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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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技术报告与综合分析
Ⅱ Technical Report and Comprehensive Analysis

R.2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阐释

——技术报告兼2018年省域综合指数排行

王亚南 方彧 段涛[1]

摘要:从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可以看出,西部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部再次,东北最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西藏、贵州、安徽、甘肃、河南占据前5位。2018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发现,东北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最高,东部次之,中部再次,西部最低,表明差距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上海、湖北、浙江、天津、北京占据前5位。另有基数值纵向测评显示,2005年以来贵州、河南、四川、云南、安徽占据前5位;2010年以来贵州、甘肃、湖北、西藏、四川占据前5位;2015年以来西藏、湖北、贵州、广西、安徽占据前5位;2017年以来湖北、西藏、云南、广西、海南占据前5位。假定全国及各地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降低,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

关键词:全面小康 民生需求 综合指数 景气排行

民生消费需求考察必须置于相应经济、财政背景之下,建立可能存在的一应相关性分析,检测各方面、各层次之间增长协调性、均衡性的现实差距和预期目标。为此,“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借助并整合文化消费需求、文化产业供需、公共文化投入量化检测的数据分析演算方法,特别是直接移植“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整体框架构思设计。“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体系”本来就包含“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作为其中相对独立的超级子系统,现在“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分解独立,既成为近年已有“人民生活发展检测”的“姐妹篇”,又成为早年推出“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的“扩展版”。《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于2018年首次出版,现为第3个年度卷。

众所周知,所谓恩格尔定律、恩格尔系数以食品消费为必需消费,仅适用于我国建设“基本小康”阶段衣食温饱检测,放大全部物质消费为必需消费,方对应我国建设“全面小康”阶段民生发展检测。因此,本项评价体系把物质消费占居民收入、总消费比设置为逆指标反向测算以低为佳,将恩格尔定律关系、恩格尔系数极致放大演算。同样,本项评价体系扩展全部非物消费为“全面小康”应有消费,非物消费占居民收入、总消费比正向测算以高为佳,更加贴切地检验“全面小康”民生发展,充分体现人民生活消费结构优化、民生需求质量提升的现实进步。

一 基础数据来源及其演算方法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见表1。

表1对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的说明已经十分详细,无须再言。不过,有必要提及使用和理解统计数据的一点“必备”知识:统计年鉴历年卷发布的上一年某些重要数据均为“初步核算值”,需待下一个年卷再校订为“最终核算值”。全国及各地产值总量、人均值数据正是如此,历年全国产值数据依照《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卷校订。

表1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

表1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数据来源、具体出处及相关演算-续表

以下配合文中列表数据解读、指标解释,运用本项检测后台数据库的强大功能,通过相应演算揭示数据及数据关系潜藏的人民生活发展动向。

(一)指标设计阐释从公众知识开始

数据读取、辨识是构思、设计指标系统的基础,有关阐释从公众社会常识和学界公共知识开始。

鉴于中国各地之间幅员分布不均、发展程度不一,总量数值几乎不具可比性,转换为占全国份额值方能检验其升降变化状况,这就是“GDP崇拜”的荒唐之处。人均值固然具有一定可比性,但孤立的一项或数项人均值比较并无多大意义。常见的可行方式是对比具备相关性联系的数据链之间的历年增长率。

无论是经济发展与民生增进之间的协调性检测,还是城乡、区域之间民生发展的均衡性检测,关键在于相应数据的年均增长率比较,及其历年增长指数的相关系数测量,正是其间的增长差异带来了各类相关比值(包括城乡比、地区差)的变化。需要注意一点常识:由于人口历年增长,经济、社会、民生发展总量数据演算增长率,略高于人均值演算增长率。本系列检测除专门说明以外,主要取人均值进行演算,以求尽可能精准。

2000~2018年,在全国经济、财政背景总量数据之间,财政支出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5.75%,高于产值年增2.7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5.65%,高于产值年增2.68个百分点;产值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2.97%。

同期,在居民收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积蓄总量数据之间,居民积蓄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4.61%,高于产值年增1.64个百分点;非物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3.34%,高于产值年增0.37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2.80%,低于产值年增0.17个百分点;居民总消费增长又次,年均增长12.16%,低于产值年增0.81个百分点;物质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11.59%,低于产值年增1.38个百分点。

民生领域的高增长出现在居民积蓄和非物消费两个方面:积蓄年均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81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均增长2.45个百分点,甚至高于产值年均增长,但低于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4个百分点;非物消费年均增长高于居民收入年均增长0.54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增长年均增长1.18个百分点,甚至高于产值年均增长,但低于财政支出增长年均增长2.41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和积蓄同属民众财富收益,当与财政收入对应;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和非物消费同属民生需求开支,自与财政支出对应。这样的对应分析出于本项研究的独特设计。

深入展开民生领域数据分析。居民物质消费方面分类检测:2000年以来居住消费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6.37%,高于居民收入年增3.57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4.21个百分点;用品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1.22%,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58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0.94个百分点;衣着消费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0.61%,低于居民收入年增2.19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1.55个百分点;食品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9.59%,低于居民收入年增3.21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2.57个百分点。

食品消费增长持续低于总消费增长,意味着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总消费比重)不断降低。衣着消费恐怕已经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不再以御寒保暖为主要功能,而转向追求新颖时尚、个性品位等。另外,居住消费、用品消费应当包含自有住房、私家汽车这样的当今“家庭大件”。人民生活早已从解决温饱向物质消费全面丰富、提升质量转变。

居民非物消费方面分类检测:2000年以来交通消费增长最快,年均增长16.28%,高于居民收入年增3.48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4.12个百分点;医疗消费增长次之,年均增长14.35%,高于居民收入年增1.55个百分点,高于总消费年增2.19个百分点;文教消费增长再次,年均增长11.72%,低于居民收入年增1.08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0.44个百分点;其他消费增长最慢,年均增长8.51%,低于居民收入年增4.29个百分点,低于总消费年增3.65个百分点。

交通消费激增可在现实生活里找到依据:每年上亿人次出境旅游,数十亿人次国内旅游;电话通信已成为国民必需消费,手机及移动网络更是海量人群之“必备”。医疗消费增长迅速也不难理解,健康实在是“共同价值观”。唯独文教消费增长不力让人困惑,或许国人从满足温饱需求,到物质消费全面提升,再到注重社会生活交往需求,最后到追求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尚有“更上一层楼”的余地。目前国民消费需求的“热点”转移至“社会生活交往”层面,这一点也许已能够确定。

(二)建立结构化的数据相关性分析

在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程度、复杂程度日益增高,社会领域分化、行业分工越来越细密,若想单纯提取一个或几个具有绝对化因果性关系的因子进行哲学抽象简单解释,显然已经不够用。更多因素只具备相对化的相关性联系,需要展开更复杂、更精细的数学抽象分析。构思、设计指标系统关键在于分析、提取大量数据链之间不断变化的相关性动态。

相关系数检测可谓相关性分析最简便的通用方式,同时检验两组数据链历年增减变化趋势是否一致、变化程度是否相近、变化动向是否稳定。相关系数1为绝对相关,完全同步;0为无相关性,完全不同步;-1为绝对负相关,完全逆向同步。设数据项A历年增幅变化为N,若数据项B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愈接近N(高低不论),即保持趋近性(正负不论),或历年增幅(降幅绝对值)存在固有差距(高低不论)但上下波动变化愈小,即保持平行(逆向)同步性,则二者相关系数(负值)愈高;反之相关系数(负值)愈低。

2000年以来18年间,产值历年增长与居民收入之间相关系数为0.8320,即居民收入在83.20%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6099,即居民总消费在60.99%程度上随之增长。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产值增长,居民总消费增长更滞后于产值增长。

继续考察,产值历年增长与居民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5094,即物质消费在50.94%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1175,即非物消费在11.75%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6965,即居民积蓄在69.65%程度上随之增长。由此可见,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主要体现于非物生活需求提升,产值增长并不会直接带动这一变化。居民积蓄却超越总消费步伐,更贴近地跟随产值增长,产值增长带来居民收入增多,其中更多的部分变成了积蓄,并未用于扩大消费尤其是增加非物消费。

同时,财政收入历年增长与居民收入之间相关系数为0.7074,即居民收入在70.74%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5784,即居民积蓄在57.84%程度上随之增长。财政支出与居民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4083,即居民总消费在40.83%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2250,即物质消费在22.50%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4099,即非物消费在40.99%程度上随之增长。

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财政收入增长,居民积蓄增长也滞后于财政收入增长,居民总消费增长则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其间物质消费增长更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非物消费增长亦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居民收入和积蓄同属民众财富收益,当与财政收入对应;居民总消费、物质和非物消费同属民生需求开支,自与财政支出对应。这样的对应分析出于本项研究的独特设计。

不难看到,与全国经济、财政背景相比,民生领域各项数据的增长变化并非一片乐观。这样一种分析检测模式运用于各个省域,各地之间不同经济、财政背景下民生发展的高下长短必定能够十分清晰地检验出来。

集中到民生领域,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历年增长与总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7963,即总消费在79.63%程度上随之增长;与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7081,即物质消费在70.81%程度上随之增长;与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0237,即非物消费在2.37%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7646,即居民积蓄在76.46%程度上随之增长。居民总消费历年增长与物质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9110,即物质消费在91.10%程度上随之增长;与非物消费之间相关系数为0.0881,即非物消费在8.81%程度上随之增长;与居民积蓄之间相关系数为0.2255,即居民积蓄在22.55%程度上随之增长。由此看出,无论是居民收入还是总消费增长,都不会必然带动非物消费增长引发的需求结构变化。

二 检测体系建构与指标系统设计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系统见表2。

在这里,需要对表2里“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若干参用和自设的相关性比值指标做出解释。同时,调用后台数据库演算功能,实际检测这些特定比值的历年变化动态,证实其设计依据和实际功用。为保证各类数据演算尽可能精确,有利于检测其间相关性比值升降等微小变动,以下取人均值展开测算。

表2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系统

表2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系统-续表

(一)参用相关性比值阐述及其演算

(1)居民消费率:城乡居民消费与产值的相对比值,这无疑是国内居民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性数据。无论是从拉动经济发展角度来看,还是从提升消费需求来看,居民消费率都是越高越好。然而,居民消费率的历年变化态势甚至不如居民收入比的历年变化态势。

2000年,全国居民消费率为35.91%;到2018年,全国居民消费率降低至31.53%。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8年来,居民消费增长滞后于产值增长,而且滞后程度甚于居民收入增长的滞后程度。这就是国家多年以来十分注重“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真实背景,这不仅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短期对策,而且应当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长期政策。

(2)居民消费比:城乡居民消费与居民收入的相对比值。面向“全面小康”衡量民生发展,全部物质消费放大为“必需消费”,全部非物消费扩展为“应有消费”,居民消费需求升降体现人民生活质量水平,额外剩余部分大小又体现人民生活富余程度。

2000年,全国居民消费比为77.43%;到2018年,全国居民消费比降低至69.90%。继居民消费率下降之后,居民消费比亦呈降低之势,表明居民消费增长滞后于居民收入增长。本来居民收入增长已滞后于产值增长,居民消费增长又滞后于居民收入增长,这意味着居民消费率的下降态势甚于居民收入比的下降态势,居民消费增长不力的问题比居民收入增长不力的问题更加严峻。

(3)物质消费综合比重:城乡居民物质消费大类合计数值与总消费的相对比值,这一项分析由恩格尔系数放大而来。原始的恩格尔定律、恩格尔系数以食品消费为必需消费,仅仅适用于解决温饱的“基本小康”检测,本项研究放大至全部物质消费检测。

2000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为70.59%,2018年全国居民物质消费比重降低至64.47%,下降6.1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8年来,城乡居民物质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明显落降,这就为社会生活交往消费、精神文化消费留出更大的余地。

(4)非物消费综合比重:城乡居民非物消费大类合计数值与总消费的相对比值,这一项分析由恩格尔系数扩展而来。沿用恩格尔定律检测“全面小康”远远不够,譬如移动电话通信消费已成为国民极普遍必需消费,本项研究扩展至全部非物消费检测。

2000年全国居民非物消费比重为29.41%,2018年全国居民非物消费比重增高至35.53%,上升6.12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8年来,城乡居民非物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比重明显提升,这就是中国人民生活切实进入“全面小康”阶段的深刻而具体的体现。

(5)分类项消费比重:物质消费、非物消费两个大类一共有八个分类项,各自分别占居民总消费的不同相对比例。实际上,仅从这里就可以看出中国人民生活发生深刻变化的一些端倪。

2000~2018年,全国居民食品消费比重由42.94%降低至28.29%,下降14.65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保持第1位不变;居住消费比重由12.07%增高至23.46%,上升11.39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保持第2位不变;交通消费比重由7.02%增高至13.46%,上升6.44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从第6位升为第3位;文教消费比重由12.04%降低至11.23%,下降0.81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从第3位降为第4位;医疗消费比重由5.94%增高至8.42%,上升2.48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从第7位升为第5位;衣着消费比重由8.40%降低至6.54%,下降1.86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从第4位降为第6位;用品消费比重由7.18%降低至6.17%,下降1.01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从第5位降为第7位;其他消费比重由4.41%降低至2.43%,下降1.98个百分点,比重位次保持第8位不变。

(二)自设相关性比值阐述及其演算

(1)支出对比度:指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的相关性比值,取居民消费率与财政支出比相对比值。同样在居民消费与财政支出之间建立相关性,分析检测二者的相对比值,可以更加透彻地揭示出,居民消费增长不仅与产值增长相比明显滞后,而且与财政用度增长相比更显滞后。

这是一种双向对应测算的相对比值,互为对方倒数演算。基于居民消费演算,2000年,全国(居民)支出对比度为2.2664,即全国居民消费率为财政支出比的2.27倍,通俗说就是居民消费支出占社会总财富消耗份额为财政支出份额的2.27倍;到2018年,全国(居民)支出对比度降低至1.2852,即全国居民消费率为财政支出比的1.29倍。这意味着,“全面小康”建设进程18年来,居民消费增长更加明显地滞后于财政支出增长。

反向测算基于财政支出演算,2000年,全国(财政)支出对比度为0.4412,即全国财政支出比为居民消费率的44.12%;到2018年,全国(财政)支出对比度升高至0.7781,即全国财政支出比为居民消费率的77.81%。

(2)居民收入反检消费比、反检积蓄率,居民消费反检积蓄对消费抑制度:居民收入直接决定民生消费需求,居民积蓄直接影响民生消费需求。为使“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三个子系统及居民收入、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皆相对自足完成相关性分析,各自得出专项检测指数,本项检测体系设置了特定相关性比值的反向测算。这些反检比值皆为相应比值的反方向演算,亦可简化成相应比值倒数演算百分值,属于数理常识不必再予过多解释。

(3)分类项消费相关比值:居民消费各级分类项,包括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大类合计,表2、表3里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分类各四个单项消费,相关性比值由总消费相关性比值类推,无须逐一阐释。对照总消费比值唯一不同点在于,另设一类占总消费比重值,文中解说均已具体涉及。

本项研究同样别出心裁地将这些构思设计运用于各省域分析检测,各地不同经济、财政(公共投入)、居民财富(收入和积蓄)背景下民生消费需求增长、消费结构升级、消费层次提升孰上孰下、孰高孰低的绝对比较和相对比较也都能够做到通约测算。

三 检测指标权重及其演算方式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权重、演算方式见表3。

表3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权重、演算方式

表3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指标权重、演算方式-续表

(一)检测指标的特殊构思设计

更需要详尽解释的当为本系列研究检测精心构思、设计的若干特殊性相关演算。建立指标体系,固然需要采用数学抽象的各种演算方法,然而构思诸多方面相关性分析,设计各类相对比值指标,同样需要哲学抽象的因果关系、历史分析的相关联系思索提取。

数千年“国野之分”城乡鸿沟和“割据分治”地区鸿沟系中国社会结构长期存在“非均衡性”历史遗痕的主要根源,亦为全国当今经济、社会、民生发展“非均衡性”的主要成因,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正是我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最具代表性的方面。本系列研究首创城乡比指标倒数权衡测算,独创地区差指标演算方法及其倒数权衡测算,自“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首先用于文化消费需求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均等化差距检测,在“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中用于作为公共服务基础条件的公共投入均等化差距检测,至“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全面展开经济、财政、民生诸多方面“非均衡性”检验,而“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自然全盘予以继承。

所谓“城乡比”是较早出现的城乡间差异衡量演算,取城镇人均值与乡村人均值的倍差值(乡村人均值=1)。本系列研究以此倍差值的倒数(1/N,N=城乡比,若城乡无差距N=1,则1/N亦=1,逆指标转为中性)作为无差距理想值权衡系数,检测城乡比存否及其历年大小增减变化。

所谓“地区差”是本系列研究类比于“城乡比”精心设计的地区间差异衡量演算,但演算方法复杂得多:以全国人均值为基准值1衡量,各省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内的省级行政区划)无论是高于全国人均值,还是低于全国人均值,相通演算即取当地与全国人均值商值的绝对偏差值(不论正负)加基准值1作为省域地区差指数,全国及四大区域取相关范围省域绝对偏差值的平均值加基准值1作为相应地区差指数。同样以其倒数(1/N,N=地区差,若地区无差距N=1,则1/N亦=1,逆指标转为中性)作为无差距理想值权衡系数,检测地区差存否及其历年大小增减变化。

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民生改善密切相关,而居民收入直接决定着民生消费需求,检测产值、居民收入人均值地区差历年变化与各类民生数据人均值地区差历年变化之间的相关系数,可以准确反映这一点。

2000~2018年,全国产值地区差从1.4929缩小至1.3432。居民收入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587,即在95.87%程度上同步变化;居民总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622,即在96.22%程度上同步变化;物质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7592,即在75.92%程度上同步变化;非物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8603,即在86.03%程度上同步变化;居民积蓄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104,即在91.04%程度上同步变化。

与之相应,全国居民收入地区差从1.3606缩小至1.2685。居民总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858,即在98.58%程度上同步变化;物质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6499,即在64.99%程度上同步变化;非物消费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530,即在95.30%程度上同步变化;积蓄历年地区差变动与之相关系数为0.9639,即在96.39%程度上同步变化。

此外,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与物质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7298,即在72.98%程度上同步变化;与非物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246,即在92.46%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居民积蓄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187,即在91.87%程度上同步变化。

进一步展开,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食品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549,即在95.49%程度上同步变化;与衣着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422,即在94.22%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居住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2985,即在29.85%程度上逆向同步变化;与用品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317,即在93.17%程度上同步变化。全国各类物质消费地区差大多随之缩小,唯有居住消费地区差有所扩大。

同样,全国城乡居民收入与交通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436,即在94.36%程度上同步变化;与文教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8776,即在87.76%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医疗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9342,即在93.42%程度上同步变化;与其他消费之间历年地区差变动相关系数为0.7960,即在79.60%程度上同步变化。全国各类非物消费地区差普遍随之缩小。

这一系列的数据分析表明,全国经济发展与民生增进已经在缩小地区差距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然而,在争取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情况不容乐观。

产值数据不分城乡,城乡比检测集中于民生数据当中。2000~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与乡村居民同类数据历年增长相关系数检验,在收入之间为0.4861,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48.61%,呈很弱正相关,收入城乡比从2.7869缩小至2.6853;在总消费之间为0.4328,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43.28%,呈很弱正相关,总消费城乡比从2.9926缩小至2.1537;在物质消费之间为0.8596,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85.96%,呈较强正相关,物质消费城乡比从2.7183缩小至2.2063;在非物消费之间为-0.3848,即城乡逆向增长程度38.48%,呈稍强负相关,非物消费城乡比从3.8093缩小至2.0631;在积蓄之间为0.6644,即城乡同步增长程度66.44%,呈较弱正相关,积蓄城乡比从2.1978扩大至5.2707。

这些数据分析表明,全国城镇与乡村之间人民生活发展诸方面的同步性大多较弱以至极弱。在居民财富收益增长方面,城乡差距缩减不大甚或继续扩大;在居民消费需求增长方面,城乡差距在较大程度甚至很大程度上缩小。

(二)检测系统的指标权重设置

设计相关性比值检测存在“理论值”,譬如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实现居民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必须至少维持不降;设计城乡比、地区差检测存在“理想值”,最终应实现城乡、区域之间消除体制性、结构性差异,而历年增长波动的随机性差异在所难免。可是,权重设置只能取经验值,成为量化分析评价的一道“难题”,最后综合演算的通约性、合理性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此。

本系列研究十余年来历经“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文化产业供需协调检测”、“公共文化投入增长测评”和“人民生活发展指数检测”屡次设计与实施,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分解独立“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同样使用2015年数据反复进行测试,并以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合计演算与分类演算交叉检验相互印证,最后基本定型。

另外,“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保留了相关性数据之间逐一对应的历年增长率对比指标(其间差异极其微小),在各省域之间很好地起到“平衡器”作用,使各地综合指数差异尽可能减小。在充分体现各地民生发展成效的同时,以细微差异确定各地排行。这一点在“应然增长测算”(各地综合指数更为接近)和“理想增长测算”(各地综合指数极度接近)中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

这样一种检测突破了以往人文研究的“非精密科学”方法局限,实现数理抽象量化分析的客观检测,做到演算的通约性和结果的可比性,可供重复运算检验。分析测算基于国家统计局正式出版公布的统计数据及专门设计的演算数据库,基本上具备了类似于理工科实验检测的科学性、客观性、模式化、规范化、标准化条件。

四 省域综合指数排行与增长差距检测

(一)最新数据年度居民总消费需求简况

2018年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当前公布的最新年度数据,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主要演算数值见表4,分区域以居民消费率高低位次排列。省域排列以1、2、3……为序,四大区域排列以[1]、[2]、[3]、[4]为序,后同。

2018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为283898.74亿元。东部总量134394.04亿元,占全国份额47.41%;中部总量64635.59亿元,占全国份额22.80%;西部总量63774.32亿元,占全国份额22.50%;东北总量20648.57亿元,占全国份额7.28%。各地总量未予平衡,仅平衡四大区域占全国份额,以保证相关演算的合理性。

表4 最新数据年度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主要演算数值

表4 最新数据年度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主要演算数值-续表

2000年以来18年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2.16%。中部年均增长12.13%最高,低于全国年增0.03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降低;东部年均增长12.09%次之,低于全国年增0.07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降低;西部年均增长12.08%再次,低于全国年增0.08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降低;东北年均增长11.14%最低,低于全国年增1.02个百分点,占全国份额降低。

18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年增,依次为新疆、天津、宁夏、河北、北京、青海、甘肃、海南、河南、西藏、山西、安徽、江西、内蒙古、陕西、上海、江苏、云南,占全国总量份额增高。其中,新疆总量年均增长最高,为13.61%,高于全国年增1.45个百分点。

13个省域总量年均增长低于全国年增,依次为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山东、重庆、辽宁、湖北、广东、湖南、广西、吉林、黑龙江,占全国总量份额降低。其中,黑龙江总量年均增长最低,为10.78%,低于全国年增1.38个百分点。

在此时,全国城乡居民消费人均值为20384.33元。东部人均值25093.80元最高,达到全国人均值的123.10%;东北人均值19021.56元次之,仅为全国人均值的93.31%;中部人均值17466.42元再次,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5.69%;西部人均值16860.21元最低,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2.71%。

8个省域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其中,上海人均值42865.62元最高,高达全国人均值的210.29%。

23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依次为内蒙古、湖北、重庆、湖南、山东、四川、海南、安徽、吉林、河北、宁夏、黑龙江、青海、陕西、新疆、江西、河南、甘肃、广西、山西、云南、贵州、西藏。其中,西藏人均值12280.81元最低,低至全国人均值的60.25%。

全国城乡居民消费地区差为1.2411,即31个省域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为24.11%。东北地区差最小,为1.1211;中部地区差次之,为1.1459;西部地区差再次,为1.1862;东部地区差较大,为1.4001。四大区域内各省域居民消费人均值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平均值分别为12.11%、14.59%、18.62%和40.01%。

19个省域地区差小于全国地区差,按地区差大小倒序为内蒙古、湖北、重庆、湖南、山东、辽宁、四川、海南、安徽、吉林、河北、宁夏、福建、黑龙江、青海、陕西、新疆、江西、河南。其中,内蒙古地区差1.0186为最小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86%,仅为全国总体地区差的82.07%。

12个省域地区差大于全国地区差,按地区差大小倒序为甘肃、广西、山西、江苏、云南、贵州、广东、西藏、浙江、天津、北京、上海。其中,上海地区差2.1029为最大值,即与全国人均值的绝对偏差为110.29%,高达全国总体地区差的169.43%。

全国居民消费城乡比为2.1537,即全国城镇人均值为乡村人均值的215.37%,其间倍差为2.15。中部城乡比最小,为1.9009;东北城乡比次之,为2.1056;东部城乡比再次,为2.1093;西部城乡比较大,为2.1236。四大区域城镇居民消费人均值分别为乡村人均值的190.09%、210.56%、210.93%和212.36%。

20个省域城乡比小于全国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为安徽、湖北、浙江、江苏、黑龙江、四川、福建、广西、江西、内蒙古、天津、河北、湖南、广东、重庆、河南、宁夏、吉林、海南、北京。其中,安徽城乡比1.6883为最小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1.69,仅为全国总体城乡比的78.39%。

11个省域城乡比大于全国城乡比,按城乡比大小倒序为山西、陕西、山东、青海、贵州、上海、辽宁、云南、甘肃、新疆、西藏。其中,西藏城乡比3.0903为最大值,即城镇与乡村的人均值倍差为3.09,高达全国总体城乡比的143.49%。

全国居民消费率为31.53%。东北居民消费率36.38%最高,高于全国居民消费率4.85个百分点;西部居民消费率34.60%次之,高于全国居民消费率3.07个百分点;中部居民消费率33.55%再次,高于全国居民消费率2.02个百分点;东部居民消费率27.94%最低,低于全国居民消费率3.59个百分点。

17个省域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居民消费率,按居民消费率高低依次为甘肃、云南、黑龙江、四川、辽宁、广西、湖南、安徽、河北、青海、贵州、海南、江西、新疆、山西、宁夏、上海。其中,甘肃居民消费率49.26为最高值,高出全国总体居民消费率17.73个百分点。

14个省域居民消费率高于全国居民消费率,按居民消费率高低依次为河南、吉林、广东、浙江、重庆、湖北、内蒙古、北京、西藏、陕西、福建、山东、天津、江苏。其中,江苏居民消费率22.13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居民消费率9.40个百分点。

(二)最新数据年度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排行

综合居民总消费合计数值演算、物质消费分类数据专项演算、非物消费分类数据专项演算三个子系统各个类别演算指标,以及居民收入、居民积蓄两个背景子系统数据,即可得出全国及各地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综合指数排行见表5,分区域以无差距横向测评结果位次排列。

表5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综合指数排行

表5 “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综合指数排行-续表

1.各年度理想值横向测评

各年度理想值横向测评方法的基本设置:①总量份额以上年为基准衡量升降变化(全国份额100%自为基准),②人均绝对值以全国平均值为基准衡量增减变动(全国自为基准),③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以假定实现无差距理想值衡量现实差距(全国亦然),④相关性比值以全国总体比值为基准衡量大小差异(全国自为基准),⑤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以上年为基准衡量高低程度(全国亦然)。

2018年度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86.17,即设相应人均值城乡、地区无差距为理想值100加以比较衡量,全国总体尚存差距13.83个点。东北为88.62,指数差距最小;东部为88.27,指数差距次之;中部为88.01,指数差距再次;西部为85.08,指数差距较大。这体现了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差异。

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检测结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上海、湖北、浙江、天津、北京、福建、湖南、江苏、广东、四川、辽宁、重庆、黑龙江、山东、安徽、吉林、内蒙古、河北、宁夏;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检测结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海南、广西、江西、河南、甘肃、青海、陕西、云南、新疆、山西、贵州、西藏。

在此类检测中,上海、湖北、浙江、天津、北京占据前5位。上海此项指数96.06为最高值,高于全国总体指数9.89个点;西藏此项指数76.78为最低值,低于全国总体指数9.39个点。

在此类检测中,综合演算之所以“失分”,就在于“协调增长”“均衡发展”两个方面尚有不小差距。①主要原因在于所有各类数据人均值的城乡比、地区差继续存在,有些数据的城乡比、地区差还比较大,以其倒数(数值越大其倒数越小)作为权衡系数势必“失分”较多。只要各类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缩小,检测指数就能够上升;只有彻底消除各类数据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检测指数才能够达到理想值100。②次要原因在于所有各类数据与其对应的经济、财政、居民收入、总消费等类数据增长率之间存在差异,假定全部相关对应数据之间实现同步增长,检测指数才不会“失分”,若增长率反超则反而“加分”。其余总量份额、人均绝对值、相关性比值各项指标,均以全国总体数值为基准测算各地高低差异,而对于全国总体“得分”无影响。

2.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各时段基数值纵向测评方法的基本设置:①总量份额值升降,②人均绝对值增减,③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扩减,④相关性比值高低,⑤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大小,所有这些指标的检测演算均以起点年度为基数进行测算,优于起点年“加分”而逊于起点年“减分”,全国总体及各地概莫能外。各时段纵向测评同理,区别仅在于起始年度不同。

取“十五”以来18年基数值纵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202.42,即设200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8年提升102.42%。西部为214.52,指数提升最高;中部为213.30,指数提升次之;东部为188.47,指数提升再次;东北为186.59,指数提升最低。这反映了国家努力缩小全国民生发展区域差距“十五”以来18年的成效。

17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西藏、贵州、安徽、甘肃、河南、四川、青海、河北、云南、重庆、湖北、宁夏、陕西、山西、新疆、内蒙古、江西;14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海南、天津、江苏、广西、湖南、辽宁、山东、北京、黑龙江、福建、吉林、浙江、上海、广东。

在此类检测中,西藏、贵州、安徽、甘肃、河南占据前5位。西藏此项指数248.03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148.03%;广东此项指数170.54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70.54%。

各时段基数值纵向测评方法的基本设置:①总量份额值升降,②人均绝对值增减,③人均值城乡比、地区差扩减,④相关性比值高低,⑤相关人均值之间增长率比差大小,所有这些指标的检测演算均以起点年度为基数进行测算,优于起点年“加分”而逊于起点年“减分”,全国总体及各地概莫能外。各时段纵向测评同理,区别仅在于起始年度不同。

3.200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取“十一五”以来13年基数值纵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57.22,即设2005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8年提升57.22%。西部为166.36,指数提升最高;中部为165.67,指数提升次之;东部为150.56,指数提升再次;东北为145.62,指数提升最低。这反映了国家努力缩小全国民生发展区域差距“十一五”以来13年的成效。

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贵州、河南、四川、云南、安徽、湖北、甘肃、海南、河北、新疆、陕西、青海、西藏、宁夏、重庆、内蒙古、天津、山西、湖南;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江苏、江西、广西、福建、山东、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吉林、浙江、上海。

在此类检测中,贵州、河南、四川、云南、安徽占据前5位。贵州此项指数185.06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85.06%;上海此项指数137.96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37.96%。

4.201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取“十二五”以来8年基数值纵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30.57,即设2010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8年提升30.57%。西部为137.17,指数提升最高;中部为134.61,指数提升次之;东部为126.58,指数提升再次;东北为124.58,指数提升最低。这反映了国家努力缩小全国民生发展区域差距“十二五”以来8年的成效。

16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贵州、甘肃、湖北、西藏、四川、青海、天津、广西、新疆、重庆、河北、湖南、海南、安徽、云南、河南;15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江西、内蒙古、宁夏、广东、福建、陕西、山西、辽宁、江苏、北京、黑龙江、吉林、山东、上海、浙江。

在此类检测中,贵州、甘肃、湖北、西藏、四川占据前5位。贵州此项指数147.46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47.46%;浙江此项指数120.50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20.50%。

5.2015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测评

取“十三五”以来3年基数值纵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05.93,即设2015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8年提升5.93%。西部为107.28,指数提升最高;中部为107.18,指数提升次之;东北为106.25,指数提升再次;东部为105.07,指数提升最低。这反映了国家努力缩小全国民生发展区域差距“十三五”以来3年的成效。

15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西藏、湖北、贵州、广西、安徽、甘肃、四川、重庆、云南、广东、湖南、黑龙江、辽宁、海南、山东;16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河南、新疆、江西、河北、陕西、天津、宁夏、江苏、吉林、北京、青海、福建、内蒙古、山西、浙江、上海。

在此类检测中,西藏、湖北、贵州、广西、安徽占据前5位。西藏此项指数113.56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高达13.56%;上海此项指数103.12为最低值,即指数提升仅为3.12%。

6.逐年度基数值纵向测评

囿于制表空间,表外数据演算补充:2018年度基数值纵向测评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全国为102.06,即设上年2017年为基数值100加以对比衡量,至2018年提升2.06%。中部为103.44,指数提升最高;西部为102.46,指数提升次之;东部为101.63,指数提升再次;东北为101.53,指数提升最低。这反映了国家努力缩小全国民生发展区域差距最近一年的成效。

19个省域此项指数高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高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湖北、西藏、云南、广西、海南、广东、甘肃、安徽、湖南、河南、吉林、贵州、天津、黑龙江、江西、宁夏、重庆、四川、上海;12个省域此项指数低于全国指数,即指数提升速度低于全国平均速度,依次为山东、新疆、福建、浙江、陕西、山西、河北、北京、辽宁、江苏、青海、内蒙古。

在此类检测中,湖北、西藏、云南、广西、海南占据前5位。湖北此项指数107.93为最高值,即指数提升7.93%;内蒙古此项指数99.44为最低值,即指数降低0.56%。此类检测在以上排行表之外增补,不纳入省域报告选取的指数分值排序数据阵列。

(三)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增长差距应然测算

当前年度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增长差距假定测算见表6,分区域按假定弥合城乡比测算的人均值地区差倒序排列。

表6 当前年度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增长差距假定测算

表6 当前年度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增长差距假定测算-续表

1.假定2018年居民总消费实现最小地区差测算

假定2018年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实现历年最小地区差,现高于全国人均值的各地向下趋近自身曾有最小偏差值,低于全国人均值的各地向上趋近自身曾有最小偏差值,依此加以测算,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应为20722.32元。东部人均值25056.17元最高,为全国人均值的120.91%;东北人均值20518.20元次之,仅为全国人均值的99.01%;中部人均值17736.34元再次,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5.59%;西部人均值17462.43元最低,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4.27%。

8个省域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广东、江苏、福建、辽宁。其中,上海人均值42733.63元处于首位,高达全国人均值的206.22%。

23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内蒙古、重庆、山东、湖南、吉林、湖北、黑龙江、海南、四川、陕西、宁夏、青海、安徽、河北、广西、新疆、山西、江西、河南、云南、甘肃、西藏、贵州。其中,贵州人均值14912.27元处于末位,低至全国人均值的71.96%。

最高上海人均值为最低贵州人均值的2.87倍,省域差异明显缩减但仍存在“非均衡性”距离,而四大区域之间人均值已经较为接近。

根据人均值最小地区差假定测算结果推算,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应为288606.03亿元。东部总量134192.51亿元,占全国份额46.57%;东北总量22273.22亿元,占全国份额7.73%;中部总量65634.46亿元,占全国份额22.78%;西部总量66052.21亿元,占全国份额22.92%。四大区域份额已做平衡,保证演算合理性,后同。

31个省域居民消费占全国总量份额高低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四川、河南、湖南、河北、湖北、安徽、上海、辽宁、福建、北京、广西、江西、云南、黑龙江、陕西、重庆、山西、吉林、贵州、内蒙古、天津、新疆、甘肃、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其中,广东处于首位,总量29622.81亿元,占全国10.26%;西藏处于末位,总量513.38亿元,占全国0.18%。

2.假定2018年居民总消费实现弥合城乡比测算

假定2018年全国及各地居民总消费弥合自身城乡比,各自乡村人均值与城镇人均值持平,成为城乡统一的持平人均值,依此加以测算,全国城乡居民总消费人均值应为26112.31元。东部人均值30292.23元最高,为全国人均值的116.01%;东北人均值23712.96元次之,仅为全国人均值的90.81%;西部人均值22553.97元再次,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6.37%;中部人均值22208.17元最低,仅为全国人均值的85.05%。

8个省域人均值高于全国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福建、辽宁。其中,上海人均值46015.21元处于首位,高达全国人均值的176.22%。

23个省域人均值低于全国人均值,按人均值高低依次为湖南、山东、内蒙古、新疆、重庆、湖北、四川、西藏、青海、海南、甘肃、吉林、河北、宁夏、陕西、云南、安徽、黑龙江、河南、贵州、江西、广西、山西。其中,山西人均值19789.84元处于末位,低至全国人均值的75.79%。

最高上海人均值为最低山西人均值的2.33倍,省域差异进一步缩减但仍存在“非均衡性”距离,而四大区域之间人均值已经十分接近。

根据人均值弥合城乡比假定测算结果推算,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总量应为351601.19亿元。东部总量158452.03亿元,占全国份额45.14%;东北总量25564.86亿元,占全国份额7.28%;中部总量82036.45亿元,占全国份额23.37%;西部总量84995.22亿元,占全国份额24.21%。

31个省域居民消费占全国总量份额高低依次为广东、山东、江苏、河南、浙江、四川、湖南、河北、湖北、安徽、辽宁、上海、福建、云南、广西、江西、北京、陕西、黑龙江、贵州、重庆、山西、内蒙古、吉林、新疆、甘肃、天津、海南、宁夏、青海、西藏。其中,广东处于首位,总量34813.04亿元,占全国9.90%;西藏处于末位,总量784.15亿元,占全国0.22%。

最后检验两项假定测算的全国及各地人均值地区差,再与表4里现有地区差相比,均有大幅缩减以至各地极为接近,贴切体现“协调”“共享”新发展理念,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新发展思想。


[1] 王亚南,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民族学及文化理论、文化战略和文化产业;方彧,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口头传统、老龄文化和文化产业;段涛,云南省商务研究院院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市场监测与分析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