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后的劳动者享受养老金,这是国家财政给予的,并不是单位支出;同时,劳动者退休后也不再为单位创造价值,在此情况下,双方都没有利益的损失。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此时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也可以依程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