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品《道德经》:悟道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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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无为:顺应自然,无为而为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是老子在《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提出的理念,它对“无为”的理念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读来令人茅塞顿开。

“为无为”:老子提倡无为,不是说不作为,而是去除不符合道的刻意作为。行为要顺应道,自然而然达成,称之为“为无为”。

“事无事”:做事顺应道,不生事,不刻意而为。这也不是让我们不做事,而是提醒我们要顺应道,自然而然地去做,在做的过程中用无事的心去看待事情。

在常人的理解中,“做事”指特意去做什么,一般情况下人们说“做事”,多指工作上的事。在感觉中,做事是要刻意和严谨的,所以人们一般不会把享受美食、旅行玩乐等称为“做事”,因为人们认为那是休闲娱乐活动,状态是轻松、愉悦的。倘若我们顺应道,自然而然地做事,主动发现所做的每件事的美妙,就可以做到“事无事”的境界了。

“味无味”:不刻意追求特殊的味觉刺激,能够品味自然之味。这句话被很多人用于解读养生之道,认为养生之道就是顺应自然的天道。实际上,能够于无刻意添加味道的食物中品出自然之味,是品味饮食的最高境界。只有味无味,才能够去五音、五色的诱惑,毕竟奇是瞬间现象,正才是生活的常态。能够在常态中品出新意,生活才有了生发无限美妙的可能。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三者,看起来说的是行动、做事和感觉,实际上三者异名而同出,是一体的。如果能于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品味出道,大道相通,就可以将之应用到万事万物中。顺应道的行为,是自然而然的,当然也就不需要刻意去做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