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期限的界定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七十条 法定授权组织的适用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解读与应用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对因实施行政强制引起的行政争议,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七十一条 实施日期
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