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2012年春, 在众多师长好友的鼓励下, 《治道变革与公众参与: 转型时期中国警务革新的法学审视》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与《比较法视野下的现代警察法基本理论》 (中国检察出版社) 付梓出版, 又适逢入选首届公安部部级名师, 于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写下这么一段自评: “许韬,射手座, 好游侠故事, 有江湖情结, 以墨家子弟居, 言必信、行必果, 笃信兼爱, 非攻, 尚贤, 尚同。是以此抱负投身警察教育界, 望天下安定, 社会公平,司法正义。身为法律学人, 十年苦读, 奈何愚钝, 近年游学欧美, 比较中西,师夷长技, 略有小成。”现在看来, 井底之蛙, 顾盼自雄, 着实可笑。
2013年赴美学习回国后, 因工作需要离开教研部门, 时值中国警务革新与法治建设在十八大后再次提速, 由“和谐号”升级成“复兴号”。身为高校教师, 教学研究当是本分,“人生如戏, 至落幕时, 观众只会评价你演得是否到位, 而不会因为你把配角演成了主角而得到掌声。” (引自我的小文《戏子》 )。加之这些年学习思考以及在地方上的工作经历, 使得自身的认识也有些发展变化, 因此心心念念间一直想将这些“变化”转化成文字, 传递给大家。在此要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 作为国内警察法学研究的领军人物, 于我亦师亦友, 对我学术上提携良多。前年余老师邀我加入他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警察权研究”并负责“比较研究”部分, 让我得以再次回归学术, 感受个中美好, 于是就有了这本书。
最初的计划, 是对《比较法视野下的现代警察法基本理论》一书进行修缮再版, 但真正动笔, 却发现早已被实践抛在后面, 对现实的阐释勉为其难,更遑论前瞻性地指导公安工作, 或提供智力支持了。于是只能放弃偷懒的想法, 在原书框架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改动, 大部分内容都是此次课题研究的成果, 并加上近几年零零散散的一些思考。本书最初取名《比较警察行政法学研究》 , 因为传统上警察法学属于部门行政法学范畴。但我同意余凌云教授的观点, 梳理各国警察法学的发展脉络, 可以发现警察法学在行政法的基础上发生了一定的、必要的移动与延展, 出现了一种与其他学科的适当、有机的融合倾向, 甚至很可能进而产生“一个独立的边缘性的学科”。所以, 立体地、多学科、多视角地去研究、分析更加有助于问题的全方位解决, 这也是本书的观察视角与基本思路, 故定名为《比较警察法学研究》。
世界各国的警察法律制度设计与具体实践千差万别, 受各国传统文化、社会制度和立法选择等因素的影响, 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演变,但现代警察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财产安全的目标无疑是一致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讲到的, “文明因多样而交流, 因交流而互鉴, 因互鉴而发展。”通过比较互鉴, 不仅有利于为我国当下正如火如荼进行的公安改革与法治建设提供参酌镜鉴, 更有利于有效推进国际警务合作, 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5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5周年纪念活动时讲道:“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 有我们的体制机制, 有我们的国情, 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也有我们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 要积极吸收借鉴, 也要加以甄别, 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 不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路径, 在于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 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而这也正是本书的指导思想与努力方向。
西方社会的基本观念、政治制度、发展历程与我国不同, 根植于欧美国家的经典理论与优秀经验, 无论被描绘得多么完美, 一旦不加鉴别、生吞活剥地运用, 总是会或多或少地与我国的实际境遇相冲突, 难免如钱钟书先生所谓的“眼里之金屑”而非“水中之盐味”的命运。 “橘生淮南则为橘, 生于淮北则为枳”, 比较借鉴基础上的本土化研究才是关键, 甚至是影响我国警务革新能否成功、警察法治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学术的研究应当是开放的, 我们可以提出各种“大胆假设”; 但学术的研究更应当是严谨的, 必须从我国的现实国情与历史传承出发去“小心求证”。 “他山之石”自有用处,但不能成为我国警察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与复制模板。因此, 在比较研究中,这些问题必须反复提及: 被借鉴的理论和经验是否具有可借鉴性? 有多大的借鉴价值? 应当如何借鉴?
同时, 当下世界形势正在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每个国家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 加强和创新警察法治与社会治理, 建构和谐有序、包容共生的社会稳定环境成为众多国家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国正加快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 作为一个新兴的世界性大国, 除了一如既往地为世界经济增长做出重要贡献外, 也需要在解决世界难题方面提供智慧与方案, 发挥作用与影响。在推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与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 应当始终坚持“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开展中国特色的探索”与“共享中国智慧、推动中外经验互鉴”齐头并进、相得益彰, 从而既为我国全面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广泛汲取有益养分, 又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贡献一份中国力量。正如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那样, 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不断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 是中国作为全球发展的贡献者,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方式。在今天这个不断全球化与一体化的世界, 互鉴分享各自的警察法治经验, 所有人最终都将从中受益。
以上是我在研究中时时警醒自己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但知易行难, 更奈何水平有限, 鲁鱼亥豕。我曾经对霍姆斯的经典名句“法律是经验而非逻辑”做这样的演绎: 法律不是一刹那的智慧闪光, 那是科学家的专利; 法律是一种对生活的体验, 深刻而漫长, 但每天都在生长。法律就如宝剑, 经过社会的磨砺, 则愈露锋芒; 藏于室内, 挂于墙上, 则锈迹斑斑, 仅供瞻仰了。所以, 衷心希望我借助比较的视野对当下警察法治建设的观察与思考能够尽早接受实践的检验和读者的批评, 这于我的成长有益。
在此, 我要感谢我的恩师——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的李玉文教授, 以及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大卫·维斯博德教授, 他们对我的教诲使我终身受益。我还要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戴蕊编辑, 如果没有她的鼓励和帮助, 这些文字恐怕到现在还只是“文字”。
当然, 我还要特别感谢浙江警察学院给我提供了如此优良的创作环境和慷慨的经费支持, 我很幸运是这个团结、融洽、奋发、有为的大家庭中的一员。
最后, 请允许我将此书与我的家人分享, 没有他们的无私奉献与全力支持, 我根本不可能在工作之余还有精力投入到学术创作中来。至于我可爱的女儿小米, 则是我无畏前行的信心与动力, 她对我的“批评”常常使我清醒。
许韬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