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程序
1.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应进行哪些工作?
案情介绍
小丽乘坐大巴车回家,一路上心情很好。就在大巴车上了高速时,突然四、五头牛跑了出来,所有的车都紧急刹车,造成20多辆车追尾。小丽乘坐的大巴车的保险杠、车灯等由于紧急刹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车里乘客也因为没有系安全带,造成多人受伤。小丽也不能幸免。除了小丽乘坐的大巴车外,还有辆车为了躲避牛群不得不转弯,撞上了旁边车道的车,造成车内副驾驶重伤。与此同时这几头牛也因与车辆相撞而受伤。高速交警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那么请问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哪些工作?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应当立即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避免发生交通堵塞等混乱;其次,应当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使受害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第三,在现场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勘查和抢救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第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进行其他调查工作。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对于交通疏导有着重大的影响,处理得当可以迅速恢复交通,处理不当则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交通问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交警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如何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交通警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及时解决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