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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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书国灭

胡文定《春秋传》作于渡江之初。其论国灭也,曰:“《春秋》灭人之国,其罪则一。而见灭之君,其例有三:以归者,既无死难之节,又无克复之志,贪生畏死,甘就执辱,其罪为重,许斯、顿牂之类是也;出奔者,虽不死于社稷,有兴复之望焉,托于诸侯,犹得寓礼,其罪为轻,弦子、温子之类是也;若夫国灭死于其位,是得正而毙焉者矣,于礼为合,于时为不幸,若江、黄二国是也。”其旨严矣,如刘禅、愍、怀,皆《春秋》之罪人也。近时鞑虏入蔡,残金之主守绪,乃能聚薪自焚,义不受辱,庶几于江、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