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开放金融的概念边界与研究逻辑
(一)概念内涵
技术演进深刻改变了经济金融运行模式,整个现代金融业就是一部科技发展史。例如,20世纪60年代的半导体、微处理器,推动电子数据替代人工记账,信用卡产业开始腾飞;70年代的中央处理机,实现了系统批量处理和连续运作,促使SWIFT等金融通信服务快速发展;80年代的终端机、个人电脑,推动银行业务远程化和自动化,进而ATM不断普及;90年代的局域网、互联网,先是开启数据中心、公司内网新时代,进而实现了数据的全球共享,推动跨国机构发展;21世纪初智能设备的快速发展,搭建了手机数据及客户互动的新载体,推动数字银行变革;21世纪第二个10年,移动设备的普及促使移动支付、移动银行扑面而来。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迭代,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日益复杂,二者叠加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
在此背景下,我们所研究的开放金融的内涵,一方面是指数字化时代给金融要素带来的冲击,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制度、金融文化的适应性变革;另一方面则是数字化技术对金融功能的影响和迭代,包括货币、资金融通与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信息提供、激励约束等。
以开放银行为例,它是银行数字化转型的高级阶段。应该说,从银行信息化、银行电子化、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金融科技等概念,到开放银行创新的背后,都体现了新技术、新模式对商业银行组织、业务和机理的重构,也内含了银行数字化转型的线索。究其根本,都是利用各项领先的信息科技,实现银行效率、效益、效果的全面改进和提升。
事实上,银行数字化一直受到全球各类机构的关注。例如,IBM认为,银行数字化转型战略应包括数字化愿景与目标、数字化能力成熟度、客群经营策略、全渠道经营策略和产品规划设计。在战略设计中,需对组织、文化、流程进行全面反思。银行数字化的三大发展阶段则包括精简化、数字化、认知化。
埃森哲自2014年底提出全时银行的概念,将此作为认识数字银行的思路。埃森哲强调银行需重视五个方面的变革:为我互联、成果经济、平台革命、智慧企业、员工再造。
麦肯锡经调研后发现,国际领先的外资银行平均每年投入税前利润的17%~20%用于数字化转型和创新。麦肯锡认为,银行数字化战略需关注以下内容:以客户为中心全面提升客户体验;布局金融科技;基于移动端和互联网平台将金融服务更加广泛和频繁地嵌入零售和公司银行业务场景中,打造创新业务模式;打造数字生态圈。
BCG在2018年的多项研究中指出,受风险、监管和合规成本上升及高额罚款冲击,全球银行业绩效下滑,只有愿意进行全方位数字化转型的公司银行才能生存和发展。BCG全面审视了公司银行业的整体状况,深入探讨了其主要趋势,并表示银行业正迎来第二波数字化浪潮。
综合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开始高度重视数字化转型,但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对此,基于开放金融的视角,一是要结合全球规律和本土特色,厘清银行数字化的边界,把不同阶段银行拥抱技术的模式界定清楚,并且梳理出银行技术变革的演进逻辑;二是要真正扎根于需求和问题,探索以开放银行为代表的银行数字化转型。
(二)目标与痛点
金融稳定理事会在2017年曾经指出,金融科技创新的供给侧驱动因素是不断演进的新技术和不断变化的金融监管,需求侧影响因素则是不断变化的消费者偏好。有鉴于此,我国推动开放金融变革,需要从四个角度来探讨如何解决现有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客户角度。无论是在全球还是我国,金融机构创新的最终目的都是更好地服务客户。一方面,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例如,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度高于科技公司,如银行拥有大量而又独一无二的零售数据和对公客户数据集合,天然具有数字化转型的生产要素。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受到相对僵化的模式约束,在更好地服务客户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
在我国,一方面,中央提出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核心就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的效率。金融部门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脱实向虚的现象,因此金融机构在面向实体部门客户的资源配置过程中还有大量服务缺失的领域。另一方面,进入数字化时代客户的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的金融服务提供模式难以适应客户的新需求。有鉴于此,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根本,是补齐现有的短板,全面推动客户需求导向型的创新,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居民客户,真正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的“初心”。
第二,监管角度。以银行业为代表,持牌金融机构是各国监管部门关注的核心部分,其创新活动也受到各类监管规则的严格约束。一方面,大量金融机构的数字化创新活动首先在监管边缘地带或者不受监管约束的地方展开;另一方面,许多国家的监管部门也在自上而下地推动特定金融机构的技术变革。
对于海外监管部门来说,其政策目标也往往在三者之间权衡。一是金融稳定与安全性,尤其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层面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微观审慎的手段与工具也不断优化,技术对金融机构的挑战已经不可逆转,监管部门需要更深入地研究金融机构技术变革,确定变革的底线和边界,甚至通过推动数字化改革来缓解原有的某些脆弱性。二是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给本国企业和居民带来更好的包容性,使其享受金融科技带来的好处。三是提升本土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面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快速演进的金融科技应用型变革。由此看来,我国的开放金融探索,既应参照各国监管部门的共同倾向,也不能偏离国内监管部门的政策趋势。
第三,机构角度。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这是其探索开放金融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最根本的动力。同样以银行为例,由于外部监管和内部因素的变化,银行难以靠传统业务获得持续高速增长,更是难以参与到复杂的金融业务之中。因此,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全面的挖潜改造,成为新形势下商业银行重获生命力的重要着眼点。具体来看,在业务与产品、组织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基础设施等各个层面,可能都存在粗放式发展与可以优化的地方,进行数字化改造,本质上是为了改善银行的“体质”,从而构建更稳定、可持续的新商业模式。
第四,行业角度。从行业来看,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并未使行业恶性竞争和生态恶化,而是营造了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环境。与发达经济体大量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败而退出市场相比,我国过去的持牌金融机构破产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但是随着规则的变化,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将会不断出现退出市场且被兼并重组的金融机构。在此趋势下,推动开放金融创新和转型,也意味着那些真正有动力、希望生存和发展的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机构,可以在系统建设、跨区域客户共享等方面,借助数字化转型机遇构建合作发展的共赢机制。与此同时,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合作空间也不断拓展,数字化转型意味着可以为金融机构创造全新的外部业务与技术关系,从而使其更好地应对金融脱媒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