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伟人代表作图释书系: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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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回报万分之一

“恩”是一种债务,必须偿还。但是在日本,所有的报恩行为被看作完全是另一个范畴的事情。在美国的道德规范中,以及一些中性词中,会将obligation(义务)和duty(责任)这两个范畴混淆在一起。日本人对此感觉很奇怪。这就像某些部落中发生的金钱交易一样,其语言并不区分交易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美国人也会感到奇怪。在日本人看来,“恩”与“报恩”完全是两码事,“恩”是重要而永恒的债务,而“报恩”则必须是积极的、刻不容缓的,要用一系列不同的概念来表达。对于日本人来说:施恩不是美德,报恩才是美德。积极报恩,全身心地投入,才是美德的开始。

如果我们把这种美德与美国的金融交易做类比,并且看到如同美国的房产交易背后都有防止拖欠债务的制裁措施,就会有助于美国人理解日本的这种道德观念。美国要求人人必须履行契约。如果有人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即便情有可原,也无法得到宽恕。我们不允许把归还银行贷款当作是一件随意的事情。无论是利息还是本金,负债人都同样应该偿还。这些和爱国及爱家完全是不同的。对我们来说,爱,源自于内心,自愿给予的才是最高尚的。如果把爱国主义定义为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那么美国人基本都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至少与易犯错的人性不符,除非美国受到敌人侵犯时,他们才会接受这种观点。美国人与日本人不同,不会一出生便意味着自动背负了极大的恩情。美国人认为一个人应该同情并帮助贫困的父母,不能殴打妻子,必须抚养孩子。但这些事情不应该像金钱债务那样锱铢必较,也不能像商业行为那样企求回报。而在日本,这些问题被看得十分重要,如同美国对待财务偿还能力一样,他们对有恩不报的制裁丝毫不亚于我们对欠债不还的制裁。这些不是战争爆发或父母病重等危急时刻才需要注意的问题,而是时刻都笼罩在心里的阴影,就像一个纽约的农夫时刻担心着自己的抵押,或者像一个华尔街的投资家,将股票刚刚出手却发现股市开始节节上升。

日本人把对恩的报答分为不同的范畴,每种都有不同的规则。其中有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时间上都是无限的,而有些则与所受之恩在数量上是相当的,并且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偿还。那种无限的报恩被称为“义务”,对此日本人会这样说:“难以报恩于万一。”一个人的义务包括两种不同的类型:对父母之恩的报答为“孝”,对天皇之恩的报答为“忠”。这两种义务都是强制性的,而且人人如此。事实上,日本的初等教育被称为“义务教育”,因为没有其他的词能更准确地表达“必修”的含义。人生的意外也许会改变义务的某些细节,但是义务是自动加在每个人身上,并超越了一切偶然的情况。

日本人的“恩”以及对应义务一览表

这两种形式的“义务”都是无条件的。日本把这些美德绝对化,这就有别于中国“忠”“孝”的概念。自从7世纪以来,日本反复地从中国引进道德体系,“忠”和“孝”都是中文词语。但是,中国人并没有把这两种德行当作是无条件的。中国确定了一种更高级别的美德,作为“忠”和“孝”的前提。这就是“仁”,它通常被译作“benevolence”(仁慈,善举)。但是,“仁”的含义几乎包括了所有西方人认为的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必须有“仁”。如果统治者不仁,他的臣民就会以正义的理由揭竿而起。“仁”是忠的先决条件。皇位是否稳固、官员在位长短,均取决于他们是否施行仁政。中国的道德体系把“仁”作为试金石,并将其应用到所有的人际关系中。

日本从来没有接受过中国道德体系的这一先决条件。著名的日本学者朝河贯一[1]在谈到中世纪两国的这种差异时说:“在日本,这些观点显然和天皇制互不相容。因此,哪怕这些观点只是作为一种理论,也从未被全盘接受过。”[2]事实上,“仁”是完全被排除在日本伦理体系之外的道德,完全没有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那样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被读作“jin”(字的书写和中文相同),而“行仁”或其另一种表达方式“行仁义”,即使是在地位高的阶层也远远谈不上是必须具备的品德。“仁”被彻底排除在日本的道德体系之外,因此它仅是指在法律以外的某些行为。比如提倡为公共慈善事业捐款,或者宽恕罪犯。它们确实值得称赞,但显然都是分外之事,也就意味着并非必做的义务。

“行仁义”被用于“法律之外”还有另一层意义,它也被用来特指“盗亦有道”。在德川时期,歹徒四处杀人越货,他们只佩单刀,由此和身佩双刀的武士区别开来。他们把“行仁义”视为一种“盗亦有道”。当他们向陌生人寻求庇护时,后者为了避免对方同伙的报复,答应帮忙将此人窝藏就是“行仁义”。在现代用语中,“行仁义”的地位变得更低,在讨论应该受到惩罚的行为时经常被使用。日本的报纸说:“下等劳工仍然在‘行仁义’,必须受到惩罚。现在日本的每个角落‘仁义’横行,警察必须留心制止这种现象。”当然,这里指的是诈骗犯和黑帮里盛行的“盗亦有道”。尤其是近代日本的一种小包工头,他们像20世纪初美国港口的意大利包工头一样,和非熟练工人签订非法协议,再把他们转包出去,以此牟利。他们的这种行为也被称为“行仁义”。中国关于“仁”的概念被糟践到无以复加的地步。[3]日本人完全篡改并贬低了中国道德体系中最核心的美德,并且没有替换成其他德行来作为“义务”的先决条件。因此,孝道在日本成了一个必须履行的责任,哪怕这意味着要宽恕父母的恶行和不公。只有在与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孝道才可以免除。如果只是因为父母不值得尊敬或者父母破坏了自己的幸福,那么子女也必须尽“孝”。

在一部近代的日本电影中,一个已婚的儿子是村里的校长。那时正逢饥荒,一位年轻女学生的父母不堪饥饿,想把她卖给妓院。校长知道后,向村民们募集了一些钱来为她赎身。校长的母亲发现了这笔钱,并从儿子那里偷走了它,尽管她并不穷,甚至自己还经营着一家不错的饭馆。儿子知道是母亲偷的,却不得不自己担起罪名。他的妻子发现了事情的真相,留下遗书承担起所有丢钱的罪责,然后抱着孩子投河自尽了。真相大白后,却没有人质问那个母亲在这场悲剧中的责任。儿子尽了孝道后,只身前往北海道磨砺自己的性格,以便在未来面对类似的考验时让自己更加坚强。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英雄。在我看来,罪魁祸首应当是那个母亲,我的日本朋友却激烈地反对我这种美国式论断。他说,孝道常常和其他德行发生冲突。如果这个英雄足够聪明,他也许可以找到一个缓解矛盾而不失自尊的方法。但如果他责怪了自己的母亲,哪怕只是在心里想,那么他将无地自容。

在小说和现实生活中,都充满着年轻人在结婚后履行孝道时肩负重担的例子。除了有现代观念的家庭,一般体面的人家还是理所当然地认为,应该通过媒人介绍,由父母为儿子选择妻子。最关心选个好媳妇的不是儿子本人,而是整个家庭。不仅仅是因为婚姻涉及金钱往来,还因为儿媳也会被写进家谱,通过生儿子来传宗接代。通常情况下,媒人会安排一场看似偶然的会面,男女双方在父母的陪同下相见,但是双方并不交谈。有的时候父母会为自己的儿子安排利益婚姻,女方的父亲可以获得钱财,男方的家庭则与名门望族联姻。也有的时候,父母选择儿媳是满意其品行。好儿子要报答父母之恩,因此不能质疑父母的决定。在结婚后,他还需要继续报恩。特别是当这个儿子是家庭的继承人时,他将与父母一同生活。众所周知,婆婆通常不喜欢儿媳。她会到处挑儿媳的错,即使年轻的丈夫和妻子相处和睦,想要一起白头到老,她还是有可能会将儿媳扫地出门,结束这场婚姻。在日本小说和传记中,对丈夫的痛苦描写如同妻子。丈夫屈从地解除自己婚姻,当然是为了尽“孝”。

一位现居美国的日本摩登妇女曾经在东京的寓所收留过一个年轻的孕妇,她被婆婆逼迫离开自己年轻的丈夫,她的丈夫因此伤心不已。她身患重病,悲痛欲绝,但她并没有责怪自己的丈夫。渐渐地,她把全部心思都寄托到快出生的孩子身上。但是,当孩子出生后,婆婆就出现了,带着她沉默顺从的儿子索要孩子。孩子当然属于丈夫的家庭,于是婆婆带走了孩子,随即又把孩子送进了孤儿院。

所有这些都包括在孝道的范畴内,是子女对父母亲恩的适当回报。在美国,这些故事都会被当作是外在力量干涉个人幸福的例子。日本人从不把这种干涉视为“外来”的,因为有“恩情债”这个前提。日本的这类故事,就如同美国故事里诚实的人克服万难最终还清欠债一样,宣扬的是真正的美德,他们证明了自己足够坚强以至可以承受任何挫折,因而赢回自己的尊严。无论这些挫折多么合乎道德,都在所难免地留下一丝怨恨。值得注意的是,亚洲谚语中提到的“可恨的东西”,在缅甸是“火灾、水灾、盗贼、官员和恶人”,在日本则是“地震、打雷和老东西(家长,父亲)”。

和中国不同,中国人尽孝的对象包括几百年以来的先祖以及由共同先祖繁衍下来的为数众多的宗族。日本人则只针对最近几代的先祖。墓碑必须每年重写,以便确定身份。当活着的人不再记得某位先祖时,他的坟墓就会无人问津,家里神龛中的灵位也会被撤走。日本人的尽孝对象只限于在记忆中依旧鲜活的先祖,他们只关注此时此地。不少作家都谈到过,日本人缺少抽象思维能力,对非现实事物的想象缺乏兴趣。日本孝道与中国孝道的鲜明对比,恰好证明了这一点。日式孝道最重要的实际意义就是孝的义务仅限于生者之间。

无论在中国还是日本,孝道都不仅仅是敬重和顺从自己的父母和先祖。在西方人看来,对孩子的悉心照料是出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东方人则认为这是对祖先的尽孝。日本人确信:一个人将自己幼时受到的照料转移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就是回报先祖的恩情。日语中没有相关词语能够表达“父亲对其子女的义务”,所有的义务都包含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孝道中。孝道要求家长承担起不计其数的义务,包括抚养子女、教育儿子和弟弟、管理家产、庇护有需要的亲属以及数不胜数的日常事务。日本对家庭机构的严格规定,极大地明确了男人负有义务的对象。如果儿子死了,父亲有责任抚养他的遗孀和子女。同样,父亲有时也会为孀居的女儿和她的家人提供住所。但是,收容孀居的侄女或外甥女就不是义务所要求的了。如果一个人这么做了,那他所履行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义务。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孩子是义务,但如果是教育自己的侄子或外甥,通常需要先合法地收养其作为养子。如果孩子仍然保留侄子或外甥的身份,那就不是义务。

孝道并不要求在帮助贫困的下一代直系亲属时必须怀着尊敬和慈爱之心。家庭中的年轻寡妇被称为“冷饭亲戚”,意思是说她们吃的是冷饭剩菜,要听家里任何人的使唤,还要毕恭毕敬地接受与自己有关的每一项决定。她们以及她们的孩子都属于穷亲戚。在特殊情况下,她们的待遇会稍好些,但并不是因为这家的家长有义务善待她们。兄弟之间也没有必要热情地履行共同的义务。即使两兄弟彼此恨之入骨,兄长依然会因完全履行对弟弟的义务而受到赞扬。

婆媳之间存在着最激烈的矛盾。媳妇作为一个外人来到这个家庭。她有责任了解婆婆的喜好,然后学着去做。在很多情况下,婆婆直言不讳地表示年轻的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而在另一些情况下,人们可以推断出婆婆对媳妇怀有非常强烈的嫉妒心。但是,正如一句日本谚语所说:“讨厌的媳妇生下可爱的孙子。”因此,婆媳之间,“孝”也总是存在的。年轻的媳妇表面上无比顺从,但是一代又一代,这些温柔可人的女子成为婆婆时,就变得如同自己的婆婆一样苛刻和挑剔。年轻时的她们看上去毫不骄横,却并不是真正温柔宽厚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们就像自己的婆婆那样,把日积月累的怨恨发泄到自己媳妇身上。现在的日本女孩会公开谈论不嫁给继承人的巨大好处,这样就不必和霸道的婆婆一起生活了。

“尽孝”并不一定是为了获得家人的仁爱。在某些文化中,这种仁爱是大家族中道德法则的关键。但是,在日本则不同。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所说:“日本人高度看重家庭,唯其如此,他们不会重视家庭中个别成员或成员之间的家族纽带。”[4]当然,实际情况也不总是这样,但是大致如此。日本人强调的是义务和报恩,长者身负重责,责任之一就是保证晚辈们做出必要的牺牲。他们即使对此不满,也于事无补。他们必须服从长者的决定,否则,他们就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日本孝道有一个典型特征,那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有着十分明显的怨恨。但是,这种怨恨在另一种与孝相类似的重大“义务”(即对天皇尽“忠”)中却并不存在。日本的政治家们精心策划,将天皇奉为神圣的首领,并使其远离喧嚣的尘世。只有这样,天皇才能把所有国民联合起来,团结一致,为国家效力。仅仅把天皇当作国民之父是不够的,因为在家庭中尽管要向父亲履行所有的义务,但他也可能不是一个“备受尊敬”的人。天皇必须成为一个神圣之父,远离一切世俗杂务。对天皇的尽“忠”是最高美德,必须变成一种对幻想中不为尘世所染的仁慈圣父的虔诚膜拜。明治早期的政治家们在考察西方国家之后写道:在所有这些国家中,历史是由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构成的,这不符合日本精神。他们回国后便在宪法里加入了如下内容:天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不必为国务大臣们的任何行为负责。天皇是日本团结统一的至高象征,而不是行使权力的国家元首。因为在近七个世纪中天皇从来不曾行使过执政权,所以一如既往地永久地让他充当幕后角色是轻而易举的。明治政治家们只需做一件事,即在所有日本人心中无条件地树立“忠”为最高德行,并将其奉献给天皇。在封建时期的日本,“忠”是对世俗首领和将军的义务。这一悠久历史给了政治家们以警示,在新制度下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即在精神上实现日本的统一,必须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在那些世纪中,将军既是军事首领又是政府首脑,尽管人人都应效忠于他,但谋反和行刺依然时有发生。这是因为对将军的忠诚往往与武士对自己封建领主的忠诚相悖,相较于对领主的忠,对将军的忠往往缺少一些强制性。毕竟对自己领主的忠诚是基于一种面对面的关系,而对将军的忠诚可能就比较淡薄了。在动乱年代里,家臣武士们也会为了推翻将军而战,进而拥立自己的领主上位。明治维新的先驱者和领导者们以“效忠”隐居于幕后的天皇为口号,用了近百年的时间与德川幕府做斗争,至于天皇的具体形象,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心里描画。明治维新是保皇派的胜利。正是因为它把效忠的对象从将军转变成了有象征意义的天皇,才有理由将1868年的事件称为“王政复古”。天皇仍然隐居幕后,他授权于“阁下们”,并不亲自管理政府或军队,也不亲自决定政策。掌管政府的依然是顾问们,只不过人选更好了一点。真正的剧变发生在精神领域,因为“忠”从此成为每个人对神圣领袖的报恩,这位领袖是最高祭司和日本统一与永久的象征。

“忠”的对象能如此轻易地转移到天皇身上,得益于一个民间传说——日本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但是,传说的宣导作用并不像西方人想象的那样重要。当然,一些日本的知识分子完全否定这种传说,却从未对效忠天皇产生怀疑。甚至承认天皇是神灵后裔的广大民众,对此也有着和西方人不同的理解。日语里的“カミ(神),即被译成“god”的这个字,其字面意思就是“至上”,即等级制的最高点。日本人与西方人不一样,并不认为在神与人之间存在一条巨大的鸿沟,任何日本人死后都会变成“神”。在封建时期,人们尽“忠”的对象的是等级制的头领,他们并没有神性。最重要的是,在把“忠”转移给天皇的过程中,整个日本历史上,皇室具有唯一性,朝代从未变更,延绵永世。西方人认为,这种皇室的连续性根本就是欺骗,因为其传承的规则与英国或德国迥然不同。然而,抱怨是毫无意义的。日本有日本特有的规则,按照他们的规则,皇室的传承就是延绵永世的。日本与中国不同,中国经历了三十六个不同朝代的改天换地。日本这个国家,尽管经历了各种变迁,却从未真正彻底地瓦解自己的社会体系,模式也从未改变。在明治维新前的一百年中,倒幕势力利用的正是这一点,而不是神的后裔这种说法。他们宣称,“忠”的对象应该是站在等级制度顶点的人,所以应该是天皇一个人。他们将天皇塑造成了国家的最高祭司,而这个角色并不意味着神性。这种说法比神裔说更加重要。

近代日本做出的各种努力,都是为了将尽“忠”对象指向具体的人,特别是指向天皇本人。明治维新后的第一任天皇[5]卓越而威严,他在位多年,很容易在国民心中树立国家的人格化象征。他很少公开露面,而每次出现都在隆重的仪式中受到万民的礼拜。人们鞠躬致敬时鸦雀无声,没有谁敢抬头直视天皇。一楼以上窗户紧闭,避免有人从高处俯视天皇。天皇与其高级内阁成员的接触也同样等级分明。没有天皇传召执政官员的说法,只有少数拥有特权的“阁下们”才能“拜见”天皇。天皇从不就有争议的政治问题颁布诏书,所有的旨意都有关伦理道德,或者提倡节俭,或者是宣布某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完结,以此安抚人心。当天皇临终时,全日本几乎变成了一座大寺庙,所有人都在为他虔诚地祈祷。

明治天皇

明治天皇(1852—1912年),是日本的第122任天皇。他领导的明治时期是一个快速变化的时期。在此期间,日本帝国从一个孤立的封建国家迅速转变为一个工业化的世界强国。

通过这些方式,天皇被塑造成超越一切纷争的象征。就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高于一切党派争议,天皇是“不可侵犯”的。美国人为国旗安排了一系列的仪式,我们认为这种仪式完全不适用于个人。然而,日本人却最大程度地将最高象征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民众可以向天皇表达敬爱之心,天皇也可以做出回应。人们会为天皇“垂顾万民”而感动得欣喜若狂,一生都致力于“为天皇分忧”。在日本这样一个完全依托于人际关系的文化中,天皇就是忠诚的象征,远远超过了国旗。如果老师在教课时将人的最高职责解释为爱国,那他就不算是合格的老师,必须说是回报天皇之恩。

“忠”为国民和天皇之间的关系构建了一种双重体系。国民无须中间人,直接向天皇尽忠,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天皇分忧”。但是,臣民收到的天皇命令却是经过层层转达而来的。“秉承天皇旨意”这种说法能够唤起“忠”,而且比其他任何现代国家的号召都更强力。罗里曾经描述过一件事:和平时期的某次日军演习中,一名军官带队外出行军。他命令士兵,未经允许不得喝水壶中的水。日本军队的训练特别重视在恶劣条件下,不间断行军五六十英里的能力。这一天,有二十名士兵因为缺水和虚脱而倒下,其中五人死亡。之后检查他们的水壶时,发现滴水未动。因为“军官下了命令,他秉承的是天皇旨意”。[6]

在民政管理中,“忠”也控制着一切事情,从丧葬到赋税毫无遗漏。税务官、警察和当地征兵官员都是为让臣民尽忠而设立的。日本人认为,遵纪守法就是回报他们的最高恩情——皇恩。很难准确地描述这种社会习俗与美国的不同。对美国人而言,任何新颁布的法律,从街头的停车标志到征收个人所得税,都会让全国民众感到不满,因为它们被认为干涉了个人处理事务的自由。联邦法律更是受到双重质疑,因为它们还干涉了各个州的立法自由。人们觉得这一切是华盛顿的官僚们强加到自己身上的。很多美国人认为,即使是对此做出严正抗议,也无法满足他们的自尊心。因此,日本人认定美国人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民族,而美国人则认为日本人是一个毫无民主概念的驯服的民族。其实更准确地说,两个国家的公民的自尊心,与其不同的态度有关。在美国,国民自尊心取决于对个人事务的掌控;而在日本,自尊心则取决于对施恩者的报答。这两种情况都有各自的问题:美国的问题是即使某项法律对国家整体有利,也很难让国民接受;而日本的问题是,整个一生都处于偿还恩情的阴影之中。也许,每个日本人都会找到一些方法,让自己在不打破规则的前提下回避沉重的责任。他们还崇尚某些特定形式的暴力、直接行动和私人报复,这些美国人都不会赞同。尽管存在这些限制以及其他可被列举的因素,“忠”对日本人的约束力依然不容置疑。

1945年8月14日,当日本投降时,全世界见证了“忠”对日本人所具有的难以置信的约束力。许多曾在日本生活过并对日本人有所了解的西方人,他们都断定日本不可能投降。他们坚持认为,让散布于亚洲和太平洋各岛的日军和平地缴械投降,这个想法太过天真。很多日本军队在当地不曾遭遇战败,还自认为是正义之师。日本本土也到处都是誓死抵抗的人,因此占领军的先头部队人数不多,一旦他们脱离了海军战舰射程范围,就有遭到屠杀的危险。战争中的日本人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纯粹是一个好战民族。但是,美国的分析家们没有考虑到“忠”的作用。天皇旨意一出,战争就结束了。在天皇的广播讲话尚未播送之前,强硬的反抗者们封锁了皇宫,试图阻止停战诏书的发布。但是诏书一旦发出,他们就接受了。无论是满洲或是爪哇[7]的指挥官,还是在日本本土的东条英机,都没人提出异议。美国的登陆部队降落在机场,受到了礼貌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一人这样写道:早上降落时还揣着手枪,中午就已经放到了一边,晚上就在商铺里购买东西了。现在,日本人正以遵从和平的方式“为天皇分忧”。然而,就在一周以前,他们还发誓:哪怕只用竹枪,也要驱逐蛮夷。

这种情况并不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除了那些西方人,因为他们否认人的行为能够被不断变化的情感因素所影响。他们中的有些人宣称,除了彻底灭绝日本人,别无他法。另一些人则宣称,只有日本的自由派当权并推翻政府时,日本才会得救。如果是一个西方国家在民意支持下全力以赴地战斗,那么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是,他们错了,因为他们误以为日本会执行西方国家那样的行动方针。在和平占领日本几个月之后,有些西方预言家仍然认为大势已去,因为日本没有发生西方式的革命,又或者说“日本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然战败”。这是典型的西方社会哲学,其依据是以西方标准判断对错。但是,日本不是西方国家,不会利用西方国家的终极力量:革命。日本也不会暗中搞破坏,来对抗敌国的占领军。日本使用的是自己的力量:在军事力量没有被消灭前,要求自己将无条件投降的巨大代价作为“忠”。在日本人看来,这种代价沉重的行为换回了他们最珍视的东西,即他们有权说:这是天皇下的命令,即使是被命令投降。甚至在战败之际,最高法律依然是“忠”。


[1]朝河贯一(1873—1948年),日本著名学者、思想家,20世纪日本和平学的缔造者,代表作有《日本的早期制度生活》《入来文书》《日俄冲突》和《日本的祸端》。——译者注

[2]语出《入来文书》,380页。——原注

[3]当日本人使用“行仁义”时,他们比较接近中国的用法。佛教劝导民众“讲仁义”,这意味着慈悲向善。但是,正如日本字典中所说的,“讲仁义指的是理想的人而不是行动”。——译者注

[4]野原驹吉的《日本的真实面貌》,45页。——原注

[5]明治天皇睦仁(1852—1912年),日本第一百二十二代天皇,庆应三年(1867年)继位。在位四十五年期间,近代日本改革最为显著,实现了社会、经济和军事等多方面的发展,建立了亚洲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并完成了向帝国主义的转变,走上军国主义、称霸世界的道路。——译者注

[6]参见罗里·希利斯的《日本的军事教官》,40页。——原注

[7]爪哇岛,印度尼西亚第五大岛,印尼首都雅加达位于爪哇岛西北。——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