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狄奥尼西奥斯的还债方法
在货币出现之前,只要物品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标准(如白银、家畜、谷物等),在借贷时都会产生“利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时期,尚未出现货币,除谷物等物品之外,白银作为“称量货币”用于物资交换以及支付罚款等,充当货币的职能,其价值根据重量而定。
西方学界普遍认为,硬币作为通货使用,始于公元前7世纪古希腊时期的小亚细亚半岛西部的吕底亚。3该地区使用一种名为“银金矿”的天然金银合金制造硬币,被称为银金矿史塔特币。吕底亚人将制币材料分割成一定质量的小块,放置在刻有动物或人脸图案的台座上,用铁锤用力敲击。于是硬币上便留下了动物或人脸的图案。
后来,制币的材料逐渐从贵重的金银合金转变为金银与铜等各种材料的合金,而将制币材料置于台座上,用铁锤敲击刻印图案的方法则一直沿用至今。
这种制币方法的优点在于,只要最初将金银等原料分割成质量相同的小块(然而这一工序绝非易事),就能够保证每枚成品硬币中金或银的质量均等。和金属铸锭相同,金银的质量大致决定了货币的基本价值。
然而如果硬币只具有与其原材料相同的价值,那么没有人会有兴致去费时费力制造硬币。一般来说,硬币的制造者通常是统治者,独揽制定法律、发行货币的特权,通过赋予硬币一定的权威性,实现获取收益的目的。硬币的材料和成品之间产生的价值差额属于统治者,被称为“铸币利差”(seigniorage)。想一想纸币就能很容易理解这种价值差。只要发行货币,统治者就能获利。另外,只需掌握好分寸,制造货币就是统治者最便捷的收益来源。
统治者的威严是权威的象征,也是对货币材料最有力的质量保证。此后士兵和公务员的工资均以硬币支付,缴税也必须使用硬币。同时,严格查禁伪造硬币的行为。在希腊语中,表示“硬币”的“nomisma”和意为“法律”的“nomos”为同源词。只要统治者权威不减,银币就能保持超过生银的价值,而使用者也无须像收取金属块时那样鉴定成色、称量轻重,十分便利。但是,有时候统治者也会因思虑不周而轻率行事,或者在明知后果的情况下,滥用权力获得不当的铸币利差。
公元前4世纪初,位于西西里岛的古希腊城邦锡拉库萨的僭主[1]狄奥尼西奥斯一世(DionysiusⅠ)向市民借了巨额债款,被债主追讨却无力偿还。无奈之下国王以死刑相威胁,强迫民众上缴德拉克马银币。最终,锡拉库萨城中所有的硬币都集中到了制币厂,1德拉克马银币上被重新印刻上“2德拉克马”的标记。于是,市面流通的货币总额凭空增加了1倍。虽然国王返还给市民的金额和上缴时一样,但民众实际拿到手的银币数量减少了,白银的质量仅有一半。之后,狄奥尼西奥斯国王用剩余的银币还清了欠款,解决了债务危机。而实际上,偿还的借款的实际价值仅为原来的一半。
这种方法其实和利用通货膨胀偿还债款的方法并无二致,狄奥尼西奥斯只是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这一过程。人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古往今来,国家偿还借款,以及国家在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都是常见的手段。
当然,上述还债方法的前提是,作为货币原料的金银是有价值的。那么,本身没有实际价值的原料,是否就不能作为货币使用了呢?现代社会中,一张普通的白纸经过印刷即可作为纸币流通,网络支付甚至连纸张都不需要,仅仅依靠少量的电子信号就可以完成。这种无形、无质量的信息数据,如今也化身为货币,获得了人们的信任,被广泛使用。
[1] 僭主是古希腊独有的统治者称号,是指通过政变或其他暴力手段夺取政权的独裁者。——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