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叔微伤寒论著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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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证·可针不可针歌

太阳头痛经七日,不愈再传成大疾。

法中当刺足阳明,可使不传邪气出。

仲景《玉函》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自当愈,其经竟故也。若欲再传者,刺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也。

桂枝服了烦不解,风府风池刺无失。

仲景云:太阳病,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服之则愈也。

经来经断刺期门,正恐热邪居血室。

仲景云:妇人中风,经水适来,又云:经水适断,热入血室者,刺期门,随其虚实而取之。

项强当刺大椎间,脉有纵横肝募吉。

仲景云:太阳与少阳并病,心下痞,头项强而眩,当刺大椎第一间。又曰:肝乘脾名纵,肝乘肺名横,皆当刺期门。期门,肝募也。

妇人怀身及七月,从腰以下如水溢。

当刺劳宫及关元,以利小便去心实。

仲景《玉函》云: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从腰以下重,如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实。当刺劳宫及关元穴,小便利则愈。

大怒大劳并大醉,大饱大饥刺之逆。

熇熇之热漉漉汗,浑浑之脉安可失。

《素问》云:无刺熇熇之热、漉漉之汗、浑浑之脉。

浅深分寸自依经,此道相传休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