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相约星期二——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和一堂人生课
必修课程
我的老教授一生中的最后一门课每星期上一次,授课的地点在他家里,就在书房的窗前,他在那儿可以看到淡红色树叶从一棵小木槿上掉落下来。课在每个星期二上,吃了早餐后就开始。课的内容是讨论生活的意义,是用他的亲身经历来教授的。
不打分数,也没有成绩,但每星期都有口试。你得准备回答问题,还得准备提出问题。你还要不时干一些体力活,比如把教授的头在枕头上挪动一下,或者把眼镜架到他的鼻梁上。跟他吻别能得到附加的学分。
课堂上不需要书本,但讨论的题目很多,涉及到爱情,工作,社会,年龄,原谅,以及死亡。最后一节课很简短,只有几句话。
毕业典礼由葬礼替代了。
虽然没有课程终结考试,但你必须就所学的内容写出一篇长长的论文。这篇论文就在这里呈交。
我的老教授一生中的最后一门课只有一个学生。
我就是那个学生。
※
那是1979年的春末,一个溽热的星期六下午。我们几百个学生并排坐在校园大草坪的木折椅上。我们穿着蓝色的毕业礼服,不耐烦地听着冗长的讲话。当仪式结束时,我们把帽子抛向空中:马萨诸塞州沃尔瑟姆市布兰代斯大学的毕业班终于学成毕业了。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标志着孩提时代的结束。
随后,我找到了莫里·施瓦茨,我最喜欢的教授,并把他介绍给了我的父母。他个子矮小,走起路来也弱不禁风似的,好像一阵大风随时都会把他拂入云端。穿着长袍的他看上去像是《圣经》里的先知,又像是圣诞夜的精灵。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日见稀少的白发覆在前额上,大耳朵,鹰勾鼻,还长着两撮灰白的眉毛。尽管他的牙齿长得参差不齐,下面一排还向里凹陷——好像挨过别人的拳头似的——可他笑的时候仍是那么的毫无遮拦,仿佛听到的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
他告诉我父母我在他的课上的表现。他对他们说:“你们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儿子。”我有些害羞,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告别时,我递给教授一件礼物:一只正面印有他名字首字母的皮包。那是前一天我在一个购物中心买的,我不想忘了他。也许我是不想让他忘了我。
“米奇,你是最优秀的。”他欣赏着皮包说。然后他拥抱了我。我感觉到他搂在我背上的细细的臂膀。我个子比他高,当他抱住我时,我感到很不自在,感到自己大了许多,似乎我是家长,他是孩子。
他问我会不会和他保持联系。我毫不迟疑地回答说:“当然会。”
他往后退去时,我看见他哭了。
课程大纲
他的死亡判决是在1994年的夏天下达的。回想起来,莫里很早就预感到了这一凶兆。他是在终止跳舞的那一天预感到的。
我的老教授一直是个舞迷。音乐对他来说无关紧要,摇滚乐,爵士乐,布鲁斯。他就是喜欢跳。他会闭上眼睛,悠然自得地按着自己的节奏移动脚步。他的舞姿并非总是那么优美。但他不用担心舞伴。他自己一个人跳。
他每个星期三的晚上都要去哈佛广场的那个教堂,为的是那场“免费舞会”。那里有闪烁的灯光和大音量的喇叭,莫里挤在大部分是学生的人群中,穿一件白色的T恤和黑色运动裤,脖子上围一条毛巾,不管奏的是什么乐曲,他都能跟上节拍跳。他能和着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歌曲跳林迪舞[1]。他扭动、旋转着身体,像吃了兴奋剂的指挥那样挥动着手臂,直到背中心流下汗来。那里没人知道他是一个著名的社会学博士,是一位有着多年教学经验、著有多部学术专著的教授。他们都以为他是一个老疯子。
有一次,他带去一盘探戈的音带让他们在扩音器里放。然后他独占了舞池,像一个狂热的拉丁舞迷扭开了。表演一结束,掌声四起。他似乎能永远这么天真活泼下去。
但后来跳舞终止了。
他六十几岁时得了哮喘,呼吸器官出了问题。有一次,当他沿着查尔斯河散步时,一阵凉风使他呛得几乎窒息。人们赶紧把他送进医院,注射了肾上腺素。
几年后,他走路也变得困难起来。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他无缘无故地跌倒了。另一个晚上,他从剧院的台阶上摔下来,把周围的人群吓了一跳。
“别围住他,让他呼吸新鲜空气。”有人喊道。
他那时已经七十多了,因此人们一边小声议论着“老了”,一边把他扶了起来。但对自己的身体比谁都敏感的莫里知道有地方不对劲。这不仅是年龄的问题。他一直感到乏力。晚上睡眠也成了问题。他梦见自己死了。
他开始去医院,找了不少大夫。他们检查了他的血液,检查了他的尿液,还给他做了肠镜。最后,当什么都没有检查出来时,有一个医生要他做肌肉活组织检查,从他的腿肚子上割下了一块活组织。反馈回来的实验室的报告怀疑他有神经方面的疾病,于是莫里又进医院作了一系列的检查。其中有一项检查是让他坐在一张特殊的椅子上,医生用电流震击他——类似坐电椅——然后观察他的神经反应。
“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对。”医生看着他的试验结果说。
“为什么?”莫里问,“是什么病?”
“我们还无法肯定。你的节奏很慢。”
节奏慢?那是什么意思?
最后,在1994年8月的一个异常闷热的日子,莫里和他妻子夏洛特去了神经科医生的诊所,医生让他们坐下,然后宣布了病情:莫里得了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ALS),即卢·格里克氏症[2],这是一种凶险、无情的神经系统疾病。
没有治疗的方法。
“我是怎么得病的?”莫里问。
没人知道。
“是不治之症?”
是的。
“那么我快死了?”
是的,你快死了,医生说。非常遗憾。
他同莫里和夏洛特坐了将近两小时,耐心地回答他们的问题。当他们离去时,他给了他们一些有关ALS的资料:几本小册子,似乎他们是在开银行账户。外面阳光朗照,人们忙着各自的事情。一位妇女急匆匆地往停车收费机里投钱,另一个拎着食品杂货走过。夏洛特的脑海里翻腾着无数个念头:我们还剩多少时间?我们该如何应付?我们该怎么支付这笔医药费?
我的老教授则为他周围的正常生活节奏而感到震惊。难道世界仍是那么的无动于衷?难道没人知道我的厄运?
然而地球并没有停转,它丝毫也没在意。当莫里无力地拉开车门时,他觉得自己好像掉入了一个深穴。
“现在该怎么办?”他寻思着。
就在他寻找答案时,疾病却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地侵蚀着他。一天早晨,他把车子从车库里倒出来,因踩不住刹车而只好熄掉了引擎。从此他便告别了驾驶。
他经常绊倒,于是他买了根拐杖。从此他便告别了正常的行走。
他仍定期去青年会游泳,但发现自己换衣服有了困难,于是他雇了个家庭护理工——一位名叫托尼的神学系学生——他帮莫里进出水池,帮他更换衣服。更衣室里,人们装着不去注视他。但他们还是看到了。从此他便告别了自己的隐私。
1994年的秋天,莫里去坐落在山坡上的布兰代斯校园上他最后的一堂课。当然,他完全可以不去上的。学校方面能够理解。何必要在众人面前受折磨?呆在家里。安排好自己的事情。但莫里没有想到要放弃。
他步履不稳地走进教室,走进他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家。由于拿着拐杖,他手脚不利索地来到座位旁。他终于坐了下去,从鼻梁上取下眼镜,望着一张张在一片死寂中注视着他的年轻的脸。
“我的朋友们,我想你们来这儿是为了上社会心理课的。这门课我已经教了二十年,这是我第一次想说,修这门课有点冒风险,因为我得了绝症。我也许活不到这个学期的结束。”
“如果你们觉得这是个麻烦而想放弃这门课,我完全能够理解。”
他笑了。
从此他的病便不再是秘密。
ALS就如同一支点燃的蜡烛,它不断熔化你的神经,使你的躯体变成一堆蜡。通常它从腿部开始,然后慢慢向上发展。等你不能控制大腿肌肉时,你就无法再站立起来。等你控制不了躯干的肌肉时,你便无法坐直。最后,如果你还活着的话,你只能通过插在喉部的一根管子呼吸,而你清醒的神志则被禁锢在一个软壳内。或许你还能眨眨眼睛,动动舌头,就像科幻电影里那个被冰冻在自己肉体内的怪物一样。这段时间不会超过五年。
医生估计莫里还有两年的时间。
莫里知道还要短。
但我的老教授却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在他头顶悬着利剑、走出诊所的那天就想到的。我就这样枯竭下去直到消亡?还是不虚度剩下的时光?他问自己。
他不甘枯竭而死。他将勇敢地去面对死亡。
他要把死亡作为他最后的一门课程,作为他生活的主要课题。既然每个人都有一死,他为何不能死有所值呢?他可以让别人去研究。他可以成为一本人的教科书。研究我缓慢而耐心的死亡过程。观察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从我这儿学到点什么。
莫里将走过最后那座连接生与死的桥梁,并诠释出这段旅程。
秋季学期过得很快。药的剂量又增加了。理疗已经成了日常的例行公事,护士去他家中帮助他活动日见萎缩的大腿,使它的肌肉能保持活力,他们像从井中抽水那样上下屈展着他的腿。按摩师每星期来一次,舒缓他不时感到的肌肉僵硬。他还请了默念师,在其指导下闭上眼睛,集中意念,直到他的世界渐渐化成一口气,吸进吐出,吸进吐出。
一天,他拄着拐杖走上了人行道,然后摔倒在马路上。拐杖换成了学步车。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来去卫生间也使他不堪重负了。于是,莫里开始用一只大口瓶小便。他小便时还得扶住自己,这就意味着必须有人替他拿瓶子。
我们大多数人会因此而感到难堪,尤其是到了莫里这样的年龄。但莫里却和我们不同。当熟悉的同事们来看望他时,他会对他们说:“听着,我要尿尿了。你能替我拿着瓶子吗?你行吗?”
通常他们都能这么做,连他们自己也感到惊讶。
事实上,他接待了越来越多的来访者。他和一些讨论小组的成员一起讨论死亡,讨论死亡的真正含义,讨论各个社会阶层是怎样由于对它的无知而惧怕它。他对他的朋友们说,如果他们真的想帮助他,那就不要光是同情,而是多来看望他,给他打电话,让他分享他们遇到的难题——就像他一直做的那样,莫里是个出色的听众。
尽管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变化,但他的声音仍是那么有力,那么吸引人,他的脑子仍在活跃地思维。他要证明一件事:来日无多和毫无价值不是同义词。
新年乍来即去。虽然莫里对谁都没说,可他知道1995年将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他现在已经用上了轮椅,他在争取时间对所有他爱的人说他想说的话。当布兰代斯大学的一位同事因心脏病突然去世时,莫里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回来后他显得很沮丧。
“太可惜了,”他说,“他们在葬礼上说得那么好,可艾文再也听不到了。”
莫里有了个念头。他打了几个电话,选好了日子。在一个寒冷的星期天下午,他的家人和几个好友在家里为他举行了“活人葬礼”。每个人向我的老教授致了悼词。有的哭。有的笑。有位女士念了一首诗:
“我亲爱的表哥……
你那颗永不显老的心
随着时光的流逝,将变成一棵
稚嫩的红杉……”
莫里随着他们又哭又笑。所有情真意切的话语都在那天说了。他这场“活人葬礼”取得了非凡的效果。
只是莫里并没有死。
事实上,他生命中最不寻常的一页即将掀开。
学生
现在,我必须交代一下自从那个夏日我最后一次拥抱了我那位可亲、睿智的教授、并答应和他保持联系后我所发生的变化。
我没有和他联系。
事实上,我同学校的大部分人都失去了联系,包括我的酒友和第一个和我早晨一起醒来的女朋友。毕业后的几年把我磨炼成了另一个人,他身上再也没有那个当年离开校园准备去纽约向全世界贡献才智的年轻人的影子了。
我发现,这个世界并不那么吸引人。我浑浑噩噩地打发着二十刚出头的那几年:付房租,看广告,寻思着生活为何不向我开绿灯。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大音乐家(我那时在弹钢琴),但几年昏暗、空虚的夜总会生活,从不兑现的允诺,不断拆散的乐队以及除了我对谁都感兴趣的制作人,终于使我的梦想变了味。我第一次在生活中成了失败者。
与此同时,我第一次真正见到了死亡。我最亲近的舅舅,我母亲的弟弟,那个为我取名、教我音乐、教我驾驶、和我开姑娘的玩笑、和我玩足球的人——那个在我眼里仍是个孩子、也是我长大后要学习的楷模——在他四十四岁那年死于了胰腺癌。他是个矮小、漂亮的男人,长着浓浓的胡子。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年我一直陪伴着他,我住在他楼下的一间公寓里。我看着他强壮的身体一天天瘦削下去,然后又开始浮肿,看着他整夜整夜地受罪:身体趴在餐桌上,手按着肚子,闭着眼睛,嘴巴痛得都变了形。“嗷——上帝,”他常常呻吟不止,“嗷——耶稣!”其余的人——我舅妈、他两个年少的儿子,以及我——则站在一旁,默默地收拾着盘子,眼睛躲避着这痛苦的场面。
这是我一生中感到最无能为力的时刻。
一天晚上,那是在五月,舅舅和我坐在他寓所的阳台上。天气很暖和,微风习习。他望着远处,从牙缝里硬挤出几句话来,他说他看不到他的儿子读下一个学期了,问我能不能照顾好他们。我让他别这么说。他哀伤地望着我。
几个星期后他去世了。
葬礼之后,我的生活改变了。我感觉到时间突然变得宝贵起来,年华似水,而我却追赶不上。我不再去空着一半座位的俱乐部弹琴,不再呆在屋子里写那些没人要听的歌。我又回到了学校,读完了新闻专业的硕士学位,并找到了一份体育记者的工作。我不再追求自己的名望,转而开始写那些渴望成名的运动员。我给报纸和杂志专栏撰稿。我夜以继日、没有节制地工作着。我早上醒来后,刷完牙便穿着睡衣坐到了打字机前。我舅舅过去在一家公司工作,他后来十分怨恨这份工作——天天老一套——于是我发誓不要有他那样的结局。
我从纽约又跳槽到佛罗里达,最后在底特律找了一份工作,当《底特律自由报》的专栏作家。这个城市对体育有着疯狂的需求——它有职业的橄榄球队、篮球队、棒球队和冰球队——这给我雄心勃勃的理想提供了机会。几年后,我除了撰写体育报道评论外,还开始写体育方面的专著,制作广播节目,经常在电视上抛头露面,对暴富的橄榄球明星和好矫饰的大学体育活动评头论足。我成了淹没这个国家的传媒风暴的一部分。人们需要我。
我不再租房,开始买房。我买了一幢山间别墅。我买了汽车。我投资股市并建立了有价证券组合。我就像一辆推到最高挡速的车子运行着,任何事情我都规定了最后日期。我玩命似地锻炼身体,发疯似地开着汽车。我赚的钱超过了我的期望值。我遇上了一位名叫简宁的黑发姑娘,她很爱我,不嫌弃我毫无时间规律的工作。经过七年的恋爱我们结了婚。婚后一个星期我便回到了工作堆里。我对她说——也是对自己说——我们会生儿育女成立一个家庭的,这是她渴望的事情。可那一天却遥遥无期。
相反,我仍热衷于工作上的成就,因为只有成就感能使我相信我在主宰自己,我可以在末日到来之前享受到每一份最后的快乐。我认为舅舅的厄运也将是我命中注定的结局。
至于莫里?是的,我时常会想起他,想起他教我如何“做人”,如何“与人相处”。但这一切总显得有些遥远,似乎来自另一种生活。这几年里,凡是从布兰代斯大学寄来的邮件都被我扔进了废纸篓,我认为它们无非是来募捐的。因此我毫不知晓莫里得病的情况。那些能告诉我的人早已被我遗忘了,他们的电话号码早已束之高阁,埋在了顶楼小屋的某个盒子里。
要不是那天晚上我随手调换电视频道时偶尔听见了那几句话,我的生活仍会这样继续下去。
视听教学
1995年的3月,一辆小客车带着美国广播公司“夜线”电视节目的主持人特德·科佩尔驶到了马萨诸塞州西纽顿的莫里家外面覆盖着积雪的路缘上。
莫里现在整天坐着轮椅,他已经习惯了让助手把他像沙袋一样从轮椅上搬到床上,从床上搬到椅子上。他吃东西的时候也会咳嗽,嚼咽食物成了件困难的事。他的两腿已经死了,再也无法行走。
然而,他不想因此而沮丧。相反,他的思维比以前更加活跃。他把自己的思想随手写在黄拍纸簿、信封、文件夹或废纸上。他片言只语地写下了自己在死亡的阴影下对生活的思考:“接受你所能接受和你所不能接受的现实”;“承认过去,不要否认它或抛弃它”;“学会原谅自己和原谅别人”;“生活中永远别说太迟了”。
没多久,他有了五十多条这样的“格言”。他常常和朋友们谈论起它们。布兰代斯大学一位名叫毛里·斯坦因的教授深深地被这些话语所感动,于是就把它们寄给了《波士顿环球》杂志的一名记者,后者写了一篇长长的报道,标题是:
教授的最后一门课:他的死亡
这篇文章被“夜线”节目的制作人看到了,他把它送到了在华盛顿的科佩尔手里。
“读读这篇东西。”制作人对他说。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便是:摄制人员来到了莫里的起居室,科佩尔的小客车停在了莫里家的门口。
莫里的几个朋友和家人一起等着见科佩尔,当这位大名鼎鼎的主持人一走进屋子,他们都兴奋地骚动起来——只有莫里是例外,他坐着轮椅上前,扬起眉毛,用他尖细、富有音调的话语声打断了眼前的喧闹。
“特德,在我同意进行这次采访之前,我得对你作些考查。”
一阵令人尴尬的沉寂之后,两个人进了莫里的书房。
“我说,”门外有一个朋友说,“希望特德不会使莫里太难堪。”
“我希望莫里别使特德太难堪。”另一个说。
书房里,莫里示意科佩尔坐下。他两手交叉着搁在腿上,对科佩尔笑笑。
“你最关心的是什么?”莫里问。
“最关心的?”
科佩尔端详着眼前这位老人。“好吧。”他谨慎地说,他谈起了他的孩子,他们是他最关心的,不是吗?
“很好,”莫里说,“现在谈谈你的信仰。”
科佩尔觉得有些不自在。“通常我不跟一个只相见了几分钟的人谈论这种话题。”
“特德,我快要死了,”莫里从眼镜的后面盯着对方说,“我没有多少时间了。”
科佩尔笑了。好吧,信仰。他引用了一段对他很有影响的马可·奥勒利乌斯[3]的话。
莫里点点头。
“现在让我来问你几个问题,”科佩尔说,“你看过我的节目吗?”
莫里耸耸肩。“大概看过两次。”
“就两次?”
“别感到不好受。‘奥普拉’我也只看过一次。”
“唔,那两次你看了我的节目,有什么感想?”
莫里有些迟疑。“说真话?”
“是的。”
“我觉得你是个自恋狂。”
科佩尔哈哈大笑。
“我这么丑还配自恋?”他说。
不一会,摄像机在客厅的壁炉前转动起来,科佩尔身穿那件挺括的蓝西装,莫里则还是那件皱巴巴的灰毛衣。他不愿为这次采访而特意换上新衣服或打扮一番。他的哲学是,死亡不应该是一件令人难堪的事;他不愿为它涂脂抹粉。
由于莫里坐在轮椅上,摄像机一直拍不到他那两条萎缩的腿。加上他的手还能动——莫里说话时总喜欢挥动双手——因此他显得非常有激情地在阐述如何面对生命的终结。
“特德,”他说,“当这一切发生后,我问自己,‘我是像大多数人那样退出生活舞台呢,还是继续生活下去?’我决定活下去——至少尽力去那么做——像我希望的那样活下去,带着尊严、勇气、幽默和平静。”
“有时早上醒来我会暗自流泪,哀叹自己的不幸。我也有怨天怨地、痛苦不堪的时候。但这种心情不会持续很久。我起床后便对自己说,‘我要活下去……’”
“眼下,我已经能应付了。可我能继续应付下去吗?我不知道。但我愿意为自己押这个宝。”
科佩尔看来完全被莫里吸引住了。他问及由死亡引起的羞怯感。
“嗯,弗雷德,”莫里意外地叫错了名字,他很快纠正了自己,“我是说特德……”
“这句话引出了羞怯感。”科佩尔大笑着说。
两人还谈到了来世,谈到了莫里对别人越来越多的依赖性。他现在吃、坐、移动都需要有人帮助。科佩尔问莫里,面对这种不知不觉在加剧的衰亡,他最怕的是什么。
莫里迟疑了片刻。他问能不能在电视上谈论这种事。
科佩尔说没关系。
莫里直视着这位美国最著名的采访记者的眼睛。“那好吧,特德,用不了多久,有人就得替我擦屁股。”
这个节目在星期五的晚上播出了。节目开始时,特德·科佩尔在他华盛顿的工作台后面用他富有魅力的语调说:
“谁是莫里·施瓦茨?为什么你们这么多人今晚要去关心他?”
几千英里之外,在我山上的那幢住宅里,我正随意地调换着电视的频道。我听见了那句话——“谁是莫里·施瓦茨?”——我一下子愣住了。
※
那是在1976年的春天,我第一次上他的课。我走进莫里那间大办公室,注意到沿墙而立的一排排书架。书架上叠放着有关社会学、哲学、宗教和心理学的书籍,看上去无以计数。硬木地板上铺着一块大地毯,窗户对着校园的林阴道。课堂上只有十来个学生,正忙着翻笔记本和教学提纲。他们中大多数人穿着牛仔裤、大地鞋[4]和格子衬衫。我暗自说,这么个小班要逃课可没那么容易。也许我不该选这门课。
“米切尔?”莫里看着点名册说。
我举起了手。
“喜欢称你米奇?还是米切尔?”
从来没有一个老师这么问过。我不禁再次打量起了这个穿着黄色高领衫、绿色灯心绒裤、白发覆盖到前额的老头。他在微笑。
米奇,我说。朋友们都叫我米奇。
“那好,就叫你米奇了,”莫里说,像是跟人成交了,“嗯,米奇?”
什么?
“我希望有一天你会把我当成你的朋友。”
入校
当我那辆租来的车子拐上莫里在波士顿一个僻静的郊区西纽顿的那条街时,我手里握着一杯咖啡,肩膀和耳朵间夹着一只手机。我正在跟一个电视制片人谈一个节目。我的眼睛在数字钟——离我返回的班机时间还有几个小时——和树木成行的街道上那些邮箱号码之间跳来跳去。车上的收音机打开着,那是新闻台。这就是我的生活节奏,一心可以五用。
“把带子倒回去,”我对制片人说,“让我把那部分再听一遍。”
“好的,”他说,“稍等片刻。”
突然,那幢房子跃入了我的眼帘。我踩下刹车,咖啡晃出了杯子。车停下后,我瞥见了车道上的那棵日本大槭树和它旁边坐着的三个人。坐在两边的是一个年轻人和一个中年妇女,中间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
莫里。
一看见我的老教授,我惊呆了。
“喂?”制片人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你还在听吗?……”
我有十六年没有见到他。他的头发更稀了,几近花白,形容枯槁。我突然感到我还没有准备好重逢——至少,我眼下还得先应付完这个电话——我希望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这样,我就可以再驶过几个街区,办完我的公事,做好心理准备。但莫里,这位我曾经是那么熟悉但现在又是那么陌生、那么憔悴的老人,此时正对着车子在微笑。他两手交叉着放在腿上,等待着我从车子里出现。
“喂,”制片人又在喊。“你在听吗?”
为了我们多年的相处,为了莫里曾经给予我的那份体贴和耐心,我应该丢掉电话,跳出车子去拥抱他,去吻他。
但我没那么做。我关掉了引擎,蹲伏下身子似乎在找东西。
“是的,我在听。”我压低嗓门继续同制片人在交谈,直到把事情谈妥。
我做了我最擅长的事情。我仍在关心我的工作,尽管来日无多的老教授在他门前草坪等着我。我并不引以为自豪,但这正是我所做的。
五分钟后,莫里拥抱了我,他稀松的头发擦过我的脸颊。我告诉他刚才我在找钥匙,所以在车里呆了那么久。我更用力地抱住他,似乎想挤碎我的小谎言。虽然春天的阳光暖融融的,他却穿着一件风衣,腿上还盖着毯子。他嘴里发出一股淡淡的酸味,那是正在服药的人常有的一种气味。由于他的脸凑得离我很近,我能听见他吃力的呼吸声。
“我的老朋友,”他轻声说,“你终于回来了。”
他倚着我摇晃着身子,始终没和我分开。当我俯下身去时,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肘部。相隔了这么多年他居然能保持着这份感情,我感到十分惊讶。但再一想。正由于我在我的过去和现在之间建立起了一堵石墙,所以我会忘记我们曾有过的亲密,我记起了毕业的那天,记起了那只皮包和我离开时他的泪花。但我没有流露出来,因为我在内心深处已经意识到,我不再是那个他记忆中的赠送他礼物的好学生了。
我所希望的是,我能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蒙住他的眼睛。
进屋后,我们坐在一张胡桃木的餐桌旁,靠近一扇能望见邻居宅院的窗户。莫里在轮椅上不停地动,想使自己坐舒服些。他想请我吃点什么,这是他的习惯,我说好的。助手中有一位名叫康尼、长得很结实的意大利女人端上了切好的面包、土豆,以及放有鸡肉色拉、鹰嘴豆泥和小麦色拉的盘子。
她还拿来了药片。莫里朝它们看看,叹了口气。他的眼睛凹陷得比我想象中的还要深,颧骨也突得更出了。这使他显得更苍老——只有他笑的时候,那松垂的脸颊才像帷幕一样收拢起来。
“米奇,”他轻声说,“你知道我离死期不远了。”
我知道。
“那好,”莫里吞下了药片,放下纸杯,深深地吸了口气,再慢慢地呼出来,“要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吗?”
怎么回事?死亡是怎么回事?
“是的。”他说。
虽然我还没有意识到,但我们的最后一堂课开始了。
※
那是我大学的第一年。莫里的年龄比大部分教师大,而我却比大多数学生小,因为我提前一年就高中毕业了。为了在校园里不显得稚嫩,我身着旧的灰色无领长袖衫,常去当地的体育馆打拳,走路时还叼上一支没有点燃的烟,尽管我不会吸烟。我开的是一辆水星牌的破车,震耳的音乐声从没有摇上的车窗里传出来。我竭力表现出粗野的个性——然而,莫里的和蔼吸引了我,而且,也正因为他没有把我看成是一个未经世故的孩子,于是我释然了。
我上完了他的第一门课,又选了他的另一门课程。他是个打分很宽松的教授,不太注重分数。据说有一年,那是在越战期间,莫里给所有的男学生都打了A,使他们能获得缓役的机会。
我开始称呼他“教练”,就像我称呼高中的田径教练那样。莫里很喜欢这个绰号。
“教练,”他说,“好吧,我会成为你的教练,你可以做我的上场队员。凡是生活中美好但我又老得无法享受的东西,你都可以替我上场。”
有时我们一起在餐厅用餐。令我高兴的是,他比我还要不修边幅。他吃东西时爱说话,还张大嘴笑,从他满嘴的鸡蛋色拉和沾着蛋黄的牙缝里传出富有激情的思想。
他让我捧腹大笑。在我认识他的那段时间里,我最强烈的两个愿望是:拥抱他和给他一张餐巾纸。
教室
阳光从餐厅的窗户射进来,照亮了房间里的硬木地板。我们在那儿已经谈了近两个小时了。常有电话打来,莫里让他的助手康尼去接。她把所有打电话来的人的名字记录在莫里那本黑封面的小登记簿上:朋友,默念师,讨论小组,想为某本杂志给他拍照的摄影师。显然,我不是唯一有兴趣访问他的人——“夜线”节目使他成了名人——但我还是对他有那么多的朋友而感到惊讶,甚至还有些忌妒。我回想起大学时那些围着我转的“哥们”,他们如今在哪里呢?
“你知道,米奇,因为我是个快死的人,所以人们才对我感兴趣。”
你一直是个有趣的人。
“啊,”莫里笑了,“你真好。”
不,我并不好,我心里在想。
“原因在于,”他说,“人们把我视为一座桥梁。我不像以前那样活着,但我又没有死……我类似于……介于两者之间。”
他咳嗽起来,随后又恢复了笑容,“我已经踏上了最后的旅程——人们要我告诉他们该怎样打点行装。”
电话铃又响了。
“莫里,你能接吗?”康尼问。
“我正在接待我的老朋友,”他说,“请他们待会儿再打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待我这么热情。我几乎已经与十六年前离开了他的那个有出息的学生判若两人。如果没有“夜线”节目,莫里也许到死也不会再见到我。对此我没有任何正儿八经的理由,除了人人现在都会找的借口。我一心一意关心着自己的生活。我很忙。
我怎么啦?我问自己。莫里尖细、嘶哑的嗓音又把我带回到了大学时代。我那时视有钱为罪恶,衬衫加领带在我眼里简直如同枷锁,没有自由、貌似充实的生活——骑着摩托、沐着清风,游逛巴黎的街市或西藏的山峦——并不是有意义的生活。可我现在怎么啦?
八十年代开始了。九十年代开始了。死亡、疾病、肥胖、秃顶接踵而来。我是用许多梦想在换取数额更大的支票,只是我没有意识到而已。
莫里却又在谈美妙的大学生活了,仿佛我只是过了一个长长的假期。
“你有没有知心的朋友?”
“你为社区贡献过什么吗?”
“你对自己心安理得吗?”
“你想不想做一个富有人情味的人?”
我坐立不安起来,我的心绪被这些问题彻底搅乱了。我怎么会变得这样?我曾经发过誓,永远不为钱而工作,我会参加和平队[5],去美丽的理想乐园生活。
然而,我在底特律一呆就是十年,受雇同一个报社,进出同一家银行,光顾同一家理发店。我已经三十有七,比做学生那会更有能耐,整天泡在电脑、调制解调器和手机里。我专门写有关富有的运动员的文章,他们一般对我这样的人也是很在意的。我在同龄人中已不再显得稚嫩,不用再穿灰色的无领长袖衫或叼着没有点燃的烟来作修饰。但我也不再有边吃鸡蛋色拉边长谈人生的机会。
我的每一天都很充实,然而,我在大部分时间里仍感到不满足。
我怎么啦?
“教练。”我突然记起了这个绰号。
莫里面露喜色。“是我。我还是你的教练。”
他大笑着继续吃他的东西,这顿饭他已经吃了四十分钟。我在观察他,他手的动作显得有点笨拙,好像刚刚在开始学用手。他不能用力地使用刀。他的手指在颤抖。每咬一口食物都得费很大的劲,然后再咀嚼好一阵子才咽下去,有时食物还会从嘴角漏出来,于是他得放下手里的东西,用餐巾纸擦一擦。他手腕到肘部的皮肤上布满了老人斑,而且松弛得像一根熬汤的鸡骨头上悬着的鸡皮。
有一阵子,我们俩就这么吃着东西。一个是患病的老者,一个是健康的年轻人,两人一起承受着房间里的寂静。我觉得这是一种令人难堪的寂静,然而感到难堪的似乎只有我。
“死亡,”莫里突然开口说,“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米奇。可不幸地活着也同样令人悲哀。所以许多来探访我的人并不幸福。”
为什么?
“唔,首先,我们的文化并不让人觉得心安理得。我们在教授一些错误的东西。你需要十分的坚强才能说,如果这种文化没有用,就别去接受它。建立你自己的文化。但大多数人都做不到。他们要比我——即使在这样的处境里——更不幸。”
“我也许就要死去,但我周围有爱我,关心我的人们。有多少人能有这个福分?”
他毫不自怜自哀的态度使我感到惊讶。莫里,一个不能再跳舞、游泳、洗澡和行走的人,一个再也不能去开门,不会自己擦干身子,甚至不能在床上翻身的人,怎么会对命运表现出如此的乐于接受?我望着他费劲地使用着叉子,好几次都没能叉起一块番茄——那情景真令人悲哀。然而我无法否认,坐在他面前能感受到一种神奇的宁静,就像当年校园里的清风拂去我心中的浮躁一般。
我瞄了一眼手表——习惯的驱使——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在想换一班飞机回去。这时莫里做了一件至今都令我挥之不去的事情。
“你知道我会怎么死吗?”他问。
我扬起了眉毛。
“我会窒息而死。是的,由于我有哮喘,我的肺将无法抵御疾病的侵入。它慢慢地往上跑。现在它已经侵蚀了我的腿。用不了多久它会侵蚀到我的手臂和手。当它侵蚀到我的肺部时……”
他耸了耸肩膀。
“……我就完蛋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嗫嚅道,“嗯,你知道,我是说……你不会知道……”
莫里闭上了眼睛。“我知道,米奇。你不必害怕我的死。我有过美好的生活。我们都知道这只是迟早的事。我或许还有四五个月的时间。”
别这么说,我紧张地打断了他。没人能预料——
“我能预料,”他轻声说,“甚至还有一种测试的方法。是一位医生教我的。”
测试方法?
“吸几口气。”
我照他说的做了。
“现在再吸一次,但这次当你呼气时,看看你能数到几。”
我快速地边呼气边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吐完这口气时我数到了七十。
“很好,”莫里说,“你有一个健康的肺。现在看我做。”
他吸了口气,然后轻声、颤抖地开始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
他停住了,气喘吁吁。
“当医生第一次让我这么做的时候,我能数到二十三。现在是十八。”
他闭上了眼睛,摇摇头。“我的油箱已经空了。”
我有些紧张地做了个拍大腿的动作。该结束这个下午了。
“再回来看看你的老教授。”当我拥抱着和他道别时莫里说。
我答应我会来的,这时我尽量不去想上一次我作这一允诺的时刻。
※
我在学校的书店买了莫里为我们开出的书,比如《青春》《个性和危机》《我与你》《分离的自我》等。这些书我以前从未听说过。
进大学前我不知道人际关系的学习也可以成为一门学术性课程。在我遇到莫里之前,我不相信这是真的。
他对书本的感情是那么真实且富有感染力。有时放学后,当教室里空无一人时,我们开始作认真的交谈。他问及我的生活,然后引用艾里奇·弗罗姆、马丁·布贝尔和埃立克·埃里克森的一些论述。他经常照搬他们的语录,然后再用自己的见解作注脚。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意识到他是个真正的教授,而不是长辈。有一天下午,我在抱怨我这一代人的困惑:我分不清什么是我自己想做的,什么是别人期望你做的。
“我有没有对你说起过反向力?”他问。
反向力?
“生活是持续不断的前进和后退。你想做某一件事,可你又注定要去做另一件事。你受到了伤害,可你知道你不该受伤害。你把某些事情视作理所当然,尽管你知道不该这么做。”
“反向力,就像是橡皮筋上的移动。我们大多数人生活在它的中间。”
听上去像是摔跤比赛,我说。
“摔跤比赛。”莫里大笑起来。“是的,你可以对生活作类似的诠释。”
那么哪一方会赢?我问。
“哪一方会赢?”
他对我笑笑:眯缝的眼睛,不平整的牙齿。
“爱会赢。爱永远是胜者。”
点名
几个星期后我飞往伦敦。我是去报道温布尔顿网球公开赛的,那是世界顶级的网球比赛,也是少数几个没有观众喝倒彩、没人在停车场上喝得酩酊大醉的体育场合之一。英国很暖和,多云的天气,每天早上我在网球场附近的林阴道散步,不时碰见排着长队等退票的孩子以及叫卖草莓和冰淇淋的摊贩。网球场的大门外有一个报刊亭,卖五六种套色的英国通俗小报、裸体女郎的特写照片、“拍拍垃圾”的皇家新闻照片、星象算命书、体育杂志、抽奖比赛以及少量的时事新闻。他们把当天的热门报道写在一块倚靠着报纸堆的黑板上,它们通常是:戴安娜与查尔斯不和或加扎[6]向球队要几百万!
人们很欢迎这些通俗小报,津津有味地读着那些小道新闻。前几次来英国时我也这么做。可这次,不知什么原因,每当我读到那些无聊的东西,我就会想起莫里。我脑子里老是出现他在那幢长着日本槭树且铺着硬木地板的房子里数着他的呼吸次数、挤出每一分钟时间去陪伴他所爱之人的情形。而我却把大量的时间花在那些对我毫无意义的事情上:什么电影明星啦,超级模特啦,有关迪公主、玛多娜或小肯尼迪的传闻啦。说来也怪,虽然我悲叹莫里来日无多的生命,但我又忌妒它的充实。我们为何要把大量的时间花在无谓的琐事上?O.J.辛普森的案子在美国闹得沸沸扬扬,人们为了收看这一报道而情愿放弃整个午饭的时间,还要再预录下来不及看完的部分到晚上补看。他们并不认识辛普森,他们也不认识和这件案子有关的其他人。然而他们却甘愿为此浪费掉时间,整日、整个星期地沉溺在他人的闹剧里。
我记起了上次见面时莫里说过的话:“我们的文化并不让我们感到心安理得。你需要十分的坚强才能说,如果这种文化没有用,就别去接受它。”
莫里,就像他说的那样,建立了他自己的文化——早在他患病之前就这么做了。小组讨论,和朋友散步,去华盛顿广场的教堂跳舞自娱。他还制定了一个名叫绿屋的计划,为贫困的人提供心理治疗。他博览群书为他的课寻找新的思想内容,他走访同事们,与毕业的学生保持联系,给远方的朋友写信。他情愿花时间去享享口福和赏玩自然,而从不浪费在电视喜剧或周末电影上。他建立了一种人类活动的模式——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爱护——这一模式充实着他的生活。
我也建立了我自己的文化:工作。我在英国干四到五份新闻媒体的工作,像小丑一样地跳来跳去。我一天在电脑上要花八个小时,把报道传送回美国;此外我还要制作电视节目,跟着摄制组走遍伦敦的每一个地方。我还要在每天的上午和下午主持听众来电直播节目。这份负担确实够重的。几年来,我一直将工作视为我的伴侣,把其他一切都抛在了脑后。
在温布尔顿,我就在小小方方的工作台上用餐,权当完成任务。有一天,一群发了疯似的记者拼命追踪阿加西和他那位有名的女友波姬·小丝,我被一个英国摄影师撞倒了,他只咕哝了一声“对不起”便跑得没了人影,他的脖子上挂着巨大的金属镜头。我不由地想起了莫里曾对我说过的另一番话:“许多人过着没有意义的生活。即使当他们在忙于一些自以为重要的事情时,他们也显得昏昏庸庸的。这是因为他们在追求一种错误的东西。你要使生活有意义,你就得献身于爱,献身于你周围的群体,去创造一种能给你目标和意义的价值观。”
我想他是对的。
尽管我在反其道而行之。
公开赛结束了——我是靠无数咖啡才挺过来的——我关掉电脑,清理完工作台,回到了住处打点行装。已经是深夜了,电视里早已没有了画面。
我飞回底特律,傍晚时才到达。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一头倒在了床上。醒来后看到的是一则爆炸性的新闻:我那家报纸的工会举行了罢工。报社关闭了。大门口站着纠察队员,请愿者在街上游行示威。作为工会的会员,我没有选择。我突然之间、也是我生活中第一次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支票,和老板处于对立面。工会的头给我打来电话,警告我别同任何我以前的老总们接触,如果他们打电话来解释,就挂断电话。他们中有许多人是我的朋友。
“我们要战斗到胜利!”工会的头像士兵一样发誓说。
我感到既困惑又沮丧。虽然我在电视台和电台的打工是一份不错的副业,但报纸始终是我的生命线,是我生命中的氧气。当我每天早上看见我写的报道见诸报端时,我便知道,至少从某个意义上说我还活着。
现在它消失了。随着罢工的继续——一天,两天,三天——不断有令人焦虑的电话和谣言传来,说这次罢工有可能持续几个月。我所熟悉的生活方式被打乱了。原来每天晚上都有体育比赛需要我去采访,现在我只能呆在家里,坐在电视机前看。我已经理所当然地认为读者是非常需要我的专栏文章的,可我吃惊地发现缺了我一切照样进行得十分顺利。
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拿起电话拨了莫里的号码,康尼让他接了电话。
“你来看我。”他的语调不像是询问而像是命令。
我能来吗?
“星期二怎么样?”
星期二很合适,我说。就星期二。
※
在大学的第二年,我选了他的另外两门课。我们跨出了教室,经常见面交谈。我以前从来没有和一个亲属以外的成年人这么相处过,但我觉得和莫里极容易相处,他也显得很快活。
“今天我们该去哪儿?”我一走进他的办公室,他兴奋地问。
春天,我们就坐在社会学系大楼外的一棵大树下;冬天,我们坐在他的办公桌前。我穿无领的灰色长袖衫和阿迪达斯运动鞋,莫里则穿洛克波特鞋和灯心绒裤子。我们每次交谈时,他先听我漫无边际的聊天,然后将话题移到人生经验上,他提醒我说,金钱不是最重要的,这和校园里盛行的观点截然相反。他对我说应该做一个“完整的人”。他谈到了青春的异化问题,谈到了同周围的社会建立某种联系的必要性。有些事情我能理解,有些则不能,但这无关紧要。讨论问题向我提供了一个同他交谈的机会,我和我父亲从未有过这样的交谈,我父亲希望我将来当律师。
莫里讨厌律师。
“你毕业后想做什么?”他问。
我想成为音乐家,我说。弹钢琴。
“太好了,”他说,“但这是条很艰难的道路。”
是的。
“有许多行家高手。”
我早已听说了。
“但是,”他说,“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就应该让你的梦想成真。”
我真想拥抱他,感谢他这么说,可我不是很外向,我只是点了点头。
“我相信你弹钢琴时一定很有活力。”他说。
我笑了。活力?
他也笑了。“活力。怎么啦?这个说法已经过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