钟所奏的音声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