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不拘小节
“不拘小节”原指不为小事所限制的意思,现在则指人不注意生活小事。
此典出自《后汉书·虞延列传》:“性敦朴,不拘小节,又无乡曲之誉。”
东汉人虞延生得虎背熊腰,身材魁梧,力大无比,能举起做饭的大锅。虞延性情直爽、豪放,不太注意生活小事,但是却敢主持公道,敢作敢为,不怕有权有势的人。虞延年轻时在家乡当亭长,王莽的贵妃魏氏亲戚,倚仗权势在乡里横行霸道。老百姓虽然都非常痛恨他们,但不敢得罪他们。虞延却不畏惧,带着吏卒把他们抓了起来。老百姓人人称快,可是虞延因此而得罪了朝廷。
王莽垮台之后,虞延得到升迁,后来他在太守富宗家做功曹。富宗这个人生活极为奢侈,衣服、车马、器物都违反朝廷规定。
有一次虞延劝他说:“听说春秋时候,齐国的相国晏婴,做那么大的官都不穿皮衣;季文子在鲁国做相国,他的妻子也不穿丝帛做的衣服,可您却这样奢侈,可能不太合适吧。”
富宗听了他的劝告,不但不改掉这个恶习,反倒对他冷淡起来,于是虞延就离开他,回家去了。
没过几天,富宗果然因为奢侈过度而被朝廷捕获诛杀。他临近伏法的时候,痛哭流涕地喊道:“虞延呀虞延呀,你说的非常正确呀,我后悔没听你的劝告呀……”
虞延的名声逐渐传到皇帝耳中,皇帝封他为公车令,第二年又让他做洛阳令。当时皇帝的亲属阴氏有一位宾客,名叫马成,因奸盗罪被虞延逮捕入狱。阴氏便向皇帝告状,说虞延捕获的罪犯都是冤枉的。皇帝便亲自去狱中盘查囚犯。
虞延向皇帝报告说:“这里的囚犯有理可论的在东边,确实必须判罪的全在西边。”
这时马成连忙从西边跑到东边,口中在喊:“冤枉!”
虞延拉住他,怒斥道:“你是惯犯,因为有靠山不敢动你,就像庙堂里的耗子因为怕薰了神像,所以没有处置它。今天抓到你,定当法办!”
皇帝信任虞延,知道他不会徇情枉法,便斥责马成:“你犯了王法,这是咎由自取!”可是许多年后,虞延还是被阴氏逼得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