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法的本质和作用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问题,是法的最基本,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弄清法的本质,对于我们认识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什么要反抗和通过革命废除剥削阶级的法,以及为什么要严格地,自觉地遵守社会主义的法,有着重要意义。
关于法的本质,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统治阶级的意志必然表现为法。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阶级意志,敌对阶级之间的阶级意志,甚至是互相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某个阶级只有在国家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时候,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意愿,走向和要求,即它的阶级意志,才能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统治阶级也只有通过国家权力,把自己的意志提升为法,或者像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奉为法律”,取得普遍遵守的形式,把人们的行为都纳入有利于自己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轨道,才能发现违法违纪的“越轨”行为时,用国家的强制手段给予制裁。
第二,法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成员、阶层或集团的意志。马克思曾经指出:统治阶级“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自己的意志,同时使其不受他们之中任何一个单个人的任性的左右。”他还说:“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这就是说统治阶级当中的任何成员,都要按照整个阶级的意志行事,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第三,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种意志是从哪里来的,或者说是由什么决定的呢?是由这个阶级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状况和产品交换方式等决定的。这表明,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不能离开它本身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随心所欲地想立什么法就立什么法,或者在法里想规定什么就规定什么。这还表明,随着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变化,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以及表现这种意志的法,也必然要发展变化。总之,法的本质就在于法是国家整个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它不受这个阶级中个别人的意志所左右,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他们所处的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作用
法是一种极为复杂,极为重要的社会规范,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有着广泛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总的来说,法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上的地位和利益的工具。法在政治上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
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它要把被统治阶级成员的行为和活动,控制在统治阶级的利益所许可的范围内,迫使他们服从现在的政治、经济关系和社会秩序,如果被统治阶级进行反抗和破坏,统治阶级就会搬出法作武器,来制裁他们。
第二,调整阶级内部的关系。
在统治阶级内部,虽然各个不同的阶层、集团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根本意志是一致的,但他们之间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一些成员还会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增强内部团结,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整体利益,就用法来规定和调整其内部各阶层,集团和个人之间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关系。
第三,统治阶级还用法在国内调整它与同盟阶级的关系,在国外调整它与同盟国之间的关系。
法在经济上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确认统治阶级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剥削阶级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国家也用法律确保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为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服务。
第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秩序,无论是剥削阶级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运用法律手段,通过调整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里的各种关系,来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的发展。
法除了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作用外,还应提到的是,统治阶级用法来管理整个社会的公共事务,如科学文化、卫生保健、交通运输、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利用宇宙空间等等。法的这方面的作用,固然有益于社会的每个成员,但归根结底还是有益于统治阶级的长远的和根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