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徘徊 管制(一)
这次在总法培训中,她还听着关于企业合规管理的课程;她此时还没有意识到,目前法律圈里普遍议论的合规问题,其实都只是表象;其实质是全球化背景下,一种新形态的战争。
她本来正在安排对下属单位的法治工作考核,以及写一份给集团和主管部委的汇报材料和PPT,每天加班到十点半,才依依不舍从办公室回宿舍,有时回到宿舍有了灵感还要继续码字。
这时,技术部却给她转发了一封邮件。
是份会议邀请,技术部常年合作的一家外方企业法务发的,说要开会对他们宣讲合同compliance条款。
据技术部的人说,往年都是外方法务直接让他们接受技术资料的同事签署一份承诺函,但今年却说要开会,还特意强调最好让技术部门请法务部门一同参会。
在这个当口,她不能让技术部的人直接面对对方法务。这当口,谁知道他们会给他们单位挖什么坑呢。所以她再忙,也只能抽时间去应对。
会议倒还好,只是例行宣讲了一下合同的一些条款,比如承诺民用目的、最终用户声明、账号保密管理等,并且讲了几个案例。
但这次会议给林纾敲了个警钟:从今天在会上,技术部门提的问题来看,以前技术部的人都是糊里糊涂就签了那份英文承诺函,完全不理解个中含义。
林纾觉得这会可能酿成大祸,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被对方抓住把柄攻讦企业合规问题。
她打算借这个契机,编制一份合规宣传材料。
邬主任却比她更有敏感度:“你做的这事可以说很重要,因为是事前防范的工作,但又可以说不重要,因为事情没发生到我们头上,谁也不会去重视。只有哪天真出了问题,大家才会想起来让我们去事后灭火。消防员总是比安全员更引人瞩目。”
果然,她把工作计划报上去,齐总并没有任何表示——她正忙着清理一些因为最新国际形势而终止的项目。
但齐总却让部门搞政策研究的同事写了份要情分析的内参。林纾看过,报告结论是,不排除本领域无法引进相关技术的可能,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林纾一开始不理解,觉得这不是搭建好企业内部的合规体系就可以的事吗,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
直到《美国陷阱》这本书的情境重现。美国用长臂管辖那一套,强制收购了阿尔斯通这家法国著名企业,毁掉了许多美国企业的竞争对手。现在,他们又瞄准新目标了。
林纾与在这家中资企业经销商供职的丹丹,和已经跳槽到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的晨阳联系,果然,她们都说,现在各家公司国际业务都大受影响,公司正在裁员,人心惶惶。
林纾所在的行业,与这家高新科技企业相比,重要性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又怎么能全身而退呢?
果然,林纾收到了业务部门转来的,合同相对方企业关于他们可能与某国合作,从而违反合同compliance条款的关切信函。
林纾一看落款,特别生气:业务部门早在一个多月前就收到的函件,却一直没回复,甚至都没给他们看!
现在,离对方写的最后回复时间,只剩下三天。
业务部门还很委屈:“我们没有跟他们信函说的那些对象有合作。这家企业跟我们的项目马上就要清理了,他们爱怎么说怎么说呗,这就是个信函,我们不理他们,不回复,不可以吗?”
林纾没有时间跟他们解释问题的严重性。她跟邬主任商量,要第一时间报告Z系统总部。邬主任让她把信函翻译出来,再附上之前查到的相关法规政策,邮件说明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
邮件提交给齐总和吴总的时候,他们甚至还有空提醒林纾:“以业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你只提供法律建议就好。”怕她揽事上身,招来麻烦。还让她抄送了业务部门主管领导,甚至抄送了公司一把手。
林纾从未站在这样的风口浪尖上。法务工作从来都是幕后工作,很难得到高层注意。如今,却是因着这么火急火燎的情况,走到了台前。
这一次,甚至没有律所辅助了。一是来不及,二是这样的事情,必须严加保密,没有上级指示,他们谁也不敢外委律所担任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