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振兴 全方位振兴:吉林省2019年度“十三五”智库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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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课题研究思路及相关概念界定

(一)课题研究思路

作为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全国性开发区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以下简称“7号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有明确的表述,即开发区管理机构是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从“7号文件”精神出发,综合理论基础和现有研究成果,结合全省开发区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课题组拟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展开对吉林省开发区体制机制的创新进行研究,一是从开发区管理部门和所在地政府角度研究开发区管理体制问题,二是从开发区自身发展角度研究开发区运行机制问题。

(二)相关概念界定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归纳总结有关理论研究成果,课题组对开发区、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概念界定,这也是本课题的研究基点。

1.开发区

从国家层面分类情况看,依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开发区主要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及其他类型开发区或园区。

从国家指导性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来看,“7号文件”对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有如下表述:“开发区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成为本地区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成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

从生命周期特点看,开发区发展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起步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基础设施尚不完善、主导产业不明晰、产业集群化程度低、经济运行效益不高,主要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构建主导产业框架。二是创新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主导产业框架逐渐明晰、产业链条逐渐完善,研发实力、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并成为发展的内生动力,主要任务是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建立健全创新生态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转型发展阶段。开发区向综合性城市功能区转型,是开发区发展的最终阶段。

综上所述,课题组认为,开发区应有明确的边界,是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为主,承载着改革开放、科技创新、空间优化等重要使命,符合生命周期发展一般规律的综合性发展区域。

2.开发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借鉴现有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课题组对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出如下定义。

(1)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省级层面)。开发区管理体制是开发区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是开发区相关管理活动所应遵循的规范体系。从吉林省实际看,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对开发区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监督的省市县相关管理机构,主要是商务、科技等部门。二是对开发区内部活动进行组织领导的开发区所在地政府。具体讲,开发区管理体制就是在开发区管理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管理指导下,规定开发区规范发展的相关工作准则,主要包括审批设立、管理范围、权限职责、财税制度、扩调区、优化整合、考评、晋升、退出等内容。

(2)开发区的运行机制。开发区运行机制是指一个开发区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从而有效地引导和影响开发区的运营决策,协助开发区制定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活动的基本准则及相应制度,开发区运行机制的强弱直接影响开发区管理的效率和效能。

总的来说,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推进开发区持续发展的两大重要基础性要素。合理的管理体制能够推动各类开发区形成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促进开发区实现良性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