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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问题
在自然科学中,我们要推因求果。推求因果时,我们承认这被审视的二种现象是没有自由的,都受着外界一般的定律的支配而活动。易言之,除非被审视的二种现象都是没有自由的,都受定律的支配,才可以因果的关系来解释它们。在人事范围之内,因果关系能否解释就成了问题。人是有意识的动物,有意识就是说人是有判断的能力,判断就包括选择,选择就包括自由,既是有自由,如何能以因果定律来应用于人事呢?所以在确定我们的问题时,我们不能不略加一些说明。
所谓的判断,选择,和自由,就包涵着有目的的意思。人的活动是有目的的活动,所以研究人事范围不能不注意目的。我们不宜说某甲的行为是某种原因的结果。应当说某甲要达到某种目的,所以有某种行为。这二种说法,虽则表面上好像差不多,但在研究的方法上大有差异。前者易流为片面的定命论,后者才能阐明活的人类的行为。
在讨论宗教改革时,我们不应单就它社会的经济状况,作为解释这种革命的原因,应当发现当时社会所需要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在上章已把16世纪欧洲的情形加以简单的叙述,并说明了当时理想和生活矛盾的所在。宗教的教义和社会新形势中所产生的一种经济生活不能调适。新兴的经济状况是商业的资本主义。所以我们的问题应当是:如何资本主义的精神能在宗教改革运动中引入新的生活系统,成为与当时各种生活相融合的一部?
在讨论的程序上,亦先把资本主义精神加以说明,然后述及宗教改革家吸收这种精神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