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政策演化与评价:以长三角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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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主要内容和核心观点

1.4.1 主要内容

本书主要分为九章展开研究,主要的研究框架和内容如下。

第1章 导论。本章主要对国内外有关流动人口政策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动态述评,为全书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书聚焦的核心主题。

第2章 中国流动人口政策演化机理与效应研究。本章基于全国视角探讨流动人口政策的演化脉络及其可能带来的效应,为本书重点聚焦的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研究提供全国范围的参照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关于流动人口政策的演化脉络;二是我国流动人口政策演进的内在机制及其效应分析;三是对我国流动人口政策演进的进一步思考。具体而言,本章区分了劳动力流动宏观社会经济政策与地方政府的微观干预措施,侧重探究了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和劳动力流动宏观社会经济政策的演化脉络及其在每一个阶段给人口和劳动力流动以及宏观经济带来的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本章研究发现: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社会经济政策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偏重城市(Urban preoccupation)与发达地区而弱化农村与欠发达地区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在这一政策导向下,其对劳动力流动应有的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从这一视角来看,甚至是延缓了缩小城乡间与地区间差距的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外流劳动者微观主体福利的提升进度。

第3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演化脉络及其效应研究。在全国流动人口政策研究的基础上,本章重点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演化脉络进行总体的梳理和评价。改革开放使得人口大规模迁移掀起新的高潮。在这股浪潮中,地方政策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本章主要从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总体政策演化脉络的视角切入,具体分析人口从欠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剖析长三角地区与人口流动相关的政策,梳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关政策演化脉络以及每个阶段地方政策影响下人口流动所产生的社会效应。因此,本章主要包括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研究现状、长三角地区人口流动现状与特征化事实、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演化路径、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内在机制及效应分析、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一体化的展望与反思五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表明:从根本上看,在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演进过程中,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流入地对流入劳动力的福利政策有所改善,但这些政策归根结底都是偏重于促进流入地经济发展。政府通过偏向本地的政策宏观调控人口流动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积极效应,延缓了缩小城乡差距的进程。

第4章 长三角地区不同省市流动人口政策比较研究。近年来,学界对于新常态下流动人口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关注愈见普遍,但侧重流动人口政策的研究却并不多见。基于此,与第3章重点探讨长三角地区区域整体流动人口政策演化及其效应不同,本章则采用政策文本研究、定性研究、比较研究等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对长三角地区区域内部不同省市的流动人口政策进行梳理和比较,集中探讨长三角地区区域内部“两省一市”流动人口政策的演化脉络及其共同点和差异化特征。本章主要包括长三角地区内部省市流动人口政策研究现状、长三角地区内部不同省市流动人口特征分析、长三角地区不同省市流动人口政策演化对比梳理以及本章小结四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认为,流动人口政策的制定主要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流动模式、产业结构三方面决定,其政策制定的合理程度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程度。因此,长三角地区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形成区域协同,谨慎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同时注意长三角地区区域内部的一致性和联动性,促进整个地区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第5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户籍政策评估与改革路径。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长三角地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对该区域的户籍政策提出了制度改革的要求,这亟须长三角地区在户籍制度差异化方面进行协调与完善。本章主要基于对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户籍政策或制度安排文件和规定的考察,从中观层面梳理和探讨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户籍制度的演化脉络、内在机制及其社会经济效应。换言之,本章主要包括流动人口户籍政策研究现状、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户籍政策的演化脉络、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流动人口户籍政策的比较研究、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户籍政策改革方向前瞻四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表明,长三角地区户籍制度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种种限制,由此对配套的社会保障福利制度改革形成了倒逼,这既离不开中央政府的宏观顶层设计演进,也与长三角地区自身的调控规制密不可分。因此,长三角地区应发挥其整体效应,既可以在“虚拟一体化”的框架内进行跨区域多层次的沟通合作,又可以借鉴京津冀地区成立专门的、高级别的、权威的地区协调机构,在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户籍制度创新和再创新,分批、逐步解决流动人口户籍问题,从而为中观区域内要素资源的有序流动提供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多重主体政策博弈下,长三角地区作为区域中间枢纽,对流动人口、户籍居民之间待遇不平等差距渐进熨平的中观效应愈发显性化,从这一视角来看,进一步凸显了长三角地区调控规制的角色定位以及该区域户籍改革红利的贡献力。

第6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研究。本章梳理了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将区域政策演化脉络分为政策暗流期、政策开源期和政策汇流期,并从公共政策视角出发,着重运用多源流模型和政策绩效评价方法对该地区政策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研究现状、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梳理、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分析与评价、流动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启示四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认为,城镇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政策应以其为框架进行改革和设计。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围绕“稳定”解决“流动”的政策思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有较大的局限性,对流动人口而言,“稳定”这一参保门槛较高。可尝试为流动人口建立基本水平、广泛覆盖、多方负担、统账结合、可转可续、过渡衔接的医疗保险制度,将其作为未来流动人口融入城市医疗保险体系的过渡性医疗政策。

第7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评价。本章对长三角地区的流动人口义务教育政策进行梳理和对比,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规模与主要特征、我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演进脉络、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演化脉络、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评价四个方面展开。相关政策是基于什么背景形成?全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呈现什么样的演化脉络?与全国政策相比,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政策演进又呈现什么样的差异化特征?会对流动人口的流动决策产生什么影响?对该地区发展带来什么样的效应?这一系列问题构成了本章的逻辑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章重点探索上述问题,以期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实践有所裨益。

第8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比较——基于国际与区域的双重比较。本章从两个方面展开,以期为未来长三角流动人口政策制定提供区域和国际视角下的双重参照系:一方面,区域间政策比较——主要对长三角地区与珠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等流动人口政策进行国内的区域比较;另一方面,国际政策比较——主要以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代表,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进行国际比较。本章研究思路和主要框架是在珠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京津冀地区流动人口政策以及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流动人口政策进行概述的基础上,进行共性和差异化特征的国家间和区域间的双重比较,进而为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改进与优化提供区域和国际参照系。本章主要包括流动人口政策区域和国际比较的必要性、流动人口政策比较研究现状、流动人口政策的区域比较、流动人口政策的国际比较、本章小结与政策思考五个方面的内容。在具体的区域和国际政策比较过程中,主要涵盖流动人口政策的户籍制度、医疗保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等核心的政策安排。

第9章 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优化路径探索。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得出本书的主要研究结论,进一步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进行总体评价,剖析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结合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路径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最终为流动人口政策社会经济效应的发挥与优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1.4.2 核心观点

本书的核心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流动人口的流向方面,尽管近年来中西部地区的省会等特大城市和城市群将成为本地流动人口的新的集聚地和选择地,但是包括长三角地区在内的东部沿海地区仍将是流动人口跨省流动的主要目标地。然而,未来很可能会发生区域间与区域内部不同省市之间流动人口在空间布局上的新变化:长三角地区区域内部不同省市如特大城市、省会城市(上海、杭州、南京)在人口、产业、功能等方面的主动疏解,流动人口将逐步向周边的城市、区乃至城镇进行转移和集聚。具体的人口流向、规模和程度变化以及时间表等在很大程度上与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密不可分,政策甚至在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城乡与地区间人口与劳动力流动规模、具体流向、空间布局、结构化特征等的动态变化,与中国人口流动政策、制度变迁以及体制机制演进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这一渐进的改革历史进程中,由“严格控制流动”转向“防范管制式的有限流动”,又递进到“允许流动”,再到目前最新的“规范流动”,构成了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主要演化脉络,相关的制度变迁与政策演化在其中的作用可谓既微妙,又复杂多变。

第三,不同阶段长三角地区的流动人口政策导向都给人口与劳动力流动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社会影响与经济效应,尤其是通过对人口流动规模、内在结构等方面的影响进而作用于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增长、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相比中央政府而言,作为发达地区的长三角地区区域层面的流动人口政策与微观规制措施将对人口流动产生更为直接和具体的影响,反过来,人口流动对长三角地区的微观规制政策也具有相对直接的动态反馈功效,进而最终能递延到对中央政府人口流动宏观社会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但其对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直接影响相对较为微弱,而且长期以来对人口流动所进行的一系列政策调整,是多重经济主体相互动态博弈与制衡的最终结果。这种动态相互制衡具体体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之间、外流人口与发达地区抑或城市居民之间以及外流人口、城市居民与政府三者之间。笔者认为,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演进过程中,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偏重城市而弱化农村与欠发达县市的政策导向,且外流人口的微观主体福利未得到充分重视,进而导致其作用于人口流动应有的经济效应与社会效应并不显著,甚至带来了较大的负向效应。

第四,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增长重要引擎的地区之一,在流动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设计上,需要进一步发挥政策安排和制度创新的示范与引领效应,如释放户籍制度及背后附载的诸如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等一系列福利制度的改革红利;政策设计以重点改变流动人口的弱势特征为突破口;政策诉求以应对不同阶段、不同流动人口特征(如老一代与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多变性和需求的多元化为目标,最终实现拥有居留意愿的流动人口向身份明确、权利平等的永久性居民转变,即让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发达地区能够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并拥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权、劳动报酬权、职业安全权、社会保障权、教育培训权、子女教育权和居住权等。

第五,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一阶段所做出的政策安排,往往与其所实行的政治制度与体制、国家发展战略、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该阶段面临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定阶段性目标、国情差异等密切相关。不同国家因上述一个或多个影响因素的不同,形成差异化的政策安排,一国内部的不同区域也受到地区差距(不平衡)、资源禀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区域政策既保持了国家层面的一般性和共性特征,又凸显出政策在区域自身层面的特殊性、独特性和差异化特征,尤其对于广大国土面积、区域和空间发展高度不平衡的我国更是如此。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因市场化程度、发展阶段有先有后,相关政策能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因此,从国家宏观层面、区域自身以及不同国家间和区域间流动人口政策的评价和深度比较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立体化扫描和探讨,显得尤为必要。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未来的顶层设计和新的制度安排,可以充分借鉴和吸收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珠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等发达地区流动人口政策演进和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第六,在具体的政策设计方面,作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的改革与创新,在“十四五”期间乃至未来更长远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理应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起到应有的引领与示范效应。比如,在户籍制度上,长三角地区应彻底消除户籍制度的藩篱,尤其实现附着在户籍背后的诸多福利和社会保障以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而非表面上的、纸质“户籍”的消除,进而从根本上破除妨碍人口、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在医疗保险政策上,长三角地区可以发挥财政资源相对充足的比较优势,对流动人口实现由以往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向实际全覆盖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医疗保险的异地接转、浮萍式和候鸟式流动过程中的医疗关系接续问题。在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政策上,长三角地区需要率先推进教育公平,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确保让流动儿童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在政策设计的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长期以来长三角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缺乏制度约束,区域内行政壁垒依旧突出、缺乏相互间的有机协作,对雇佣单位缺乏监管、责任模糊,流动人口复杂结构导致管理难度加大等突出困境,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不同省市间的协同效应,有效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而实现政策在区域内部的动态调整和优化,促进人口和劳动力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的自由流动,最终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纵深推进助力。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在未来研究方向的选择与研究范式的革新方面,笔者认为,需要将研究视角由传统的聚焦流动人口政策制定上的“打补丁”,转向系统的流动人口政策评估、评价体系和动态反馈机制的建构上来。现有研究偏向流动人口政策制定和执行上的如何“打补丁”,而对流动人口政策的评估、评价体系和动态反馈机制的建构路径等方面的研究相对不足。因此,需要将流动人口政策评价、评估体系和反馈机制的建构作为流动人口政策研究的重中之重,具体通过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政策尤其是其效应的测算与评估以及区域内与区域间政策共性和特殊性的分析,进而建构一个有效的流动人口政策评价体系和反馈机制,并实现流动人口政策的动态优化。


[1] 需要说明的是,长三角地区有地理和经济上两层含义。在经济上的含义可以从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成员城市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全境以及安徽省的合肥、芜湖等5地市;从地理上的含义来看,根据2008年9月7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从国家层面界定了长三角地区的地理范围。学界对长三角地区也有很多分类,比如代表性的分类之一(谢玲丽,2007):(1)小长三角,涵盖上海、环太湖“苏锡常”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舟山等10个城市;(2)传统长三角,主要包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台州;(3)大长三角,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4)泛长三角,主要为沿江7省2市(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此后,学界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泛长三角”的划分,主要有三种模式,即“1+3”模式(以上海为龙头,纳入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3+2”模式(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的基础上,纳入位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安徽及江西两省),以及“6+1”模式(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山东省在内的华东6省1市)等。本书这里聚焦的长三角地区主要为地理意义上的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即“两省一市”。

[2] 截至2020年3月11日,在中国知网,按“流动人口政策”和“人口流动政策”检索一共有14篇,按“劳动力流动政策”检索仅有6篇,按“劳动力流动”“政策”两个关键词进行高级检索,也只有42篇。