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念、特征及其本质
本研究探讨的是我国传统宗教在社会转型期发生、发展的多元的“游移现象”。所谓传统宗教,指的是中国传统儒释道三大教,在研究中更加关注的是在唐代已完成“中国化”进程、具有独立自主品格的佛教。所谓“游移现象”,指的是传统宗教文化与现今社会多领域、多层面、多方面的互动关系、过程及其结果。传统宗教的“游移现象”,反映出我国传统宗教文化发展的现代化、时代化趋势,包容性、开放性特征,以及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维护国家利益、承担社会责任的时代特色。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并不是一个理论,而是一个针对宗教文化在社会互动中发展与传播的观察视角。它是对宗教与社会互动过程中宗教发展与传播不同取向、呈现形式、主要类型及其本质的一种认识观,客观地说,还处于理论的萌芽状态。定义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任务绝非建构一个新的概念,而在于,为了阐释宗教议题中涉及宗教与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不同领域,包括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生态的,甚至是政治的实践关系,这些互动领域不是彼此独立的,它们遵循着共同的运作“逻辑”。这也就决定了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多元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期待学术界能对不断出现的这类现象给予足够的关注,宗教社会学的理论观点要在社会事实的发生时空中生产。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不仅需要现实的关怀,还要有历史的思考,也不仅要关注社会、国家,还要有全球意识。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是一种状态,也是一种能力。“游移”的提出更是想在宗教与社会的动态互动中思考“游移”的“特征”和“本质”。为此,对于当前传统宗教“游移现象”需要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
(一)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概念描述
社会发展带来了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的多元、多变和多样。与之相应,宗教文化的发展及其传播在信息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推动下也变得更加活跃而复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与宗教文化发展间的互动逐渐频繁,影响也愈加明显,出现了宗教文化发展过程中新型“跨界”传播与“跨领域”影响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即宗教文化主动或被动地嵌入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1]在宗教文化因素和多元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下,与社会不同领域发生互涉关系,形成积极/正向或消极/负向的社会表象,并对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产生多元而复杂的影响。尤其在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关系复杂、社会需求多元,以及现代化、本土化、市场化、信息化、大众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发生频次、范围都有所扩大,强度和社会影响明显增强,构成了宗教文化传播与发展的常态,也折射出宗教文化的神圣性与社会性本质同社会互动的新景观。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概念和研究取向的提出,改变了某些习以为常对宗教文化实践固定空间、清晰边界的判断,以及宗教文化与社会不同领域结构关系的认定,对重新认知宗教文化传播的本质特性及其功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宗教产生于社会之中,在其初始阶段,便与社会有着不解之缘。如良渚文化的玉琮玉璧、二里头文化中的绿松石龙等,这些考古遗迹、文物显示出宗教符号和仪式痕迹与社会的关系。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传统宗教“游移现象”都会发生。浩繁的中国历史记录下一个又一个宗教文化同社会互动的实践、关系、结构与机制等。在这里不必赘述。但是,在现代性背景下,宗教文化与社会互动的关系、其传播形态的发展又是如何?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又呈现哪些新的状态和面貌?
第一,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概念扭转了某些习以为常的对宗教文化实践固定空间的判断,以及宗教文化与社会不同领域关系的认定。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宗教文化与社会互动、社会发展与宗教文化发展的结果,它可能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也可能是当下社会已经和正在发生的,还包括将要发生的。宗教文化正以人们始料不及的态势发展。宗教文化的社会意义在于它已经成为公共事务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对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基本说明。在信息化时代,新媒体、自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宗教网站、微信、微博等的影响力正在不断扩大,这也是对“游移现象”的另一种“运用”与解读。
第二,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一种社会现实或是人们的想象,它是社会与宗教文化互动关系的一种“常态”。[2]当人们面对宗教文化的影响,尤其是涉及更为严肃和敏感的议题时,会感到突如其来。其实,这是对宗教定位的误区和盲点造成的。凡是熟悉宗教发展的人都知道,任何一个宗教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是在社会中生长、发展的,并活跃于社会的不同空间,只是因实际状况的不同,其活动边界和影响范围不同罢了。同样,宗教活动和影响的界线有时清晰,有时模糊,这也是不同的社会情境而构建的。当下,“游移”跨界影响和事件的发生频次和强度增大,社会影响、公众感知明显,甚至出现全球化的发展,这构成宗教发展的常态,也因此会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
第三,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还是宗教文化与市场互动,是全球化、社会化、现代化及信息化的产物。随着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发展,人们已经看到宗教文化越来越多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是国家外交事务。宗教节日既成为人们展开消费活动的节日,也成为人们精神追求的场所。同时,宗教文化也成为一项文化传播的国家战略、一张国家形象的“文化名片”。此外,一些国家、社群也在利用宗教加强意识形态的争夺,甚至不惜挑起一场文化战争。极端势力也在利用宗教,分裂民族国家,制造社会恐慌。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需要制定怎样的国家战略,社会政策如何积极地回应,这些都是针对如何促进宗教与社会良性发展而提出的严肃思考。
第四,全球化带来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发生发展更加多元、复杂。这里需要提出的是境外势力的渗透问题,对此,当然要持续保持警觉。全球化带来的时空压缩为宗教文化传播提供了产生更大影响的机会和可能,使得宗教文化的功能反映在方方面面,给社会安全也带来了一定威胁。但是,更要以自信的态度应对风险,用法治建设预防风险,用文化战略降低风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抵御风险。文化的自觉、自信,直接影响到在全球化时代的各项社会政策,当然也包括对待宗教的态度和相关政策。历史上我们成功地实现了不同宗教的中国化,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繁荣民族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主要特征
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下,宗教的公共影响和社会功能日益凸显,宗教发展出现了社会化与私人化、世俗化与神圣化、群体化与部门化、区域化与国际化等相互交织的态势。其中,宗教“跨界”传播与“跨领域”影响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即宗教间相互影响,以及宗教主动或被动、常态或非常态地进入社会生活其他领域[3]的发生频次、互动范围和介入强度都明显增多,并产生了多元、复杂的影响。概括起来,呈现如下一些特征。
1.互构性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宗教与社会的互动、互构、互鉴关系。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视角是从宗教文化实践中的现象出发,关注宗教文化传播发展中与社会间的互动关系,思考宗教文化主动或被动、积极或消极嵌入社会生活不同领域,并对社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多重影响的过程与结果。它既对宗教文化的传播过程、关系结构与互动结果保持敏感,也试图阐释宗教文化与社会间互动的功能作用与运作机制。该视角的核心观点认为,宗教文化的神圣性和社会性本质是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发生发展的基础,宗教文化的神圣性和社会性正是通过其传播实践中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得以呈现。宗教文化的神圣性体现在其精神性、超越性、终极性方面,实践和彰显宗教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价值。宗教文化的社会性则是吸引信众,承担宗教文化融入社会、走进人们日常生活、善世利人的社会责任。两者的社会作用则在于透过宗教文化社会化的过程,适应社会发展,体现社会关怀,发挥社会功能,服务社会大众。
2.内源性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内在动力是宗教的神圣性与社会性。在宗教文化实践中,神圣性与社会性是互嵌、互赖、互构的关系。社会性需要有神圣性的支持,神圣性需要社会性去传播。宗教文化的传播是在弘扬宗教文化的同时实现其自身的社会价值。为此,佛教发展进程中建造寺院、创立宗派、凝聚僧才和当下开办讲堂网站、践行公益慈善、参与“一带一路”等既是为了自身的发展,也是为了弘化一方、利益众生,与社会发展相协调、适应。同样,“三位一体”的寺院文化、僧团文化、居士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又是同信众文化、地域文化、社会文化相联系的。正是宗教文化神圣性与社会性实践的统一,促成了佛教的中国化、大众化、本土化和现代化。“在生活中修行,在修行中生活。”宗教文化的神圣性和社会性相辅相成,并通过宗教文化实践得以体现。
3.流变性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宗教适应当前社会与宗教文化发展的常态。当前发生的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是宗教文化朝着社会各层面发展的过程,宗教文化与社会多领域互涉的过程,既是宗教文化发展历史中的基本面向,又是现代社会宗教文化发展的常态。宗教文化历经不同时代,并在其中占据着不同的位置,发挥着不同的社会功能和影响。说它是常态,更确切地说是宗教文化沿着自身发展的脉络和传播逻辑发展的同时,在传播空间、运用技术、影响范围和作用强度上也发生一定的变化,并不间断地以新的形式与现实社会发生关联,形成了宗教文化与社会互动的新形态,建构当前宗教文化跨“边界”实践与跨领域影响,从而体现不同于以往的新形象、新特征和新意义。
4.两面性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导致的结果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或是不确定的。透过研究可以发现,大部分“游移现象”具有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等积极功能。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宗教文化在其“游移”过程中既具有建设性意义,也存在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和挑战。传统宗教“游移现象”既然是一种历史上和现实中发生的社会现象,一种宗教文化与社会多领域互动的复杂过程,也就存在同社会发展相适应或不相适应、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的挑战。这一过程和结果也是考验宗教领域社会治理能力的过程与结果。
(三)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本质
宗教“游移”视角认为,宗教文化的神圣性和社会性本质是传统宗教“游移现象”发生发展的基础,宗教文化的神圣性和社会性正是通过其传播实践中的“游移”得以呈现的。以佛教文化为例对此简要说明。
佛教文化的神圣性与社会性构成两个基本认知维度四个象限,以横轴表社会——世俗,纵轴表宗教——佛教,体现出世与入世,究竟与不究竟,理与事,质与形等。即象限1:强神圣性—强社会性;象限2:强神圣性—弱社会性;象限3:弱神圣性—弱社会性;象限4:弱神圣性—强社会性。其中,第1象限中,以河北柏林禅寺的生活禅、河南少林寺的品牌推广、广州大佛寺的心理咨询等为代表,通过自身的现代化,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将佛法落实于生活、工作中,从而达到化现代的目的。第2象限中,其实践表现出更关注自我的修行与解脱,与社会处于相对疏离的状态,如终南山中的一些隐蔽寺院、茅棚和大量的隐士等。第3象限中,主要是一些还没有恢复的寺院遗址,或是寺院的形式依然存在,但是出于各种原因现在未能发挥宗教影响与社会影响,尤其是在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寺院,如陕西仙游寺、杭州弥陀寺等。第4象限中,“游移现象”最为人们关注,表现出趋向市场化、神秘化的倾向,一些旅游点、名胜地,以及非法功德箱、香火经济、烧头香、承包宗教场所、戏说现象等。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象限图
传统宗教“游移现象”的发生是宗教文化本质的体现,是宗教文化传播过程中在这四个象限中的活动轨迹、语境、聚合状态及其结果。“人间佛教”实践其实也是围绕佛教的神圣性与社会性展开的。在这四个象限中,佛教文化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发生不同的互动,体现出各自边界的扩张与收缩、融合与排斥、坚守与变通。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各种关系与结构,并影响佛教文化传播的基本取向、表现形态与发展趋势,也影响到宗教领域社会治理的取向、策略、路径和具体的制度设计与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