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社会调查(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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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统时期:以工辅农

传统时期包括从集体化时期到分田到户初期的这段时间。这一时期,黄村始终维持着以农业为主、家庭手工业为辅的传统生计模式。与中国的多数农村地区一样,黄村当时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与工商业发展程度较低,劳动力高度内卷化,多数人家仅能勉强维持温饱。

在集体化时期,当地已经建有集体的花炮厂与玻璃厂,尽管当时这些工厂吸纳的劳动力并不多,但集体工厂培养的技术人员与社会资源为日后本地的工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82年分田到户后,社会组织形式的变化使生产单位从生产队变成家庭,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中释放,流向其他领域。但是,人们仍离不开土地,一个家庭至少需要一个壮年男劳力全年耕作才能满足家庭对粮食的需求。

(一)传统农业

传统时期,黄村的土地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条件最好的土地,用来种水稻;第二类是水分较少的土地,用来种红薯,在主粮不够时,人们多会上山开荒种红薯;第三类是林地,主要种植油茶与松树等经济作物。

集体化时期,黄村人均有六分水稻田,一分旱地。人们一年种植两季水稻、一季小麦,同时在质量较差的土地上种红薯。但因为当时化肥、良种欠缺,土地肥力不够,粮食产量低,人们还是经常吃不饱饭。种植红薯的劳动时间是水稻的1.5倍,且需要的劳动力更多。据五六十岁的老人回忆,他们小时候经常到坡地上开荒种红薯。可见,当时劳动力高度内卷化,人们通过耕作仅仅能满足生存需求。

包产到户初期,当地不再种植小麦了,但大多数家庭仍不能丢掉土地。一个普通人家占有的土地不会超过四亩,每人分得约六分地[1],这样的土地产出还难以满足生存需求,因此大部分人仍然开荒种红薯。一直到90年代初,大部分家庭中的男性仍在家种地。一个男劳力最多可以种五亩田,但因为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且种植双季稻,其一整年都会被束缚在土地上。

此外,几乎每家都会养猪,剩下的稻谷等粮食可以加工成猪的饲料,无须花太大养殖成本,但猪肉也主要是作为过年过节时的奢侈品来享用。人多地少使多数家庭徘徊在温饱边缘。在这样的条件下,家家户户几乎都依赖家庭手工业这“第二条腿”补贴家用。

(二)传统时期的工业传承

花炮生产自明清时期就在昙虹县发展壮大,集体化时期也未曾中断。在集体化时期,有少部分村民在集体工厂工作,大部分村民利用闲暇时间在家里做鞭炮补贴家用。分田到户初期,家庭小作坊开始兴起,但数量不多,人们还需积累本金以扩大规模。但是,传统时期的家庭手工业、集体工厂与家庭作坊为日后工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集体的鞭炮厂与玻璃厂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90年代陆续关闭。当时进厂十分困难,只有少部分与村干部有关系或能力出众的人才能进工厂上班(当时一个村有50~60人)。1975年,抚贤镇即开了公社鞭炮厂。七八十年代昙虹县共有8个公社鞭炮厂,每个厂招工规模在400~500人,周围几个村距离鞭炮厂几十里,工人多骑自行车上班。人们之所以希望进厂上班是因为在工厂工作比种田轻松,每个月能有几十元工资。鞭炮厂内部存在男女分工,一般男性负责上火药、搬运等体力活,而女性负责卷鞭炮、做引线这类手工活。以村民吴大华的经历为例:

吴大华是平野村人,他在1979年从部队退役后靠着和村干部的关系进了大队鞭炮厂工作。70年代,几乎每个大队都有一个鞭炮厂,当时平野村的大队鞭炮厂里有50多个人。吴大华一开始跟师傅学做鞭炮,当时他还有3个师兄弟。吴大华学了一年就出师,其间一天能挣10工分,一个月挣200多工分。1981年,大队鞭炮厂因为质量与销路不太好而被撤销,吴大华和十几个工友一起进了公社鞭炮厂。吴大华说,这十几个人一直和他一起做鞭炮。90年代公社鞭炮厂倒闭了,他们又一起进了私人开的大鞭炮厂。

除了像吴大华这样在工厂上班的村民外,更多村民在家里进行鞭炮加工。八九十年代,本地的鞭炮加工形成了产业,核心环节必须在工厂内完成,以工厂为中心,鞭炮卷制过程则分散到各家各户。因此,老弱妇孺也能够利用闲暇时间在家加工鞭炮,获得现金收入。

家庭鞭炮小作坊在明清时期已有,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与集体化时期受到了抑制。分田到户之后,随着人员与资金慢慢活络起来,一些家庭积累了一定资本,开始进行小作坊式生产加工。

(三)打工者的出现

集体化时期村民的流动性弱,外出务工的人极少。分田到户后,组织形式的变化带来一定程度的自由流动空间。在20世纪80年代,尽管当地已有一半以上的人参与了鞭炮加工,但当时村里工、农业的收入相差不大。除了进行农业生产与在集体工厂工作以外,人们在生计压力与赚钱的动力下开始尝试不同的生计,少部分人外出打工,还有少部分人进入本地其他的行业。

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村庄陆续出现外出打工的人,可谓是本地向外探索的“先驱者”。但总体来看,因为本地工业能吸纳一部分劳动力,农业仍在村民生计中占有较高比重,这一时期外出务工的人数并不多。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除了去外地打工谋生计,本地也有更多元的就业渠道可供选择,比如做泥瓦匠、做小本生意、开货车等。下文我们将通过王大轩和陈庆安的经历展现村里最早一批打工者创业的历程。

1.王大轩的创业经历

1982年分田到户后,16岁的王大轩就跟着县里的建筑公司做泥瓦匠,他先跟着师傅当了两年学徒,这两年王大轩只是做小工打杂,到1985年才有工资,但是师傅又压了三年工资。几年间师傅只给他一点零花钱,一年有小几百块。出师后,王大轩的工资涨到了4.8元/天,但他仅做了大半年工便回家准备结婚,并用做泥瓦匠挣的7吨多水泥将家里的土坯房修缮成砖房。房子盖好后,王大轩到附近的李家湾油胶厂打了三年工,赚了两三万元。后来他又去挖黄金,在抚贤镇开了一间金店,一天能挣二三十块钱,当时的三四万元本钱还是妻子向亲戚借来的。但因为当时黄金生意是违法的,王大轩后来被派出所罚了七八万元,黄金生意也就此中断。

20世纪90年代初,外出打工的人多了起来。尽管王大轩已经结婚了,但为了挣钱,他还是独自一人踏上了去广东打工的旅途。一年后回到村里,此后几年,王大轩仍陆陆续续在外打工。

就这样,王大轩抓紧每次打工创业的机会赚钱,“只要能干得动,不怕吃苦,挑工资高的地方干活”。尽管经历了几次创业失败,王大轩还是慢慢积攒起了本钱,30多岁时,王大轩已经算村里比较有钱的人了。2019年,王大轩拥有几家工厂,算得上村里的经济精英。

2.陈庆安的创业经历

陈庆安家境较好。1986年初中毕业后,17岁的陈庆安开始开货车跑长途,送货到广东,虽然路途危险,但是赚钱多。当时货车司机很少,陈庆安通过关系到一家企业学习驾车技术。一直到2004年,陈庆安又回到村里投资办厂,现在拥有几家工厂。

王大轩迫于家境贫穷寻找各种法子挣钱,而陈庆安的家庭条件较好,他通过一定关系走上高风险、高利润的运输行业。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在这段时间,人们的生计选择更加多样化,但像王大轩和陈庆安这样的人只是少数,大多数家庭仍以务农为主,以家庭手工业作为副业。而且,通过经营小本生意与外出打工未必就能积累大量本钱,人们更多是在多元的可能中进行探索。这时,村庄社区仍是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业社会,但已埋下了工业化的种子,待契机来临时便能生根发芽。

(四)小结:以工辅农的生计模式

在传统社会,村民的生活仍离不开土地。每户人家都必须有男劳动力一年到头在土地上耕作。但是被解放的劳动力以不同方式加入本地工业生产,除了进集体工厂上班外,半数以上的家庭利用闲暇时间在家里从事鞭炮加工。一个家庭的生计模式通常是:父母白天干农活,晚上做鞭炮;孩子课余时间做家务、砍柴、洗衣服,也做鞭炮赚外快。

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生产与以工厂为单位的工业生产不同。这一散落在农村千家万户的手工业生产被费孝通称为“庭院经济”“草根工业”(费孝通,2019),劳动力高度内卷化的小农家庭利用剩余劳动力从事家庭副业,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本地的鞭炮工业与江村的丝织业(费孝通,2012)这类以农副产品为基础的手工业不同,鞭炮生产是完全脱离于农业的,因此更依赖技术、组织和市场。当地早有以鞭炮加工作为地区性家庭副业的传统,但以前多是靠流动的商贩网络组织贩卖产品,新中国成立后社办工厂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以前收购鞭炮的商人,参与组织村民的鞭炮生产。但这一时期,除了在工厂上班的少数工人外,鞭炮加工仍然主要作为家庭副业而不是一种职业存在于本地。生产离不开土地,家庭仍作为基本的生产单位。

费孝通曾提出农村工业的两种形式:家庭手工业与作坊手工业。二者在黄村都有根基。家庭手工业利用农业中剩余的劳动力,而作坊手工业则更依赖农业剩余的资金。在传统的农村社会,前者面临劳动力高度内卷化与边际效益递减的困境,后者有可能导致当地贫富差距扩大或资金外流(从而无法用于村庄的发展与建设),因此传统农村难以摆脱发展困境,带来村庄经济整体的结构性的飞跃(费孝通、张之毅,2006)。然而本地一旦出现了成规模、成产业的工业这一蓄水池,那么大量的劳动力、资金、技术与人才等便被投入其中,使本地工业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进而带动地区的经济转型。我们可以看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策对人们的约束性开始降低,探索渠道的开放、摆脱贫穷与发家致富的动力交织在一起,推动人们谋求多样的发展渠道,进而推动了村庄经济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