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三义与《山海经》
从古至今,“妖怪”这个词,在不同语境中主要有三个义项:一是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以下或简称为“凶兆”),二是物老所成之精魅(以下或简称为“精魅”),三是一切怪异事物。凶兆义早出,精魅义晚出,而第三项是晚近从日本传来的概念。
一、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
妖怪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汉书》《论衡》《楚辞章句》等东汉文献中,此后一直到唐朝,“妖怪”都只表示“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
《汉书》记载,昌邑王刘贺的行为不合礼法,时间一长,“宫中数有妖怪”(《汉书·循吏传》)。类似的话又记作“数有怪”“祅祥数至”。“妖怪”“怪”“祅祥”,三个词在这里的含义是一样的,它们具体指的是什么呢?在《汉书》的《五行志》《昌邑王传》中有不少例子,都是表示“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比如,昌邑王听到有人的声音说“熊”,他一看,果然有一只大熊,但是旁边的人都没听到也没看到。他拿这件事问郎中令龚遂,龚遂说:“熊是野兽,却来到宫里,并且仅有大王一个人见到它,这是上天警示大王,昌邑王宫将变得像山野一般空空荡荡,这是危亡的象征啊。”此外还有白犬、大鸟、血污等,以及刘贺登上帝位之后所作的怪梦,龚遂都把它们解读为不祥之兆。总之,这里出现的,无论是非生物的血污、怪梦,还是生物类的大熊、白犬、大鸟,都迥异于我们后来所熟知那种人格化的“妖怪”“精魅”。
唐以前的“妖怪”,指的几乎都是这种“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而未见指“物老所成之精魅”的实例。有的词典举干宝《搜神记》里面的例子,说其中的“妖怪”一词指精魅,这可能是不对的。虽然《搜神记》里出现了“妖魅”“妖物”等与后来所谓的“精魅”十分接近的词汇,但是其中的“妖怪”一词所指应该还不是“精魅”。《搜神记》卷六开头说:“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休咎之征”即“吉凶之兆”,因此可知其“妖怪”一词不离“凶兆”的原始含义。卷十九又说:“夫六畜之物及龟蛇鱼鳖草木之属,久者神皆凭依,能为妖怪,故谓之五酉。”“能为妖怪”,就是能预兆灾祸的意思,这里的“妖怪”指的也并非老物所成之精魅。总之《搜神记》里“妖怪”一词解作“凶兆”应该更合理一些。
而且,“妖怪”一词的凶兆义也一直没有消失。比如宋代余元度《正瑞论》:“……夫是者,虽无祥瑞,可不谓圣且治乎?……夫是者,虽无妖怪,可不谓昏且乱乎?”(见《宋文选》)“妖怪”与“祥瑞”相对,其义明显。又比如明代练子宁《与叶知县书》:“盖其初也惑于妖怪之说,而冀免于祸灾。”大概到了清朝,“妖怪”一词才几乎全部指精魅,而“花妖”“诗妖”之“妖”仍用古义。
细说的话,“妖怪”之具有“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这个义项,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此词可以表凶咎,与吉祥相对。“妖怪”的反义词就是“祥瑞”。传说上天嘉许周人的祖先后稷,为他降下美好的谷物,后来周朝就兴盛了起来;而战国时白狄中山国的土地上,也无缘无故地出现谷物,不久后中山却灭亡了。孔子的后代子顺,在评价这件事时说:“若中山之谷,妖怪之事,非所谓天祥也。”(《孔丛子·执节》)这就是“妖怪”和“祥瑞”相对立的明证。古书中的“祥”,有时候是中性的征兆,有时候是正面的祥瑞,有时候也可表示负面的凶兆。然而“妖”“妖怪”,在古文中根本没有中性或正面的义项,全部是负面的。凶咎,是“妖怪”的第一要义。
第二,可以表怪异,与常相对。《楚辞·天问》:“妖夫曳炫,何号于市?”王逸章句曰:“妖,怪也。”这是“妖”“怪”组成“妖怪”的基础。实际上,结合语境,我们会很明显地看出,《天问》中的“妖夫”也是“预示凶咎之人”的意思,仍没脱离我们所说的第一要义。王逸在下面紧接着说:“昔周幽王前世有童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后有夫妇卖是器,以为妖怪,执而曳戮之于市也。”怪异是表,凶咎是里,二者组合才是“妖怪”。单纯的怪异,也有可能是预示吉祥,比如说凤凰、麒麟之类的,就不被当作妖怪,而是祥瑞。当然怪异也可能是中性的,并不预示什么。
第三,具体而言,“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分很多种,妖是其中一种。《说文解字》引《左传》:“地反物为“”也。”今本《左传》作:“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宣公十五年)这段话无非是说人类行为不合乎德,天地就会降下灾难,当然这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实际上《说文》将之当作“”(妖)的释义是不太妥当的。唐代经师孔颖达认为《左传》这段话只说出了灾祸的一种,按汉代刘歆《洪范五行志》的说法是妖、孽、祸、痾、眚、祥,六者“积渐为义”,也就是说,存在这样一个升序结构:
第四,有一个隐藏的含义,就是妖通常具有迷惑性。当一件怪异事物出现的时候,人们常常难以判断它预示的是吉还是凶。比如有一个故事说,有人捕获了一头怪兽,认为是不祥之物,冉有就问孔子:“麇身而肉角,岂天之妖乎?”孔子一听赶紧前去察看,路上说可能是麒麟。发现果然是麒麟后,孔子说了这么一句话:“天子布德将致太平,则麟凤龟龙先为之祥。”(《孔丛子·记问》)意思是,这本来是祥瑞,不是妖怪,但是出现的不是时候,所以被人误杀。孔子为此十分伤心。古书中此类祥瑞、妖怪之辨还很多,前面举的中山之谷也是一例。也就是说,古人认为妖、祥、异,三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二、物老所成之精魅
“物老所成之精魅”在被称作“妖怪”之前,往往被称作“魅”。“魅”字写法较多,《说文》写作“鬽”,解作“老精物也”,也有写作“物”的。《论衡·订鬼》:“一曰:鬼者,老物精也。”《风俗通义》“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条记载,有一户人家频繁发生怪事,后被告知是家里的“老青狗物”等所为。孙诒让说:“古书多谓鬼魅为‘物’。”(《札迻》)
“妖怪”不兆吉凶,专指精魅的用法,在唐代就有,但在宋代才变得常见。
唐代佛教类书《法苑珠林》:“妖怪者,干宝《记》云:‘盖是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然其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虽然曲解了干宝的意思,但仍说到了“休咎之征”,说明也未完全脱离“妖怪”一词的本意。
宋《夷坚志》“蔡京孙妇”条记载,蔡京的孙子媳妇出现怪状,张虚静去察看,刚到堂上,就发现“鬼啸于梁”,于是说:“此妖怪力绝大,盖生于混沌初分之际。”这好像是明确将精魅称作妖怪的例子。然而故事最后却说:“时此老七十四岁,稔恶误国家,祸将及矣,故变异如是。”说蔡京败坏朝纲,将招致灾祸,所以预先有这些怪事出现。可见此处“妖怪”尚未完全脱离凶兆义。
《太平广记》有九卷记“妖怪”,其中多有精魅;又有六卷记“精怪”,其中却多言凶咎。亦可见“妖怪”一词处于语义过渡期。
宋代张师正《括异志》“高舜臣”条,说高祥符遇见一个女子主动嫁他,晚上就来,白天消失。他的父母听说之后说:“此子为石妖木魅所惑也。”然后用了各种法术来对付那女子,女子却笑着对高祥符说:“我岂妖怪害人者?何见疑之深也?”这个故事里出现“石妖木魅”“妖怪害人”,但是没有兆吉凶的情节,可以确知其中的“妖怪”完全是精魅的意思。
而明以后的“妖怪”,所表示的就完全是我们所熟知的精魅义了,我们从小看《西游记》之类,对这个义项相当熟悉,所以这里就不用举例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木石禽兽等经历岁月,吸收天地精华之后,不一定会成为妖怪,也有可能成为仙灵。本质上精魅和仙灵没有区别,如古书里常见的“狐仙”其实就是妖怪。人们把可爱的有益的精魅叫作仙灵,把可怕的有害的叫作妖怪而已。清代小说《妖狐艳史》里说:“山中有无数的洞府,洞中有万年的白狐、千年的黑狐、五百年的玄狐、皆可以成仙,可以得道。不食烟火之食,不贪人间之色,此为狐中之上等者也。最可恶的是一种臊皮打狐,名为妖狐。居在此山桃花洞中,也有百十多年的道业。”后面写了很多妖狐的荒唐行为。可想而知,其实道行深浅并非仙妖的分界线,善恶才是。
早期记载中的精魅,负面色彩特别明显。他们在故事中往往并没有恶行,就已经被人厌弃了。《搜神记》里有一则著名的故事,谓有一只花狐狸成精,对着墓前表木说自己要去试探张华的才学。表木劝阻,并表达了对自己命运的担忧。狐精不听,坚持前往,终于在文才上折服了张华。但是张华却猜出它是精魅,囚禁了它,并燃烧前面说到的表木来照见它的原形,最后烹煮了这只狐狸。这个故事里,狐精没有做半点坏事,表木更是无辜,但最后都在人的手上失去了性命。这样的例子还非常多,可见早期人们对这些异类的排斥心理是很强烈的。而近古记载中的精魅,负面色彩就相对淡了,尤其是《聊斋志异》这样的书问世以后。在近几十年“反封建”以及崇拜爱情的时代浪潮里,白素贞这样的妖怪就愈发受人喜爱了。
三、一切怪异事物
今天汉语中有相当多的词汇是从日本传来的。前些日子看到一则笑话,说晚清名臣张之洞对手下说:“不要在我面前提日本名词。”手下人却小声说:“‘名词’这个词就是日本来的。”此事真伪莫辨,但日语词汇大量进入现代汉语则是不争的事实。
有些词中国本土原本没有,比如“派出所”,完全出自日本;但是有的词,却是“出口转内销”的,比如“达人”,实际上这个词在《左传》中就出现了(表示通达之人),后来的贾谊、陶渊明等用之不辍,但这几年我们用的“达人(专业高人)”却是从日本来的。类似的还有“写真”,六朝时指的是画像,从日本传回来就指相片了。
日语“妖怪”一词,民国时进入中国,而近几年更加流行。伴生的是人们对“妖怪学”“妖怪文化”的喜爱,愈发明显。刚开始我感到很吃惊,因为我觉得从感情色彩上说这是颠覆国人观念的。后来我明白了,原来他们所说的“妖怪”指的是“一切怪异事物”,而这正是一个从日本传来的概念。这个“妖怪”,非但不一定兆吉凶,而且也不一定被人们所畏惧和讨厌,甚至让很多人喜欢,这是它与中国原生的“妖怪”概念十分不同的一点。
日本权威辞典《广辞苑》中“妖怪”这个词条的解释是:“人知では解明できない奇怪な現象または異様な物体。ばけもの。”意思是:“人类的知识无法解明的奇怪现象或奇怪的物体。怪物。”
据我观察,源自日本的这种妖怪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审美表达,换句话说,日本人对他们所说的“妖怪”,通常有一种喜爱之情。虽然我个人对这种审美很抵触,但是不可否认它现在已经很大程度上进入许多中国年轻人的意识中。
日语“妖怪”一词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概念十分宽泛,就像前面我们所说的,它可以代指一切怪异事物。最近有本书,叫作“异兽:山海经主题涂色书”,在其出版社微博推荐此书的时候,我看到一位深受日本文化影响的大学老师,在转发时惊呼:“《山海经》里的妖怪!”而此书中出现的第一种“异兽”是猩猩这种古人觉得奇怪而今人觉得普通的动物,书里还有连日本“妖怪学”开创者井上圆了也不认为属于妖怪的凤凰。所以,这一惊呼让我意识到日语中“妖怪”的概念早已扩大化。也因此明白,一些所谓谈中国“妖怪文化”的东西,为什么既不讲这些“妖怪”所兆吉凶,也不讲它们是由什么东西“老化”或者吸收什么精华变化而来,只是单纯地看上去比较新奇刺激而已——因为这种思维、这一概念是日式的。
四、《山海经》与“妖怪”三义
以前我经常说,《山海经》里没有妖怪。真的没有吗?很多喜欢“妖怪文化”的朋友都很不同意我这点,他们认为《山海经》几乎就是妖怪之书。所以我对“妖怪”的概念作了如上梳理。下面我就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首先,从“预示灾祸的怪异事物”这个概念上来讲,《山海经》里是有很多“妖怪”的。清人陈逢衡《山海经汇说》中有一专篇,题目就叫“《山海经》占验已开后世《五行志》之先”。占验分吉凶:兆吉祥的即祥瑞,全书大概有6个,很少;兆凶者即妖怪,大概有49个,数量可观;还有2个存在争议。总之从这个意义上讲,《山海经》里确实记录了一些妖怪,比如预示大旱情的鱼等等。
其次,从“物老所成之精魅”这个概念上讲,《山海经》里就几乎没什么妖怪了。以前我说没有,也是根据这个概念。但是也可以有一些其他的理解方式,比如《西次四经》中刚山上的神就是妖怪,郭璞注说它“亦魑魅之类也”。前面说了,“魅”就是妖怪的古名。因此《海内北经》中的“祙”也应该是妖怪,因为“祙”就是“魅”的异体字。又,《经》中“怪神”“凶神”,好像也应该算妖怪了。而明代通俗小说《有夏志传》更是大量将《山海经》中的“怪兽”“怪神”妖魔化,甚至其书第一回的题目就叫“禹王伊水捉蛇怪玄扈诸山服神妖”。
最后,从“一切怪异事物”这个概念上来讲,《山海经》确实是一部妖怪书。比如长得像狸猫,一只眼睛三条尾巴的兽,就被他们当作妖怪的典型,但它既不兆凶咎,又非炼化而成,所以我不会将之视作妖怪。这就是我跟那些受日本“妖怪文化”影响的朋友存在分歧的根本原因,即各自持有的观念存在巨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