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致虚极,守中督
【原文】
致虚极,守中督。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天①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②。知常容③,容乃公,公乃王④,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⑤。
【注释】
①天:勘校本作“夫”,帛书甲本、乙本均作“天。”以为从古本妥。
②妄作凶:恣意妄为必招致凶险灾难。作,自作。
③常容:一定的(生命)现象。容,容颜相貌。
④公乃王:《荀子·正论篇》云:“天下归之之谓王。”大公无私,天下归往,可为天下王。
⑤道乃久,没身不殆:自然界的源远流长,是人类世代平安的根本保障。
【译文】
使心空无所盛,无知无欲,以至于中,守持性情之中。万物都在蓬勃生长,我由此观察到了循环往复的规律。万物纷繁茂盛,(最终)各自又会返回到它的出发点。归回本原叫“静”,静叫作“复命”,复命叫作“常”,认识了常叫作“明”。不了解“常”,轻举妄动就会出乱子。认识了“常”才能无所不包;无所不包就能大公无私,大公无私则天下归附可以成为王。王之道即天之道,有此道则可以长久,终身不会有危险。
【评析】
以往人们研究老子,总是用“清静无为”“恬淡寡欲”这几个词概括老子的人生态度。但从总体上看,老子比较重视清静无为,主要是就治国治世而言的政治用语,不完全指修身的问题。这一章并不是专讲人生,而是主要讲认识世界,当然也包括认识人生。但无论是认识人生哲理,还是认识客观世界,其基本态度是“致虚”“清静”“归根”和“复命”。先说“致虚”。虚无是道的本体,但运用起来却是无穷无尽的。“致虚极”是要人们排除物欲的诱惑,回归到虚静的本性,这样才能认识“道”,而不是为争权夺利而忘了“道”。“致虚”必“守静”,因为“虚”是本体,而“静”则在于运用。司马迁说:“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这是很扼要的概括。“静”与“动”是一对矛盾,在这个矛盾中,老子着重于“静”而不是“动”,也不否定“动”的作用。再说“归根”。根是草木所由生的部分,有根本、根源、根基诸义,是一切事物的起点。在老子看来,对立是过程,是相对的;统一是归宿,是绝对的。
这就是归根的哲学含义。不过,老子哲学带有循环论的色彩。任继愈说:“老子主张要虚心,静观万物发展和变化,他认为万物的变化是循环往复的,变来变去,又回到它原来的出发点,等于不变,所以叫作静。既然静是万物变化的总原则,所以是常,为了遵循这一静的原则,就不要轻举妄动,变革不如保守安全。把这一原则应用到生活、政治各方面,他认为消极无为,可以不遭危险。”
【解读】
这一章阐述的是明心见性者的境界,只有明心见性者和明心悟性者才能完全明白此章所阐述的大道之理。一个人修到明心见性的境界就可以见到常人所见不到的现象。虚极静笃就是禅定。禅定可以本命复归于道,比心神复归于道更高级。明心见性者是出俗修道人,可以超越阴阳断掉两性情欲。因为见到了心性所以才知道了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妄的,什么是永恒的、什么是短暂的。
从心性上讲,生命是不生不灭的;从相上讲,生命是出生入死的。相是在不断地变化,而心性才是真实本质。相是世间法,心性是出世间法。只有心神复归于道,才能明白此大道之理。以道所述的自然哲学阐述的世出世间法是以修道所证得,只用思维是不能全理解的。就如每天日出东方而落西方这如何理解?这就是自然的规律。所以大道之理是以修道心神复归于大道所证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