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该怎么办?
案例分析
梁某系某县安监局的处长,该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因而钢铁冶金等重工业也是当地的支柱产业。2014年上半年,因生产设备落后、监管不力等多种原因,该县一家大型钢铁厂发生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梁某了解到该情况后,便依法将该情况上报给县安监局局长夏某。而夏某怕此次事故影响自己的个人政绩,要求梁某瞒报该起安全生产事故。梁某认为夏某的做法不合法,遂向夏某提出撤销该决定的建议。然而夏某以安监局局长的身份坚持要求梁某瞒报事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梁某应该怎么做呢?
梁某作为国家公务员,应该知法、懂法、执法、守法,对于上级夏某“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梁某有义务不执行。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公务员执行违法命令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知道该决定或命令是明显违法的,并且由于执行该决定或命令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而对于不属于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下级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时,下级应当执行,只是执行后果由上级承担。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四条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深度解析
公务员有服从上级决定与命令的义务,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当上级的决定或命令合法正确时,这两个义务是一致的。但当上级的决定与命令违法错误时,则应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对待:一种情况是原则性规定,尽管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只要上级坚持就应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错误”涉及法律与事实、合法性与适当性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量其“错误性”;另一种情况是例外性规定,上级作出的决定或者命令如果不是一般的错误,而是明显违法时,则应当不执行,如果执行,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