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途末路亦疯狂等系列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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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微小说》17.清晨

金城对着镜子,轻轻刮着脸,初夏的清晨,光线很亮,亦很明朗。

然,镜中的脸,他不是太满意——青春痘不像胡子可以刮掉,尤其是鼻尖上的那个,又圆又红,顶端冒出乳白的小脓点,肿胀使表皮泛出一层油光,很讨厌,真恨不得马上挤掉!

今天,好像是个重要的日子。

这一点,痘痘似乎提前知晓,特地集体爆发,一起来凑热闹。

他几乎能预想到,她在交谈时,似笑非笑的表情,盯着他痘痘的眼睛肆无忌惮,甚至小声地发出数数字的声音:一颗,两颗,三颗,四颗……

唉——他猛地朝脸上狠狠地泼冷水,开始清洗泡沫,清洗剃具,而后,用新近购买的除痘霜仔细涂抹,唯恐遗漏每一个“异己分子”。

如果可以彻底清除,他愿意一直这么涂抹下去,只是,世上如果的事情,往往是最无力的绝症,要消肿,要平整光滑,那是上帝才能完成的事情。

头发昨晚才洗过,蓬松得犹如雄性蒙奇奇,哎——又要修剪了。又要被理发店的小哥、小姐轮番哄着做那些脑梗才会做的傻事儿……

还是算了吧!

抹点弹力素,固定一下吧!

他一手握住瓶身,晃了晃,压了压瓶盖,透明的一坨堆积在掌心,来不及恶心,就和着水,左右开弓把头发梳成了四六的汉奸模样,要不三七合适些?

返工再整……却拿不定主意……还是全往后梳?

不管了,烦死了,这么短的破头发都这么折腾脑细胞!

每天,她整自己那半米长的头发,该是什么样的场景?

不知道她今天会穿什么衣服,是不是那身若隐若现的白纱连衣裙?配上她胜雪的肌肤,雾腾腾的黑眸,有些仙气,妙人一个。

她去年只穿一两次,就再也没穿过。

今天穿什么呢?

白色T恤吧?配个百搭的浅蓝色牛仔,或许碰巧成了情侣装。

“嘿嘿!”换上,还真精神,每次穿白色上衣,她总会多看他几眼,有意没意地偷窥,他的小心脏经不住飘得老高,脑袋里拉出一条横幅:“不赖吧?很帅吧!耶!”

是的,镜前的小伙子相貌堂堂,1米78,穿上两公分皮鞋或配上气垫鞋,亦或者网上再买双增高鞋垫,那冒充180,那是杠杠的!

高挺的希腊鼻,黑浓的眉,齐整的牙,麦色肌肤,假装深沉地笑,右脸颊隐约憋出个迷人的酒窝……就是有一个该死的痘正醉卧在酒窝里,触目惊心地抽象出一碗红烧狮子头。

鞋子配耐克的吧,品牌的除了穿着舒服,也透出分量,体面一点儿,总不会输给那该死的村野吧?

想起这个匹夫,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对他说话,总是轻言细语,俯首帖耳,编俩小辫子,妥妥一旧社会卖了死契的丫鬟,奴才嘴脸!

对自己呢!则完全是横眉冷对,哼!还要笑话这些个该死的痘痘!

他又看向鼻尖上的红点,感觉醒目的脓点正讥诮着他的懦弱,他真想用针刺向它,捅破它的张扬,然后挤,再挤,挤到它枯竭,冒出惨淡的黄水,算是举起了白旗。

可这白旗能解一时之气,它等的就是日后,在那里布上一个黑色的陷阱,永远张开那渗人的小嘴儿,等着看他的笑话,或者还能听到:一颗、两颗、三颗……

他泄气地拍了拍脸,面对这个叫做青春的产物,他永远只能用“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段貌似风马牛不相及的名言来做一份“安神汤”,以慰藉他千苍百孔的脸面和自尊。

抬手一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顺带把手机揣裤兜里,吃完早餐就该出门了。不管怎么,已经两天没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